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援助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2 0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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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援助

醫療管理社會援助的效果

我院自1998年開始提出并實踐整體醫療管理模式,該模式貫徹新醫學模式,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關注人疾病背后的社會原因[1],把人看作整體的、社會的人。為適應整體醫療管理理念,我院經過長期的研究探索決定在醫院建立病人社會援助中心,使社會工作與現有醫學治療相結合并產生根除某些疾病的實際效果[2],為患者提供一種全新的醫療服務方式。病人社會援助中心是實施整體醫療管理模式的路徑之一。

1整體醫療管理模式中設立社會援助機構的動因

1.1適應現代醫學模式的需要隨著社會的進步,現代醫學從20世紀下半葉已進入后醫學時代,醫學模式由生物醫學模式轉變為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醫院的服務對象、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方法相應的不斷在變,甚至“超出”醫院范圍,于是醫院的社會服務應運而生[3]。目前,世界各國醫院普遍設置了社會服務部或社會工作部,主要職能是在醫院中開展社會服務和社會福利服務,而在我國僅有北京協和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友誼醫院等少數醫院設立了社會服務部,所以我院在2006年進一步完善整體醫療管理模式的內涵時,設立社會援助中心,以期為建立健全中國醫院社會工作制度,探討適合中國國情的醫院社會工作模式和服務體系作出一點有益的探索。

1.2適應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近年來,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實行了改革,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扭轉了過去“小病扛著,大病等死”的局面,基本實現了“病有所醫”,醫院的門診及住院人數相應的增加了,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也提高了,對醫院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戰。所以,醫院需要一個介于醫院與患者之間的“橋梁式”的服務機構,來加強醫患溝通,緩解醫護人員的壓力,提高醫療效率。

1.3適應醫療市場的需要醫院在當前醫療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中,要想得以生存和持續發展,勢必要全面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力[4]。在當前國情下,正確對待患者因疾病造成的心理病癥及其所處的社會背景等,可建立醫患之間的院內、院外溝通渠道,拓展、提高院內醫療服務質量和院外服務水平,從而提升醫院的市場競爭力。

2整體醫療管理模式中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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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與和諧社會論文

提要:援助對和諧的構建具有重要作用?,F階段,法律援助面臨著種種困境,要解決法律援助所面臨的困境并使之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應有作用,就必須明確在現階段法律援助是國家和社會的共同責任,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層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尤其是法律院系在法律援助事業中的重大作用,多渠道解決法律援助的資金嚴重短缺。

關鍵詞:法律援助和諧社會共同責任困境對策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之義。[1]法律援助對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以及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作用。黨的十六大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提出,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黨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重申,十六屆五中全會再次把“加強和諧社會建設”作為“十一五”計劃的重要目標。因而,在構建和諧社會目標下法律援助,其與和諧社會的關系,探析法律援助所面臨的困境以及尋求解決的措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法律援助與和諧社會

法律援助又稱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濟,英國《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將其定義為“在免費或收費很少的情況下對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的窮人所給予的幫助”。[2]法律援助制度是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護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認為是衡量一個國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權保障機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標志,也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程度的重要標尺。法律援助對和諧社會的構建也有著重大作用。

1、法律援助制度是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要條件之一?!皺嗬某浞仲x予和權利的有效實現與保障是法治的基本內涵之一”,[3]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并不是只是通過立法把各種權利賦予社會公眾,沒有必需的司法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再完善的立法也可能是一紙空文。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對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保護其合法權益,保障其法定權利得以實現而不致成為空中樓閣,它能夠保證讓每一位社會成員不因條件和社會地位的差別,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終極關懷,是“一個法治健全的國家不可或缺的司法救濟機制”,“法律援助制度是保護公民權利、完善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要求”。[4]而法治是和諧社會實現與維系的必要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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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社會援助制度論文

所謂被害人,是指其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而背上物質的、精神的、身體的等多方面的額外負擔,理應受到完全的權益保護。如果對被害人權益處理不當,就可能引出新的矛盾甚至于新的報復性犯罪,因此,有必要從健全我國訴訟制度出發,重視完善我國被害人權利保障制度。

