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責任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2 2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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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責任

政府生態責任機制論文

一、政府生態責任的基本理論

近年來,我國許多學者紛紛以不同的視角投入到生態環境問題的研究中,并對“生態責任”概念作了有益的探索,如“‘生態責任’的基本內涵包括生態治理的義務或職責,以及對沒有切實履行生態保護與發展職責的相關責任主體實行嚴格問責制,要求其承擔相應后果。它是政府的政治責任、倫理責任合乎邏輯的延伸,并體現政府的社會責任和經濟責任。”;“政府的生態責任是政府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方面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職責,它是政府的基本責任之一,是政府的政治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等其他責任的一種延伸。”等等。

筆者認為,“政府生態責任”是指政府在社會發展中,科學考量生態環境的承載力,在促進社會、經濟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同時,所擔負的保護和治理環境,誘導企業、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多中心參與環境管理,保證生態平衡與協調發展的責任。

作為擔當關鍵角色的政府如何把生態責任落實在具體的行動中?這就涉及到政府生態責任運行機制的構建問題。所謂政府生態責任運行機制,是指在生態文明時代,政府為了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戰略目標,充分運用其擁有的權力和資源,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實現全社會共同構建生態文明社會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理。

二、政府生態責任的缺失現狀及原因分析

1.官員發展觀和政績觀的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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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生態道德責任思索

當代企業如何履行自己的生態道德責任,事關企業的整體發展前途和命運,也是企業必須而且應該承擔的神圣使命和光榮職責。

一、企業為什么要承擔生態道德責任

現代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具備什么樣的經營理念、在處理環境問題時應具備什么樣的責任意識并在實踐中身體力行,這既是現時代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又是時代對當代企業提出的要求。

1.企業生態道德責任是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的內在要求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一項浩繁的系統工程,所牽涉的層面非常復雜,它的順利進行依賴于眾多條件的支持。穩定完整的自然生態環境在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地位或作用已經逐漸凸現出來,所以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使“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首次寫入黨的政治報告,這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律認識的新發展。“生態文明是文明的一種形態,是高級形態的文明。生態文明不僅追求經濟、社會的進步,而且追求生態的進步,它是一種人類與自然協同進化,經濟一一社會與生物圈協同進化的文明。”。

近年來,我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是環境形勢仍然嚴峻,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尚未解決,新的環境問題又不斷產生,一些地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已相當嚴重。

未來幾十年,工業化的程度還將繼續深化,如果只是一般性地在政策上做些小的調整,或僅僅是在原有的政策框架內“加大力度”,很難徹底解決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德國當代經濟倫理學家P·科斯洛夫斯基于1987年寫道:“經濟的發展需要重新奠定經濟倫理學和倫理經濟學理論的基礎。”通過對生存危機的反省,人們很容易在觀念上過渡到人類自身應對擺脫危機承擔責任的問題上來。再進一步追問,我們是通過什么方式來承擔責任的,或者說通過什么方式來自覺地把責任承擔,這時我們也不難想起倫理道德對現實責任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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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企業生態道德責任

[論文關鍵詞]企業生態道德責任文化

[論文摘要]本文分析了企業生態道德責任提出的原因,指出了企業承擔生態道德責任是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的內在要求,也是企業迎接國際挑戰、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保證,更是企業自身建設倫理文化的需要。企業要具有生態道德責任,則必須從企業確立生態道德責任的價值目標、培養員工生態道德素質、建立企業生態道德責任的系統5-程這幾個方面入手。只有這樣,我們的企業才能將經濟活動、生態智慧和倫理關懷融為一體,最終才有可能實現與社會經濟相協調發展。

當代企業如何履行自己的生態道德責任,事關企業的整體發展前途和命運,也是企業必須而且應該承擔的神圣使命和光榮職責。

一、企業為什么要承擔生態道德責任

現代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具備什么樣的經營理念、在處理環境問題時應具備什么樣的責任意識并在實踐中身體力行,這既是現時代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又是時代對當代企業提出的要求。

1.企業生態道德責任是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的內在要求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一項浩繁的系統工程,所牽涉的層面非常復雜,它的順利進行依賴于眾多條件的支持。穩定完整的自然生態環境在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地位或作用已經逐漸凸現出來,所以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使“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首次寫入黨的政治報告,這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律認識的新發展。“生態文明是文明的一種形態,是高級形態的文明。生態文明不僅追求經濟、社會的進步,而且追求生態的進步,它是一種人類與自然協同進化,經濟一一社會與生物圈協同進化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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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制度思考

