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補助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0 14: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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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業補助資金規范制度
第一條為促進全縣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根據縣政府辦《關于印發縣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府辦發〔〕338號)及發展微型企業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內微型企業資本金補助資金(簡稱:補助資本金)的審核、發放、使用、監督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補助資本金管理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第四條符合規定的微型企業創業申請者應按相關規定提交創業計劃書,縣微企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微企辦)應對創業計劃書進行審查,并按相關規定提出初審意見。
第五條縣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委派1名工作人員,組成縣微型企業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評審小組),縣微企辦根據創業申請人身份和經營行業確定每次會審具體參會人員,其中縣財政、人力社保、農業、經濟信息、商務、工商、國稅、地稅、擔保機構、承貸銀行等部門和單位必須參加會審。
第六條評審小組對創業申請者創業計劃的可行性、市場前景、解決就業能力等方面進行集中會審,參加會審人員2/3以上同意補助的,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確定補助資本金金額。審定結果在《報》、縣政府公眾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3—5天。
抗旱救災資金補助辦法
去年秋末以來,全縣降雨偏少,發生三季連旱,為有氣象記載以來所罕見,給全縣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為支持受旱地區恢復生產,最大限度減輕旱災帶來的損失,特制定如下資金補貼方案。
一、補貼內容及標準
(一)在江、河實施挖河打壩,解決一級水源所支出的資金,由縣財政全額解決。
(二)跨鄉鎮、跨流域供水所支出的電費,由縣財政解決。
(三)縣總排渠、湖泊、調蓄庫實施補水的電費,由縣財政負擔。
(四)在一級提灌能力不足且原有裝機滿負荷運行的前提下,新增設備費用由縣財政解決。
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問題及對策
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是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目標而由預算安排具有特定用途的資金,積極爭取專項資金已成為解決地方財政難題的重要途徑。近年來,財政專項資金重點加大了城市建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生態環保和新農村建設等方面投入,為推動地方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體現了“集中財力辦大事”的主題思想。如何管好用好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也是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的重點內容。通過基層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在轉移支付專項資金審計調查中發現,財政專項資金在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一、專項資金種類多、數額大、用途過寬,預算編報不全面。近年來,隨著財政管理體制的不斷深化,中央財政也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國家每出臺一項政策或項目,就要求設置一個專戶,做到專款專用,專戶儲存。從中央的政策來看,隨著中央財力的增強,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不斷增長,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又比較多,幾乎覆蓋了所有預算支出項目,并且補助對象涉及各個行業領域。從上級轉移支付補助資金構成看,專項補助資金占地方財力的比重呈遞增趨勢,地方財政依靠上級專項補助資金來維持運轉的局面在短期內難以改變。從財政預算和決算編制來看,由于地方政府在年初編制財政預算時,無法全面掌握上級轉移支付專項資金的規模和種類,導致預算編制不完整。當上級補助下達后,有的因年初預算未反映上級專項補助,在決算報告中也不反映這項資金,致使決算編報不真實。
二、專項資金管理方式不利于國庫監管。預算專項資金本來是國庫資金的一部分,對預算專項資金的管理問題,既是財政部門的資金管理問題,也是人民銀行國庫資金的管理問題。一方面,專項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國庫撥付形成,從表面看,專款專戶、管理方便,但國庫撥出后,游離于國庫監督管理之外,財政專戶除上解下撥和日常撥付外,尚有一塊較大的余額在財政預算暫存款掛帳,有的長年不清理,掛帳數額甚至比財政收入還多,專戶資金結余多,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基層商業銀行為完成存款任務,紛紛向財政部門爭取存款,造成財政存款搬家,往往因資金周轉需要,財政總預算把專戶結余資金借到預算外資金帳戶,再由預算外資金帳戶把資金存放在各商業銀行帳戶,由于款項額大、頻繁地在帳戶之間轉存,不利于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的穩定和運用,影響到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對宏觀經濟的調控,也給專項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帶來風險隱患。
三、配套資金不到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導致資金效益不明顯。由于基層財政資金來源相對匱乏,地方稅源受到經濟限制,有限的可用財力,基本上只能保證政府機構運轉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有的專項資金不能及時、足額撥付,為了平衡財政預算收支,有的將專項資金用于發放工資或彌補經費不足,有的償還歷年欠債。另外,由于項目小而散,難以形成合力,專項資金安排投入又少,致使政策效果不明顯。
四、工程建設項目不注重預算約束,管理不嚴格。有的工程建設項目論證不足,審批不嚴,隨意超概算,最終導致工程資金缺口,項目支出長年掛賬,財政專項資金的投入難以達到預期效果。隨著政府建設項目的不斷投入,造價大的工程項目,以及點多、線長、面廣的道路和管網改造等工程,有的建設工程項目完成后不按時辦理竣工決算,一些建設工程項目完成后,交付使用的國有資產不納入單位法定統一賬目核算管理。有的由于項目資金缺口,項目支出長年掛往來帳戶未列支出。
針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問題,我們應采取以下主要對策:
