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領域職務犯罪成因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01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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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及原因分析
1、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
2、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原因
二、懲治與防范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犯罪行為的超前性與法律規范的之后性之間的矛盾
2、犯罪復雜性,專業化與偵查人員相關知識缺乏、偵查手段簡單之間的矛盾
4、犯罪的國家化趨勢與偵查工作跨國合作局限性之間的矛盾
三、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防范對策和措施
1、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大金融監督力度
2、完善金融立法,強化金融執法
3、建立健全防范體制,加強道德教育
4、加強部門聯系,爭取破案時機
5、保持協作關系,建立犯罪信息系統
論文摘要: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它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是貨幣流通銀行信用及其它信用有關的經濟活動的總稱,改革開放以來,金融迅速發展,為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業務的不斷發展,金融手段的高科技化以及金融業區際化,國際聯系的日益密切,金融領域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特別是內外勾結作案十分突出,危害嚴重,不僅給國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誘發和加劇金融風險,危害社會的穩定,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雖然司法機關和金融部猛做了很多努力,但打擊力度還不夠,防范效果不盡人意。目前,由于我國金融立法的滯后,致使金融市場一些違規經營和非法交易活動得不到有效懲治。這方面必須做到強化金融執法,充分發揮國家金融監管種類金融機構的行為和遏制金融犯罪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整頓金融秩序,加大金融監管執法力度,堅決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嚴禁任何非法金融活動。強化對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懲治。充分發揮包括檢查機關在內的司法機關依法懲治金融犯罪的作用,分析犯罪原因,掌握犯罪規律,研究偵察策略,提高執法水平,加大打擊力度,堅決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勢頭。
關鍵詞:金融犯罪貪污受賄銀行
一、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及原因分析
1、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業務的不斷發展,金融手段的高科技化以及金融業區際,國際聯系的日益密切,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表現出許多不同以往的特點。
(1)犯罪手段從過去的以權謀私和監守自盜轉向運用專業知識,利用金融業務程序,制造漏洞進行作案,犯罪的隱蔽性增強。
金融領域貪污犯罪賄賂等職務犯罪一般依附于金融業務實際。由于近年來金融經營管理市場化進程加快,計算機技術廣泛運用,犯罪依附于金融業務的表現形式發生了變化。如福建省在上世紀90年代前5年連續查辦了10名銀行行長利用審批貸款受賄的案件。而再此后的5年里,這類案件有所減少,取而代之的是金融從業人員憑借自身專業知識,利用金融業務的時間差、地點差、利息差、行際差作案逐漸增多,這種行趨勢在新興的證券行業表現尤為突出。1998年以來,各級檢察機關每年都在這個領域查辦一批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反映出來的情況是,一些證券從業人員透支挪用巨額公款為個人進行股票交易,違反規章允許或放縱股民進行透支交易、利用變更電腦數據貪污或挪用股民保證金等。這類犯罪作案過程隱秘,在股票上升是由于有盈利,容易迅速平倉而不易被發覺,往往要等到股市下挫,出現巨額虧損無法平倉時,犯罪才得以暴露。
(2)犯罪主體以金融機構領導特別是基層金融單位負責人為主,并向
多元化方向發展,共同犯罪增多,法人犯罪時有發生。
金融機構領導貪污賄賂等犯罪往往與管理決策權力相關聯,因而掌握相應權力的金融機構領導各別是基層金融單位負責人犯罪一直占較大比例。同時由于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單位金融秩序混亂,管理不嚴,制度不落實,一些從事具體操作工作的人員同樣有機會實施犯罪。這就使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日趨基層化、低齡化,基層一線和年輕的從業人員占的比例越來越高。福建省查辦的案件中就發現有年僅21歲的出納庫管員,監守自盜外匯庫款折合人民幣300多萬元,年僅25歲的證券公司報盤員,透支上千萬元公款進行個人炒股。犯罪主體多元化還表現在共同犯罪增多。由于金融業務交叉,計算機聯網操作,單獨作案成功率越來越低,因而金融從業人員之間,甚至是金融從業人員與社會人員之間,相互利用、內外勾結、多環節有預謀、有分工地進行作案。同時還有一些金融機構的領導利用“法不責眾”的社會心態把謀取私利轉化單位行為,通過集體決策實施犯罪,以減輕個人責任,逃避法律制裁。如某財產保險公司私分公款50余萬元的案件,就是在公司負責人的策劃下,制造假理賠案百余件,標的達23億元,保費1000余萬元,從中騙取國家財政下撥業務費進行瓜分。