摘要:現有法律中對于生態損害和生態修復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關于修復大都與侵權法中的恢復原狀等同,這種法律上的不明確以及程序中的不規范導致實踐中很多案件無法得到切實有效的處理。生態環境的復雜性也使其需要不同角度的思考,對于修復生態環境責任制度的建立需要從不同的方面切入,立法上急需確定它的含義,實踐中我們不僅需要部門之間的共同參與,同時也需要社會公眾的參與,資金的投入以及立法和實踐的結合是生態環境責任制度建立和完善的重要途徑。

關鍵詞: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責任

近年來“生態環境”這個詞的出現日益頻繁,可見社會對它的關注,此外我國法律也正為它的一席之位進行衡量。2015年中辦、國辦聯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2016年6月第12界全國人大常委會21次會議初次審議后公開征求意見的民法總則(草案)第160條第5項將“修復生態環境”作為一種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與以往的“恢復原狀”并列,然而在24次會議中又刪除了此項,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的兩個司法解釋有意將修復生態環境作為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然而生態環境的公益性又使其與侵權責任有根本的區別。所以對生態修復責任制度的定義、定位不清以及實踐中無相關的規定性措施導致實踐中施行的困難,出現一些無人承擔以及不了了之的案件。

一、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相關概念的界定

修復生態環境的前提是有損害即生態環境損害的認定,而修復生態環境又需具有一定的專業性知識,由此可見生態環境損害的認定要專業。然而我們現有技術并不能對環境有足夠的了解,且不同的技術標準也可能會出現不同的認知和預判。所以在實踐中例如“泰州污染案”、“威海漁業污染案”等一些案件,當事人就會出現很多認知上的爭議。其次修復生態環境的立法性也應引起我們的探討,侵權責任本身是私權性責任承擔,而生態環境損害并不能與個人私益混為一談,修復生態環境也無法與恢復原狀進行同樣的類比。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和解決不僅是對我國法律的進一步完善,同樣對司法實踐和環境的保護尤為重要。(一)環境的“損害”。修復生態環境是一種損害的責任承擔方式,因此首先需要對“損害”進行界定。2015年《試點方案》指出:生態環境損害指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環境要素和植物動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變,及上述要素構成的生態系統功能的退化。在此它所確定的“生態環境損害”是“要素的不利改變”與“系統功能退化”,不是傳統法律的“財產與人身損害”,并且明確了其適用情形,同時將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排除在外。1.損害的認定生態環境損害不同于民法上的“具體損害”,是一種需要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加以判斷的“總體利益損害”,這種解釋在一定程度上更加貼近環境的特殊性。首先,對于環境的定義,環保法中對環境的定義表述為影響人類生存的各種天然的以及人工的自然因素。這個定義明確體現了環境法的系統和整體性思維,即環境法并不是調整某一單獨的要素,它的調整是各個要素統一、協調運行的過程,所以從“質”的方面判斷損害時區別于一般的損害。從“量”上判斷損害時,大多基于標準和基線等來衡量損害的程度。從“質”和“量”判斷損害雖然具有一定的理論性和可行性,但現有的技術并不能有效“量”化損害,并且生態系統的平衡和整體受損是否僅僅以標準和基線進行衡量,現有法律也無明確的形式供我們在實踐中借鑒。2.損害的構成生態環境的損害,大多不是直接作用于人,但最后又會對人產生極大的影響,所以多數學者認為環境法律關系呈現的是“人———自然———人”的互動關系。例如工廠企業生產過程中向水體、大氣、土壤排放的污染物,又或者濫砍濫伐,對珍惜動物的獵殺等等,這些行為中既有對他人的人身財產造成損害,也有如噪音等導致的對人的精神損害,也造成對自然環境的損害譬如我們常說的對大氣、水、土壤的污染以及野生動物的滅絕等等。由此可知,生態環境的損害結果包括人和環境。對于人的損害我們可以用民法的邏輯思路,明確將受害人定位為救濟主體。然而環境的損害應如何定位,這也是將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歸入侵權責任的邏輯矛盾點,沒有民法中的“人”這樣的利益主體,而且生態環境具有的公共性也無法將其納入“受害人”的標準。我國的民法大都表現為一個侵權行為導致了一個后果,很明顯生態環境的侵害有著極強的連鎖效應,它的后果具有復雜性和多面性。(二)環境損害的“修復”。“修復”固有的定義就注定其與恢復原狀不同。首先,修復須有修復的可能。永久性的損害不在修復的范圍內,并非其不具有可修復性而是其難以恢復,即修復的代價超出了承受能力,例如核污染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危險的化學物品污染等等。在國際上,很多國家都采取了多種措施例如關閉場地、遷移居民將污染物隔離以此阻止其經植物或者空氣進入人體等等這些方式來對它會造成的后果進行控制。其次,對于可修復的生態環境一般有兩種修復方式,直接修復和替代性修復。直接修復是環境損害發生后,對于責任人應當修復環境達到損害發生之前的狀態以及功能,而對于已無法恢復到損害發生之前的以及無法原地修復的則承擔修復費用或者異地補足達到生態系統結構平衡等。生態修復具有一定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其實是需要有專業知識和技能,法官專業知識的局限性往往會導致案件判決的模糊不明確以及執行困難。

