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性分析論文
時間:2022-10-09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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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者認為,生產資料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在本質上是不相容的,這一論斷與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在邏輯上也是不矛盾的。
文章從四個方面分別說明生產者之間相對獨立經濟利益的存在不是公有制本質特征的表現,社會分工不可能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我國現階段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并存的事實不能說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在本質上是相容的,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的理論依據并不是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在本質上是相容的,以論證自己的觀點。
關鍵詞:公有制私有制商品經濟相容性
改革開放之初,理論界所面臨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論證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如何解釋生產資料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之間的相容性在當時被認為是完成這一任務的關鍵所在。因為在馬克思的商品經濟理論中,社會分工和私有制被認為是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資本主義經濟被認為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社會主義經濟則被認為是非商品經濟性質的。也就是說,公有制被認為是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的。在重新認識商品經濟的過程中,解決所謂傳統理論與現實之間這一矛盾(筆者認為這一矛盾實際上并不存在)的基本思路可以歸納為兩種:一種思路是將商品經濟的存在條件解釋為社會分工和生產者之間存在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而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既可以表現在不同的私有者之間又可以表現在不同公有者之間,還可以表現同一公有范圍內部。另一種思路是認為商品經濟的存在條件就是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從表面看,這兩種思路似乎都可以解決生產資料公有制或社會主義經濟制度與商品經濟是否相容這一難題,得出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的結論,從而可以在此基礎之上說明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當初,這種新的商品經濟理論也確實對于推動我國改革開放的進行和商品經濟的發展產生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這兩種所謂新思路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之間的相容性問題,因為這里有兩個深層次的關鍵性問題被掩蓋了:一是生產者之間相對獨立經濟利益的存在與公有制的本質特征是否相一致;二是社會分工是否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另外,上述關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性的新理論或新觀點最具有說服力的依據是所謂事實證明或實踐檢驗,即以當代社會主義的現實特別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現實說明其正確性。而這又涉及到兩個有待解決的更為重要的深層次問題:一是我國現階段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并存的事實是否能夠證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在本質上是相容的;二是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是否只有在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在本質上是相容的這一大前提之下才能加以解釋或說明。
筆者認為,生產資料公有制在本質上與商品經濟是不相容的,而這與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在邏輯上并不矛盾。本文擬對上述的四個深層次問題逐一進行分析,分別得出否定性結論,以最終說明自己的觀點。
一
生產者之間相對獨立經濟利益的存在,使得他們之間只有通過等價交換才能實現互通有無的需要,從而使社會經濟具有商品性,這種說法本身并沒有問題。但是,這種所謂新觀點既不是什么對馬克思商品經濟理論的突破,也不能說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是相容的。
馬克思認為,私有制條件下生產者之間互通有無的需要之所以必須通過等價交換的方式得以實現,就是因為他們之間存在著經濟利益上的不一致性。所謂商品交換關系實際上就是一種經濟利益關系,正如恩格斯所說:“每一個社會的經濟關系首先是作為利益表現出來的。”我國現階段公有制實體之間以及公有制實體內部勞動者集體或個人之間所存在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是由于他們在生產資料的占有或使用上所存在的差別所決定的,人們對此也沒有異議。但是,這種由于生產資料的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別所導致的人們在經濟利益上的差別的存在,并不是公有制本質屬性或基本特征的表現,而是我國現階段公有制經濟必然包含私有制因素的表現。‚