(3)犯罪進而越來越大,上千萬的特大案件已不鮮見,賬款流向集中在從事營利性活動和用于揮霍上。
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貪污賄賂上百萬元在金融領域比較少見。然而近年來,查辦金融貪污賄賂等犯罪平均案件逐漸上升,上千萬元的特大案件逐年增多,僅1998年以來,福建省就查辦百萬元以上案件29件,其中上千萬元以上的案件就有5件。據對一些典型案件分析,犯罪巨額賬款多被犯罪分子用于人人炒股、經商、投資、甚至販毒,炒賣外匯,賭博等非法活動上,給國家財產造成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
(4)犯罪同金融違法經營、金融詐騙犯罪相伴生,危害后果更加嚴重,容易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
這是近年來金融體制改革中暴露出來的犯罪特點,從查處的金融違規經營,金融詐騙犯罪中大都能發現金融從業人員的貪污賄賂行為。有的金融詐騙犯罪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重金行賄,促使從業人員違反國家信貸政策和規定,放寬貸款條件和數額而得逞的。目前較為嚴重的違章拆借資金現象,往往也是一些從業人員出于個人賺取利息差或回扣造成的,證券業也存在類似情況,在一起證券從業人員私分公款案我們發現,行為人采用一種資金“空敲”的方式,虛擬高出證券公司實有資金數倍甚至幾十倍的資金,通過電腦轉讓給一些有關系的股民炒股,甚至轉入虛設的股民帳戶進行自營,然后提取巨額管理費用,進行私分貪污。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同金融違規經營現象,金融詐騙犯罪緊密相連,嚴重損害了國家金融機構的信譽,使這類犯罪的危害性超出了經濟意義。比如,銀行從業人員貪污賄賂犯罪使正常渠道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經濟發達,對資金需求旺盛的地區因此出現了民間合作基金會,甚至出現非法“標會”泛濫的現象,這一方面沖擊金融正常秩序,另一方面,由于這些民間融資活動沒有保障且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經營失敗,大批資金無法收回,會民四處索債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5)犯罪涉外情節增多,區際化,國際化趨勢日漸明顯。
調查發現,目前這種趨勢至少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境外人員參與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比較典型的是少數不法外商在華投資經商中,采取行賄手段,誘使金融機構一些意志薄弱者為其違規獲取貸款或逃避監管,非法進行資金經營提取便利。二是為逃避國內法律制裁,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分子在世界范圍尋找退路。他們有的攜巨額贓款潛逃在外,有的千方百計地把贓款轉移到境外金融機構藏匿,還有的把贓款用于境外投資,經商等。對熟悉金融管理的犯罪分子來講,利用世界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來實現這個目標很容易得逞。如果沒有有效對策和措施加以遏制,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區際化,國際化將呈發展趨勢,其表現形式也將趨于多樣化。
2、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原因
導致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的原因很多,有犯罪主體主觀方面的原因,也有金融體制,金融立法,金融監管以及懲治與防范金融犯罪等方面的問題。具體而言,主要有如下幾條:
(1)轉軌時期金融體制還不能適應和發展的要求,雖然金融組織體系已經基本形成,但金融機構的功能和服務水準,包括從業人員的金融信用意識遠未達到轉軌的要求。許多金融改革措施沒有真正落實到位,留下發生犯罪的隱患。
(2)金融法制不完善,許多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沒有相應的法律規范,一些行為的罪與非罪限模糊,使不法分子鉆法律空子實施犯罪。
(3)是金融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執行不嚴,監督制約機制薄弱,致使一些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持續時間長,金額巨大卻不易被發現。
缺乏強有力的犯罪懲治和防范機制。雖然司法機關和金融部門做了很多努力,但打擊力度還不夠,防范效果不盡人意。
二、懲治與防范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從懲治犯罪方面看,困難和問題主要是現有的執法水平,工作措施同遏制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發展勢頭,保障金融安全的要求還不相適應。具體表現在三個矛盾上
1、犯罪行為的超大超前性與法律規范的滯后性之間的矛盾
作為行為的規范,法律通常有一定的預見性,能夠涵蓋未來可能發生的某些犯罪行為。但對于各種改革和創新最為活躍,最為頻繁的金融領域來說,法律的這種預見性是十分有限的,盡管這幾年制定和修改了包括刑法在內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律規范體系,為懲治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但金融領域中仍有一些明顯的違規現象處于法律的真空狀況,經貪污賄賂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溫床。比如。前文提及的證券業中存在資金“空敲”現象,表面看由此產生的利潤是單位所有,但這種利潤往往被列為帳外收入,隨時可能落入私囊。對這種行為,現有的法律就沒有相應的處罰規定。目前多融領域各種違規現象表明,不法之徒千方百計尋找法律上的空當,利用管理疏漏。實施金融犯罪,幾乎每一項金融改革創新措施出臺,都有一些新的犯罪形式隨之出現,而法律往往是在這之后才能作出相應的規范。
2、犯罪復雜性,專業化偵查人員相關知識缺乏、偵查手段簡單之間的
盾。