二、修復生態環境的不同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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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生態責任機制構建分析論文

一、政府生態責任的基本理論

近年來,我國許多學者紛紛以不同的視角投入到生態環境問題的研究中,并對“生態責任”概念作了有益的探索,如“‘生態責任’的基本內涵包括生態治理的義務或職責,以及對沒有切實履行生態保護與發展職責的相關責任主體實行嚴格問責制,要求其承擔相應后果。它是政府的政治責任、倫理責任合乎邏輯的延伸,并體現政府的社會責任和經濟責任。”;“政府的生態責任是政府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方面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職責,它是政府的基本責任之一,是政府的政治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等其他責任的一種延伸。”等等。

筆者認為,“政府生態責任”是指政府在社會發展中,科學考量生態環境的承載力,在促進社會、經濟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同時,所擔負的保護和治理環境,誘導企業、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多中心參與環境管理,保證生態平衡與協調發展的責任。

作為擔當關鍵角色的政府如何把生態責任落實在具體的行動中?這就涉及到政府生態責任運行機制的構建問題。所謂政府生態責任運行機制,是指在生態文明時代,政府為了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戰略目標,充分運用其擁有的權力和資源,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實現全社會共同構建生態文明社會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理。

二、政府生態責任的缺失現狀及原因分析

1.官員發展觀和政績觀的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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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生態道德責任分析論文

一、企業為什么要承擔生態道德責任

現代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具備什么樣的經營理念、在處理環境問題時應具備什么樣的責任意識并在實踐中身體力行,這既是現時代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又是時代對當代企業提出的要求。

1.企業生態道德責任是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的內在要求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一項浩繁的系統工程,所牽涉的層面非常復雜,它的順利進行依賴于眾多條件的支持。穩定完整的自然生態環境在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地位或作用已經逐漸凸現出來,所以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使“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首次寫入黨的政治報告,這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律認識的新發展。“生態文明是文明的一種形態,是高級形態的文明。生態文明不僅追求經濟、社會的進步,而且追求生態的進步,它是一種人類與自然協同進化,經濟一一社會與生物圈協同進化的文明。”。

近年來,我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是環境形勢仍然嚴峻,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尚未解決,新的環境問題又不斷產生,一些地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已相當嚴重。

未來幾十年,工業化的程度還將繼續深化,如果只是一般性地在政策上做些小的調整,或僅僅是在原有的政策框架內“加大力度”,很難徹底解決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德國當代經濟倫理學家P·科斯洛夫斯基于1987年寫道:“經濟的發展需要重新奠定經濟倫理學和倫理經濟學理論的基礎。”通過對生存危機的反省,人們很容易在觀念上過渡到人類自身應對擺脫危機承擔責任的問題上來。再進一步追問,我們是通過什么方式來承擔責任的,或者說通過什么方式來自覺地把責任承擔,這時我們也不難想起倫理道德對現實責任的承諾。

現時代的經濟倫理觀念有其共性的一個方面就是它沒有認識到經濟在人類所有的制度結構中僅僅只占了一部分。而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同日本思想家池田大作曾指出,這種把屬于整體之一部分的經濟,置于絕對優先的地位,是現代的一大錯誤;如果放任這種經濟的孤立發展就會使得人類在地球上喪失生存權利。企業的經營行為雖屬于經濟范疇,又由于是在一定的生態環境系統中進行的,因此它與生態環境系統必然存在著密切的聯系。企業責任對象的范圍應當從人拓展到生態環境中去,把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納入道德思考的范圍,將經濟活動、生態智慧和倫理關懷融為一體,最終轉變那種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片面發展模式,走向一條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可持續性道路。因此,要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就必須把生命聯合體的利益作為道德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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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生態環境責任審計

