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調控體系基本理論問題詮釋

時間:2022-04-25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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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調控體系基本理論問題詮釋

論文摘要:在我國實踐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更加迫切地需要將實踐提升至理論層面進行歸納總結,以更好地指導實踐。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是在發展實踐中客觀存在,但理論上尚缺乏系統總結梳理的由國家進行社會管理的方式方法。

論文關鍵詞: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理論問題,社會管理

一、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內涵

“宏觀調控”又稱“宏觀經濟調控”,最初使用于經濟管理語境,我國宏觀調控結合了宏觀調節與控制兩個含義,并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逐漸成為宏觀經濟運行管理的主要形式。

由經濟領域產生出來的含義及其相關形式能否自然地移植到社會領域,以形成“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含義及其形式?基于理論與實際的分析,同時類比于宏觀經濟調控,我們嘗試性地給出一個描述式定義:所謂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系指社會管理主體以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為目的,為預防和控制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因素出現而采取的一系列的社會、行政、經濟、法律、道義等相機管理行為。

二、社會發展宏觀調控外延

從理論上看,社會發展的內容隨著社會發展內涵的演變而演變,有時代性;同時也由于理論的不同,有不同的分類方法。當前社會發展宏觀調控范圍,是從管理工作層面和解決社會問題層面進行劃分的。社會發展的核心是人的發展,按照人的需求層次理論,人的生存、發展和安全是三個遞進的層面。每個層面按照社會管理工作的需要又包含若干社會領域的行業。生存層面上,是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外部環境條件以及特殊人群基本保障的領域和部門,包括人口與計劃生育、衛生、民政、社會保障、就業、環境保護、弱勢群體保護;發展層面上,是為經濟發展提供精神支持、人力保障以及提高生活質量的領域和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體育;安全層面上,是為維護基本社會秩序、保持社會穩定的領域和部門,包括公安、司法、檢察等。

從實踐上看,當前我國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范圍也即調控客體主要包括:

人口與計劃生育。人口是影響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國是人口大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成敗,人口數量、人口結構與人口質量,始終是關系社會主義現代化宏偉目標和可持續發展重大戰略的重大問題,也是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問題。

醫療衛生。從國際管理經驗看,在醫療方面,公共政策的重點是關注基本醫療體制建設,公共衛生方面的重點則是疾病預防控制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民政和社區。家庭與社會和國家之間,最重要的聯系環節是“社區”,社區建設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近年來,社區建設經歷了一個人們從不熟悉到熟悉、從一般重視到高度重視、從點到面全面鋪開的過程。

社會保障。社會保障是由政府實施的公共福利事業,基本內容是保障居民的生存權。國際經驗表明,通過實施社會保障,可以縮小社會成員貧富差距,防止社會成員陷入貧困,構筑社會公共安全網。

就業。妥善解決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于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保持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環境保護。近代工業革命使人與自然環境關系發生巨大變化。人類活動正在改變地球的生態系統,環境問題也逐漸從地區性問題發展成波及世界各國的全球性問題。

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保護。社會中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等脆弱群體,在社會中的地位與生活狀態是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標志之一。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是各級政府和各類社會組織的責任,需要通過社會發展領域各行業的發展規劃,落實對婦女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權利,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推進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保證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教育。教育是培育人力資源的基本手段,是一國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體系、教育規模和教育水平對經濟發展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根據國外經濟學家的測算教育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為12--33%。

文化。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文化可以創造生產力、提高競爭力、增強吸引力、形成凝聚力,事關立國之本、治國之道、興國之路。依據功能定位,文化領域可分成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體育。包括大眾體育和競技體育。體育不僅有利于全面提高人的綜合素質,體育產業也正日漸成為國民經濟新的經濟增長點。競技體育還是一個國家總體實力的象征。

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社會發展的第三層面是維持基本社會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包括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社會穩定機制的建設。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范同或者外延不是靜態的認定。當社會發展實踐表明,一些原本并不重要或被人忽視的領域日益成為重要的或必須加以調控的領域時,宏觀調控部門應將其納入到調控范圍內。動態地跟蹤和掌控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并適時加以必要的調控,本身也是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題中應有之意。

三、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體系

(一)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

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之所以在社會發展宏觀調控中居于重要的位置,是由其所具備的功能所決定的。主要體現為:

它是各項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行動綱領--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活動十分廣泛,每個社會活動領域都有自身的管理問題。要把分散的各個具體的社會管理行動統一協調起來,必須上升到戰略規劃層面,這就使得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必然具有社會管理行動綱領的功能。