在公有制條件下,人們在生產資料占有關系上是平等的,這種平等關系表現為人們之間不存在由于生產資料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也就是說,任何人都不能憑借生產資料的占有或使用而獲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經濟利益;在私有制條件下,人們在生產資料占有關系上是不平等的,這種不平等關系表現為人們之間存在著由于生產資料占有上的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也就是說,有人可以憑借對生產資料的占有而獲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經濟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們之間是否存在著由于生產資料占有上的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區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一個重要標志。
我國現階段兩種公有制形式之間和集體所有制內部各經濟實體之間是不同所有者之間的關系,這是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將這種不同所有者之間所存在的商品交換關系看成是公有制在本質上與商品經濟相容的一個重要依據,則是一種誤解。因為,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特征,即人們在生產資料占有上的平等關系,或人們之間不存在由于生產資料占有的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只可能體現在一個有效的公有范圍之內,而不可能體現在其之外。超出一個具體的公有范圍,人們之間就是一種不同所有者之間的關系,他們之間也就必然存在著由于生產資料占有的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而這種不同所有者之間在生產資料占有上的不平等關系,與各個所有者自身的所有制性質毫無關系。也就是說,不管各個所有者本身的所有制性質如何,不同所有者之間在生產資料占有關系上所表現出的只能是私有制的特征——人們之間存在著由于生產資料占有上的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而不可能是公有制的特征。
我國現階段全民所有制內部或國有企業之間所存在的商品交換關系的性質又如何解釋呢?國有企業對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產資料并沒有所有權,改革開放之后,各個國有企業之間出現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是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產資料上的差別所導致的。筆者認為,國有企業之間存在的這種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產資料上的差別所導致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也是其自身包含著私有制因素的一種表現。
私有制的因素,即人們在生產資料占有上的不平等關系,雖然不可能存在于抽象的或理論上的公有制內部,但完全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存在于具體的或現實的公有制實體內部。在現實生活中,具體的經濟實體的所有制性質,并非要么是百分之百的公有制,要么就是百分之百的私有制。這里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果在一個具體的公有制形式或實體的范圍之內,勞動者個人或集體之間事實上存在著由于生產資料的使用或占用的不同而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是否意味著人們在生產資料占有關系上仍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即:是否意味著這種公有制本身包含著私有制因素。筆者認為,對于這一問題的回答應當是肯定的。因為,生產資料占有關系必然表現為一定的經濟利益關系,否則所謂占有就毫無意義。單純的生產資料使用權(如奴隸使用奴隸主的生產資料),不能給其使用者帶來任何特殊的或直接的經濟利益。反之,如果個人或集體所使用或占用的生產資料,事實上給他們帶來了一定的特殊或直接的經濟利益,那么,無論他們在形式上、名義上或法律上是否占有這些生產資料,他們對于這些生產資料所擁有的就不僅僅是單純的使用權或占用權,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實際占有了這些生產資料,也就是說,這種公有制事實上包含著私有制的因素。
人們經常說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資料公有制本身還不成熟,所謂生產資料公有制還不成熟本來就應理解為其本身還帶有私有制的痕跡或包含著私有制的因素。所以,我國現階段全民所有制內部或國有企業之間仍存在的商品交換關系就是由于現實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實體本身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決定的,而不是由于它們所具有的公有制的基本屬性或本質特征所決定的。同樣道理,在實行承包、租賃等經營方式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內部的勞動者集體(如實行內部獨立核算的車間、班組之間)或個人之間(如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戶之間)在一定程度上所存在商品交換關系,其根本原因也在于這些勞動者集體或個人對其所使用或占用的公有生產資料事實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經濟利益,即現實的公有制實體本身包含著私有制的因素。
總之,無論是從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結構看,還是從現實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實體自身的不成熟性看,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根本原因均在于由生產力發展狀況所決定的、在一定范圍內和程度上客觀存在的私有制因素,而不是公有制本身的基本屬性或本質特征。生產者之間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雖然既可以表現在私有者之間又可以表現在公有者之間及私有者和公有者之間,還可以表現在不完全的公有者內部,但其在實質上所反映的都是私有制的特征而不是公有制的特征。在原始社會的末期,最初的商品交換關系發生在原始部落或氏族公社之間(即不同的公有者之間),后來又逐漸滲透到部落或公社內部(即同一公有者內部),但馬克思并沒有因此而將商品經濟的產生或存在與生產資料公有制聯系在一起,而是將商品交換關系的出現與私有制的產生或萌芽聯系在一起。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馬克思將商品經濟與私有制聯系在一起是抓住了問題的實質,并不存在什么失誤或過時的問題。而我們僅以現實的公有制實體之間及其內部依然存在著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這一事實為依據,就認定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在本質上是相容的,則只看到的問題的表面現象。
