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農村經濟論文
時間:2022-08-21 09: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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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三農”問題的根由是農民的權利貧困,不能與市民平等享有諸種發展的實際權利。事實存在的各種農民負擔重、被多名目的亂收費、土地權益受侵害等基層政府侵害農民權益的現象依舊普遍存在,使得農民新一輪貧困的外在不利因素較多產生,都淵源于農民的權利貧困,成為山區農村經濟發展、農民脫貧致富、走上全面小康社會的制度性陷阱的根源。
二、公共選擇下的山區農村經濟協同發展模式
1.山區農村經濟協同開發的山地生態化產業集群模式
基于中觀經濟學范疇的山地資源系統開發,山民有權和機會回歸各主體地位,各利益群體利益協同,知識和方法協同,各資源橫縱向協同,短、中、長期時間協同,空間協同,方式方法協同,體制與機制協同,科學和技術協同,是公共選擇下的山區農村經濟協同發展的本質意義。按照協同發展的實際需要,區域經濟協同發展過程中,整體規劃與宏觀調控,制訂有利于整體協同與引導控制的區域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財稅金融政策等“控制參量”,建立必要的區際協同發展組織協調機制,促進區域經濟協同系統“自組織”的形成與順利推進,以保證區域經濟協同發展目標的最終實現。解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問題,要有利于促進生產要素自由流動、跨地區產業的互動與合理的產業分工體系。既要避免和消除村民主體被排斥在外,也要避免地方政府所主導形成的重復建設和產業趨同而缺乏競爭力,造成資源浪費。地區協調發展過程中,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協同性加強,通過產業互動實現區際互動,實現“五個統籌”。區域協調機構的有效性取決于協調機構具有超省市行政區組織的權力。超越行政區經濟桎梏,以市場和企業供應鏈管理需要的縱向、橫向聯系,實施國內、國際區域的聯合開發與合作,因為西部山區廣泛存在著與國際交界的地緣區域。政府可建立超省市行政區的組織協調機構予以指導、協調,使產業組織間有機協同。否則難以全面有序和穩妥高效地推進區域合作的發展、區域市場的建立,具體應由國家相關部門或新建的專門協調機構履行有關職責。區域經濟協同發展的關鍵在于:基于公平、效率和充滿利益主體活力的城鄉空間協同,才是符合城鄉空間發展序規則的基本要求的。
2.循環山地經濟開發融合的模式
這是基于不同類型下的山區人地關系結構類型,因地制宜,既能發揮區域優勢,又實現經濟、自然、生態、環境協調和諧關系構建,實現區域可持續發展。開發過程中,為了不走城市的生態環境被污染和破壞的老路,應該在規劃時,特別考慮到:由傳統山地經濟開發模式向新型生態、循環山地經濟開發模式轉變。區域發展規劃中,從產品制造——資源開發——貨品消費——終端治理,都不應將三廢品直接排放到自然環境,因而影響到人/動植物類,而是一開始就應從物流管理上采取“回收物流”的作業流程,使其廢物利用,循環一利用——再循環——再利用。產業組織內部的物流管理,產業組織之間、各利益群體、各區域之間橫縱向上,則采取供應鏈管理模式,使內源和外源都達到最佳境界,實現時間、空間、結構、環境、效益、公益、發展、規劃、管理和服務的最佳配置,以及最優結果。
3.山區農村經濟開發的協同管理
山區農村經濟發展的競爭力是巨大的,只是尚未將其潛能發揮出來。低成本、差異化、要素管理協同,可實現山區農村山地資源系統開發的實物產品價值、供旅游觀光的產品美學價值與產業經濟質量提升。基于中觀經濟學范疇的山地資源系統開發借助山體的垂直立體分布及其地面上的動植物、疊山美、石山美,以及四季和二十四節氣更替等所能發揮的景觀、景區和景點,結合人文地理,從山地審美角度,開發旅游、休閑、度假的經濟形態,將山地產品的物理性與審美特征和效果體現出來,在城市產能產品過剩、鄉村環境生態化以及人們向往空氣清新、產品綠色和有機食品的條件下,非物質的經濟品比物質化產品更有較高價值。在山地資源開發系統中,將山地資源系統開發的物質形態與其非物質形態結合與聯結,采取“種一養一殖一畜一牧一漁一農一林一科一工一貿一城市規劃建設一體化”發展模式,可實現山地區域的優化發展。
三、公共選擇下的山區農村經濟協同發展機制
1.山地農業經濟資源開發結構優化及其驅動力
實現山地農業經濟資源開發與山地人地關系系統結構優化,取決于外部驅動力、內外部交互作用的驅動力、內部驅動力環境變量的交互作用。特別是人地結構類型I、II、III、Ⅳ的遞升型變遷,更需要四種力的共同驅動才能突破貧困落后山區的發展瓶頸,改進其發展性狀。(1)外部驅動力目前的逆向流動,我國山區和山民似乎成為我國城市和市民的“殖民地”,發達區域的人流、物流、資流、信息流、技術流和服務流不斷流向山地,各層面上的制度安排、體制、宏觀政策、中央和地方各層級的稅收變化和輸入,常在宏觀上改變森林、礦產、能源、土地等權屬關系、人口數量素質及價值觀。公正公平和安全可靠的產權關系,改善山地基礎服務設施,推動人們采用新技術、新工具、新品種,使生產結構和消費結構發生聚變。(2)內部驅動力因體制和機制設計使然,越偏遠貧困山地如果沒有外力驅動,缺乏足以誘發山農留守家鄉土地勞作和生活的利益機制,他們寧可選擇到城里參與市民建設大都市,而非“新農村建設”,只能在一定外力尋引下,內部驅動力才可轉化為結構進化的促動力。
2.單一型向復合型開發的山地人地關系
山地擁有豐富的水、礦產、森林、動植物和土地等資源,這些自然資源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十分重要,甚至起著某種決定性作用,但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往往取決于社會經濟資源對自然資源的作用效率。現代社會中資源的概念迅速擴展,人們對復雜問題的理解和思維方式正在發生日新月異的變化,特別是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影響下,資源與人口、經濟、環境、生態等越來越明顯地交織在一起。不同山地區域的山地資源體系的結構、功能有所不同,它們影響甚至決定著該山地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方向與水平,根據特定的山地區域發展目標和資源基礎,在各類資源的自然規律和社會經濟規律的研究基礎上,綜合分析各類資源的數量、質量、開局、開發利用可能產生的環境與生態問題,深入研究山地區資源與人口、環境、經濟之間的相互關系,探討自然資源本身的規律,社會經濟資源布局與配置優化方式,提出跨區域、跨學科、跨部門和跨時期的資源總體戰略、優化配置、高效合理利用、循環再生、有效管理等可實施的總體方案。按照利益共享、時間同步、空間統籌、布局合理、用地集約、開發有序、建設規范的要求,結合主體功能分區,編制城鄉統一的土地利用、開發建設和產業發展規劃,合理進行農業區劃,推進各具特色功能區的差異化發展。
四、結語
綜上所述,要想擺脫諸多困境并且重構全新的現代性時空,唯有將制度化的國家觀念和市民社會下的社區發展,即山區農村區域發展的權利保障、組織主體性發展置于到同一性構建中,農民作為平等的市場主體、利益主體、價值主體和政府、企業形成參與式發展網絡,農民有權構建自己的生活世界和社區公共領域。使農民具有決策主體性,具備充分的發展主體的發展權利。
作者:秦學春單位:達州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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