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負責管理體制現狀和完善策略

時間:2022-06-28 1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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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長負責管理體制現狀和完善策略

校長的管理水平直接影響著學校的辦學質量,因此,小學校長必須明確自己所要承擔的責任,加強學習,與時俱進,不斷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

一、校長負責管理體制的實施現狀

1.政府及行政部門管理的缺失

通常,小學校長享受的是副科級待遇,然而受學校規模、預設級別的影響,校長享受的待遇也不盡相同。當前,大部分校長的任命都是通過上級組織委任的方式,公開招聘、考試等形式的任命比較少,這就容易出現校長的任用標準不一、管理水平低下等問題。另外,小學校長培訓活動大多流于形式,調查顯示,當前我國85.6%的校長都接受過崗位培訓,但是培訓效果較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上級行政部門以及校長對培訓工作的不重視造成的。除此之外,學校的年度考核多是對校長個人行為與能力的考查,忽略了教學水平、辦學特色等方面的考核,這就限制了校長在學校發展中作用的發揮。

2.校長職權泛化

在校長負責的管理體制下,理論上小學校長所承擔的職責與享受的權利應該是平衡的,然而調查研究發現,有90%以上的校長認為自己的責任遠大于權利,僅有8%左右的校長認為權責相當。小學校長要對學校各個方面的工作做出規劃,并要組織教職工參與黨組織的各項活動,校長的責任界定并不明確。部分校長為了應付上級行政部門的考核,大搞面子工程,對學校的教育質量問題關注得不多。另外,校長權利弱化,主要集中在校舍使用、學生管理等方面,在教師聘任與解雇工作中的權利較小。當前的校長責任管理體制還缺乏一定的監督機制,這就容易出現校長權力集中、獨裁等問題,不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黨支部作用受限

當前,我國實施的校長負責制是將校長作為管理中心、黨組織負責監督、教代會參與決策的民主制度,這對于學校的持續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實施的過程中,黨組織很難發揮其在校長負責制中的監督作用。另外,部分校長兼任書記,導致學校的黨支部無法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致使校長負責制很難發揮其優勢。除此之外,調查顯示,當前的教代會民主參與程度比較低,大部分學校盡管設立了教代會,然而并無實質性作用,有50%以上的教職工認為教代會只是流于形式,這些都是當前小學校長負責制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校長負責管理體制的完善策略

1.加強政府與行政部門管理

要想提升我國小學校長負責管理體制的實效性,首先要改變原有的委任制度,實施開放的校長資格認證制度,為優秀教師提供一個晉升的途徑,提高小學校長隊伍的整體素質。校長聘期一般為3~5年,之后要再次進行公開招聘,促使校長不斷學習,提升管理水平。另外,要對校長評價體系進行改革,除了對校長專業素質的考查外,還要對校長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對學校發展的規劃能力進行考核,可以采用答辯加卷面的考核方式,考核內容以案例分析為主,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答辯環節中,可以邀請專家、教授以及有豐富經驗的老校長對校長進行不同方面的考核。另外,還要對校長任職期間學校的教學質量、學生素質以及硬件設施的改善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2.實現校長為核心的校本管理

校本管理是一種內控式的管理模式,設置有專門的校董事會,校長、教師、家長、學生都能夠參與到學校管理中。校本管理的實現必須要有政府的充分支持,政府要將權力下放,主要包括人事權、課程編制權、財務支出權等,使學生、教職工、校長之間形成一種合作關系,共同探討學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使各項權利都能夠得到有效的發揮,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服務。

3.完善學校監督管理機制

校長負責制與校本管理都強調校長對學校管理的權利,而問責制強調的則是對校長責任的監督,它能夠幫助校長及時改進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上級政府部門要加強對校長選拔的監督,制定詳細的管理細則,并嚴格實施,堅持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監督作用。學校部門要建立完善的黨組織委員會與教代會,真正發揮其監督作用,為學校的發展服務。

作者:肖全勝 單位:南師大附中仙林學校小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