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舞弊審計論文

時間:2022-11-13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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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舞弊審計論文

摘要:企業的應收賬款是在銷售交易或提供勞務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是企業銷售收入的重要體現形式。企業的銷售如屬于賒銷,即銷售實現時沒有立即收取現款,而是獲得了要求客戶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時間內支付貨款的權利,就產生了應收賬款。因此,應收賬款通常是審計的重點領域。

關鍵詞:應收票據;壞賬準備;審計;舞弊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還沒有到期、尚未兌現的票據。應收票據是企業未來收取貨款的權利,這種權利和將來應收取的貨款金額以書面文件形式約定下來,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應收票據的舞弊表現

1.1使用時違法違規

主要表現為:(1)在非商品交易中使用商業匯票。(2)商品交易在沒有合法的商品購銷合同情況下故意使用商業匯票。(3)保管票據的人員可能將本企業所擁有的應收票據私自用于其本人、親屬或其他企業的非法抵押,給本企業帶來潛在經濟風險。

1.2設置賬戶時渾水摸魚

主要表現為:(1)不設置“應收票據登記簿”,故意使應收票據的種類、簽收日期、票面金額、承兌人、利率含糊不清。(2)不設置“應收票據”賬戶,使得“應收票據”核算缺乏詳細性,達到渾水摸魚的目的。

1.3會計核算時混淆黑白

主要表現為:(1)將不屬于應收票據的經濟業務列作應收票據處理。如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與銀行承兌匯票混淆核算。如將應收賬款業務列作應收票據;(2)虛構應收票據業務,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粉飾經營業績;(3)發生了應收票據業務,卻不進行核算,虛減收入,虛減利潤,達到偷、漏稅金的目的;(4)銷售商品已取得貨款,卻列作應收票據,將貨款予以貪污或挪用。

1.4到期收回時消極對待

按現行制度規定,商業票據的承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匯票到期,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承兌人必須無條件支付票款。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單位的經辦人為了謀取私利,不積極組織催收,收取了對方好處費后故意到期不回收,長期掛賬;有的單位故意將已收回的“應收票據”不按規定及時結轉,長期掛賬,達到挪用收回款項的目的。

1.5計提壞賬準備時無中生有

按照現行制度,企業持有的應收票據不得計提壞賬準備,但有的單位為了虛增管理費用,將應收票據的余額也作為計提壞賬準備的基數,從而達到虛減利潤,偷漏稅金的目的。

2應收票據的具體審計案例

2008年12月20日,某企業將一張票面金額200萬元、利率2.16%的帶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該票據出票日期為2008年10月21日,規定期限為90天,開戶銀行按2.475%貼現率貼現。企業賬戶顯示實得貼現款1995852.72元。經審計在記賬憑證附件中,無銀行出具的有關原始憑證。

企業2008年12月20日所作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1995852.72財務費用4147.28

貸:應收票據2000000

通過對應收票據測試,審計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作了這樣的記錄:經查,某企業2008年l2月份持有帶息應收票據一張,系銀行承兌匯票。該票據出票日為2008年10月21日,票據期限90天。經計算,票據到期日應為2009年1月19日,企業于2008年l2月20日持票到銀行貼現。截至貼現日,企業已經持有票據60天,貼現天數為30天。轉貼于中國論文聯盟中國論文聯盟-

審計對票據貼現的計算為:(1)到期值=2000000+2000000×2.16%×90/360=2010800(元);(2)貼現息=2010800×2.475%×30/360≈4147.28(元);(3)實得貼現款=2010800-4147.28=2006652.72(元)。

這個計算結果與企業賬面記錄有很大的差異。由于企業在核算中,對于帶息應收票據期末未提取利息,因此,審計認為,上年度正確會計分錄應為:

貸:應收票據2000000財務費用6652.72

企業計提該項利息:

2008年10月31日的分錄應為:

借:應收票據1200(2000000×2.16%×10/360)

貸:財務費用1200

2008年11月30日的分錄應為:

借:應收票據3600(2000000×2.16%×30/360)

貸:財務費用3600

在2008年12月20日貼現時,應作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2006652.72

貸:應收票據2004800財務費用1852.72

該筆業務使企業上年度本應沖減財務費用6652.72元,而企業誤記為借方4147.28元,多記了10800元(6652.72+4147.28),此數正好是該筆業務從出票日2008年10月21日起至到期日2009年1月19日的全部利息數額(2000000×2.16%×90/360),應予調整。

在此項業務中,記賬憑證下面未附票據貼現憑證,屬于不正?,F象。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稱,票據貼現憑證另行存放,但始終未能找到該原始憑證。況且,審計小組的“審計工作底稿”中所計算的數額與該公司賬面數額之差正好是該票據從出票日至到期日的利息數額,不可能是由于計算方面出現的差錯。審計組經過初步分析判定,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有貪污利息之嫌。

審計組與開戶銀行核對賬項,開戶銀行提供的賬單中顯示,2008年12月20日,企業收入有一筆2006652.72元,未發現收入方1995852.72元的記錄。開戶銀行提供的票據貼現憑證顯示,企業貼現款為2006652.72元。相反,企業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不能夠提供該企業2008年12月憑證中貼現款為1995852.72元的記賬依據。通過進一步收集證據證明企業負責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人員利用做賬不附原始憑證和更改、調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手段,貪污了票據貼現利息。據此,審計建議企業調整有關會計賬項,并進一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財務費用已經作為期間費用在上年度的利潤總額中扣除,所以,本年度不能再調整“財務費用”科目,只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調整。

2009年的調整分錄應為:

借:其他應收款——會計××108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800

待收到會計××歸還款項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10800轉貼于中國論文聯盟中國論文聯盟-

貸:其他應收款---會計××10800

同時,應補交因增加利潤所繳納的所得稅(企業所執行的所得稅稅率33%)3564元(10800×33%),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564中國論文聯盟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564

根據企業利潤分配程序,須按凈利潤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凈利潤的5%提取公益金。應補提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為723.6元[(10800-3564)×10%],應補提的公益金為361.8元[(10800-3564)×5%]。調整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85.40

貸:盈余公積——盈余公積金723.60——公益金361.80

最后,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結轉至2009年度“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6150.6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6150.60

3案例評價

應收票據是以書面形式表現的債權資產,其款項具有一定的保證,經持有人背書后可以提交銀行貼現,具有較大的靈活性。由于應收票據是在企業賒銷業務中產生的,因此,對應收票據的審計也必須結合企業賒銷業務一起進行。企業通過應收票據進行賒銷時,一般要進行銷貨、收取票據、計息、貼現、收款等活動,在此過程中要涉及到一些憑證和賬簿,這些都是應收票據審計的范圍。

注冊會計師在進行應收票據審計時,應檢查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中應收票據項目的數額是否與審定數相符,是否剔除了已貼現票據。如果被審計單位是一般企業,其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報表下端補充資料的“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項目中加以反映;如果被審計單位是上市公司,其會計報表附注通常應披露貼現或用作抵押的應收票據情況和原因說明,以及持有其5%(含5%)以上股份的股東單位欠款情況。

總之,應收票據的審計,是審計中不可忽視的環節,它既是流動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資產負債表的主要項目。因此認真、科學、有效地進行審計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