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論文:“先天性”與“必然性”2

時間:2022-08-27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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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論文:“先天性”與“必然性”2

經驗概念之間的關系雖然可以不依賴于經驗而成立,可是總是用到了經驗概念,而經驗概念只能來自于經驗,當然與經驗有關系??档聦Υ艘部紤]過。他把先天知識中是否有經驗概念、是否有經驗的東西相混還是做了區分,先天知識中包括一類“純粹先天知識”:先天知識中若無什么經驗的東西和它相混,則為純粹先天的知識。40

與此相應就有“非純粹的”先天知識,像“一切變化都有原因”雖然是一個先天知識,但“變化”這個概念卻是來自于經驗,因而不是純粹先天的知識41。

康德定義“先天知識”為絕對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定義“純粹先天知識”為無經驗的東西相混的先天知識,顯然包含著這樣的區分:獨立于一切經驗與無經驗的東西相混是不同的,前一個概念的外延比后一個的要大,一切先天判斷都適用,而后者則僅僅是純粹先天判斷才適用。先天判斷不管其中的概念是不是經驗的,只管概念間的關系是不是經驗的;而純粹先天判斷還必須滿足其中不出現經驗概念的要求??墒?,孤立地從字面上理解,“絕對獨立于經驗”完全可以被理解成“無任何的經驗混入”----混入經驗的東西,還怎么能說是“絕對獨立于經驗”呢?這說明,“獨立于一切經驗”這個表述大有講究,只能從命題中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否經驗性的來看。

如果“獨立于一切經驗”具有最廣義的內涵,意思是指與經驗沒有任何意義上的瓜葛,那么一個“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至少要滿足以下條件:

認識的內容不是經驗的;認識也不能與經驗有任何間接的關系。

這一要求暗含著,這種認識之獲得不需要認識過程。這樣的認識如果有的話,當然只可能是天賦知識了。但天賦知識之不可能有,已經是定論了。因為任何知識的發生都在經驗中或現實中,沒有任何知識的發生不在經驗中。康德也認為任何知識都始于經驗,但這卻不能否定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即先天知識的可能性42。所以,

“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即先天知識,如果存在,就一定要與經驗有關而又不至于是后天知識。

“先天知識”都是如此,“后天知識”更不用說。

在康德那里,就連純粹概念都與經驗有關系。純粹概念是康德所謂的先天形式或范疇,它們被康德認為是使經驗得以可能的東西。我們可以質疑是否存在純粹概念,但是即使這樣的概念存在,康德論證過它們也具有先驗的觀念性,沒有獨立的實在性。它們的作用只能限于對經驗進行“綜合”??档码m然說它們必須“先于經驗”而存在,但同時明確地指出“先于”是指邏輯關系,不是指實際發生的順序43。范疇“先于”經驗不過是指,范疇是使經驗得以可能的先天形式,沒有這樣的形式,經驗就不可能。所以,范疇與經驗也不是獨立的東西。不能只從字面上理解康德的話,必須從知識之為真性與經驗的關系來看它是否是先天知識。按照這個標準,那么我們需要關心的只是命題中的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否經驗性質的,如此即可區分是否先天知識,任何其余的東西都是無關的。分析命題肯定是先天的,不過這是平凡的;重要的是分析命題之外的先天知識,即既是綜合的(不是分析的)、又是先天的命題(有必然性)是怎么回事,如果有這樣的知識,它們能夠怎樣被認識等等。

當然,這里不在康德的體系之內討論這些問題,不從康德的理論前提演繹“先天”與“必然”的關系,而是要考慮它們本來應該具有什么樣的關系。這樣做的可能性在于,康德的哲學不是定義“先天綜合知識”、“經驗”等等概念,而是解釋它們何以可能的,當然承認這些概念的既然存在。因此,獨立于康德的哲學而考慮它們(康德在沒有完成自己的哲學時所做的實際上就是這種性質的事情),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克里普克“獨立于一切經驗”:真理之為真性-命題之真偽性

克里普克在《命名與必然性》中關于“先天”、“必然”的各種敘述非常隨意和雜亂,不經意間流露出克里普克在思想上存在混亂,有必要仔細研究它們44。特別是,康德認為先天知識都是與經驗有關的,因而像克里普克的說法如“在經驗的基礎上認識”等等,到底是不是“后天地認識”,看來都是必須深入分析的。

根據“先天真理”的定義:“已知其真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以及克里普克對“必然真理”的說明,必然真理之為真一定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因為根據定義它不可能不為真,要是其為真依賴于經驗,那么只要經驗不出現,它就不為真,不可能是必然真理。所以,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這樣,先天真理如果也是必然真理,“其真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真理”等于“不可能不真的真理”,“先天真理”和“必然真理”就完全一樣了。二者不同的唯一可能是:先天真理比必然真理的內涵廣、外延大,包括一些不是必然真理的先天真理(因為“必然真理”不可能比“先天真理”內涵廣、外延大)。而這要求“其真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真理”可以不是“不可能不真的真理”,因而對于“必然真理”而言的“不可能不真”中的“可能”,比“一切經驗”的范圍還要大。