它是采取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措施的重要依據--各項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手段措施如社會計劃、社會政策和社會立法等的提出和實施都是為了穩定社會,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所有這些手段措施提出的依據,可能多種多樣,但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是其十分重要的依據。只有通過周密的戰略部署,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手段措施才能有條不紊、各司其職。

它是政府社會管理行動的公開宣言--當今世界,當人們越來越重視社會發展的必要性和關心社會發展問題的時候,通過制定一項周密的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可以起到面向大眾和國際國內展示社會發展成就,表明政府推進社會發展的意圖和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從事并參與社會發展活動的積極作用。

隨著人們對社會發展與社會管理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強化,定期制定并執行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將會成為整個國家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其重要性絲毫不亞于經濟發展戰略與規劃。

按照管理理論,構成發展戰略的基本要素有指導思想、戰略目標、戰略重點、戰略階段、戰略布局和戰略措施等六個要素:

1.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

通常體現在: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促進社會發展與經濟增長相互關系的協調和適應、把社會活動的社會效益發揮放在第一位。上世紀90年代原國家計委社會發展司曾經組織草擬了《1996-2010年全國社會發展綱要》(未正式),提出了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即堅持以提高民族素質為中心,堅持經濟與社會的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堅持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同時并進,堅持以深化改革和開放促進社會發展,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逐步增加對社會發展的投入。

2.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

一般應包括:主要社會活動的重要目標、上述所選目標的定量、戰略總目標與戰略分目標的關系。

3.社會發展的戰略重點

戰略重點的選擇標準包括發展過程中遇到重大障礙的環節、發展帶動作用明顯的領域和全國關注的社會活動等。方法上一般對社會活動各個行業做出序列劃分,然后確定重點,但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選擇,沒有不變的重點或永恒的標準。

4.社會發展的戰略階段

戰略考慮的是較長時期的發展問題,因此要有時間上的考慮與安排。社會發展只有經過分階段的設想及安排,才能保證戰略目標的最終實現。分階段的意義,就在于它實際上就是發展戰略的落實和實施過程。根據我國國情,在15年內的全國社會發展綱要中實際上就有“九五”、“十五”、“十一五”三個計劃時期。但在實際社會管理工作中,依據近細遠粗的慣例,采取的是滾動式計劃方法。

5.社會發展的戰略布局

戰略在空間上需要有規劃布局安排。這一方面是因為空間布局是始終客觀存在的事實,另一方面更是由于我國是一個國土遼闊而區域之間差異較大的大國。由于歷史積淀下來的原因,客觀上形成了東部、中部、西部以及東北部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態。如果沒有不同空間發展的戰略部署和安排,將會從根本上和在長期內擴大區域之間不同的發展差異,并引發深層次矛盾與沖突。

6.社會發展的戰略措施

戰略措施不是權宜之計,而是依據長期的戰略設想而持之以恒的政策手段。在我國,實施長期的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推行環境保護政策,既是社會政策的組成部分,更是國家戰略的基本措施。短期的宏觀調控因為要應付隨時發生的問題而伺機調整變動,但是宏觀調控所依循的基本措施,還是戰略與規劃所設定的基本之道、根本之策。

(二)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目標與手段

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根本目標,就是要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推動社會的全面進步。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特別是處于轉型時期,有效地運用以政府為主體的強有力的干預,將經濟發展的成果及時、公正地轉化為民眾共享的物質和精神財富,努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實現以提高人類自身素質和生活質量為中心的發展,是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所面臨的重大課題和艱巨任務。

目前根據社會發展實際管理經驗,對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目標可有以下設定:

一是調控社會發展總體水平,使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在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同時,通過必要的政策措施和合理分配國民收入用于社會發展的投入水平,保證各項社會事業以合理的速度和規模獲得同步的發展。

二是調控社會事業各行業的發展,使之與經濟發展的要求相適應。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要以經濟發展為基礎,不能超越經濟承受能力,并且要成為經濟發展的促進要素和社會穩定的保障條件。

三是調控社會發展各行業之間的協調關系,使其增強內在的相互聯系,相互促進。

四是調控社會發展中區域間的平衡發展和合理布局,使社會的發展更為公平和公正。社會發展宏觀調控中采取的手段主要包括:社會發展規劃與計劃、社會資金投入、社會立法、社會政策、社會預測與監測、社會勸告等,由此也即構成了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理論體系。

1、社會發展規劃與計劃

社會發展規劃與計劃是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的具體延伸,作為手段的規劃與計劃著重關注的是社會計劃及其管理問題。在社會主義國家,社會計劃是逐步從經濟計劃中獨立出來的,它一般以社會關系和社會過程為計劃對象,這個特點決定了社會計劃與經濟計劃有聯系也有區別。

