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04: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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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探討

摘要:當前我國所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善了農村醫療條件,對于衛生事業的發展也發揮著一定助推作用。但其也不免存在一定弊端,給和諧社會的發展造成一定制約。本文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走向進行簡要分析和研究,以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不斷優化,僅供相關人員參考。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保險;制度

走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種農民醫療互助經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的,農民自愿參加,通過政府、集體和個人多方籌資來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滿足了社會主義發展條件下新農村建設的現實需求,對于城鄉社會經濟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走向社會醫療保險的必要性

盡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率,改善了農村醫療條件,為衛生事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但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不足,自愿性因素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難度較大,并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不公平性問題,這種不公平主要體現在制度上和受益上,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效用受到嚴重影響,在風險分擔上也存在一定不足,給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造成制約,因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走向社會醫療保險,具有一定必要性。1.社會需求上的必要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經無法滿足現代社會發展條件下群體對醫療保險的需求,而社會保險能夠最大程度上彌補其不足,更具全面性和靈活性。2.社會價值取向上的必要性。社會醫療保險的建立健全,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比更具優越性,正逐步體現并完善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也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走向指明方向。3.分擔風險的必要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能力較低,風險分擔能力薄弱,而社會醫療保險在風險分擔上占據優勢地位,能夠有效緩解醫療風險壓力。因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走向社會醫療保險,將是大勢所趨。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走向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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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我國正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再一次面臨挑戰。如何建設一套科學的系統的健康住宅理念成為當務之急,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而且也同時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從農村發展理論使勁出發,本文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化州地區實施調查研究,探索發展農村發展道路。

關鍵詞:化州地區農村建設合作醫療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思想的切入,廣大地區大力抓農村發展,就農村合作醫療來說,黨中央與國家非常重視“看病難、看病貴”和緩解“因病致窮、因病返窮”問題。于是在很大地區實施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戰略決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農民為主體,在政府支持和集體經濟扶持下,農民遵循自愿、受益和適度的原則,通過多種合作形式籌集醫療專用資金,以互助共濟的方式共同抵御疾病風險,從而減輕醫療費用負擔的一種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化州自從在農村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以來,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始終堅持農民自愿參與的原則,規范管理,強化監督,積極探索,認真組織實施,調查農村醫療狀況,了解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與態度,努力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最大限度地造福于百姓,對化州地區進一步開展新農村建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基本概況

化州市通過抓好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監管,先后制定了《化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章程》、《辦公室工作人員職責》、《監督制度》、《廉潔自律制度》、《合作醫療救助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了市統籌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有章可循,實現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并做到“六個統一”,即統一章程,統一補助范圍,統一補助比例,統一封頂金額,統一籌資標準,統一資金管理。近年來,化州市把農村醫療衛生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來抓,大力改造鄉鎮薄弱衛生院,加強農村衛生站建設,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取得了較好成效。新華網廣州2007年11月8日電(周飛躍)全市參加2006年度農村合作醫療人數607621人,人口覆蓋率達60.42%,至2007年11月6日止,該市已有92.23萬人參加2008年度的合作醫療,覆蓋率達91.71%,在茂名市率先完成農村合作醫療90%任務以上,人口覆蓋率達到100%有寶圩等11個鎮(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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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演進歷程

一、傳統農村醫療合作制度演進歷程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萌芽于抗日戰爭時期陜甘寧邊區的“醫療合作社”,新中國成立后,通過持續探索發展并正式成為我國農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初步滿足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就醫需求。合作醫療行政村覆蓋率可以從側面反映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歷程。1968年之前,由于政治權利的介入,嚴重影響傳統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覆蓋率;1968年之后,國家采用政治運動的方式推進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村覆蓋率直線上升,并在1976年達到頂峰;改革開放之后,隨著集農村集體經濟的迅速瓦解,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覆蓋率再次下降。

1.初創階段(20世紀50年代)

1956年,河南正陽縣王莊鄉團結社以村社集體資金為基礎,辦起了合作醫療,創立了一個真正具有保險性質的地方合作醫療保健制度。同年,全國人大一屆三次會議通過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對于因公負傷或因公致病的社員要予以經濟補償,從而首次明確農村集體承擔農村居民疾病醫療經濟補償的職責。1959年11月,衛生部總結了前期各地各種形式的醫療保健模式,并確認社員集體保健醫療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從此在全國農村掀起了合作醫療的第一波浪潮。

2.大發展階段(20世紀60-70年代)

傳統合作醫療的大規模普及是在“”期間。1965年,提出了“把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指示。大量城市醫務工作者被派到農村,在農村建立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培訓農村赤腳醫生,為合作醫療在全國農村的穩步推進奠定了堅實基礎,各地也迅速掀起大辦合作醫療的高潮。1979年12月15日,衛生部、農業部、財政部、國家醫藥總局和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農村合作醫療章程(試行草案)》。這是對傳統農村合作醫療誕生以來二十多年運行經驗的總結,也是第一次由政府部門的關于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正式法規性文件,標志著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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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材料