根據克里普克在附錄中的說明45,有的必然真理不能被先天地認識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由于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有的先天真理不能夠被先天地認識,應該也是順理成章的了。然而,由于克里普克承認先天真理是能被先天地認識的真理,這就有矛盾了,不過我們不用現在就急著討論這個矛盾是不是真的存在。不管怎么樣,由于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其真獨立于一切經驗),而且后面指出,克里普克不必要求可以后天地認識一切必然真理,而只要求能夠后天地認識某些必然真理,就算是證明了自己的結論,我們可以推出,他認為后天地認識先天真理是可能的。如果否定了這種可能,那么他的結論就一定是錯誤的。

克里普克稱哲學家們常常談論有關真理的種種范疇(variouscategoriesoftruth),它們被稱為“先天的”、“必然的”、“分析的”等。在提及康德在“先天的”和“分析的”之間作過區分、這個區分人們可能已經作出之后,克里普克評論道,在當代的討論中,很少有人對陳述之為先天的概念(conceptsofstatementsbeingapriori)與陳述之為必然的概念(theirbeingnecessary)作出區別46。

在所引用的這些話中,克里普克先講了“先天的”、“必然的”是關于真理(truth)的范疇,這當然是說,這些概念是對真理而言的(真理就是真命題);隨后,他又講到陳述(statements)是先天的或必然的,這里的“陳述”雖然沒有被明確地說成是真陳述,但它們在其語境中很明顯應是真陳述。根據這些論述,

克里普克的“先天”、“必然”,是對于真陳述而言的。

克里普克把康德以來人們對“先天”的特征的刻劃總結為:先天真理就是能夠被獨立于任何經驗而被認識的真理。為了避免把“能被先天地認識”理解成“只能被先天地認識”----這大概是很容易被混為一談的,克里普克認為我們應該這樣講“先天”:一個特殊的人是否可以先天地知道某事(knowssomethingapriori)或者在先天證據的基礎上(onthebasisofapriorievidence)相信它為真(believesittrue)?顯然,克里普克把“先天地知道某事”與“在先天證據的基礎上相信某事為真”這兩種表述當成等同的。在第一種表述中,克里普克簡單地說“先天地知道某事(something)”,而在后一種表述中則說“相信它為真(ittrue)”。“知道”與“相信”是可以互換使用的,因此“知道某事”與“相信它為真”應該也是可以互換的,都是“知道它為真”之意。“先天”成了副詞,講認識陳述為真的方式。

在解釋“必然性”的時候,克里普克說:“我們問某件事是否可能是真的,或者可能是假的。當然,如果它是假的,它顯然不是必然為真(necessarilytrue)。如果它是真的,它還可能不真嗎?在這個方面,世界與它現在所是的這樣不同,是可能的嗎?如果答案是‘不可能’,那么關于世界的這個事實就是必然的。如果答案是‘可能’,那么關于世界的這個事實就是偶然的”。47克里普克在這里所說的第一個“某事(something)”應該是陳述(statement)而不是真理,因為他說了“如果它是假的……,它顯然不是必然為真”,指出它可能是假的。所以

克里普克的“必然”是對一般陳述、而不僅僅是對真陳述而言的。

他只對“如果陳述為假”的情況作了這樣的結論:這時這個陳述就不是必然為真的;不過,他在稍后作出過不同于此處的結論。

克里普克在講述了哥德巴赫猜想講的是任何一個比2大的偶數一定能寫成兩個素數之和之后,斷言我們如果采取古典的數學觀點,認為任一數學命題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則此猜想如果是真的,那么依據假設它也是必然的;如果它是假的,依據假設它也是必然為假的48??死锲湛藫苏f,哥德巴赫猜想不可能偶然地為真或為假,無論它具有什么真值(truth-value),此真值都是必然屬于它的。在這里,

克里普克的“必然”,是對一般陳述講的:哥德巴赫猜想這個數學命題如果為真,它為真就是必然的;如果為假,它為假就是必然的。

在這兒克里普克提出,

一個命題如果為假,它之為假也可以是必然的----而不僅僅是它如果為假則不可能必然為真。

克里普克剛才只說一個命題為假、則它就不是必然為真,并沒有提出它是不是必然為假的問題,沒有把命題的為假性與“必然”聯系起來。這兩種說法好像沒有太大的區別,但實際上后一種說法比前一種說法有實質性的進步。

