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新型小額信貸模式探析

時間:2022-05-07 03: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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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新型小額信貸模式探析

[提要]自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以來,關于金融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以及金融如何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研究成果頗豐。但是,總體來看仍然存在以下兩個問題:一是關于農村金融中最重要的金融工具小額信貸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沒有展開研究;二是關于如何構建與鄉村振興戰略相匹配的新型小額信貸模式沒有提出方案。為此,本文首先梳理國內學者關于金融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相關研究以及部分關于農村小額信貸的研究,并綜合以上研究成果大致得出小額信貸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隨后,指出現行鄉村小額信貸模式中存在的與鄉村振興戰略不相適應的問題,并試圖構建能夠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達成的新型小額信貸模式,最后提出構建一個層次較多、覆蓋較廣的多元化的可持續的新型鄉村小額信貸模式的方法建議。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金融;小額信貸

一、引言

2017年報告中首次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將“三農”問題確立為戰略性問題,并于次年印發《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首次提出針對“三農”發展的第一個五年規劃。規劃指出,計劃于2020年取得鄉村振興的重要進展。顯然,鄉村振興戰略第一個目標的實現與否直接關系到2020年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以及2035年能否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在時下的重要節點中,鄉村發展應堅持“五位一體”全面協調進步,即“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五項戰略總要求。在戰略發展過程中,金融實際上貫穿這五項總要求,起到“潤物細無聲”的作用。國內學者已經有充分的實證研究成果證明金融在支持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下文對國內相關文獻梳理時會有詳細說明,此處不贅述。但問題在于,梳理近幾年文獻時,筆者幾乎找不到有小額信貸與鄉村振興戰略相聯系的研究。這是亟須彌補的一大塊空缺。由于農村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社會環境處于閉塞狀態,導致其生產性資金來源主要集中于直接貸款,且由于抵押品和擔保制度的缺失,農村金融工具主要以小額信用貸款為主。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小額信貸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即小額信貸的發展對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實現是促進還是阻礙,或是有無其他影響。另外,小額信貸在中國廣大農村地區探索和發展數十年,既產生了效果也面臨著困境,在鄉村振興戰略進行時的當下,對小額信貸模式的要求必然更加深刻,對于過去小額信貸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問題,亟須提出解決方案,并且應該探討鄉村小額信貸模式對鄉村振興戰略的適應性問題,設法構建一個新型的能夠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達成的小額信貸模式。為此,本文首先通過梳理國內學者關于金融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相關研究以及部分關于農村小額信貸的理論和實證研究,并綜合以上研究成果大致得出小額信貸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隨后本文將指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背景下,現行鄉村小額信貸模式存在的問題。并試圖構建出能夠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達成的新型小額信貸模式。接下來討論構建新型小額信貸模式的必要性,在文章最后提出應該如何構建新型小額信貸模式的方法建議。本文旨在針對性地對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背景下的小額信貸模式作出初步研究,在這種時代背景下,研究新型小額信貸模式有重要意義,本文所提出的一些方法建議或許能夠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鄉村小額信貸發展作出微薄的貢獻。

二、文獻綜述

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前后,國內不少學者已經意識到金融的發展能夠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實現,并對二者的關系進行了詳細的研究。蔡興、蔡海山、趙家章(2019)對金融發展與鄉村振興發展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認為金融發展顯著地促進了鄉村振興的發展。肖笛(2019)認為普惠金融是鄉村振興的政策支撐,金融扶貧是鄉村振興的推動手段。有學者針對金融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角色和作用,提出金融促進鄉村振興的優化方案,肖笛(2019)認為應當加強農村信貸投放、不斷提升農村綠色金融服務、不斷加大金融精準扶貧力度等。孫麗麗(2019)認為應當優化農村金融服務、實施有效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建立風險保障體系等。陸岷峰(2019)認為應當著手于鄉村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解決鄉村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構建促進鄉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推進機制。同時,也有學者研究指出農村金融存在的不足之處,孫麗麗(2019)指出農村金融機構匱乏以及產品單一化、農業信貸力量薄弱、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不匹配、風險體系不夠完善。另外,整理了部分關于農村小額信貸的文獻后發現,不少學者研究過小額信貸與“三農”問題之間的關系以及小額信貸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農村小額信貸產品單一、資金來源不足、缺乏科學的信用評估體系、不良貸款率高。同時,還指出小額信貸能夠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促進解決“三農”問題、激發貧困戶的創新意識。通過梳理相關文獻可以發現,國內學者主要從金融這一大方向去研究鄉村振興戰略,而缺少從鄉村小額信貸這個小切口進入鄉村振興戰略的研究領域。雖然過去也有不少關于小額信貸與農村發展的研究,但普遍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研究年份距今往往較遠,一般在2015年以前,因此許多研究結論已經不適應當下國情;二是沒有將小額信貸與鄉村振興戰略聯系在一起,所提出的對策不能直接用于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因此,本文將從梳理文獻所得的研究成果出發,從小額信貸這一小切口進入鄉村振興戰略的研究領域。

