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發展實施策略的比較研究

時間:2022-05-31 09: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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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發展實施策略的比較研究

我國重點高科技園區科技金融發展的主要配套措施比較

高科技園區科技金融的快速推進得益于各園區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適應科技金融發展的管理機制,出臺符合高科技企業、科技金融機構需求的科技金融創新政策,做強園區科技金融推進主體,通過在機制、政策和主體三方面完善政策配套推進園區科技金融發展,創新高科技企業融資途徑。(一)科技金融管理機制為有效推進科技金融試點工作,各試點城市結合各地實際特點在建立科技金融管理機制方面均采取了有效措施。2010年中關村科技創新和產業化促進中心(中關村創新平臺)正式成立,平臺下設科技金融專項工作組,成員單位包括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管理局等中央和北京市有關政府部門,在中關村管委會下設科技金融處具體負責科技金融推進工作,形成了中央、北京市、區縣協同推進的中關村科技金融工作體系。此外,上海、天津、武漢等試點城市均建立了科技金融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科技金融領導小組,為科技金融試點順利推進創造條件。從目前來看,中關村科技金融促進機制將中央有關部委、北京市相關部門、中關村管委會及各區縣納入其中,顯示出其在政策和機制方面的無比優勢。(二)科技金融政策體系科技金融的發展需要相關配套政策的支持,目前各高科技園區主要在科技金融機構集聚、科技金融產品創新及直接融資政策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政策,形成較為完善的科技金融政策體系。1、鼓勵科技金融機構集聚政策。目前,中關村、張江、東湖、天津高新區均對科技金融機構的購房、租房、稅費補貼、風險補償等方面給予財政扶持,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科技金融機構扶持政策。2、科技金融產品創新政策。各高科技園區為促進科技金融產品創新,在風險補償、擔保費用補貼、貼息、科技保險費用補貼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中關村在科技金融產品創新方面率先探索推進,以企業信用為基礎,推出了信用貸款、信用保險和貿易融資,為企業提供相應的財政補貼政策。此外,張江、東湖、天津高新區在科技金融產品創新方面也開始探索,但從政策、推進力度和實施效果看與中關村還有很大差距。3、直接融資獎勵扶持政策。在直接融資過程中企業需要支出與上市或發債有關的一定費用,各高科技園區一般是對企業上市或發債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給予一定補貼,這將大大降低企業融資費用,并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三)科技金融推進主體科技金融推進主體是高科技園區具體推進科技金融工作、集聚科技金融資源、促進科技金融創新的國有控股公司。中關村發展集團、武漢高科國有控股集團、張江集團、天津海泰控股集團是中關村、東湖、張江和濱海高新區的開發建設主體,也將是各園區未來科技金融工作的推進主體。從目前來看,2010年新組建的中關村發展集團從組建之初就承擔著推進中關村科技金融發展的重任,其核心業務明確為科技金融,并在組織機構方面作出相應的配置,統籌原有的科技金融資源成立中關村科技金融集團作為推進科技金融工作的平臺。張江集團、武漢高科、海泰控股則還沿襲之前的組織設置,并未組建推進科技金融工作的統一平臺,而是將各類科技金融資源分別置于不同的子公司之下,不利于科技金融資源的統籌。

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科技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其差距

(一)科技金融促進機制不完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促進科技企業發展實施意見》明確要組建上海市科技金融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市金融辦、市科委、市財政局等市屬部門和駐滬機構,但在浦東新區、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張江)、張江高科技園區(核心園)尚未建立相應的科技金融領導機構和運作機構。(二)科技金融政策體系不健全、不完整第一,企業信用體系尚未真正建立。中關村科技金融的成功之處就在于建立了中關村企業信用體系,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檔案系統,在制定各類扶持政策時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區別對待,實施差別化政策。張江目前正在嘗試建立園區內企業信用體系,聯合工商銀行推出“未來星”企業征信系統,但仍處于試點狀態。第二,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亟需完善。中關村科技金融政策鼓勵科技信貸專營機構、引進創投機構和推進銀行信用貸款時均設立了相應的風險補償政策,對科技信貸風險撥備、創投風險補償和信用貸款風險補貼給予財政扶持。目前上海市出臺了創業投資風險補貼政策,而張江在構建風險補償機制方面還沒有明確的政策。第三,科技金融機構集聚政策缺乏完整性。為集聚科技金融機構,中關村、武漢東湖及濱海高新區均出臺了較為優惠和全面的集聚政策。張江目前僅針對創業投資機構出臺了優惠扶持政策,在引進科技銀行、融資租賃、擔保機構等新興金融業態方面還缺乏完整和系統的政策支持。(三)科技金融推進主體需進一步強化中關村高科技園區自成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來,在整合“一區十園”開發建設主體的基礎上組建中關村發展集團,并明確其核心產業為產業投資、園區發展和科技金融,并成立中關村科技金融發展集團,承擔科技金融資源整合與創新的職能。與中關村發展集團相比,張江集團內部科技金融資源較為分散,同時控股、參股多家創業投資公司,擁有張江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各從事投資、貸款、擔保業務的子公司缺乏統籌資源的統一平臺,不利于張江科技金融資源集聚和統籌,更不利于科技金融創新。