二
一些政治經濟學教科書在談到商品經濟的存在條件時往往強調社會分工僅僅是商品經濟存在的前提條件或必要條件,在此前提下,商品經濟是否存在則取決于是否存在著私有制(過去的說法)或生產者之間是否存在著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現在的說法),似乎有可能出現一種雖然存在著社會分工但不存在商品交換關系的狀況。如果確實存在著這種可能性,也就可以認為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或人們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沒有必然聯系。但是,這種狀況至今為止尚未出現過。在原始社會末期,當畜牧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時,在畜牧部落與農業部落之間產生了最早的商品交換活動。這種簡單的或偶然的商品交換活動的產生是因為兩個部落之間存在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盡管最初兩個部落內部由于生產資料公有人們在經濟利益關系上是完全一致的,但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說,在兩個部落之間所體現的卻是私有制的特征,即人們在經濟利益關系上是不一致的。后來,這種人們在經濟利益關系上的不一致逐漸由原始公社或部落外部滲透到其內部,商品交換關系也就逐漸在原始公社或部落內部產生。從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的歷史過程看,它與社會分工和私有制或人們在經濟利益關系上的不一致的產生和發展進程是同步的。馬克思所說的社會分工就是指社會上不同的人專門從事某一種勞動,而這種從事不同性質的社會勞動的人們之間必然存在著經濟利益上的不一致,因此,在他的理論中,社會分工的出現與私有制的產生是密切相關的,而社會分工的消亡也是與私有制的消亡聯系在一起的。所謂社會分工是商品經濟存在的必要條件、私有制是商品經濟存在的充分條件之說,將兩者完全分離開并非馬克思的本意,而是我們對其商品經濟理論的一種誤解。
有人將馬克思所說的社會分工稱之為舊的社會分工,認為社會分工本身并不會消亡,舊的社會分工隨著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之后將出現新的社會分工。這里的問題是:所謂新的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或人們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之間是否存在著相關關系。顯然,我們不能定義舊的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私有制密切相關而新的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完全無關,因為,既然所謂新的社會分工被認為產生于私有制和舊的社會分工消亡之后,就不能說這種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而只能說它與生產資料私有制不相容而與生產資料公有制相容。如果將舊的社會分工定義為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之上的社會分工,分工各方在經濟利益上是不一致的;將新的社會分工定義為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之上的社會分工,分工各方在經濟利益上是一致的,在邏輯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在此前提下,所謂新的社會分工的存在卻不能解釋為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因為,既然分工各方在經濟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他們之間就沒有必要通過等價交換來實現互通有無的需要。
所以,只要承認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密切相關,就不可能從社會分工的角度論證公有制在本質上與商品經濟是相容的。
有人認為決定商品經濟存在的唯一條件是社會分工,而這種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之間并不存在必然聯系,所以商品經濟的存在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毫無關系。因此,只要存在著社會分工,商品經濟當然既可以與私有制相容又可以與公有制相容。在此前提下,如果認定社會主義社會依然存在著社會分工,就可以說明社會主義社會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如果認定社會分工將永遠存在,則可以得出商品經濟萬歲論的結論。然而,這種完全與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不相干的社會分工為什么能夠成為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或原因呢?假定在這種社會分工存在的條件下,生產者之間并不存在由于生產資料的占有或使用上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或者說,他們之間并不存在著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那么,他們之間互相取得對方產品為什么還要通過等價交換的方式來實現呢?如果人類社會已進入馬克思所說的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在“各取所需”的按需分配的條件下,商品交換關系難道還有存在的余地嗎?相反,只要生產者之間存在著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不管我們如何定義社會分工,他們之間要取得對方的產品就必須通過等價交換的方式實現。所以,即使我們可以定義社會分工的存在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這種定義是否科學或合理這一問題與本文沒有直接關系故不在此涉及),也不可能由此而認定商品經濟的存在與生產者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無關,進而說明商品經濟與公有制是相容的。