三、構建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達成的新型小額信貸模式

(一)鄉村小額信貸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改革開放初始,我國就開始逐步探索和發展小額信貸業務,至今將近40年間,小額信貸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從摸索到成熟再到創新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伴隨著陣痛,成功的果實不算很多,失敗的經驗卻數不過來。但也不可否認,小額信貸已經成為農村獲得資金和解決農村貧困問題的最為有效的工具之一。鄉村振興戰略的中心在于經濟建設,而農村經濟建設離不開農業生產資金的投入和農民創新創業的熱情,這就需要對農村注入大量的流動性,刺激農民的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從而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進而達到產業興旺和生活富裕的目標。由于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社會環境較為閉塞,農民難以通過金融市場進行間接融資;也因為農村產權不明晰,農民資產價值偏低,因此難以獲得大額抵押貸款。鑒于此,小額信貸幾乎成為農民貸款的主要來源。所以,從邏輯意義上看,小額信貸的良性發展能夠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實現。從經濟效益角度分析,小額信貸的發展能夠促進農村產業興旺,增加農民收入,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從社會效益的角度分析,小額信貸的發展能夠實現農民生活富裕的目標,有利于百姓安居樂業,維護農村秩序的穩定。(二)現行鄉村小額信貸模式存在的問題1、小額信貸供給側問題。第一,小額信貸供給資金嚴重短缺。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模式以農信社、村鎮銀行為主要放貸主體,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已經悉數退出農村金融體系,小額貸款公司則長期面臨嚴格的準入制度而難以進入農村市場。從而導致信貸資金供給不能滿足日益高漲的資金需求。從這方面分析,小額信貸供給資金的短缺根本上是源于資金供給機構的短缺。第二,小額信貸供給結構不平衡。由于農村信用體系不完備,農民收入偏低、抗風險能力較差,而且農業天然具有季節性和收入不穩定性的特點。因此,放貸機構為了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問題,往往偏向于將貸款發放給收入較穩定、資產較多、信用較為良好的中高階層。而那些急需資金周轉的貧困階層則陷入融資難的局面。這不僅不利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現,而且有可能造成貧富差距加大,有悖共同富裕的目標。分析可知,小額信貸供給結構的不平衡其實是源于資金供給機構的單一,沒有建立多層次的信貸體系。第三,小額信貸沒有與產業相結合,信貸工具單一。農村小額信貸工具極為單一,通常以同一種利率發放貸款,沒有對不同產業設置不同利率和不同額度的信貸工具,因此出現信貸工具單一、信貸發放具有隨意性的問題。由于帶來兩個問題:一是資金的利用效率低,借款人將所借款項運用在生產效率低、資金回報率低的產業甚至運用于非生產性的用途,導致借款人難以償還債務,放貸機構的不良率飆升;二是難以起到金融指導實體經濟的作用,難以將綠色金融和科技金融理念運用到農村地區,難以實現金融對農村經濟的產業指導作用。2、小額信貸需求側問題。第一,低收入、貧困階層農民對小額信貸的認識不夠全面、法律意識較為淡薄、金融基礎知識缺乏。這幾項特點疊加,使得低收入者無法意識到小額信貸的重要性,常常是不主動尋求或是不知如何尋求小額信貸的幫助,或者是獲取了小額信貸后無法做到及時還款。第二,由于農村的特殊性,農民貸款缺乏抵押品和擔保機制,難以建立信用評級機制和風險控制體系。難以獲取農民的月均收入、購買能力、抗風險能力、償債能力等有效信息。第三,農民缺乏有效利用資金的意識。農民獲取小額信貸資金后往往不知道應該正確運用到什么位置,從而導致信貸資金被低效使用甚至被閑置,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三)構建新型鄉村小額信貸模式的必要性。