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遇和挑戰
時間:2022-09-17 08: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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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正式公布。有自貿港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海南自貿港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要對標世界一流的自貿港,創建國際先進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司法環境,這將為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起到積極的作用。《總體方案》“投資自由便利”條款中明確提出要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懲罰力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領域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失信懲戒等機制。
海南知識產權發展現狀
從2018年海南省知識產權案件審理情況來看,省各級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853件,較2017年的333件增加520件,增幅達156.16%。從案件的類型來看,2018年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論是數量還是比重,較2017年均有大幅增長,從2017年的278件上升到2018年的776件,增加498件,增幅達179.14%。2018年受理的853件知識產權案件中,民事案件776件,占比90.97%,數量較2017年的278件增加498件,占比較2017年的83.48%上升7.49%;刑事案件75件,占比8.79%,數量較2017年的52件增加23件,占比較2017年的15.62%下降6.83%;行政案件2件,占比0.23%,數量較2017年的3件減少1件,占比較2017年的0.9%下降0.67%。知識產權糾紛的持續增長,反映出在快速發展中的社會經濟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強烈需求,表明海南知識產權經濟市場進一步活躍與創新發展環境不斷優化。知識產權權利人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主動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知識產權維權意識日益增強。
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發展的全新期待
《總體方案》明確提出要建立多元化知識產權爭端解決與維權援助機制。在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大背景下,未來海南知識產權發展在立法、司法及法律服務中都將具有全新空間。《總體方案》明確要建立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基礎,以地方性法規和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為重要組成的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海南自由貿易港應當積極發揮中央授權立法的優勢,充分聽取社會各方建議、汲取國內外有益經驗,對知識產權立法進行積極探索,使之成為深化改革開放過程中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成果,使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充滿權衡美學。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立法在中央立法的基礎上應當具備自身特色。當前我國立法對知識產權侵權的打擊力度較為薄弱,首先應注重對知識產權的嚴格保護,堅持立法先行并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戒制度,為國內外投資者營造強有力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其次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可作出彈性的調整。根據知識產權具體種類、特征、保護對象的不同,知識產權保護期限可以適當調整,在法定條件下可以設立依申請延長保護期限制度。再次對知識產權的認定范圍可進行適當擴大。突破性地將諸如味道標志等新型知識產權列入認定范圍,使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保護更加全面化、精細化,促進與國際接軌。《總體方案》明確將“加快形成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作為指導思想,在自貿港知識產權立法機制的構建中也應貫徹“高效”與“便利”的精神。依照國內的法律和制度運行邏輯,我國較為適宜集中立法模式,即中央立法機關率先開展知識產權專項立法或集中立法,海南作為自由貿易港在中央立法的框架和基礎上,對知識產權問題作出專門規定和具體管理操作辦法,以促進與激勵、保護與管理兩方面為重點,建立以自由貿易港法為基礎的自貿港法治體系。隨著自貿港建設進程的推進及海南知識產權政策的出臺,必將為海南知識產權發展與運用提供廣闊空間和“彎道超車”的可能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基本目標是既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智力成果實現市場化;又能讓知識產權侵權人通過合法途徑使用他人的技術成果,獲得經濟效益。如此不僅有利于促進知識產權的使用與傳播,更使得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和競爭優勢廣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市場競爭力和文化軟實力,推動知識產權領域的繁榮發展。于2019年9月26日正式掛牌的海口知識產權法庭的建設已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海南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也逐步駛入快車道。推進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專門化、審判人員專職化與審判工作專業化,不斷提升審判人員司法素能,大力培養國際化審判人才,為海南知識產權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與保障。立足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構,不斷優化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流程。在自貿港內通過多種糾紛解決方式相銜接,形成相互協調、合理互補的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將多元解紛機制融入到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發揮行業調解機構和調解員的專業優勢,妥善處理相關知識產權案件,如此才能更好地順應糾紛解決多元化需求,有利于提高糾紛解決的質量與效率,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吸引投資。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對法律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從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情況來看,2018年海口中級人民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案件352件,相較于2017年的123件增加229件,增幅上升達186.2%,相較于2016年的79件增幅達到345.6%,三年間知識產權案件受理數量增長了近3.5倍。隨著自貿港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不斷實現,將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與運用產生更多需求。作為國際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的坐落地,未來海南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需求必然會進一步增長。不確定性是知識產權價值的一大特性,將知識產權轉為證券化可交易的有價證券,是將知識產權賦予金融融資的功能。《總體方案》明確:“建設海南國際知識產權交易所,在知識產權轉讓、運用和稅收政策等方面開展制度創新,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實踐中,一項市場潛力巨大的專利產品可能會很快被更先進的技術產品替代,其市場價值將快速下降而無法產生預期的收益,因此應充分挖掘知識產權的隱性價值,合理確定知識產權資產的未來現金流。知識產權證券化符合知識產權的基本特性,建立知識產權評估認證中心、知識產權法庭法官與知識產權律師建立長期合作機制,豐富評估產品線,與證券化緊密結合,盡可能明確選取收益法進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同時優選已經形成既定債權債務關系的知識產權展開評估,在探索中構建知識產權證券化。通過將企業的知識產權變成可流通的證券,提高公司的融資能力,可以吸引大量的外部投資者。知識產權證券化已經成為當前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將企業的研發成果、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轉化為有價證券投放于資本市場,以獲得豐厚的資本回報和資金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優勢可以為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發展鋪好道路:以知識產權證券化為核心,帶動整個海南省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進而推動海南服務貿易發展、進一步擴大開放。隨著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的不斷落地,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必然會產生全新的案件類型。當前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類型主要為著作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特許經營合同、侵權糾紛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類型主要為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商品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隨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不斷發展,知識產權案件將日益呈現種類多樣化、標的數額大、科技含量高且向集團化、專業化發展的特點。因此,包括律師行業在內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提供方要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水平,以滿足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出現的新需求。
作者:王新 單位: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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