如果認定社會分工與生產者之間經濟利益關系有關,而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情況又會怎樣呢?有人認為商品經濟之所以永遠存在,其原因就在于社會分工和生產者之間在經濟利益上的不一致將永遠存在。社會分工和生產者之間在經濟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否有可能永遠存在,這一問題沒有必要在此進行討論。這里需要解決的問題是:生產者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是否有可能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這個問題不是僅靠自我定義就可以解決的。如果兩個生產者之間存在著經濟利益上的差別,從而導致他們之間必須通過等價交換的方式來取得對方的產品,那么,這種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就不可能與他們實際所使用或占用的生產資料無關。因為,如果他們對其實際所使用或占用的生產資料沒有特殊的經濟利益關系,即可以在他們之間無償調撥生產資料,那么,他們之間通過等價交換的方式取得對方產品的必要性也就不存在了。改革開放之后,正是由于否定了國有企業之間生產資料的無償調撥,承認了各個企業對其實際所使用或占用的生產資料具有特殊的經濟利益,才使得國有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換關系得以確立。所以,生產者之間對其產品所具有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從根本上講是由于他們之間對其生產資料所具有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所決定的,即由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所決定的。既然生產者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是由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所決定的,而社會分工又與生產者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相關,那么社會分工也就必然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相關。
生產者之間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是否會永遠存在,這個問題當然是可以討論的。但是,有人認為,通過論證生產者之間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將永遠存在而得出商品經濟萬歲論的結論,是對馬克思商品經濟理論的突破,這種看法卻是不準確的。前面已經說到,馬克思正是將商品經濟與生產者之間經濟利益的不一致性聯系在一起,才提出社會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經濟的存在條件。他所說的社會分工是與生產資料私有制密切相關的,而生產者之間在經濟利益關系上的不一致則是生產資料私有制本質屬性的必然表現。只是他認為生產資料私有制并不是永恒的,它最終將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被生產資料公有制所替代,因而生產者之間由于生產資料占有上的差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上的差別將隨著私有制的消亡而消除,與生產者之間經濟利益的不一致密切相關的社會分工也將隨著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所以,馬克思認為商品經濟是一個歷史的范疇,既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會永遠存在下去。可見,從生產者之間經濟利益關系的不一致的角度論證商品經濟存在原因并不能認為是對馬克思商品經濟理論的突破,真正可以稱得上對馬克思理論有所突破的是認定生產者之間經濟利益關系的不一致將永遠存在,進而得出商品經濟萬歲論的結論。而這種突破如其說是對馬克思商品經濟理論的突破,不如說是對馬克思關于未來社會基本特征或人類社會發展總趨勢理論的突破。對于每一個徹底的商品經濟萬歲論者來說,都必然面對這樣一個必須解釋的問題:商品經濟與按需分配是否相容,即,在各取所需已經實現的條件下等價交換是否還有存在的余地,或者說,在等價交換關系依然存在的條件下各取所需是否還有可能實現。
總之,盡管我們可以定義社會分工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但仍然不可能由此證明商品經濟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無關,進而得出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的結論。
三
我們經常聽到這樣一種似乎無懈可擊的說法: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充分證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是相容的。不錯,我國現階段確實存在著生產資料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并存狀況,但是,兩種經濟現象的并存并等于它們之間在本質上是相容的。商品經濟與自然經濟并存了幾千年,難道我們可以說實踐證明商品經濟在本質上與自然經濟是相容的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而這種檢驗是有針對性的,即作為檢驗標準的實踐和作為檢驗對象的理論在邏輯上必須保持一致。例如,不少人在論證馬、恩所設想的社會主義不存在商品經濟時,都引用了恩格斯的這樣一段話:“一旦社會占有了全部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消亡。”并聲稱實踐證明他的預見不符合現實。恩格斯的這段話確實是在其《反杜林論》的“社會主義”篇中說的,但是,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社會主義一詞是共產主義的同義詞。因此,他們所說的社會主義實際上指的是我們所說的共產主義;我們所說的一般意義上的社會主義是指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所說的共產主義的第一或低級階段;而我們正在建設或所經歷的社會主義則是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顯然,“社會主義社會商品經濟將消亡”這一論斷是否正確,與“社會主義”一詞具體含義密切相關:如果按照馬、恩的習慣社會主義社會是指共產主義社會,那么,我們起碼現在還不能說實踐證明這一論斷是錯誤的,因為我們并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實踐。迄今為止,世界上還沒有一個國家真正實現過“社會占有了全部生產資料”,哪怕是強行實現的,我們憑什么說實踐證明恩格斯的設想不符合實際呢?