金融經營管理的高度專業性決定了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具有不同于其他領域貪污賄賂犯罪的特征,這就是犯罪情節更復雜,犯罪主體專業素質更高,犯罪手段智能化更明顯。貪污犯罪手段通常是涂改或毀損賬目,在金融領域則可能表現為通過計算機利用管理漏洞,輕而易舉地把銀行巨額資金轉為私有,同中卻可能同某項復雜的金融決策聯系一起,隱蔽性更強。相對于這些特點來說,我們現有的偵查工作并不適應。突出的問題是偵查人員多沒有金融從業的實踐,對金融管理經營知之不多,往往用對會通常情況下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思路和方法來偵查金融領域的犯罪,偵查手段停留在比較簡單的層面和較低水平上,有時控制了犯罪分子,卻因為不熟悉金融運行規則或計算中管理系統而抓不住作案證據,掌握不了贓款流向,有時發現了犯罪痕跡,而犯罪分子卻早已逃之夭夭。
3、犯罪的國際化趨勢與偵查工作跨國合作局限性之間的矛盾
同國內金融與國際金融合的速度和廣泛性比較,懲治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犯罪的跨國作無論在廣度還是深度上都相形見拙。從目前有限的實踐看,造成合作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觀方面來說,由于缺乏相應的國際司法協助條約或協定,跨國合作偵查犯罪并不認為是受請求方的義務,廣泛的能力合作由于缺乏訴訟體系不同,審批手段煩瑣,語言障礙,經費缺乏,等等。這些局限性往往造成偵查犯罪工作效率低下,訴訟周期拉長,使犯罪分子不能受到及時有力的懲罰,甚至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逍遙法外。
與懲治犯罪不同的是,防范犯罪中遇到的困難更多來自主觀方面。盡管人們很容易理解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的危害性,但受功利主義的影響,有些金融部門執法機關對防范罪工作缺乏長遠戰略的眼光,認識上還存在種種誤區,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防范犯罪意識薄弱,存在片面追求金融經濟效益,而忽視規范運行手段的認識誤區
金融系統既是國家經濟宏觀調控部門,也是獨立的經濟實體,獲取經營利潤,創造經濟效益是它的重要任務。為實現這個目標,有些金融部門在制定經營管理策略中,往往把攻取利潤多不作為衡量經營好壞的惟一標準。這樣有意無意地把從業人員誤導到功利主義的泥潭中去,片面地認為只要有良好的經濟效益,采取何種經營手段無所謂,規范經營的制度往往沒有得到有效執行或落實,甚至被擱置一邊,以致各種違規操作滋長蔓延。
(2)防范犯罪的措施手段表面化,存在單純依賴強制性的法律,忽視培養自律意識的認識誤區
一切犯罪行為都是從自律防線崩潰開始的。培養金融從業人員的自律意識是防范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治本性措施紀律,制度等他手段固然重要,但應看到如果不把法律的強制性轉化為從業人員自律的自覺性,在種種誘惑考驗面前,紀律、制度就可能變成一紙空文。一些金融部門在培訓從業人員時,總認為提高專業素質對金融管理經營是重要而迫切的,而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則沒有擺上應有的位置。職業道德教育的弱化是一些從業人員是非標準模糊,走上犯罪道路而不自知。
(3)防范犯罪的實現方式被動,存在停留于事后防范,而忽視預防機制建設的認識誤區
這種誤區在執法機關和金融部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從執法機關來說,幫助金融部門開展防范工作通常采用“亡羊補牢”的辦法,即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就案論事,運用檢察建議要求金融部門堵塞產生犯罪的漏洞,缺乏經常性,系統性的工作策略。金融部門也是如此,只有發生犯罪后才引起警惕。比如,目前新的金融工具推廣很快,但很少有金融部門對這些金融工具使用中可能存在的犯罪隱患進行事前研究,并建立配套的防范機制,往往是這些金融工具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嚴重后果后,防范對策和措施才跟著出臺。
三、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防范對策和措施
1、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大金融監督力度
預防和減少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的發生,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金融行業特點,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加大金融監管力度。要采取積極措施,著力解決金融監管乏力問題,在監管范圍上,既要加強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監管,也要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管理,在監管措施上,既要有預防性的監管措施,也要建立事后化解性的監管制度。在監管手段上,既要建立監管指標體系,包括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特別是信貸資產質量,資產的流動性,經營的規范性和效益性,內控制度和執行情況,也要建立靈活,準確的風險預警系統,以保證國家對金融活動的運行情況和管理過程進行有效監控,減少在金融領域實施貪污賄賂等犯罪的可能性。
2、完善金融立法,強化金融執法