所謂社會計劃體系,是指各種社會活動計劃所形成的有機整體。這些社會活動計劃從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劃分,但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計劃劃分是根據計劃期限分成年度、中期與長期計劃,以及根據管理行業分成人口、教育、文化、衛生等部門計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開始重視社會計劃尤其是專項規劃工作,相繼制定了針對特定社會問題的若干計劃。

目前我國社會計劃管理的主要形式是選擇、確定和落實社會計劃指標,指標管理成為社會計劃管理的主要內容。一般說來,社會計劃指標分為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實物指標和價值指標、指令性指標和指導性指標、核算指標和考核指標等,由這些指標形成社會計劃指標體系。

2、社會資金投入

所謂社會資金投入,是指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對社會活動的人力及物質投入和支付。從管理上講,它分成社會事業經常性經費開支和社會事業基本建設投資兩個方面。社會資金投入中的建設投入部分最終形成社會資產,即各種社會設施和設備。社會資金與資產的性質比較復雜,可以從生產性與非生產性、消費性與非消費性、公益性與非公益性、福利性與非福利性等多重屬性來加以理解。

目前,如何建立積極、穩定、有效的資金籌集和保障機制,是社會事業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產品與服務特性及其對籌資機制的要求,為社會事業籌資機制選擇提供了一定的基礎。以此為基礎,我們要努力構造形成保障社會事業全面健康持續發展的籌資機制;形成使社會事業總體發展以及薄弱環節都能夠獲得又好又快發展機會的籌資機制;形成普遍性、大眾性社會服務和特殊性、個性化社會服務均能獲得發展的籌資機制;形成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和自愿組織共同參與、分工協作、各司其職的籌資機制;形成政府政策措施到位、市場體系及功能完善的籌資機制;形成不同籌資渠道和方式有效分工與組合的籌資機制。

如何用好、用活來之不易的社會資金,也是重要的改革內容。過去僅僅將社會資金作為非生產性(純消費)、純公益性、純福利性投入,存在片面性。根據國際經驗,社會資金的使用完全可以兼顧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完全可以獲得短期效益和長期效益的統一,因此要積極探索社會資金使用的創新機制。

3、社會立法

社會立法最初是指保護處于經濟劣勢狀況下的群體生活安全所進行的社會安全立法,如救貧法、社會救助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工廠法等,主要著眼于解決已經出現的社會問題。以后逐步發展,將預防社會問題的立法也包括在社會立法范圍內,如親屬法、婚姻法、優生保健法、環境衛生法、職業訓練法、居民住宅條例及其它一切有關社會福利的法律法規都歸入社會立法的范圍。這實際上擴大了社會立法的范圍,一般稱之為廣義的社會立法。

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社會立法已經初具規模,對促進社會發展和保障社會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社會立法尚未形成完整體系,有些方面還不健全,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相當的差距。主要表現在:法律體系不健全,某些方面欠缺、甚至存在空白;某些方面的立法層次較低,影響了相關制度的建立和正常運行;某些法律的立法主旨比較陳舊,不僅影響了法律效力的發揮,也不利于和諧社會建設。

4、社會政策

社會政策是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另一個重要的管理手段。在計劃經濟時期,由于強調計劃管理,盡管存在一定形式的政策管理,但其作用十分有限。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政策管理日益成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與計劃管理手段相比,社會政策是政府對社會活動更加靈活的干預形式。

社會政策管理行為表現在:政府及其代行機構(政策主體)以一定的價值判斷為基礎,通過設定一定的社會發展目標(政策目標),并采取一系列干預措施(政策手段)來實現政策目標的過程。所以說,政策主體、政策目標和政策手段,構成了社會政策的三大要素。社會政策干預的對象是社會活動,它是社會發展宏觀調控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政策與經濟政策相對應,兩者之間存在著緊密聯系,現實中也存在著統一協調的基礎。一方面,社會政策與經濟政策相互協調的最重要保證是兩者主體的統一性;另一方面,從具體目標來看,經濟政策目標和社會政策的終極目標都是為了促進我國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都是為了提高社會成員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同時,兩者的管理對象也存在一定的相互交叉現象,社會政策的干預會產生經濟政策效果,經濟政策的干預會產生社會政策的效果。在現實中完全可以利用這一特點來協調經濟政策手段和經濟政策手段的作用方向。