推動張江高科技園區科技金融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科技金融管理機制一是浦東新區組建科技金融試點工作小組,配合上海市科技金融試點領導小組的工作;二是借鑒中關村的經驗,在張江高科技園區管委會組建科技金融處具體負責園區科技金融試點工作,推進科技金融創新。三是成立張江科技金融服務中心,作為張江科技金融推進工作的服務平臺,承擔信息溝通、咨詢、服務、展示等中介功能。(二)優化科技金融政策體系1、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借鑒中關村科技金融政策的經驗,在張江高科技園區發展專項基金內為鼓勵科技金融機構開展科技金融業務建立一定規模的科技金融風險補償基金。一是建立科技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科技銀行在張江高科技園區內開展科技信貸所預提的風險撥備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二是建立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基金,對擔保機構為張江高科技園區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或再擔保的擔保融資機構由于企業違約所形成的擔保損失,可由基金提供一定比例的補貼;三是建立創業投資風險補償基金,對創業投資機構或天使投資人投資于張江高科技園區內的早中期企業所產生的投資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2、制定科技金融機構集聚政策。借鑒中關村、武漢東湖、濱海高新區相關政策,進一步細化現有招商引資政策,針對張江高科技園區高科技企業發展所亟需的科技銀行、創投機構、天使投資基金、PE機構、融資租賃機構、擔保及再擔保機構、保險機構等金融機構,制定出臺優惠的財政扶持政策,在購租房補貼、業務扶持、稅收扶持等多方面給予一定的財政扶持。3、出臺科技金融產品創新政策。一是鼓勵科技銀行根據科技型企業特點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信用貸款、貿易融資等新型貸款業務的推廣力度,降低業務開展過程中的資信調查、財務及法律費用;二是推動科技金融機構開展創投融資租賃、認股權貸款、債轉股等創新型產品;三是鼓勵保險公司與科技創新企業、科研院所聯合開展科技保險研發工作,對相關費用實施補貼,推動保險公司開發新型科技保險產品。4、整合政府扶持資金。目前,浦東和張江高科技園區對科技創新主體實施直接的財政扶持,但從實施效果來看,政府財政直接資助科技創新無法按照風險收益匹配原則篩選科技創新資助項目。應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整合若干財政專項資金,建立科技金融發展基金,作為鼓勵科技金融機構入駐和科技金融產品創新的專項基金,以財政間接扶持為主發揮科技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放大財政資金使用杠桿,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三)做強科技金融推進主體進一步強化張江集團作為科技金融推進主體的地位,明確張江集團科技金融核心業務定位,統籌張江集團科技金融資源。首先,借鑒中關村發展集團模式,整合張江集團下屬公司金融投資業務,組建張江集團科技金融發展集團公司負責推進園區科技金融發展。其次,鼓勵張江科技金融發展集團按照市場化原則經營,在適當時機通過資本市場或以合資方式獲得證券、銀行、保險、信托證券經營資格,將其打造成為金融綜合經營實體,仿照硅谷銀行經營模式,為高科技企業融資開發創新型科技金融產品。最后,組建張江創投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創投融資租賃業務,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辦公產品、設備、儀器等融資需求,并以此獲取企業的認股權或股權,形成風險收益匹配經營。(四)逐漸由政府引導向市場配置科技金融資源轉型為推動科技金融發展,政府應建立良好的管理運行機制、完善的政策框架和有效的運作平臺。鼓勵各類科技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實行風險收益匹配經營,重點發揮股權投資類企業的發現和培育功能,以股權投資帶動信貸、保險、擔保機構介入,形成各類科技金融機構協同配合的局面。可以申請組建科技銀行開展試點,并在科技銀行的監管機制、考核機制及資本充足率等方面尋求政策突破,如申請存款準備金率的差別化待遇,降低科技銀行存款準備金率要求,以彌補其信貸損失。

本文作者:劉斌工作單位:上海財經大學公共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