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裝備維修合同商管理論文
時間:2022-09-16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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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了軍事裝備維修合同商管理的內容;分析了合同商管理中應注意把握的重點問題。
[關鍵詞]軍事裝備維修保障合同商
在未來信息化戰爭中,軍事裝備(以下簡稱裝備)維修保障任務將極其繁重,僅僅依靠軍方自身力量進行技術保障將會越來越困難,利用民間力量完成裝備維修保障工作已經普遍引起各國的高度重視。裝備維修合同商保障,是軍方通過與有關企業簽訂合同,把一部分裝備維修任務交給地方企業來完成,將民間技術力量納入軍方裝備技術保障力量體系的軍民一體化裝備保障模式,其實質是軍方購買地方企業的技術保障服務。加強合同商管理,是確保裝備維修質量、提高軍事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裝備維修工作健康、平穩、高效實施的必然要求。
一、裝備維修合同商管理的內容
對裝備維修合同商實施管理,主要包括裝備維修合同管理、維修作業過程管理、維修質量管理、戰時管理、分包商管理、合同商信息管理等。
1.裝備維修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合同商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項管理,也是實施其他管理的基礎和重要依據。合同管理主要有兩部分內容,一是合同簽訂,二是合同的實施,合同實施主要體現在其他的管理內容中。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簽訂依據、標的、工程期限、質量檢驗、工程估價、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違約責任與獎罰辦法等。
2.裝備維修作業過程管理。一是作業前培訓。主要包括裝備維修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訓、操作流程等。二是標準工作程序。在不涉及泄露軍事核心機密的情況下,軍方應將相關的技術標準、維修操作規程的復印件提供給合同商。對于一些特殊的維修程序、要求等內容,必須向合同商清楚說明。三是安全管理。要有針對性地編制安全控制方案,提出保證安全保密的措施。四是信息共享。要加強軍地雙方的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確保出現問題或異議時及時解決。
3.裝備維修質量管理。一是要建立完備的組織體系。要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檢驗機構,軍方對裝備維修質量狀況實施全過程監督和檢驗,協調解決裝備修理中出現的各種質量問題。二是要建立完備的法規體系。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級職責、任務分工和基本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類技術法規,包括各類裝備的修理技術規程、修理標準和質量檢驗驗收標準等。三是裝備維修質量管理要從全員、全過程抓起,要采用多種方法手段,尤其要采用先進的技術設備。
4.戰時裝備維修管理。主要內容包括:戰時合同商動員,戰備教育,臨戰訓練,合同商的部署,合同商伴隨保障的方式方法,合同商的戰場管理與指揮,戰時裝備維修保障合同的簽訂,等等。我們應該積極借鑒外軍的經驗,通過不斷實踐,逐步建立起具有我軍特色的戰時合同商管理新理論、新方法、新模式,使合同商真正成為我軍一支招之即來、來則能戰、戰則能勝的裝備保障力量。
5.裝備維修合同商信息管理。一是合同商基本信息。包括企業名稱,資質認證,裝備維修業務范圍,年度維修能力,設備設施情況,企業承擔維修任務情況,維修人員名單,維修人員編組,維修人員受訓情況,維修人員參加部隊演習和重大軍事活動情況,維修人員家庭情況等。二是維修作業信息,包括承修裝備的名稱、型號、時間、送修部隊、被修裝備的故障(詳細)信息、各故障的修理過程摘要、修理后技術指標、承修人員、質量檢驗人員、修理工期等。
二、裝備維修合同商管理中應把握的重點問題
軍方與合同商之間不是簡單的“雇傭關系”或“合同關系”,而是一種超越了經濟層面的“特殊關系”。這種特殊關系體現在法律上,就要求合同商首先要服從國家利益的需要,且國家利益要優先于自身利益的獲取;體現在經濟上,必須要按經濟規律辦事,必須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相關事務;體現在管理上,就是要對合同商實施不間斷的業務管理,以確保合同商具有必備的戰斗保障能力。對合同商的管理應該突出以下重點問題。
1.加強對合同商的預評估。有些企業的規模小,固定雇用人員少,臨時招募人員多,培訓不足,缺乏有技能的人力資源,導致使用非熟練技工,相關能力欠缺。因此,必須對其維修保障能力進行預評估。
2.明確劃分職責。軍方與合同商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明確和細化管理要求、任務完成時限、安全責任等方面的問題。
3.加強現場監督與績效評估。軍方必須履行好現場監督管理的職責,在裝備維修活動中強調和執行維修操作規章制度;對合同商維修保障進展情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評估,及時向上級相關機構和合同商反饋有關意見建議,督促合同商維修保障任務的順利實施。
4.加強協作與協調。軍方應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設立專職人員負責合同商的管理工作,軍方要避免用強硬的手段要求合同商按其要求與方法行事,要與合同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防止因雙方處理相關維修保障的方法上差異,造成軍方與合同商之間的矛盾,確保合同商在人才、技術、資金等方面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5.加強分包商管理。由于有些維修任務多次轉承包,軍方與原合同商對分合同商的人員約束力都較弱,往往疏于管理或無法管理,因此必須加強對分包商的管理。
6.完善管理規章制度。利用地方保障力量承擔部隊裝備維修保障任務,是一項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國家、軍隊和地方的多個領域,涉及到各方面的經濟利益,必須逐步建立和完善裝備維修合同商保障規章制度,以便于規范裝備維修合同商保障工作范圍,并監督和指導裝備維修合同商的保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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