其實,克里普克所講的“先天”、“必然”,是對命題的真值的性質講的,講的是“如果命題為真。而若是已經對命題的為真性定義了“先天”、“必然”,那么它們同時也對命題的為假性定義了;而且,其為真性、為假性是否先天、必然,乃是有一致性的。

首先,在一個命題為假時,其為假的性質(是否必然,是否先天)可以從它的否命題那里得到平等的考慮:

它的否命題的為真性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這個命題的為假性也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它的否命題為真能被“先天地認識”=它為假能被“先天地認識”。

其次可以證明,

一個命題如果為真其真就是必然的,與如果它為假其假也是必然的,是完全等價的。

如果只是前者成立而后者并不成立,即它如果為假其為假不是必然的,那么根據定義,必定存在某些經驗條件使此命題不為假(即為真),而在不同于這些條件的其他條件下它便是為假的(不為真)。但這么一來,它為真同樣也不可能是必然的了。因此,命題的為真為假性是否先天的或必然的,乃是完全統一的,不可能一為先天的一為后天的。因而,命題為真為假的先天或后天性質,表明了命題本身的根本性質。我們可以用“先天命題”這個概念突出這件克里普克其實早已利用了的事情:

如果一個命題的為真為假性能被先天地認識,它就是先天命題。至于在事實上其真假是否被認識了,那完全無關是無關于此的。

克里普克與康德其實都是對一般命題說“先天”與“必然”的。一個命題的真假可以或只能被先天地(后天地)認識,即一個命題是個先天命題,與它的真假已經被先天(后天地)地認識,不是一回事。認識命題如果為真(假),其真可以或不以獨立于經驗決定出來,不等于已經認識到它為真(假)49。在未判斷出一個命題的真偽之前,我們可以、而且必須知道這個命題的真假(一般可以認為二者必有一真)是否需要后天證據才能判斷出來----只有如此方能知道在什么情況下它為真或為假,才能知道我們假設“如果它為真”是什么意思,這是根據命題中概念之間關系的性質得知的。比如,“一個人站在門口”無論如何都是后天命題,至于它是不是后天真理,則是另一回事,總須由經驗去決定;哥德巴赫猜想是不是真的,我們現在不知道,數學家們正致力于解決這一難題。但無論此猜想為真為假,都是必然的(這是克里普克的結論),需要依靠數學證明知道----這在克里普克那里屬于先天地認識的方式。(我們證明了在克里普克后天地認識先天真理的反例中,也有這么一個數學證明存在,反駁或至少動搖了克里普克的觀點。)

有的命題為假是可以先天地判斷出來的,不是先天真理,然而本身又具有不依賴于經驗而為假的性質,是先天假命題,如1+1=3。但復雜一些的先天命題是否為真就不容易判斷了,如哥德巴赫猜想。先天命題與先天真理的關系是:先天命題不一定是先天真理;先天命題的否命題也是先天命題,二者中為真者才是先天真理。

克里普克不自覺地利用了上述區分,但沒有真正領會其實質意義。在他那里“不是必然為真”可以與“必然為真”相對,而“必然為真”既可以與“偶然為真”相對,也可以與“必然為假”(乃至“偶然為假”)相對,這種混亂導致了克里普克認為“先天”與“必然”可以分離。

克里普克“先天”與“必然”的分離

對于哥德巴赫猜想,克里普克說,這個問題(thequestion)可以被證明是任何一種情況(即哥德巴赫猜想既有可能是對的,也有可能是錯的),在沒有數學證明決定這個問題(thisquestion)的時候,關于這個問題(thisquestion)在任一方向上都沒有人有任何先天的知識。我們不知道哥德巴赫猜想是真還是假,所以現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先天的事情(anythingaprioriaboutit)50。

克里普克三次使用了“這個問題”(thequestion,thisquestion)。從上下文容易確定,“這個問題”指“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whetherGoldbach’sconjectureistrueorfalse)。克里普克“所以現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先天的事情(anythingaprioriaboutit)”則有些不確定。“它”雖然指“這個問題”即“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whetherGoldbach’sconjectureistrueorfalse)”,克里普克的結論等于:“所以現在我們不知道關于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的任何先天的事情”,可是“關于它”(aboutit)卻是個模糊字眼,如果指“哥德巴赫猜想到底為真還是為假”,那么關于“哥德巴赫猜想到底為真還是為假”的先天的證據,我們當然是沒有的,是不知道的??墒窃谕瑯拥囊饬x上,我們也不知道任何關于“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的“后天的”事情!----我們甚至連關于它的“后天的事情”可能是什么樣的都不知道??死锲湛说慕Y論“所以現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先天的事情(anythingaprioriaboutit)”,其實應該刪除“先天的”一詞,成為“所以現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事情(anythingaboutit)”----而這實則不過是“我們不知道哥德巴赫猜想是真還是假”,與前提是一樣的。如果“關于它……的事情”指有關哥德巴赫猜想為真為假方面的事情,如指“如果哥德巴赫猜想為真、其為真是必然的”,那么克里普克甚至是錯誤的----我們當然知道關于哥德巴赫猜想的這些先天的事情,我們先天地認識到了這些事情51。