一、基本情況

Xx區是以城帶郊的中心城區,其中有8個鄉鎮、139個行政村為農村人口。2003年市政府確定Xx區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試點區后,區委、區政府廣泛動員,層層發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確保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和正常運行。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逐年增加,截止2006年6月,全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115871人,參合率達到88.4%。兩年多以來,基金累計收入1278萬元,含農民累計繳費596萬元(其中門診基金109萬元)、財政配套資金682萬元,共為農民報銷住院補償、門診補償及大病救助金710余萬元。

二、主要做法

為了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扎實穩妥地向前推進,區財政部門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

一是成立了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及時成立了Xx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由區長任主任。設立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并組建8個鄉鎮合管站,全面負責合作醫療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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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的醫療保障水平,促進市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浙政辦發〔*〕23號)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紹政發〔*〕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區(含越城區、*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范圍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遵循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互助共濟、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戶為單位,以行政村(居委會)為整體參加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一)戶籍在市區,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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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吉林省《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方案》和長春市《關于建立長春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從九臺市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農民健康保障制度,滿足農民不同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從整體上提高廣大農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戰略目標,促進九臺市農村經濟和社會穩步發展。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結合運行一年來所取得的試點經驗,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所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互助共濟醫療保障制度。要注重集體扶持,尤其是經濟條件較好的村要扶持參合,提倡有能力的企業贊助參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發展農村居民社會保障和集體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靠群眾辦衛生事業的重要體現。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關鍵,對于保證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落實預防保健任務,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所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是指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抵御疾病風險的能力,通過政府投入、農民個人集資及社會各界籌集的合法基金。

第四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以實施大病統籌為主,堅持自愿參加、民辦公助、因地制宜、互助互利、受益適度、科學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凡從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以及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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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會議講話

同志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在我市實施已經三年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在社會的廣泛關注下,我市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發揮了緩解農村因病致貧和看病難問題的作用,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發展,把黨和政府對廣大農民群眾的關心落到了實處。但是,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工作,不會一蹴而就,需要不斷總結經驗

此外,各地在規范報銷程序、數據統計以及陽春市的網絡化管理方面也有不少好的經驗。

(三)全面推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

經過三年的探索和不斷完善,我市除海陵試驗區外,其余縣(市、區)都建立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縣(市、區)都積極開展工作。陽西縣和陽東縣的宣傳發動工作比以前做得更加深入,各鎮的發展比較平衡,覆蓋率全部都達到了40%以上。陽春市是省的示范點,今年實現了信息化管理,在規范管理等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這三個縣(市)在今年的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考核中獲得了優秀。據統計,全市今年有78.8萬農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占全市農業人口43.6%。三年來,我市農村合作醫療籌集資金達3566萬元,其中農民集資1293萬元、省財政扶持1713萬元(含救助基金)、市、縣(市、區)、鎮扶持560萬元。全市共有9728人因病住院得到補償,補助金額687萬元;大病救助816人,金額124.5萬元;扶持特困農戶參加農村合作醫療48428人,金額37.7萬元。大量事實說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減輕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促進農村衛生事業發展方面確實能夠發揮很好的作用,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心工程。今年6月,省人大代表對我市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議案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充分肯定了這項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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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區于2003年12月開始試點,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兩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市財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運行機制逐步規范,各項規章制度逐步健全,通過幾次調整之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政策逐步完善,合作醫療基金做到了收支基本平衡,同時,參合農民得到了實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優越性得到體現。

一、基本情況

*區是以城帶郊的中心城區,其中有8個鄉鎮、139個行政村為農村人口。2003年市政府確定*區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試點區后,區委、區政府廣泛動員,層層發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確保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和正常運行。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逐年增加,截止2006年6月,全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115871人,參合率達到88.4%。兩年多以來,基金累計收入1278萬元,含農民累計繳費596萬元(其中門診基金109萬元)、財政配套資金682萬元,共為農民報銷住院補償、門診補償及大病救助金710余萬元。

二、主要做法

為了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扎實穩妥地向前推進,區財政部門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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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健康水平,緩解農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發生,促進我縣農村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第三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農民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保障適度,公開公平、民主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大病住院統籌為主,兼顧門診醫療。

第五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縣辦、鄉鎮共管體制,以縣為單位管理大病住院統籌,以鄉鎮為單位管理門診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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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擴大參合農民的受益面,切實提高基金使用率,經研究決定,對《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方案》(委號)予以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高籌資標準

從年起,我縣新農合籌資標準為人均50元,其中農民個人繳費10元,市、縣兩級財政各人均補助8.5元,省以上財政人均補助23元。年,參合農民繳費5元(下半年)。

二、提高補償標準

1、取消單級封頂線,只設綜合封頂線12000元。

2、設起付線,鄉、縣、縣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助起付線分別為100元、100元、300元。年內因同一種疾病在縣外醫療機構多次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只去除一次縣外起付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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