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應承擔的生態責任
時間:2022-08-17 11: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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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05年10月9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從2005年起,長沙市政府將每年拿出370萬元向市民“買生態”———在規定城市林業生態保護區域嚴禁破壞林地、采伐林木、捕獵野生動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同時,由政府每年向保護區域范圍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一定數額的生態公益補償金。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同時在保護環境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買生態”,讓長沙市政府真正地將生態保護的擔子挑了起來,消除了百姓利益和生態保護之間的矛盾,使環境保護和老百姓的利益兼顧。從以上事件中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正在積極地響應黨中央提出樹立“以人為本”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創建環境友好的和諧社會的號召。而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政府的職能需要重新定位,把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保證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升為當今政府無可推卸的重大責任之一。
1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涵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根據新時期我國社會發展的新要求、新趨勢和新特點提出來的重大戰略舉措。我們黨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明小康社會。和諧社會的目標指向是自然、社會與人和諧發展,這包含3個內涵:一是人與社會的和諧,二是人與自然的和諧,三是人與人的和諧。對于當代中國來說,和諧社會就是經濟和社會、城市與鄉村、東中西部不同區域、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人與人等關系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的社會。我們應該有這樣的共識:一個和諧社會,既要造福當代,使人們不斷得到利益,也要顧及后代,使后代有發展的空間、資源和物質基礎。要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保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是重中之重
在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內涵中,人和自然的和諧是其中的重要內容,因為它是維護地球生命結構相對穩定的重要因素。人和自然的關系,是在辯證發展中不斷開辟前進的道路。一方面是自然力作用于人,另一方面是人反作用于自然。人的生產活動就是對自然的利用,這種生產活動總是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自然,其后果固然有影響自然界生態平衡的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改變地理環境的能力將日益增強,然而,這種趨勢也積累著巨大的隱患。人與自然本是一個不可須臾分離的有機整體,與自然和諧相處、和諧發展是人類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必然要求。優美環境既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又是人類向往和追求的目標。經濟繁榮、社會文明與環境優化是互為條件、相互促進的。如果經濟繁榮了,環境卻惡化了,惡化了的環境就會制約經濟的發展,繁榮的經濟就不能持續。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長久的環境優化比暫時的經濟繁榮更重要。環境優化是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的基礎,同時也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目的。人類破壞自然就是損害人類自己,改善自然就是發展人類自己。
3我國當前的生態透支狀況
據研究表明:中國經濟增長中18%的GDP是依靠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透支”而獲得的,這種代價至今仍存在于我們的經濟發展之中。據預測,到2030年,我國與全球荒漠化直接有關的指標———大陸度,同現在相比將提高3.3%。測算結果發現,我國年平均氣溫預計比現在增加0.6~1.4℃,海平面將上升10多㎝。這些生態環境的變化將產生嚴重的后果:年平均陸地總蒸發量比現在增加45~50億m3;冬小麥播種期將比現在平均延遲1.5~3d;旱地每年平均增加0.47~0.5萬km2;生物多樣性上,受威脅的植物物種將由目前的15%~20%增加到17%~22%;人均水資源由目前的2600m3下降到1850m3。依賴于18%的生態透支增長起來的GDP讓人們憂心。對于這樣的一個結果,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績,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是需要負主要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頒布實施1年多來,并沒有取得期望的效果,未經環保部門審查就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仍屢屢出現。甚至一些官員為了“帽子”、“票子”,不惜違背經濟規律,盲目上項目、辦企業、搞投資,在一些嚴重污染環境或埋下生態破壞隱患的建設項目中,出現“先上車,后買票”現象;一些原本在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或服務業方面很有優勢的省市,卻要向“重型化”轉型;一些嚴重缺水的地區,卻把大量耗水的冶金和化學工業確定為重點發展的支柱產業。而那些不顧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短期經濟增長的做法也沒有受到嚴肅追究。再看看下面兩組數據:①2004年,全國共出動整治違法排污執法人員131萬人次,檢查企業60萬家,取締關閉違法排污企業6462家,限期治理6755家。②2004年山西、河南、四川等12個省發生暴力抗法事件上百起,環境執法受阻事件4400余起。