稍后克里普克講道,雖然有人說,只要“每個偶數可以寫成兩個素數之和”(這是哥德巴赫猜想)是真的,則它就是必然的,但我們并不能由此推出,任何人對此(it)知道任何先天的事情。他議論道,對于他來說,如果沒有更多的哲學論證,連有人能夠(could)知道關于它(it)的任何先天的事情這個結論,甚至都不能得出52。

在這種說法中,克里普克同樣使用了“關于它”的這個詞,“連有人能夠(could)知道關于它(aboutit)的任何先天的事情這個結論,甚至都不能得出”中的“關于它”(aboutit),也不可能是指諸如“如果它為真,則為真就是必然的”等,這是我們先天地認識了的;所以還是指哥德巴赫猜想到底為真還是為假這件事。對此我們事實上確實還不知道,無論是先天地還是后天地知道----而不僅僅是沒有先天地知道,好像我們后天地知道似的。

由此可見,克里普克借哥德巴赫猜想所下“先天”、“必然”可以分離的結論,即雖然哥德巴赫猜想無論為真為假,都是必然的,但我們并沒有先天地認識到它為真或為假,所以“先天”與“必然”是分離的,完全是錯誤的。在古典數學觀之下53,所謂必然者,是指哥德巴赫猜想是先天命題(即不管它為真為假,都是必然那樣的),這恰是我們先天地認識了的(這并不要求哥德巴赫猜想為真)。至于克里普克所謂我們尚未“先天地認識哥德巴赫猜想為真或為假”,確實不假,但是正如剛才所說,我們也沒有后天地認識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而是無所認識。這個例子有違于他討論認識方式的出發點,由于沒有認識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談不上事實上怎么認識它。

然而,從“能被先天地認識”而不是事實上是否被先天地認識了的角度考慮,我們毋寧會得到這樣的結論: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只可能被先天地認識(只有數學證明才能決定這里的事情,這在克里普克那兒屬于先天認識的方式),“先天”與“必然”不能分離。

克里普克有時講先天真理或后天真理,有時則講陳述如哥德巴赫猜想,而大多數時候所說的陳述又是真命題,容易使他不自覺地把所討論的陳述當成真陳述,把認識其真值的性質當成認識其真值是什么。他隨意地用諸如“某事”(something)、“任何事情”(anything)、“關于它”(aboutit)等日常語詞表述哲學思想,這些語詞的模糊性反映了他在思想上、概念上是不明晰的。

回想本文腳注4所引克里普克對“先天”與“必然”的思辯,“一個命題是先天的,……,是在一切可能世界都真的”,我們必須分清那里所說的“命題”是指真命題,還是指一般命題,決不能混淆。如果指后者,結論就是不對的;如果指前者,結論就是當然的。

克里普克的“分離”非康德意義

只有克里普克所說的后天地認識先天真理是可能的,由于康德的“先天真理”也是“必然真理”,才出現了克里普克所需要的結論:后天地認識必然真理(即先天真理)是可能的,“先天”與“必然”分離開了。雖然克里普克的例子未能如愿以償地證明這種可能性,但也不能由他的個別例子的不成功而否定這種可能性。

然而,即使克里普克關于后天地認識先天真理的見解是正確的,他所謂的“先天”與“必然”的分離,也不是對康德的反駁。

康德的“先天”是形容詞,他的“先天真理”也是“必然真理”,等價于克里普克的“能被先天地認識的真理”;克里普克的“先天”是副詞,是對“先天地認識”講的,“能被先天地認識的真理”與康德的“先天真理”(也是必然真理)是等價的,而與事實上它被后天認識無關。故而克里普克的副詞“先天”與形容詞“必然”的分離有了可能(后天地而不是先天地認識必然真理),這也是副詞“先天”與形容詞“先天”的分離----先天真理可以被先天地、也可以被后天地認識。這是前面早已確立的結論,然而當時沒有特意強調形容詞“先天”與副詞“先天”分離。如果克里普克一開始就說(形容詞)“先天”與(副詞)“先天”是可以分離的,他與康德的在概念上的不同立即就會暴露出來。正是由于克里普克避而不談“先天真理”(以及它與“必然真理”的關系等等),建議我們“最好”只對特殊個人談怎樣認識必然真理(也是先天真理)----而且好像是指出了康德的錯誤后才采取這種“正確做法”的,他的建議遂能夠暢行無阻?!跋忍臁迸c“必然”的分離起源于此,其實早已包含了隱蔽的偷換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