一、建立被害人補償制度。

刑事被害人所遭受的損失,有些可以通過附帶民事訴訟解決,更多的則是附帶民事訴訟所不能解決的。由此,犯罪導致的被害人死亡、傷殘及其損失,往往因犯罪人無力賠償致使被害人承受無限期的被害延續。,我國尚無有關對被害人實行國家補償的立法,因而,被害人獲得補償尚未獲得法律與制度化的保障。有鑒于此,我國應建立被害人補償制度,給被害人以必要的撫慰與補償。結合我國的司法實際,被害人獲得補償一般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無法從被告人處或其他途徑得到補償;第二,必須是嚴重暴力犯罪致使被害人受到生命、健康方面的損害;第三,被害人對自己被損害的結果不承擔或者承擔很少的責任,但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老人、基本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國家應當根據其生活來源狀況,給予適當補償,而不考慮其責任大??;第四,必須是及時報案,并且與司法機關積極合作。

二、建立被害人社會援助制度。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遭受的不僅包括物質損失,還包括精神損害,僅用賠償的方式無法從根本上彌補、平復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創傷。由此,有可能導致被害人脫離社會自我封閉的心理傾向,因此,建立完善的社會援助制度尤為必要。建立被害人服務機構,如“被害人醫療中心”、“被害人心理咨詢中心”等,為被害人提供心理咨詢或醫療服務,針對一些特殊的被害人,如性犯罪的被害人、老年被害人、少年被害人,更應當成立專門機構為其提供細致的人文關懷和精神診療。建立完善的社會援助系統,《宣言》對此亦有具體規定。在整個法律過程中,“受害者應從政府、自愿機構、社區方面及地方途徑獲得必要的物質、醫療、心理及社會援助。應使受害者知道可供使用這些服務和援助”。為了確保被害人得到適當的和迅速的援助,“應對警察、司法、醫療保健、社會服務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培訓,使他們認識到受害者的需要,并使他們對準則有所認識,以確保適當和迅速的援助”。

三、建立辯護律師代為詢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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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法律援助社會實踐報告

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年少輕狂的我們,有著意氣風發的激情,有著指點江山的銳氣。年少就要經得住暴風雨的洗禮,輕狂就能忍得住大社會的磨練。春華秋實,歲月瀟湘。轉眼為期一個月的社會實踐就過去了,通過實習,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一定的實踐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見過大量勞動爭議與勞動糾紛的案件,一些案件還是我去立案的,甚至有些從立案到結案的過程中,我還承擔著具體案卷整理工作,仔細研讀卷宗,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與專業的律師討論,并向其請教,這使我不僅對現實生活中的勞動關系有了更為深入的了解、對勞動法律知識的加深,更重要的是還擴展了知識面,了解了許多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辦案程序,另外讓我明白了許多人生道理、生活哲理,那是從書本上難以學不到的。勞動關系是一門社會性的學科,對它的把握卻離不開社會經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了豐富專業知識,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畢業后能真正融入社會,在暑假期間,我去到了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開始了我的暑假社會實踐之旅。

在實習的這段時間內,由于我的專業知識還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幫忙接待和登記前來咨詢、尋求法律援助的人;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整理文件、訂卷;寫各種法律文書、報告;跟隨時福茂律師學習處理勞動關系的技巧、旁聽各種案件的庭審;處理一些簡單的案件等等,從7月19日到8月26日,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十幾天的時間,但是收獲確實不可估量的,就像我剛到北京市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時,時福茂律師跟我說的:“在我們這里你每天都能看到各種錯綜復雜的勞動關系?!贝_實是這樣,這里每天都能接到勞動領域各種案由的案件,比如說:拖欠工資,社會保險問題,勞動合同問題,工傷賠償問題等等。曾今呆在象牙塔里的我們,仿佛不食人間煙火,對社會了解得過于膚淺,對什么問題都是“想

當然”的想法,令我更驚訝的是,在祖國的首都,天子腳下,也會有那么多的勞動爭議與糾紛,那些辛勤勞作的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屢受損害,農民工問題仍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一大瓶頸。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月,但是在這段時間內,有太多的記憶刻骨銘心,從中我學到了許多在書本里不可能學到的東西,我對勞動領域的了解不再停留在書本上,而是深入到了現實中,我不再是呆在象牙塔里的孩子,嘆似水流年,感紅顏白發,我學會了生活在現實中,關心身邊的事,關心弱勢群體,更深層次的了解了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疾苦;同時,我也看到了中國的農民工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他們不在委曲求全,默默承忍受,而是采取走法律程序來維權。一個月對于我們的實習來說的確太短,但是在這有限的時間內,我們卻收獲了很多很多。