5、社會監測與預測

社會監測是對近期社會發展過程中重大社會現象、突發社會事件、嚴重社會問題的跟蹤與評價,并依據監測結論做出政策建議。社會監測為社會預測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礎。社會預測是指對未來社會現象、過程、事件的可能性的科學判斷,即專門研究和分析人們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一旦發生變動時可能出現的行為和結果,并據以制定可供選擇的各種應付方案。

社會預測不是主觀臆測,而是以客觀事物及其發展規律為基礎,因此,制定的應付方案一般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由于社會監測與預測彼此并不能嚴格區分,所以在實際的社會發展宏觀調控行動中是相互重疊的。

社會監測與預測內容十分廣泛,現時主要集中在社會結構、社會關系、社會問題和社會生活諸方面。目前常用的社會監測與預測方法有外推法、類推法、單位分析法、綜合分析法和交叉影響分析法等20幾種。

社會監測與預測的過程包括,分析大量的信息;分析監測與預測對象的經濟基礎和社會背景;確定監測與預測工作涉及范圍并選擇相應的方法;應用一系列調查研究的科學方法,并盡可能采用現代化統計手段和技術設備來研究社會現象,探尋社會發展過程的規律,以便監測與預測社會現象的發生,并做出相應對策。

6、社會規勸

社會規勸一般是指調控主體利用輿論媒體和各種影響關系,對調控對象進行游說、勸誡、訓誡等等說服性活動。由于社會發展中利益多樣化產生出來的意識多樣性,使得以社會規勸方式進行調控越來越成為重要的調控方式和手段。

社會規勸在進行宏觀調控中具有重要意義。第一,社會規勸本質上是以理服人,以情動人,特別適合于對社會事件中的人群的管理。比起其他強迫性方法來,它可以從人的心理內部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第二,社會規勸體現的是對話及民主協商的精神,在社會現代化進程中,管理主體通過開展對話和民主協商說服管理客體是常用的方式。第三,社會規勸也體現了在求同存異的過程中逐步凝練社會意識形成社會共識的目的。尤其當各個社會主體利益發生沖撞、各執一辭時,社會規勸可以發揮在求同存異基礎上形成社會基本共識的作用。

(三)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體制

所謂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體制,是指社會調控主體根據一定的調控目標,確保調控任務的完成而采取的制度化措施的總稱,包括確定的規章制度、行為規范以及設置的調控組織機構等等。體制的核心在決策和組織,從本質意義上說涉及兩對重大關系的明確及其調整:

其一,社會調控主體內部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社會調控主體按照調控職責分工而成決策、執行、咨詢主體,按照調控層次而成中央與地方兩個基本主體。實踐表明,內部關系分工不清、職責不明、關系緊張,均會對社會調控效果產生消極影響。

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是在一定的體制基礎上運行的。調控作為管理行動,與體制作為管理行動的載體是有所區別的。后者是基礎,前者是在基礎之上的派生。一個良好的體制環境是保障適宜的宏觀調控行動的前提,但是理論設定不等于現實。自從1978年進入改革開放階段之后,我國社會經濟體制發生了重大轉型,由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轉向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這個轉型過程中,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部門面臨著的是雙重任務,一方面要對傳統的體制進行大膽的破舊立新,另一方面要時刻針對社會經濟活動出現的偏差進行適時調控。由于我國社會經濟轉型采取的是漸進方式,因此新舊體制并存造成了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特殊困難。

其二,社會調控的主體與客體關系。我國社會調控主體主要在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說到底就是中央說話要算數的問題。社會調控客體是社會成員及其社會組織,它們之間由此結成錯綜復雜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但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也很重視和開發非政府組織在實現宏觀調控目標過程中的有益作用。社會調控主體內部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社會調控主體按照調控職責分工而成決策、執行、咨詢主體,按照調控層次而成中央與地方兩個基本主體。實踐表明,內部關系分工不清、職責不明、關系緊張,均會對社會調控效果產生消極影響。

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是在一定的體制基礎上運行的。調控作為管理行動,與體制作為管理行動的載體是有所區別的。后者是基礎,前者是在基礎之上的派生。一個良好的體制環境是保障適宜的宏觀調控行動的前提,但是理論設定不等于現實。自從1978年進入改革開放階段之后,我國社會經濟體制發生了重大轉型,由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轉向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這個轉型過程中,社會發展宏觀調控部門面臨著的是雙重任務,一方面要對傳統的體制進行大膽的破舊立新,另一方面要時刻針對社會經濟活動出現的偏差進行適時調控。由于我國社會經濟轉型采取的是漸進方式,因此新舊體制并存造成了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特殊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