摘要:規范統一的審計指標評價體系能夠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增加審計結果可比性,明晰領導干部在生態環境領域的責任紅線。文章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設計生態環境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同時以XX市為研究對象對所構建評價指體系進行運用并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生態環境責任審計;模糊綜合評級;生態文明建設

目前,生態系統退化形勢日趨嚴峻,惡劣的環境問題影響了人民的生活狀態。2013年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對領導干部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的終身問責制度。

一、文獻回顧

自實施生態環境責任審計的構想提出后,國內學者已展開相關方面的研究,從審計背景看,董延安、趙紅(2015)分析了開展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具有四個方面的背景原因[1];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定義方面,蔡春、畢銘悅(2014)基于審計目標,將其定義為監督評價受托人承擔履行自然資源受托責任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董賢磊(2014)則結合審計內容,將其定義為對受托人履行資源管理、環境保護等行為的真實性的審計[2];審計目標方面,謝志華(2014)從受托責任觀出發,提出實施該項審計的目標是使被審計人員明確所承擔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方面的責任。雖然目前在生態環境責任審計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生態環境責任審計的意義等基本理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在指標體系構建方面仍存在不足之處。

二、研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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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生態責任機制建立論文

[摘要]在生態形勢已經嚴重惡化,并成為制約人類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時,政府無疑更需要有力地承擔生態責任。本文試圖為當代中國政府生態責任的實現提供適合國情、有較強針對性和操作性的機制構建設想,以實現環境與發展的雙贏。

[關鍵詞]政府生態責任機制構建構建路徑

一、政府生態責任的基本理論

近年來,我國許多學者紛紛以不同的視角投入到生態環境問題的研究中,并對“生態責任”概念作了有益的探索,如“‘生態責任’的基本內涵包括生態治理的義務或職責,以及對沒有切實履行生態保護與發展職責的相關責任主體實行嚴格問責制,要求其承擔相應后果。它是政府的政治責任、倫理責任合乎邏輯的延伸,并體現政府的社會責任和經濟責任。”;“政府的生態責任是政府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方面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職責,它是政府的基本責任之一,是政府的政治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等其他責任的一種延伸。”等等。

筆者認為,“政府生態責任”是指政府在社會發展中,科學考量生態環境的承載力,在促進社會、經濟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同時,所擔負的保護和治理環境,誘導企業、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多中心參與環境管理,保證生態平衡與協調發展的責任。

作為擔當關鍵角色的政府如何把生態責任落實在具體的行動中?這就涉及到政府生態責任運行機制的構建問題。所謂政府生態責任運行機制,是指在生態文明時代,政府為了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戰略目標,充分運用其擁有的權力和資源,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實現全社會共同構建生態文明社會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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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應承擔的生態責任

據2005年10月9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從2005年起,長沙市政府將每年拿出370萬元向市民“買生態”———在規定城市林業生態保護區域嚴禁破壞林地、采伐林木、捕獵野生動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同時,由政府每年向保護區域范圍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一定數額的生態公益補償金。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同時在保護環境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買生態”,讓長沙市政府真正地將生態保護的擔子挑了起來,消除了百姓利益和生態保護之間的矛盾,使環境保護和老百姓的利益兼顧。從以上事件中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正在積極地響應黨中央提出樹立“以人為本”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創建環境友好的和諧社會的號召。而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政府的職能需要重新定位,把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保證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升為當今政府無可推卸的重大責任之一。

1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涵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根據新時期我國社會發展的新要求、新趨勢和新特點提出來的重大戰略舉措。我們黨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明小康社會。和諧社會的目標指向是自然、社會與人和諧發展,這包含3個內涵:一是人與社會的和諧,二是人與自然的和諧,三是人與人的和諧。對于當代中國來說,和諧社會就是經濟和社會、城市與鄉村、東中西部不同區域、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人與人等關系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的社會。我們應該有這樣的共識:一個和諧社會,既要造福當代,使人們不斷得到利益,也要顧及后代,使后代有發展的空間、資源和物質基礎。要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保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是重中之重

