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意見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7 22: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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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石行業稅收征收意見
《各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自治縣國稅局地稅局關于滑石加工行業稅收征收管理意見的通知》下發執行后,部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反映,一些滑石產品的計稅依據與實際存在差異,自治縣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全縣境內從事滑石加工、銷售的納稅人進行了實地調查,充分聽取了納稅人的反饋意見,現對滑石加工行業稅收征收管理提出如下調整意見:
一、從事滑石加工、銷售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領購和使用發票。
二、凡在本縣境內從事滑石加工、銷售業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用核定方式征收稅款: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房管局稅收征收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交易稅收征收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依法保護房地產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健康持續發展,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本著“先稅后證”的原則,結合我縣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現就房地產交易稅收征收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有關稅收政策規定
1、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銷售收入低于房地產評估價值的,按評估價值;購買房屋的價款為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發票所記載價款。
2、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轉讓收入低于房地產評估價值的按評估價值)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3、房地產交易涉及的其他稅收,按有關規定執行。
稅務局稅收志愿服務意見
根據《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意見》,現就稅務系統開展以稅收志愿服務活動為主的各類志愿服務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稅收工作主題,扎實穩步推進稅收志愿服務活動,逐步建立稅務系統志愿服務體系,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增強稅務干部社會服務意識,促進培育稅務機關良好的文明風尚,提高稅務干部職工文明素質,完善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稅收工作體制機制,提高做好稅收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能力。
二、組織領導
稅務系統志愿服務活動以稅收志愿服務活動為主。稅務總局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稅務系統志愿服務活動,各級稅務機關要把開展以稅收志愿服務活動為主的各類志愿服務,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穩步推進,逐步推廣,推動志愿服務制度化、經常化。要加強與地方各級志愿服務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爭取工會、婦聯、共青團等部門的支持,共同推進稅收志愿服務活動。同時,根據需要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職工志愿服務活動、青年志愿者行動、巾幗和家庭志愿服務活動、科普志愿服務活動、扶殘助殘志愿服務活動、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活動等各類志愿服務活動。充分發揮包括稅收志愿服務在內的各類志愿服務活動教育感召群眾、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稅收志愿者服務隊伍構成及條件
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意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財稅[20*]92號)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67號)和民政部關于《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民發[20*]103號)的通知,決定實行新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為更好地貫徹落實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現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重要意義。
福利企業稅款優惠政策調整,是黨中央、國務院堅持以人為本,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是落實市委、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擴大殘疾人就業,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堵塞稅收政策漏洞,公平各類企業的稅收待遇,都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主要內容。
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后的主要內容包括:在流轉稅方面,對安置殘疾人就業達到25%(含25%)以上且人數不少于10人的單位,由主管稅務機關按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退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其中,每位殘疾人每年可按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退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安置殘疾人就業達到1.5%(含1.5%)以上且人數不少于5人的單位按照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稅前扣除,并加計100%扣除,以不增加虧損為止。對單位按照規定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或營業稅減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享受稅收優惠的范圍由民政部門、街道和鄉鎮政府舉辦的國有、集體所有制福利企業擴大到由社會各種投資主體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單位(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個人獨資合伙和個體經營戶除外);安置人員范圍由原政策規定的“四殘”人員擴大到“六殘”人員,新增了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安置殘疾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和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殘疾人支付不低于省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保障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作為享受稅收優惠的重要條件。
三、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
優化稅收環境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根據《省國家稅務局優化環境助推跨越服務“五個”建設若干意見》、《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優化稅收環境服務激情跨越辦十件實事的通知》(宜國稅發〔2014〕40號)和“學習十八大、爭創新業績、決戰進百強”主題實踐活動要求,結合全市國稅系統“走十訪百進千家”活動中基層、納稅人反映的意見建議,以納稅人最需要、最關注、最迫切為出發點,特制定《市國家稅務局優化稅收環境服務決戰百強實施意見》,為決戰百強提供最優稅收環境。
一、規范稅收執法,嚴格監督問責。細化工作流程,強化稅收執法程序,保障納稅人在辦稅過程中的各項法定權利;規范稅收執法行為,落實《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確保公平、公正、文明執法;增強執法透明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加強執法督察,開展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問責制度。
二、統籌進戶管理,實行進戶核準。遵循依法、必要、實效的原則,統籌進戶管理,實行進戶執行公務核準制度,稅務人員未經核準不得進戶;同一年度內對同一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稅收檢查和稅務稽查實行“三合一”進戶;對評為納稅信用等級A、B級納稅人在三年內免除稅務稽查(專項、專案檢查以及金稅協查等檢查除外),堅決避免任意進戶、重復檢查的現象,為納稅人營造寬松的生產經營環境。
三、落實優惠政策,加快退稅進度。本區域內的所有稅收優惠政策、營改增政策等堅決執行不打折扣;認真落實退稅新政,加快出口退稅進度;開展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跟蹤問效和持續改進,確保稅收優惠政策的全面實施。