目前,由于我國金融立法的滯后,致使金融市場一些違規經營和非法交易活動得不到有效懲治。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要加強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設,在現有的《中國人名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統一的金融交易法律、法規,以規范市場行為;另一方面必須對我國現行刑事立法作出相應的修改和補充,針對金融犯罪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條文,以控制和防范金融犯罪,發揮刑法的威懾作用及預防效能。這方面必須做到:一要強化金融執法,充分發揮國家金融監管種類金融機構的行為和意志金融犯罪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整頓金融秩序,加大金融監管執法力度,堅決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嚴禁任何非法金融活動。二要強化對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懲治。充分發揮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司法機關依法懲治金融犯罪的作用,分析犯罪原因,掌握犯罪規律,研究偵查策略,提高執法水平,加大打擊力度,堅決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勢頭。
3、建立健全防范體制,加強道德教育
從查處的案件看,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告發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有關單位部門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有的形同虛設,一部分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大肆貪污受賄。因此建立健全必要的防范工作機制是現實的迫切需要。一要加強對金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觀念,增強抵御社會上各種不正之風侵襲的能力,同時,嚴把用人關,對不適合從事金融業的人員堅決清退。二要系統地建立由職工代表大會監督,專門機構監督,社會公開監督以及執法執紀監督組成的監督制約體系,并有重點地對發放貸款、拆借資金、股票透支交易及電腦操作人員加強監督與制約,發現問題,迅速作出處理。三要抓好制度落實,嚴格執行金融活動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堵塞管理漏洞,減少隨意性,防止濫用職權和違規經營。
4、加強部門聯系,爭取破案時機
這是預防和懲治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所必須的工作協作。一方面,金融部門要主動向檢察機關通報有關情況,使檢察機關對金融部門的工作情況、管理情況、經營情況等有必要的了解,這對檢察機關及時發現犯罪,偵破案件很重要。同時,金融部門發現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時,應及時與檢察機關取得聯系,爭取破案時機,在檢察機關介入調查時,有關金融部門要主動配合,積極協作,促進有效地獲取犯罪證據。另一方面,檢察機關也要加強與金融部門溝通,聯系,互通信息,特別要研究分析金融領域貪污賄賂等犯罪發生的特點和規律,把握犯罪的總體走勢。對犯罪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金融部門通報,對辦案中發現的金融業務管理中的漏洞和問題,要及時發出檢察建議,督促金融部門建立規章制度。此外,為更有效的同金融犯罪作斗爭,檢察機關要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綜合素質較高的專業偵查隊伍,不僅要有一批偵查金融證券、保險、計算機、外語等方面的人才,還要有一批從事金融犯罪理論和發展趨勢研究等方面的人才。
5、保持協作關系,建立犯罪信息系統
經濟發展的全球化和金融犯罪的國際化,需要各國,各地區之間保持良好的經常性的協作關系,共同對付金融領域中的貪污賄賂等犯罪。一是建立犯罪的信息交換系統,包括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手段信息、贓款流向信息,單位信息等多系統組成。建立犯罪嫌疑人信息系統,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活動區域,涉嫌原因,作案手段,團伙成員等信息匯集處理,建立人頭檔案,以便迅速發現犯罪嫌疑人。贓款流向信息的建立有助于偵查人員判斷犯罪性質追查犯罪線索。建立單位信息,通過各國,各地區的工商的登記,就業管理等部門,可以收集有關單位的名稱,地址,經營狀況,注冊資金,資金實力,商業信用,法定代表人,股東違法犯罪記錄等信息,通過計算機管理,從而為偵破案件提供有價值的信息。二是建立工作聯系制度。這種聯系的重要媒介是相關國際組織,例如國際刑警組織,國際反洗錢金融訴訟特別工作組等。各國,各地區司法機關建立起經常的工作聯系制度。個案的協查,犯罪嫌疑人引渡和遣返等。對我國來講,非常需要與我國金融犯罪牽涉較多的國家和地區保持密切的聯系,加強對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司法制度,司法運作情況以及合作可能性的研究,擬定相應的工作預案。一旦需要,就可以及時得到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司法協助。、
總之,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是全黨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必須加強教育,發展民主,健全法制,強化監督,創新體制,才能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參考文獻
1、蔡福元主編《金融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7年出版
2、徐杰主編《經濟法概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3、顧功耘主編《中國證券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4、黃萬興主編《新刑法通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版
5、孫國祥主編《新刑法教程》,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5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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