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債券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研究
時間:2022-10-29 1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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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常態經濟周期中,近年來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經濟增長速度放緩,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觀要求愈加強烈。隨著綠色發展戰略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青海省普惠金融示范區建設的縱深推進,轄區內以間接融資為主體的融資體系短板日益凸顯。本文梳理綠色債券的特征、功能和比較優勢,分析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當前推動綠色債券發行的難點和瓶頸,在此基礎上,從短期和中長期兩個維度提出了運用綠色債券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式選擇和政策建議,以期為相似的欠發達地區提供參考借鑒。
關鍵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綠色債券;政策建議
“十三五”時期是青海省海西州經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關鍵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攻堅期。隨著經濟的較快發展,試驗區的金融發展水平愈顯滯后,直接融資,特別是債務融資短板明顯,結合國家綠色發展戰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綠色金融示范點建設要求,大力推廣綠色債券是實現經濟轉型升級和金融服務支撐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徑。
一、金融體系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現狀
2015年以前,間接融資在海西州融資結構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進入2015年后,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呈現總量增加、內外開花、渠道拓展、模式出新等積極變化。截至2017年6月末,全州實體經濟境內外融資余額突破千億元,其中,貸款余額895.8億元,債券余額46.9億元,基金余額56.1億元,其他融資余額15.7億元。海西州金融機構積極滿足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貸需求,2017年6月末,第三產業貸款占比提高達到19.4%,較年初提升4.6個百分點。注重培育新興行業增長動能,新增新能源貸款4.3億元,增長8.3%;新增新材料貸款1.1億元,增長7.2%;高原特色生物、旅游等行業都保持增長。
二、現階段金融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瓶頸
(一)多重壓力限制差別化信貸政策全面實施。2015年以來,海西州經濟增速回落,企業整體盈利能力下滑;同時,受大額貸款到期歸還、平臺類貸款債務置換、融資渠道拓展豐富等多重因素影響,州內金融機構貸款總量持續下滑,各家金融機構面臨自身發展及上級機構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考核的多重壓力。為確保信貸總量增長,州內銀行將一部分信貸資源配置到煤炭、純堿、水泥、鋼鐵和有色金屬開采等產能過剩或環境效益低下的受限制行業,延緩了金融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步伐。(二)金融機構權限較低制約利率手段靈活性。海西州經濟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主力軍是以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為代表的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然而在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現有信貸管理模式下,一方面大額貸款審批權限在總行或省級分支機構,利率定價基本沒有自主權;另一方面對于靠凈融入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分支機構,受上級機構利潤增長率、成本收入比等考核制約,在利率定價中難以提供有明顯競爭力的價格對有利于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地的信貸需求的支持。(三)監管政策總體趨緊抑制相關領域信貸投放。首先,監管政策總體趨緊,針對困難企業,金融機構一直采取續貸、展期等方式給予持續支持,監管加強后,續貸、展期等在統計上將增加不良貸款,進而對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等形成壓力,不利于向上級行爭取傾斜性政策。其次,環境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今年環保檢查導致部分生態不友好型采礦類企業停產整改并成為誘發相關貸款逾期的重要因素,未來信貸支持空間可能會繼續壓降。第三,重點企業去杠桿任務加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著重強調國有企業去杠桿,州內重點支柱企業資產負債率高企,部分企業超過75%,不利于信貸和普通債務融資的持續獲取。(四)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期限配置存在風險隱憂。2017年6月末,全州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中長期貸款接近300億元,占比72.3%;居民和企業部門定期存款100億元,占比不足20%。受互聯網分流影響,居民部門定期儲蓄意愿下降;受監管加強影響,財政資金撥付、貸款撥付的管理更加精準,對派生存款的影響較為明顯,銀行業機構持續支持中長期項目建設的金融供給能力受限,同時中長期貸款也制約著金融機構的資金使用效率,與此同時,重大政策和市場因素變動潛在的期限錯配風險也會同步累積,對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從綠色債券中尋求破解之道
