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時間:2022-08-15 10:53:52
導語:淺談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隨著我國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全面發展,在《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的基礎上,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逐步發展并完善,對有效防止冒領養老金行為,減少社保基金流失,維護社保基金的安全,增強社保基金的支撐能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存在的問題
1.離退休人員對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的不認可。由于老年人的心理特點,對死亡有很多的忌諱,通過指紋采集、核查或是在《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核查表》上簽字、按指紋,并通過手持拍照卡拍照等方式來證明本人健在的認證要求,讓許多老人頗有微詞,認為自己的尊嚴受到了侵犯。在指紋核查現場及上門進行核查時,經常會有老人們抱怨,他們對社保部門開展資格認證工作懷有很大的抵觸情緒。2.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未能體現黨和政府的人文關懷。資格認證工作作為一種針對少數離退休人員可能存在的冒領養老金行為而采取的防范措施,成為了一項必須普遍執行的單純目的性的常規化的部門工作,廣大的離退休人員及遺屬只能被動地參與。有許多老年人退休后都選擇回原籍居住,然而每年為了證明“自己還活著”,不得不兩地奔波。還有一些病亡遺屬,每月領取的遺屬待遇根本不足以支付往來一趟的費用。3.冒領養老金是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巨大“黑洞”,沒有得到徹底有效的解決。開展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雖然已經有十幾年了,認證的方式也逐步完善,由最初的拍照存檔發展到指紋采集存檔并核查,時間要求也由原來的70歲以上每年核查、70歲以下人員三年核查一次,改為每年對所有的離退休職工及遺屬進行核查、上報,以及未核查人員停發工資等多種方式。各項制度措施的逐步完善,雖然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冒領養老金行為的發生,但每年仍有這種行為的存在。歸根結底,這種情況的發生既與冒領人員的自身素質有關,同時也是整個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所引起的。現行離退休人員管理體制還存在一些弊端,由于離退休人員與企業逐步脫離關系,導致信息收集不及時,加之相關部門之間不及時協調,懲罰制度的不完善等等,都給冒領養老金人員帶來了可乘之機。尤其是在偏遠農村居住的人員,冒領問題較多,冒領的方式多種多樣,有提供虛假證明的、謊報死亡時間的等等。冒領養老金一經發現后,大多數是通過代扣喪葬費及一次性撫恤金的方法來追回,一旦冒領數額超過喪葬費及一次性撫恤金就難以追回。4.冒領養老金行為不僅造成了社保基金的隱性流失,而且損害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如果任由這種不良現象繼續發生,不僅損害了廣大離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而且影響了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健康發展,對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也構成了一定的威脅。這種冒領行為如同社保大堤上的“蟻穴”,如果不及時阻止這種行為的持續蔓延,將會使我們的社保大堤毀于一旦。
二、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中存在問題的應對措施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各級社保部門要組織人力、物力,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多種宣傳工具,向廣大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進行養老保險社會化發放以及領取資格認證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宣講。通過廣泛的宣傳,營造講誠信、守公德的社會氛圍,使企業的離退休人員和遺屬能夠熟悉社會保險相關政策,增強自身法律意識,充分認識到冒領養老金的行為是可恥的,是違法的。2.要明確國家、企業及職工在社會保險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各方職責和法律責任,做到在處罰冒領養老金行為時有法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88條明確規定:“以欺詐、仿造證明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這表面上看處罰力度很大,但如果沒有配套政策和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支持,有可能會成為一紙空文,起不到足夠的威懾作用。這就要求有關部門之間決不能推諉扯皮,應形成合力,真正使法律執行落到實處,使企圖冒領騙取養老金者,望而卻步。各地政府應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出臺專門的規定,明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工作地位、方法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審查制度。3.各地應統一協調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民政殯葬管理部門等相關機構,在不違背本部門政策的前提下,打破行業壁壘,與社保部門建立數據聯網、信息共享,及時了解死亡人員情況及注銷戶口情況,針對性地解決查處冒領養老金行為中掌握死亡線索難、有線索后追查難的問題。這樣既方便了管理,又大大降低了工作量和成本費用,提高了工作效率;通過宣傳,還可以打消企圖冒領者的僥幸心理,減少冒領的可能性。4.依靠社會力量,加強群眾監督,建立舉報獎勵制度。社保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監督信箱,并在報紙、電視等各種新聞媒體上明確公布,讓群眾都能了解,同時也接受群眾當面舉報,并為舉報人保密。相關部門要加大力度,對舉報冒領養老金屬實的舉報人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可以與法院和新聞媒體加強溝通,曝光典型意義的冒領養老金案件。實踐證明,通過群眾力量來發現、查處冒領養老金的行為,是防止異地居住的分散人員違法冒領養老金的有效途徑。獎勵制度的形成,能夠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和工作人員反冒領養老金行為的積極性,營造一個全社會“保護基金光榮,冒領基金可恥”的濃厚氛圍。5.防止冒領養老金,必須有專項經費支持。防止和堵塞養老金冒領黑洞是一項涉及面非常廣的工作,如果沒有專項經費的支持,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的開展、舉報獎勵制度的建立都無從談起。各級領導應該給予高度重視,以保證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以及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順利開展。6.轉變思路,創新工作方式,強化服務意識,多從離退休人員的角度出發去考慮問題,以服務促管理。加強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的技術創新,解決因企業界限和地域界限給資格認證工作帶來的困難,為異地居住的離退休人員減少負擔。
綜上所述,隨著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全面發展,離退休管理社會化的逐步推進,各級社保機構必須多措并舉,努力構建綜合一體化的、全方位的養老金防冒領預警系統,針對各種冒領手段,形成足夠完善的防范機制,及時堵塞養老金冒領“黑洞”,切實維護廣大離退休人員及參保人員的利益,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和正常運行,更好地促進民生安定和社會和諧發展。
作者:平瑞麗 單位: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地礦社會保險科
參考文獻:
[1]李德鋼.防止養老金冒領的對策和建議[J].財經界(學術版),2012(7)
[2]湯永洪.關于有效防范養老金冒領問題的分析[J].現代經濟信息,2014(6)
[3]楊忠厚.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的問題和對策[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12(4)
[4]李鵬杰.“立體”防范杜絕養老金冒領[J].中國社會保障,2011(12)
- 上一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分析
- 下一篇:公立醫院養老保險改革問題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