我國現階段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是否能夠證明生產資料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的相容性,關鍵在于我國現階段與商品經濟并存的生產資料公有制是否完全成熟的公有制,或者說,我國現階段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并存的現狀到底是由于生產資料公有制自身的本質屬性或特征所決定的,還是由于我國現階段生產資料公有制的不成熟性即其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決定的。當我們作出“生產資料公有制與商品經濟是相容的”的這一判斷時,所謂公有制應當是指完全成熟的公有制,而所謂相容也應當是指二者在本質上是不矛盾或不排斥的。因此,要以實踐來檢驗或證明這一判斷正確與否,實踐中的公有制就必須是完全成熟的即不包含私有制因素的。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談到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或第一階段時指出:“我們這里所說的是這樣的共產主義社會,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個舊社會的痕跡。”‚他所說的在經濟方面的“舊社會的痕跡”,包括私有制的痕跡、社會分工(或舊的社會分工)的痕跡和商品經濟的痕跡等。我們不能因為新社會的萌芽產生于舊社會就認定這些新社會的萌芽在本質上與舊社會是相容的,如,我們不能因為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產生于封建社會末期就認定它與封建生產關系在本質上是相容的。同樣道理,我們也不能因為舊社會的痕跡存在于新社會就認定這些舊社會的痕跡在本質上與新社會是相容的。更為重要的是:我們正在建設或經歷的社會主義還不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所說的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或第一階段(即我們所說的一般意義上的社會主義),而是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馬克思所設想的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或低級階段,“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而它所帶著的“舊社會的痕跡”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痕跡。我國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不是直接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而是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中產生出來的。所以,我國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所帶著的“舊社會的痕跡”,不僅有資本主義社會的痕跡,而且有封建社會及自然經濟的痕跡。這就是我國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與一般意義上的社會主義之間最根本的區別。然而,這一根本區別卻往往被人們所忽視了。例如,有人對馬克思關于“資本主義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的論斷提出異議,認為社會主義才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其基本邏輯是:社會主義是建立在資本主義基礎之上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目前不僅存在著商品經濟而且還要大力發展商品經濟;既然商品經濟在資本主義之后還要大力發展,資本主義就不可能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因此,實踐證明社會主義才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從表面上看,這種說法也是無懈可擊。但是,問題在于我們的社會主義并不是建立在資本主義已充分發展的基礎之上,商品經濟不發達正是我國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有必要大力發展商品經濟,并不等于在一般意義上的社會主義階段也必然要發展商品經濟。資本主義是不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這個理論問題完全可以討論的,但是,我們現在就斷言實踐證明社會主義才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恐怕還為時過早。只有當我國進入一般意義上的社會主義之后或當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進入社會主義之后,確實仍有必要發展商品經濟,我們才能理直氣壯地說實踐證明社會主義才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最高階段。
同樣道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并存的事實也不能證明公有制在本質上與商品經濟是相容的。本文前面的分析已經說明,在我國現階段,從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結構看,商品交換關系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所有者之間所體現的私有制特征,即不同所有者之間在生產資料占有上的不平等關系;從現實公有制形式或實體自身的不成熟性看,商品交換關系產生的根本原因則在于現實的公有制形式或實體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即在一具體的公有范圍內勞動者集體或個人對其所使用的或占用的公有生產資料事實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經濟利益。
因此,我國現階段不完全和不成熟的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并存的事實不僅不能證明公有制在本質上與商品經濟是相容的,而且為公有制在本質上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的理論觀點提供了更為充分的事實依據,從而進一步說明馬、恩關于商品經濟與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之間關系的論斷是正確的。除非真正實現了“社會占有了全部生產資料”之后商品經濟依然存在,我們才能說實踐證明馬克思和恩格斯當年關于商品經濟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之間關系的論斷是錯誤的或已經過時。
另外,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實踐檢驗或事實證明作用只能是單向的而不能是雙向的,即:當我們以實踐中某一客觀存在的現象對相應理論觀點的正確性進行檢驗時,不能同時又將被檢驗的對象作為說明或解釋實踐中這一客觀現象存在原因的理論依據。例如,一方面以我國現階段公有制與商品經濟并存的事實來說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是可以相容這一理論觀點的正確性;另一方面又以公有制與商品經濟是可以相容的這一理論觀點來說明我國現階段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之所以能夠并存的原因。這在邏輯上叫做循環論證。
四