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環境執法已經成為當今整治環境的“軟肋”,這也正是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不力,社會公眾缺乏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結果。在我國,資源的生產率只相當于美國的1/10、日本的1/20、德國的1/6;能源利用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礦產資源總回收率分別比國外先進水平低10%、25%、20%。有消息說,目前長江流域有90%的污水直排長江中,污水排放量達3t/s,年均污水排放量256億t,直接威脅長江兩岸人民的身體健康。2005年3月,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預言:中國膨脹的人口和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將使環境遭到破壞,促使民族生存空間收縮。全國22個省市需要遷出1.86億人,除去自我能夠接納3000萬人外,將有1.5億人淪為生態移民。
4我國生態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任務之一
對于人類破壞自然的行為,大自然已經開始了它的報復:氣候在變暖,冰川在消融,熱帶雨林在銳減,荒漠化在擴展,沙塵暴在增多,物種在減少,資源短缺,酸雨侵蝕銅鐵橋梁,大氣、淡水遭到嚴重污染……如果我們不及時醒悟,大自然的報復將會更加可怕。2005年2月19日,同志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發表的重要講話指出:“大量事實表明,人與自然的關系不和諧,往往會影響人與人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如果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人民的生產生活環境惡化,如果資源能源供應高度緊張、經濟發展與資源能源矛盾尖銳,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是難以實現的。目前,我國的生態環境形勢相當嚴峻,一些地方環境污染問題相當嚴重。隨著人口增多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還會更加突出。由此必然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走符合中國國情、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道路,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必然選擇。而生態建設則是實現人和自然協調的重要措施,是構建和諧社會最重要、最根本的時代重任。
5政府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生態責任
實現人口數量和規模的“零增長”,實現物質和能量消耗速度的“零增長”,實現生態和環境惡化速度的“零增長”,這3個“零增長”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指標和我國政府要為之努力的目標。因此,從這個立場來講,政府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5.1樹立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文化氛圍和價值取向生態意識是環境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對生態知識及生態系統正常運轉等的認知和維護心理,每個人應該培養的最基本也是最容易養成的環境意識。他要求人們日常的生產、生活行為都要以維護大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為標準,進而對整個生態系統進行積極的維護和不破壞的行為。良好的生態意識是發展生態文明的依托,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精神動力來源。在樹立公眾環保意識方面,政府應做到:首先,堅定不移地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在提高GDP的同時,注意保護環境,堅決遏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的行為,政府要為公眾樹立良好的榜樣,同時營造出提高公民生態保護意識的良好社會氛圍。其次,政府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傳方式,包括新聞媒介、網絡、公益廣告等方式來宣傳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普及環境科學和環保法律知識,從而提高人們自覺保護環境的意識,積極倡導“保護環境為榮,破壞環境為恥”的社會主義新風尚。再次,政府還應該努力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環境保護激勵機制,一方面對保護環境有突出貢獻的組織、企業、個人等進行表彰,另一方面對破壞環境、污染環境的行為做出嚴厲的懲罰,以此來促使整個社會遵守環保法律法規,讓環境保護不再是一句空話。第四,要在全社會培育和提高環保生態意識,特別要重視青少年的生態意識的培養和提高,懂得生態保護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生態價值觀和道德觀,養成良好的生態道德行為習慣。
5.2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培養公眾的生態責任,確保“代內公平”,保證“代際公平”今天,世界范圍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已成為政治家、科學家以及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因為它關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關乎人類的前途和命運。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如今正好趕上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但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發展已經給我國的生態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就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觀而言,主張公平分配,不僅要保證“代內公平”,更重要的是要保證“代際公平”。在可持續發展觀的指導下,政府應該強調公民的生態責任,培養公民的生態責任感,對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負責,對保護環境、宣傳可持續發展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這種責任感一旦樹立起來,我國的生態建設將會得到每一個公民的大力支持和擁護,我國的生態法制建設也會得到公眾的理解。