綜合上述關于農村小額信貸模式存在的問題,容易發現,現行農村小額信貸模式已經難以維持可持續發展的態勢,按照這種態勢繼續推行下去,現行小額信貸不僅起不到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達成以及扶貧的目的。反而有可能拉大農村貧富差距,破壞農村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使得農村流動性減少,資金供求缺口進一步擴大。因此,相當有必要在原有的鄉村小額信貸模式基礎上,進行優化調整,構建一個相對新型的鄉村小額信貸模式,以滿足農村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增加農村活力,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達成。(四)構建新型鄉村小額信貸模式的方法建議。基于以上所述的現行鄉村小額信貸模式存在的問題,本文將提出幾點可能行之有效的方法建議,在解決現存問題的同時,有望構建一個層次較多、覆蓋較廣的多元化的可持續的新型鄉村小額信貸模式。1、保證農信社和村鎮銀行在鄉村小額信貸體系中的主導地位。由于農信社和村鎮銀行的法律地位較高,受政府和民眾認可度較高,且具有吸納存款的能力。因此,要以農信社和村鎮銀行為主要放貸機構,在農村中主要體現互幫互助和扶貧助弱的功能,以扶貧性的小額信貸和福利性小額信貸為主,注重防范農村金融系統性風險。幫助監督和管理農村金融體系。2、降低農村小額信貸體系準入門檻,吸引更多信貸載體。近年來,小額信貸公司在城市地區已經有較為成熟的發展,但在農村地區仍然較為缺乏,一個重要原因是監管部門管制較為嚴苛。因此,監管部門應當放松管制,允許更多小額貸款公司和民營銀行進入農村地區,但與此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注重資格審查。小額貸款公司在鄉村小額信貸體系中主要起到增加信貸載體和供給資金的作用,并且由于小額信貸公司屬于商業性運作,更加有動機對借款者進行信用評價和風險控制,提高資金效益,維持可持續運作。3、引入互聯網技術,發展互聯網小額信貸。至2019年,農村互聯網已經進一步普及。農村利用互聯網,一方面可以降低農村信貸機構的運營成本,強化風控和信評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將城市地區大量資金轉移到農村地區,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給。4、建立農村信用評審小組。由村民和信貸機構以及第三方評級公司共同組成大小不一的信用評審小組,小組自行審查核算組內人員的收入、償債能力、資產等硬指標以及品格、人際關系、家庭背景等軟指標,放貸機構可據此來設置利率和額度。組內人員若出現逾期不還等不良行為,其他人員需對其進行負責。5、引入綠色金融、科技金融、產業金融等理念。新型鄉村小額信貸模式要起到金融指導農村產業選擇、產業發展的作用。將更多資金投入到效益更高的產業、更加綠色環保的產業、更加科技化現代化的產業,鼓勵農民創新創業。

四、結論

鄉村振興戰略目標實現已經提上日程,此時討論農村小額信貸模式的優化改進尤為重要。本文只是初步分析現行農村小額信貸模式中存在的問題,并以此來提出新型的小額信貸模式,希望構建一個層次較多、覆蓋較廣的多元化的可持續的新型鄉村小額信貸模式,以促進農村地區產業興旺、農民生活富裕。本文創新之處在于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背景下提出更為有效的小額信貸模型,并且引入農村近年來才普及的互聯網技術,增添了近段時間提出的綠色金融、科技金融等先進理念,有望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作出一點貢獻。

參考文獻:

[1]蔡興,蔡海山,趙家章.金融發展對鄉村振興發展影響的實證研究[J].當代經濟管理,2019(8).

[2]肖笛.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路徑選擇[J].現代營銷(經營版),2019(3).

[3]孫麗麗.新時代我國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的金融力量探究[J].現代商業,2019(9).

[4]陸岷峰.關于鄉村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研究[J].當代經濟管理,2019(10).

作者:章麗瓊 單位: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