一、大部分農民工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

在還未到北京市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實習時,猜想在首都這樣的大城市,所謂天子腳下,應該不會有很多勞動糾紛案件需要處理。在致誠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工作也僅僅只是在辦公室翻翻報紙,看看法條而已。等真正到了辦公室的那天,才發現原來在辦公室的律師每天都會有忙不完的工作,有很多的案件需要辦理,每個人手里可能同時辦理著一二十個案子,很多案件都有著錯綜復雜的勞動關系。

每天從早上到下午的實習,前來咨詢的人絡繹不絕,這些農民工同志或咨詢自己親人朋友發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并尋求法律援助,或詢問自己案件的辦案進程,提供案件線索、證據等。有些甚至是群體案件,關乎一百多個人的案件,在這一個多月里,有關工傷、勞動爭議、勞動糾紛、意外事故的賠償案件不計其數,而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在持續,在世人的眼中農民工的法律意識都是不高的,這些農民工中也不乏年過半百的老年人,他們能找到這個法律援助單位,能采用走法律程序來維權,至少說明他們已經認可了法律是一種強有力的維權手段。每天接待這些案件的當事人,雖然自己不能給他們提供很多的法律上或者現實中的幫助,但是在與他們的交談中,我能夠深切的感受到他們已經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憑著一股子蠻勁去企業,去有關機構,單位去鬧,采用各種暴力手段拼個你死我活。不管是從辦理的案件的數量,還是從群眾的思想變化來說,農民工的法律意識都在不斷提高。當然,從與他們的交流中,也體會到了他們生活和工作上的無奈,無助,無可奈何,雖然改變中國農民工這種現狀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絕非一人之力所能及,但是我們作為勞動關系專業的學生當然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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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下法律援助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法律援助對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要作用。現階段,法律援助面臨著種種困境,要解決法律援助所面臨的困境并使之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應有作用,就必須明確在現階段法律援助是國家和社會的共同責任,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層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尤其是法律院系在法律援助事業中的重大作用,多渠道解決法律援助的資金嚴重短缺問題。

關鍵詞:法律援助和諧社會共同責任困境對策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之義。[1]法律援助對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以及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作用。黨的十六大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提出,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黨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重申,十六屆五中全會再次把“加強和諧社會建設”作為“十一五”計劃的重要目標。因而,在構建和諧社會目標下研究法律援助,分析其與和諧社會的關系,探析法律援助所面臨的困境以及尋求解決的措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法律援助與和諧社會

法律援助又稱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濟,英國《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將其定義為“在免費或收費很少的情況下對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的窮人所給予的幫助”。[2]法律援助制度是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護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認為是衡量一個國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權保障機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標志,也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程度的重要標尺。法律援助對和諧社會的構建也有著重大作用。

1、法律援助制度是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要條件之一?!皺嗬某浞仲x予和權利的有效實現與保障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內涵之一”,[3]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并不是只是通過立法把各種權利賦予社會公眾,沒有必需的司法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再完善的立法也可能是一紙空文。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對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保護其合法權益,保障其法定權利得以實現而不致成為空中樓閣,它能夠保證讓每一位社會成員不因經濟條件和社會地位的差別,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終極關懷,是“一個法治健全的國家不可或缺的司法救濟機制”,“法律援助制度是保護公民權利、完善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要求”。[4]而法治是和諧社會實現與維系的必要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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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構建下法律援助論文

內容提要:法律援助對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要作用。現階段,法律援助面臨著種種困境,要解決法律援助所面臨的困境并使之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應有作用,就必須明確在現階段法律援助是國家和社會的共同責任,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層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尤其是法律院系在法律援助事業中的重大作用,多渠道解決法律援助的資金嚴重短缺問題。

關鍵詞:法律援助和諧社會共同責任困境對策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之義。[1]法律援助對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以及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作用。黨的十六大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提出,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黨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重申,十六屆五中全會再次把“加強和諧社會建設”作為“十一五”計劃的重要目標。因而,在構建和諧社會目標下研究法律援助,分析其與和諧社會的關系,探析法律援助所面臨的困境以及尋求解決的措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法律援助與和諧社會

法律援助又稱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濟,英國《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將其定義為“在免費或收費很少的情況下對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的窮人所給予的幫助”。[2]法律援助制度是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護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認為是衡量一個國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權保障機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標志,也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程度的重要標尺。法律援助對和諧社會的構建也有著重大作用。