(一)針對差別化信貸政策實施不夠精準問題。綠色債券包括綠色金融債和綠色非金融企業債,兩類債券分別針對金融機構和實體經濟就資金使用提出了更高標準的要求。相較于信貸和普通債券,綠色債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發行人不但要充分披露擬投資的項目類別、篩選標準、決策程序、環境效益目標以及發債資金的使用計劃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債券存續期間還要定期公開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監管機構還鼓勵發行人聘請第三方獨立的專業機構對所發行的綠色金融債券進行評估或認證;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對支持的產業項目實施持續跟蹤評估。這些要求都有利于從資金供需兩個方面提升金融政策有效性。(二)針對銀行信貸規模有限、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和企業融資能力受限等問題。1.從綠色金融債券功能看,有利于優化金融機構資產負債配置,提升對綠色產業中長期信貸投放能力。無論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性新興行業、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改造,還是符合綠色發展戰略的節能環保、環境治理、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的融資需求都體現出金額大、期限長、管理成本高的特點。綠色金融債可以作為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與中長期融資項目類型匹配,有效解決企業融資需求和銀行資金期限結構錯配的問題,還可以為金融機構主動負債管理提供操作工具,降低金融風險。2.從綠色非金融企業債券功能看,雖然各類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在界定標準等目錄性文件上不夠規范和完善,但針對的重點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領域,完全契合柴達木循環經濟實驗區的發展定位,有利于企業構建立體化融資體系、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增強持續發展能力。從發行門檻看,綠色債券對發行額的限制更為寬松,例如一般企業債要求發債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5%,而綠色企業債可以突破此上限,在資產負債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發債規模時不考察企業其他公司信用類產品的規模。一些綠色債券品種對于發行主體的評級要求也相對優惠,例如綠色資產支持票據不以企業作為債務主體,而是剝離出部分合格資產,以其未來現金流作為償債來源,進而分離了企業的主體評級和資產的信用評級。綠色債券的種種優惠條件對于試驗區內資產負債率較高、凈資產規模有限、主體評級不高但符合綠色標準的企業和項目,大大增加了持續融資能力。(三)針對金融機構利率手段靈活性不足問題。綠色債券發行價格中,市場整體流動性水平是重要決定因素之一。2017年之前,受益于市場利率較低,一般債券發行票面價格平均水平低于同期限同級別主體貸款加權利率,2016年度企業綠色債券的價格相對于一般債券還有較大幅度優勢。進入2017年后,市場流動性有所收緊,債券發行價格隨之水漲船高,綠色債券利率也接近甚至超過同期限同級別主體貸款加權利率。盡管市場利率波動較大,但為綠色企業提供了更為多元的利率選擇,市場利率走低時期,有助于通過市場機制倒逼間接融資下調貸款價格,增強利率手段引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效性。
四、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推動綠色債券發行的難點
(一)符合綠色債券標準的企業項目有限。綠色非金融企業債券方面,海西州發展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油氣化工、煤化工、鹽湖化工、有色金屬等傳統產業占比超過70%,均屬于“兩高一剩”或環境不友好產業范疇。戰略性新興行業中的新能源產業受到諸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追逐,能夠以低于貸款基準利率10%的價格獲取充裕的信貸支持以及來自于上級母公司其他融資模式的資金注入,對綠色債券融資訴求短期內不強烈。綠色金融債券方面,海西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達不到綠色金融債對發行主體的門檻要求,同時信貸規模空間充足,存貸比較低,沒有通過綠色金融債主動負債的需求。綜合各種情況,符合門檻的發債主體不足是制約綠色債券發行的最大障礙。(二)時間窗口不佳制約相關主體發債熱情。綠色非金融企業債券方面,2017年上半年,銀行間市場發行的各類型債務融資工具加權平均利率均有所上升,其中短期票據加權平均利率增幅達99%,逼近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受成本影響,短期內如若債券融資價格沒有實質性下降,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的熱情可能會下降。綠色金融債券方面,還存在價格優勢不明顯的問題,2016年發行綠色金融債的2A級和3A級銀行發行利率集中在2.94%—4%區間,相比同等評級的發行人發行同等期限的債券,并無明顯的價格優勢;發行人如果開展第三方認證和專項審計,發行成本甚至超過普通金融債券。(三)區域性鼓勵綠色債券發行的政策支持不足。宏觀層面缺乏明晰的符合柴達木循環經濟特征的綠色產業、企業和項目的界定標準,難以精準實施對擬發債企業的遴選和培育;區域層面鼓勵綠色債券、綠色金融債券和綠色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方式的相關政策激勵尚未出臺,難以有效調動各類發債參與主體的能動性。