農村沼氣資金補助實施意見
為用綠色經濟理念推進農村各項事業全面發展,打造*市康莊生態家園,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市政府決定用以資金補助形式扶持農村沼氣生態富民工程。現就此提出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循環經濟發展戰略要求,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集中資源優勢,以財政資金為杠桿,本著經濟適用,因地制宜的原則,通過扶持示范村、示范戶,吸引和引導社會資金共同參與農村沼氣建設,達到增加農民收入,美化人居環境,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目的。
二、補助標準
(一)新建成“一池三改”和“四位一體”的沼氣用戶每戶補助1000元。
(二)新申請到國債項目的縣,享受國債補助的農戶每戶市級再補助500元;未享受國債補助的農戶按市級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商貿財政資金補助通知
各市、縣(市)經貿委(經貿局、貿易局)、財政局(寧波不發):
為加快推進社區商貿服務業發展,構建“便利、安全、優質、實惠”的居民生活流通服務體系,根據《浙江省社區商貿服務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183號),現就申報2008年浙江省社區商貿服務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浙經貿商發展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在浙江省境內注冊,主要經營網點分布在社區,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務的企業。
(二)申報企業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期為**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
再生資源資金補助通知
各市、縣(市)經貿委(經貿局、貿易局)、財政局、供銷社(寧波不發),省級有關單位:
為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和循環經濟發展,根據《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74號)精神,現就申報2008年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注冊地在浙江省境內,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業和相關單位。
(二)申報單位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期為**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流通發展資金補助通知
各市、縣(市)經貿委(經貿局、貿易局)、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商貿流通工作會議和《**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流通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5〕58號)精神,逐步構筑“高效、通暢、便利、安全”的現代生活流通服務體系和生產性流通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流通產業競爭力,現根據《**省流通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2006〕105號),就申報2008年**省流通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的經營規模,近兩年經濟效益較好,基本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在全省或本地區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競爭力。
(二)申報企業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為流通領域的相關項目,實施期在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中小企業補助資金使用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為了規范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以下簡稱中小企業補助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開展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服務業務所發生支出的補助資金。
第二章資金使用原則與范圍
第三條中小企業補助資金的使用應當科學、公正、透明,有利于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擴大城鄉就業。
第四條中小企業補助資金主要用于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開展以下服務業務的補助:
市對上爭取資金評核及經費補助方案
為加快項目建設,調動各地各部門跑項目、爭資金的積極性,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市所有承擔對上爭取資金任務的單位。
二、考核單位
考核工作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協調、審批。
三、考核內容
農業建設資金補助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快全縣設施農業建設步伐,切實解決水電路等制約設施農業發展的配套設施建設問題,保護基層單位和農民群眾發展設施農業的積極性,確保全年設施農業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今明兩年我縣設施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給予資金補助,具體意見如下:
一、補助范圍
規模小區基礎設施配套、精品小區建設和溫室秸稈生物反應堆技術推廣三項內容。
(一)規模小區。是指2009年新建的面積在100畝以上的溫室小區。新建冷棚小區面積按照溫室小區的2倍標準折算。連片小區面積累計計算(要求中心區域明顯,小區間隔最遠不得超過100米,或在路的兩側)。同時,2009年新建的設施農業小區依然享受省、市關于設施農業小區的補助政策。
(二)精品小區。是指小區面積在200畝、實有溫室70棟以上,且規格一致,排列整齊的小區。要求水、電、路、窖頭房等基礎設施規劃到位,小區內主干路為砂石路或黑色路面,路邊排水溝和過路涵整齊一致,供電設施標準統一;管理房(最低標準為磚石結構)規格一致,排列整齊,臨主街路有大門及透視墻等。小區內種植品種統一,體現本地特色,具有帶動和示范作用;小區位置要盡量靠近公路,交通相對便利,具有一定的展示效果和輻射作用。
(三)溫室秸稈生物反應堆技術推廣。是指在棚室內利用現代生物技術篩選的復合菌群對秸稈進行生物發酵處理,使其在發酵過程中產生有利于農作物生長的二氧化碳及其它礦質元素,進而產生提高產量,改善品質,減少污染,培肥地力作用的保護地生產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在我縣經試驗示范,增產效果明顯,今年開始大力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