1、法律援助制度是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要條件之一?!皺嗬某浞仲x予和權利的有效實現與保障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內涵之一”,[3]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并不是只是通過立法把各種權利賦予社會公眾,沒有必需的司法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再完善的立法也可能是一紙空文。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對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保護其合法權益,保障其法定權利得以實現而不致成為空中樓閣,它能夠保證讓每一位社會成員不因經濟條件和社會地位的差別,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終極關懷,是“一個法治健全的國家不可或缺的司法救濟機制”,“法律援助制度是保護公民權利、完善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要求”。[4]而法治是和諧社會實現與維系的必要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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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和社會道德價值淺議論文

論文關鍵詞:授助;道德;理性

論文摘要:法律援助制度是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叉稱法律救助、扶助制度,是國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對經濟上困難、生理上殘缺、智能上低下而叉需要法律幫助的當事人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減免費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一種司法救助制度。中國法律援助制度具有突出的特點,即物質保障的現實性、法律援助主體的能變性、法律援助范圍、對象和主體的寬泛性,并展現極為重要的現代社會價值,蘊含極為豐富的傳統道德價值。

一、中國法律援助的特點

法律援助制度又稱法律救助扶助制度,是國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對經濟困難、生理殘缺、智能低下而又需要法律幫助的當事人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減免費用而提供法律服務的一種司法救助制度。這可以從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來理解。廣義的法律援助包括減免訴訟費在內在的整個法律程序的各個環節上為受援者提供的法律幫助。狹義的法律援助是指法官、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為社會的貧困者、弱者、殘疾人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減免費用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是國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認為,同國外尤其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援助制度相比,中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以下突出特點:

(一)中國法律援助物質保障的現實性

中國社會主義法制不同于資本主義法制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我們的法律既規定了全體公民一律平等的實體權利,又規定了為實現平等實體權利所必須的平等程序權利,而且特別強調為實現這些權利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實施法律援助制度,就是為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完善平等程序權利的實施機制,切實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得以真正貫徹實現。這正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與資本主義國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本質區別。總而言之,中國的法律援助雖然起步晚,但是起點高、范圍廣、后盾強,有保障,是一項大有發展的公益事業。當然,作為一種新的制度,特別是在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法律援助制度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在理論和實踐中逐步探索、解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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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稿:讓法律援助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閃光

讓法律援助

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閃光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

大家好!我是來自司法行政戰線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讓法律援助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閃光”。

“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請進來”,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功在黨和政府,利在人民群眾”的特殊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下,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一個重要途徑。據專家調查,我國現有困難群體約1.4億人,占總人口的10%,其中包括貧困人群、失業下崗人群、殘疾人、受災人群、農民工等,可以說這樣一個龐大的弱勢群體是不容忽視的,是每一個飽含熱血、憂國憂民的中華兒女都揮之不去的心結。和諧社會是一曲優美的交響樂,而它的音符就是我們社會的各個階層,只有社會的各個階層的權利和自由,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和諧的樂章才能響徹神州大地。

“財富的擁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公正的獲得卻不能有先后之別,法律援助讓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法律援助作為社會弱勢群體應當享有的一項政治權利,為當今世界法治文明國家所普遍確認。它的實質是國家通過制度化的形式保障弱勢群體獲得司法公正的權利,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它象天平一端的砝碼,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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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稿-讓法律援助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閃光

大家好!我是來自司法行政戰線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讓法律援助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閃光”。

“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請進來”,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功在黨和政府,利在人民群眾”的特殊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下,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一個重要途徑。據專家調查,我國現有困難群體約1.4億人,占總人口的10%,其中包括貧困人群、失業下崗人群、殘疾人、受災人群、農民工等,可以說這樣一個龐大的弱勢群體是不容忽視的,是每一個飽含熱血、憂國憂民的中華兒女都揮之不去的心結。和諧社會是一曲優美的交響樂,而它的音符就是我們社會的各個階層,只有社會的各個階層的權利和自由,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和諧的樂章才能響徹神州大地。

“財富的擁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公正的獲得卻不能有先后之別,法律援助讓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法律援助作為社會弱勢群體應當享有的一項政治權利,為當今世界法治文明國家所普遍確認。它的實質是國家通過制度化的形式保障弱勢群體獲得司法公正的權利,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它象天平一端的砝碼,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