五、政策建議
(一)近期內推動綠色債券發行的方式選擇。1.協調青海銀行擇機發行以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綠色發展為主題的綠色金融債。青海銀行具備綠色金融債發行主體資格,同時,青海銀行與試驗區管委會及部分縣市政府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嘗試發行以試驗區綠色發展為主題的綠色債券,有益于青海銀行拓展業務領域、拓寬資金來源,提升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效,實現銀企共贏。2.引導鹽湖集團一般債券融資向綠色債券融資升級。鹽湖集團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先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永續債和超短期融資券,與交易商協會及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經濟金融鹽湖集團作為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的領軍企業,一直致力于鹽湖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循環利用,特別是金屬鎂一體化項目符合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編制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中關于“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項目的相關要求,同時企業過往發債3A級的主體評級對推動發行一般債券向綠色債券升級大有裨益。3.推動新能源類優質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作為試驗區力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年來快速發展,已經取得規模效益。同時,各類綠色債券都將清潔能源項目列為支持重點,發行綠色債券具有相對優勢。此外,園區內光伏企業絕大多數都是國字號央企、省字號國企的子公司,其母公司在發行經驗和債券增信方面能夠提供有力支持,具備短期內實現綠色債券發行破冰的主要基礎。(二)持續提升試驗區綠色債券融資能力的建議。1.籌建綠色債券企業(項目)庫。充分研究各項綠色債券對發債主體的行業、資質和門檻要求,遴選建立綠色企業庫和綠色項目庫,根據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兩項指標,對兩庫名錄清單進行動態更新。編制《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綠色債券發行指引》,對照各類綠色債券發行條件和門檻,指導協助設計融資備選方案,并向相關類別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重點優先推介,提高發債模式選擇精準度。2.建立健全財政扶持機制。協調地方政府建立綠色債券財政激勵機制,一是對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通過以獎代補方式給予激勵,對于發行綠色企業債、綠色公司債、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企業在享受該項獎勵的基礎上,增加享受對應獎勵額度一定比例的額外綠色獎勵,額度不受獎勵上限限制。二是參照企業發債獎勵原則,對發行金融債及綠色金融債,實際投向是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的金融機構給予獎勵。三是對提供優質服務的中介機構團隊給予獎勵,由主承銷商根據相關業務費用情況合理協調分配。3.完善企業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先行建立企業綠色信息體系,納入企業的污染排放、環境違規記錄、安全生產、綠色保險參保情況等信息,作為金融機構篩選擬發債主體的參考依據。推動搭建信息集中、功能完備的綠色信息網絡綜合服務平臺,統一歸集和關于綠色產業和綠色金融的相關政策,披露上市公司、發債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公示環境違法和惡意綠色信用失信企業名單信息。4.推動綠色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積極引入社會資源,完善政府主導的融資擔保體系,政策性擔保機構對綠色融資在費率制定上要有傾斜、有優惠,降低或免除反擔保條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與擔保機構的合作力度,擴大與符合條件的民營擔保公司的合作范圍,使企業獲得更多擔保資源。建立州級綠色擔保增量獎勵機制,支持擔保機構開展再擔保、設立綠色發債增信基金等機制創新,為綠色債券提供多元的擔保服務。5.加強交流推動綠色金融示范點建設。鼓勵引導本地金融機構抓住示范點建設的政策利好,以綠色融資增長促進綠色經濟增長,以綠色經濟增長帶動綠色金融發展;積極廣泛增加與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等五省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兄弟機構的經驗交流和學習借鑒,推動形成綠色金融可復制、可推廣的海西模式。
作者:中國人民銀行海西州中心支行課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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