四、強化預警防范,降低涉稅風險。運用稅源風險預警防控管理系統,開展風險分析監控與應對處理。對稅源風險預警信息第一時間、第一時間應對,對納稅人的稅收風險提前介入,由事后風險查糾轉變為事前風險防范,最大限度地化解和降低納稅人的稅收風險。
五、規范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能。認真落實“四減五制三集中”要求,市局成立集中審批辦公室,所有審批事項實行前臺受理、內部流轉、窗口出件,本級審批事項實行7個工作日回復制。
稅收執法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辦發〔**〕37號)有關規定,按照全國稅務系統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會議的要求,現就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進一步做好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擴大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稅收執法責任制是規范和監督稅務機關稅收行政執法活動的一項重要制度。實行這項重要制度,對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防止稅收行政執法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推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努力實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具有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工作。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一切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實行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規定:“要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要積極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充分發揮這兩項相互聯系的制度在行政執法監督中的作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又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稅務機關作為重要的行政執法部門,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把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抓向深入,抓緊抓好。多年來,特別是**年全國稅務系統依法治稅工作會議之后,各級稅務機關根據總局的要求,堅持以依法治稅作為稅收工作的靈魂,認真貫徹“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工作方針,積極探索通過稅收執法責任制來創新稅收管理新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積累了有益的經驗,對規范和監督稅收執法行為、促進依法治稅,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我們還應清醒地看到,這項工作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有的稅務機關認識不到位,對這項工作不夠重視;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制度不夠健全,評議考核機制不夠科學,責任追究比較難落實,與相關制度不夠銜接;組織實施還缺乏必要的保障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稅收執法責任制對稅收執法行為的規范和監督作用的發揮。各級稅務機關要從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和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稅收工作宗旨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對全面提高依法治稅水平、實現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構建和諧征納關系的緊迫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
二、明確目標和任務,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
零散稅收協助管治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稅,充分發揚協稅護稅效果,積極共同全市零星稅收協稅護稅治理工作,摸清轄區內稅源戶管真實狀況,規范稅收次序,營建優越的稅收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治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答應法》相關規則,結合當前協稅護稅工作實踐狀況,對我區下一步協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組織指導與職責分工
協稅工作在區委、區縣政府指導下組織施行。區稅務部分是零星稅收行政法律主體,各街、鄉協助區稅務部分做好轄區范圍內的征收治理工作,財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
區地稅局成立由局長和分擔局長任組長、副組長的專項工作指導小組,在區財稅工作指導小組下開展工作;由相關工作人員構成工作專班,負責對街、鄉協稅人員進行崗前、營業常識的培訓以及零星稅收有關營業工作指導;實行協稅范圍稅收的定稅、公示、抽樣檢查或專項檢查等職責;負責對征稅人違法行為的定性、處分以及法定權柄工作。
各街、鄉詳細組織本街、鄉協稅護稅工作,成立首要指導為組長、分擔指導為副組長的協稅指導小組,并下設“協稅治理辦公室”,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日常協稅工作。
二、協稅經費保證
稅收增長機制構建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稅收收入穩定增長機制的意見》精神,確保該項工作順利推進,現就建立促進稅收穩定增長長效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為確保及時解決稅收收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總結推廣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市政府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市稅收穩定增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區常務副縣(區)長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分析和解決收入管理中存在問題,制定下一階段稅收管理工作重點。
二、建立稅源定期普查制度
為及時了解稅源狀況,每年開展一次稅源普查工作,掌握政策性、經濟性稅源增減情況,摸清稅源底數,建立健全動態稅源數據庫,分析、掌握稅源變化規律,準確預測稅收收入增長趨勢,為稅源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礎性數據。
三、實行稅源專業化管理制度
區政府完善稅收屬地征管的意見
2002年全市實行的稅收屬地征管,有力地促進了我區財政收入快速增長,財政收入規模不斷上新的臺階。但在屬地征管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為進一步強化協護稅工作,提高稅收征管質量,調動街道抓收入促增長的積極性,現就進一步完善稅收屬地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通過進一步完善稅收屬地征管,規范稅收征管秩序,夯實征管基礎,強化稅源管理,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確保區、街兩級財政收入穩定增長,促進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完善屬地征管的原則。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區本級企業、各街道部分交叉企業以及建設項目稅收級次進一步屬地到所在地街道。
2、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為保持各街道存量企業級次的相對穩定,對掛靠企業級次暫不作調整。
稅收志愿服務活動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根據《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意見》,現就稅務系統開展以稅收志愿服務活動為主的各類志愿服務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稅收工作主題,扎實穩步推進稅收志愿服務活動,逐步建立稅務系統志愿服務體系,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增強稅務干部社會服務意識,促進培育稅務機關良好的文明風尚,提高稅務干部職工文明素質,完善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稅收工作體制機制,提高做好稅收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能力。
二、組織領導
稅務系統志愿服務活動以稅收志愿服務活動為主。稅務總局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稅務系統志愿服務活動,各級稅務機關要把開展以稅收志愿服務活動為主的各類志愿服務,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穩步推進,逐步推廣,推動志愿服務制度化、經常化。要加強與地方各級志愿服務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爭取工會、婦聯、共青團等部門的支持,共同推進稅收志愿服務活動。同時,根據需要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職工志愿服務活動、青年志愿者行動、巾幗和家庭志愿服務活動、科普志愿服務活動、扶殘助殘志愿服務活動、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活動等各類志愿服務活動。充分發揮包括稅收志愿服務在內的各類志愿服務活動教育感召群眾、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