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公平和正義是法律援助的神圣職責。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不僅僅是法律規定上的平等,更是實現法定權利手段上的平等。但在現實生活中仍有一些不平等的現象,這種不平等需要正義予以消除。法律援助工作就是為了完善法律權利的實施,實現弱勢群體所訴求的正義。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一位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農村婦女,在相繼生育了兩個女孩后,公婆吵罵,丈夫拳腳相加,身心飽受摧殘的她,殺害了年僅兩歲的女兒。案件偵破后,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她提起公訴。在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下,法律援助律師通過周密細致的調查發現,被告人有精神抑郁癥狀,經司法鑒定確認后,法院從輕判處她有期徒刑9年。

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服務大局是法律援助的重要使命。從法治的角度來講,司法救濟是社會糾紛解決和社會公正的最后防線,那么為什么現在這么多的群眾寧愿選擇上訪而不選擇訴訟?司法成本的居高不下是其中重要的原因,特別是貧困人群,更是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去承擔高額的司法成本。如果不給予無償的法律援助,就可能因部分當事人采取法外處置而帶來大量的社會問題,甚至影響社會的穩定。2002年9月份,9名為生計所累的下崗女工,在缺乏勞動安全保護的小作坊內發生集體苯中毒,9名女工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血小板等血液成分減少的癥狀,其中1人較重,患有再生性障礙貧血。貧困的生活、無望的未來,讓女工們和她們的家人情緒異常激動,切發生于黨的十六大召開前夕!事態緊急。一起危及社會穩定的信息馬上出現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腦海中。果斷介入,靠上服務、個別談話、集體調解,9名女工最終獲得數十萬元的賠償,使這起即將發生的集體上訪事件,在十六大召開前夕得到了圓滿地解決。

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執法為民是法律援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群眾的思想都是樸素的,感情都是淳樸和率真的。古語講,禮失求諸野。作為法律援助工作者為他們所援助的每一起案件,辦理的每一件事件,那怕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都足以讓他們銘記一輩子。這種感覺只有在和弱勢群體的接觸中才有更為深刻的體會,這也是一直激勵著法律援助工作者無私奉獻的精神力量。一位滿懷對美好生活憧憬的女孩從莒縣來臨沂打工,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無情地擊碎了她的夢想——車禍導致她腦部留下殘疾,輕度癡呆。悲劇發生后的兩年多時間里,肇事者依然逍遙法外。她拖著殘疾的身體奔波往返于兩地之間,不幸的遭遇經媒體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為其不幸深深震動,主動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由于時間跨度長,給取證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但是,法律援助工作者毫不氣餒,通過大量工作,在人證物證前,令肇事者對援助律師的工作和法院的判決心服口服,主動通過援助中心向受害人履行了付款義務,使這起長達兩年久拖不決的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案件辦理過程中,有兩個細節是難忘的,一是女孩的兩次哭泣,身為癡呆的她,悲苦無助的臉龐上熱淚橫流的神情怎能讓人不動容?二是后來女孩父親前來送錦旗時,他腰上所扎的草繩,這樣一個活生生的貧困者形象又怎能讓人不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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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法律援助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法律援助是國家以減、免費用的辦法,使案件當事人在經濟困難或者某些特殊情況下處理法律事務能夠得到律師幫助的法律制度。2003年7月《法律援助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我國法律援助制度正式建立。經過3年多的實踐探索,我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保護和幫助困難群體、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產生了重要作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應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發揮其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

法律援助工作與構建和諧社會密切相關

法律援助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一些方面:

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民主法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之一,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當前,我國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社會利益關系復雜,各種矛盾增多,各類糾紛頻發。一些困難群眾由于種種原因,僅憑一己之力難以有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使困難群眾能夠借助國家力量,獲得律師幫助,維護自身權益。法律援助制度是一種直接體現“為民”精神的制度。

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司法領域公平正義的核心內涵。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使原本沒有能力獲得律師法律幫助的公民,可以充分行使法律所賦予的權利,進而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此,司法公正得以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也得以彰顯。

促進全社會互幫互助、平等友愛。全社會互幫互助、平等友愛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雖然法律援助制度在性質上屬于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法律援助經費也主要來源于政府,但由于政府的財力有限,因而需要接受社會各方面的捐助。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自1997年5月成立以來,通過接受國(境)內外的捐贈資金,為眾多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提供了資助。這大大緩解了我國法律援助需求巨大與經費短缺之間的矛盾,體現出社會力量的作用。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有利于形成全社會互幫互助、平等友愛的和諧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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