有人認為,只有徹底否定或轉變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的傳統觀念,才能說明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從而推動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堅持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的理論觀點,并非就無法說明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要正確說明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關鍵在于必須從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而不能從抽象的社會主義概念出發。中共十五大強調:“我們講一切從實際出發,最大的實際就是中國現在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如果從“中國現在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最大的實際”出發,就不難發現這樣一個事實:我國現階段并不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與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并存,而是不成熟的公有制與不發達的商品經濟并存。這就是說,我們需要說明的并不是馬克思所預見的、建立在商品經濟已充分發展的資本主義基礎之上的社會主義社會還將繼續存在商品經濟的必然性和還需進一步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而是我們正在實踐中的、建立在尚未經歷商品經濟充分發展階段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礎之上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商品經濟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從這個意義上講,否定馬、恩關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論斷并沒有什么現實意義(當然這作為一個理論問題進行探討可能還是有意義的),因為我國現階段的實踐并沒有提出這一要求。相反,在我國現階段正確理解馬克思的商品經濟理論,并將其運用于說明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進而說明堅持改革開放的必要性,才是真正具有現實意義的。
改革開放前,“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社會主義社會商品經濟將消亡”等觀點確實曾被當作消滅商品經濟、強化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的理論依據。但是,當時最根本的問題在于將我國現階段的社會主義誤認為是馬克思所設想的、建立在資本主義和商品經濟高度發展基礎之上的社會主義,從而將馬克思所設想的未來社會的基本特征當作我國現階段的具體特點,進而將馬、恩有關理論或觀點當作教條照搬。正如中共十五大政治報告所說:“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我們在建設社會主義中出現失誤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務和政策超越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顯然,只有在將我國現階段的社會主義誤認為是馬克思所設想的社會主義這一大前提之下,“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社會主義社會商品經濟將消亡”等理論觀點才有可能成為消滅商品經濟、強化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的依據。
改革開放之初,盡管建立在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基礎之上的所謂新的商品經濟理論曾經對于推動我國改革開放的進行和商品經濟的發展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這種作用是極其有限的,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這一理論自身的缺陷及其對于發展商品經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阻礙作用就暴露得越來越充分。我們發展商品經濟、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發展生產力,如果公有制在本質上與商品經濟是相容的,我們就沒有必要打破公有制形式的“一統天下”建立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結構,沒有必要放棄“一大二公”的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沒有必要打破國有企業的“大鍋”將其改造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經營者,……;如果我國現階段并存的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與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或者說,我國現階段的商品經濟是比資本主義更發達的商品經濟,我們也沒有必要重新提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這一早已完成的歷史任務,沒有必要屈尊去與什么國際慣例接軌,沒有必要主動要求加入WTO去受落后者制訂的規則的制約,……。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實踐表明,真正推動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的,并不是以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為基礎的所謂新的商品經濟理論,而是馬克思的商品經濟理論與我國現階段實際的結合。前面的分析已經說明,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由生產力發展狀況所決定的多種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結構和現實公有制自身的不成熟性,以及馬克思所說的社會分工(或舊的社會分工)依然存在,而不是“社會占有了全部生產資料”和舊的社會分工已經消亡;我國現階段大力發展商品經濟的根本原因則在于我國沒有經歷商品經濟充分發展的階段,而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是社會經濟發展不可逾越的階段。這就是結合我國現階段實際對馬克思的商品經濟理論的運用和發展。
事實上,我們真正應當徹底拋棄的傳統觀念就是那種將我國現階段的社會主義誤認為是馬克思所設想的社會主義的思維方式。改革開放前這種思維方式的表現是將馬、恩所設想的未來社會的基本特征當作我國現階段的具體特點,因而對馬、恩的相關理論采取教條主義的態度;改革開放后這種思維方式則表現為將我國現階段的具體特點當作馬、恩所設想的未來社會的基本特征,因而輕率地以我國現階段的具體特點為依據否定馬、恩關于未來社會基本特征和社會發展總趨勢的論斷,如前面所提到的那些所謂“實踐證明”。正因為這種脫離我國現階段實際的傳統觀念及其影響依然存在,中共十五大強調:“面對改革攻堅和開創新局面的艱巨任務,我們解決種種矛盾,澄清種種疑惑,認識為什么必須實行現在這樣的路線和政策而不能實行別樣的路線和政策,關鍵還在于對所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要統一認識和準確把握。”
對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性問題的認識,關鍵也正在于對我國現在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基本國情的認識和把握。
總而言之,從理論推導看,馬克思關于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的論斷是符合邏輯的;從實踐檢驗看,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的理論與我國現階段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現實是不矛盾的;從現實意義看,堅持公有制與商品經濟不相容的論斷對于正確說明我國現階段商品經濟存在的必然性和發展商品經濟的必要性是有重要意義的,從而對于進一步推動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具有重要的積極作用。相反,如果繼續堅持公有制與商品經濟相容的觀點,不僅在理論上說不通而且也越來越與我國現階段的實際相脫離,并將阻礙我國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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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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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政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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