5.3加強生態法制建設,以法律的形式規范社會行為在市場經濟體制趨于完善,法制建設逐步推進的今天,政府首先要把環境保護納入法治進程的軌道,以法治為主的綜合治理,應該說是當前環境問題解決的最優方案。環境保護部門應該不斷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一方面,執法者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制觀念,在環境執法時做到勇于執法、敢于執法、嚴格執法、依法執法;另一方面,在制度制定時充分地考慮到“制度防惡”,從源頭上杜絕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的產生。同時增進公民的環境守法意識。對于人民群眾環境守法意識的養成和提高,政府部門應該不斷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對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刑法的實體化和具體化,讓人們對切身利益的保護同環境保護聯系起來,增進對環境問題的理解、關注和行動,進而將環境守法轉化為一種自覺行為。
5.4大力發展生態科技,推行綠色產品,從生產和消費領域調節人們的生態行為a)要大力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率。對資源開發要統籌規劃,實現綜合勘察、綜合開發、綜合利用;加強資源開采管理,健全資源勘察開發準入條件,改進資源開發利用方式,實現資源的保護性開發;加強對冶金、有色、電力、煤炭、化工、建材等廢棄物產生量大、污染重的重點行業的管理。b)要大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對鋼鐵、有色、電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資源的消耗管理,實現能源的梯級利用、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努力提高資源的產出效益。c)要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積極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粉煤灰、煤矸石、廢輪胎、廢電子產品、廢舊機電產品、包裝廢棄物等的回收和循環利用;支持機械等廢舊機電產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選系統,不斷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體系。d)要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一是緊緊圍繞發展循環經濟,制定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規劃,加快發展生態科技,集中解決制約循環經濟發展的關鍵技術、重大裝備、新的工藝流程。二是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其產品物耗低、能耗少,而且能生成新物質、新能源,潛力無限,效益巨大,應加快發展。三是加快傳統工業技術改造,面廣量大的傳統工業是高消耗、高排放的主體,應制定規劃,分步實施,下決心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傳統工業進行改造,促使其升級換代,步入循環經濟軌道。四是加大資源再生技術的開發。產品深度開發和資源再生利用技術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關鍵,政府要加大投入,組織攻關,力求盡快有所突破。e)在推行綠色產品,倡導綠色消費方面,政府要加強宣傳和教育,在公民心中樹立起“綠色”觀念,引導他們自覺地選擇綠色產品,進行綠色消費。首先,要倡導消費者在消費時選擇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眾健康的綠色產品;其次,要教育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注重對垃圾的處理,不造成環境污染;再次,要引導消費者轉變消費觀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適的同時,注重環保,節約資源和能源,實現可持續消費。
5.5確立環境保護目標,認真制定和實施環境保護計劃2005年10月,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確立了我國環境保護的目標———到2010年,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下降,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和農村飲水水質、全國地表水水質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有所好轉,草原退化趨勢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修復面積有所增加,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趨勢減緩,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村鎮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到2020年,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根據環保目標,地方政府應該根據當地環境的實際狀況,認真制定環保計劃,研究出切實可行的環保方案,確保2010、2020年我國環保目標的實現。
6結語
近年來,中央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問題上有法可依,各級地方政府也開展了大量的工作,出臺了一些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規章制度,在發展生態產業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是,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達到“天人合一”,人與自然的和諧,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政府只有真正主動積極的承擔起生態管理的責任,在生態責任上實現從“無為”到“有為”的轉變,才能推動生態現代化的發展,才能增強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改善生態環境,實現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全面進步、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生態良性循環協調統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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