在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內涵中,人和自然的和諧是其中的重要內容,因為它是維護地球生命結構相對穩定的重要因素。人和自然的關系,是在辯證發展中不斷開辟前進的道路。一方面是自然力作用于人,另一方面是人反作用于自然。人的生產活動就是對自然的利用,這種生產活動總是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自然,其后果固然有影響自然界生態平衡的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改變地理環境的能力將日益增強,然而,這種趨勢也積累著巨大的隱患。人與自然本是一個不可須臾分離的有機整體,與自然和諧相處、和諧發展是人類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必然要求。優美環境既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又是人類向往和追求的目標。經濟繁榮、社會文明與環境優化是互為條件、相互促進的。如果經濟繁榮了,環境卻惡化了,惡化了的環境就會制約經濟的發展,繁榮的經濟就不能持續。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長久的環境優化比暫時的經濟繁榮更重要。環境優化是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的基礎,同時也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目的。人類破壞自然就是損害人類自己,改善自然就是發展人類自己。

3我國當前的生態透支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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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媒體生態環境報道責任與擔當

摘要:生態文明觀的建立,是一個現實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博弈取舍過程,也是一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認知實踐過程。地方電視媒體具有對周邊環境的接近性優勢,有利于圍繞當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抓住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報道。岳陽電視臺《岳陽新聞》立足地域特色,關注生態熱點、強化生態監督、講好生態故事、做好生態加法,形成傳播合力、提升傳播效果,將生態文明建設向更高層次、更廣領域推進,體現了地方媒體的責任與擔當。

關鍵詞:地方電視媒體;生態文明;生態環境報道;責任;擔當

在報告中提出:“我們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為保護生態環境作出我們這代人的努力!”①理念是行動的先導。生態文明觀的建立,是一個現實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博弈取舍過程,也是一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認知實踐過程。地方電視媒體既有平臺和渠道優勢,也有對周邊環境的接近性優勢,有利于圍繞當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抓住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報道,優化域內生態文明建設的輿論環境。岳陽地處長江、湘江、洞庭湖交匯處,擁有得天獨厚的生態資源。作為岳陽地區的主流媒體,岳陽電視臺在《岳陽新聞》中圍繞“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以正面報道為主、監督報道為輔,動態消息與深度報道相結合,充分展現當地生態文明建設的成效,倡導綠色環保生產生活方式,引導公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2018年,《岳陽新聞》更是不斷增強生態文明建設宣傳報道的力度,反應快、導向準、視野廣、調查深、力度大,竭力為生態文明建設鼓與呼,形成了濃厚的輿論氛圍。本文以岳陽電視臺《岳陽新聞》為例,探析地方電視媒體如何做好生態環境報道。

一、弘揚主旋律——關注生態熱點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2018年4月24日至26日,來到湖南、湖北的長江沿岸,登大壩、走江堤、涉湖州、訪村落,深入視察長江生態環境修復工作。25日下午,總書記乘船視察長江,抵達石首港。隨后,驅車一個多小時來到岳陽,視察了位于長江沿岸的岳陽市君山華龍碼頭和被譽為洞庭湖及長江水情“晴雨表”的城陵磯水文站,通過實時監控,察看了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狀況。總書記勉勵大家繼續做好長江保護和修復工作,守護好一江碧水。在此背景下,《岳陽新聞》迅速策劃推出《牢記囑托走在前列守護好一江碧水》系列主題報道,通過動態消息、新聞特寫、系列報道、記者走基層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報道岳陽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規劃思路、措施行動以及變化成效,一個多月內發稿量達150多篇,形成了轟動效應。為全方位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岳陽制定了《岳陽市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方案》,明確了今后一段時間七大重點整治任務。方案一出,《岳陽新聞》立即行動,圍繞化工企業整治、長江岸線保護、黑臭水體治理、沿江生態修復、重點領域整治、河(湖)長制落實等展開集束式戰役型報道,在推動行動方案的落實中充分發揮了輿論先導作用。與此同時,《岳陽新聞》圍繞建設安瀾長江、綠色長江、和諧長江、美麗長江推出系列專題評論,深入闡釋岳陽在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中面臨的形勢任務、方向路徑和工作舉措,為推進全域、全程、全境、全民治水,共建生態文明宣傳鼓勁。《岳陽新聞》在加強本土宣傳報道時,還全力配合中央電視臺做好《守護好一江碧水》專題報道、《直播長江》系列報道,協助湖南電視臺做好《為了長江萬里清》《長江洞庭我的家》系列報道,生動展示了岳陽和湖南在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過程中的決心、魄力、舉措和成效,營造強大宣傳聲勢。

二、打好主動仗——強化生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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