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服務創新研究
時間:2022-06-13 03:51:46
導語:農村金融服務創新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隨著普惠金融理念的推進,小額信貸得到迅速發展。小額信貸的貸款主體是小微企業和貧困農民,貸款基本直接與實際民生相關,并非奢侈性消費,所以盡管額度小,但其所創造價值的邊際收益高。文章基于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基本現狀,介紹了國際上農村金融服務創新的經驗,分析我國當前傳統農村金融服務的局限性,提出依托電子銀行為農村金融注入新動力;通過“云數據”完善農村信用評級系統;推進互聯網金融發展,提高農村金融覆蓋率,降低交易成本;健全農村金融風險分擔機制;加快農村信貸產品創新步伐等建議。
關鍵詞:普惠金融;農村金融;電子銀行;小額信貸
一、中國農村金融服務的基本情況
(一)農村金融體系初步形成
我國經過近40年的改革開放,農村金融形成了包括農村政策性金融、農村商業金融和其他新型農村金融形式在內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但是,農村基礎金融服務供給與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不適應、信貸政策要求與“三農”抵押擔保能力不適應、金融資源投入與農村經濟的發展需求不適應等各種問題依舊廣泛存在。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增速的放緩和資源約束的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的發展面臨著更多新挑戰和新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農村金融機構數量不足,無法形成強而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且受到農村地區投資風險、信用環境、公共基礎設施條件等諸多不利因素的限制和影響,農村金融資源無法進行有效配置。
(二)農村金融服務的供需狀況
目前,農民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十分旺盛,信貸需求更是呈現出快速增長、大額化和多樣化的新特點,而傳統金融借貸程序復雜、貸款門檻高且貸款額度較低,難以為農民提供優質、高效的信貸服務;此外,農民普遍存在金融知識缺乏、信用意識低下的問題,這也導致金融機構對農村發放貸款數額較小、發放貸款數額增勢緩慢。表1可以看出,農村金融機構貸款數額普遍較小,沿海開放縣和糧食生產大縣這兩個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貸款余額增長較快,而扶貧工作重點縣和民族地區的貸款余額增長則十分緩慢,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對真正貧困地區農民的扶持力度仍然不足、職能發揮不充分,間接導致農村金融服務供需不平衡,阻礙了農村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三)電子化金融服務發展迅猛
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為傳統銀行的電子化金融服務提供了不竭的動力,國家的“互聯網+”也為傳統銀行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基于此,我國農村金融業務也已基本實現計算機聯網處理,各分支機構也都建成了和總行連接的計算機網絡,支持從柜臺服務、交易信息處理、業務經營管理等多領域的應用。相應地,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和ATM等各類電子金融服務逐步深入,這類金融服務可以滿足客戶簡單的金融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機構服務效率。由于電子商務逐步進入應用發展階段,民眾對電子銀行和網上支付產生了需求,我國銀行業對此展開了積極探索,促進了電子金融的蓬勃發展。其中招商銀行和中國銀行是電子銀行的先行者。1997年4月,招商銀行正式建立了自己的網站,成為中國第一家上網的銀行,至今招商銀行已經建立起擁有企業銀行、個人銀行、網上證券、網上商城、網上支付組成的較為完善和成熟的網絡銀行體系。中國銀行則是我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也是我國首家開展網上銀行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如今,中國銀行已經可以通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家居銀行,提供隨時管理存款賬戶、掌握資金動態、靈活調撥資金和隨時支付轉賬等服務。
二、國外農村金融體系的經驗借鑒
(一)孟加拉農村金融體系
尤努斯教授和他所創辦的鄉村銀行通過開展小額信貸業務,使孟加拉大量的貧困農戶脫離貧困。孟加拉農村地區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國有銀行及金融發展機構、格萊珉銀行和各種微型金融非政府組織,孟加拉的新興銀行業務得到了民眾的普遍支持,孟加拉鄉村銀行反映了發展中國家農村金融體系創新的許多規律性的東西,為發展中國家的農村銀行信用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孟加拉鄉村銀行不同于一般的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以追逐利潤最大化為最終目標和唯一目標的金融機構,在多數時候,都表現為“嫌貧愛富”。而格萊珉銀行則是愛貧的,它的資助對象大多是農村貧困婦女。格萊珉銀行不要求貸款者提供任何擔保抵押物,他們認為農民信譽良好,只要能夠有適當有效的金融制度幫助農民提高獲取收入的能力,農民便可以高效的運用借貸資金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事實上,孟加拉銀行的還款率高達98.99%,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家成功運作的銀行[1]。
(二)美國農村“4+1”模式的金融體系
20世紀起,隨著美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美國逐步建立起符合美國國情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并不斷完善建立了“4+1”需求功能型的美國模式。“4+1”即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系統、政府農貸機構、政策性農貸金融和保險機構組成,有序、規范的以商業銀行為基礎、農貸機構為引導的金融體系促使美國農村金融高效健康發展[2]。此外,規范有效的法律體系是美國農村金融發展較為完善的重要原因。從最初開始,美國便比較注重頂層設計,通過立法手段支持和保障農村市場經濟的運行。《聯邦農作物保險法》、《聯邦信用社法》和《聯邦農業貸款法案》等一系列法律的頒布和實施,為美國農村金融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保障。不僅如此,美國政府還不斷增大對農村金融的扶持力度。一般來說,農業具有投入風險大周期長,且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等弊端,商業性金融大多“敬而遠之”,對農業的支持力度偏低,因此,美國政府出資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聯邦土地銀行系統、聯邦中期信用銀行系統和合作社銀行系統,扶持和激勵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日本農村“2+1”模式的金融體系
日本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主要是以合作金融為依托的“2+1”模式即政策性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農業保險機構組成。其中合作金融主要服務于農村中的一般資金需求,政策性金融主要解決資金需求量大、融資時間長、風險較高或收益相對較低的融資需求,兩者市場分工明確且相互配合。日本的合作金融主要是農協系統,其受惠于政府的合作金融系統又將惠農政策反饋于農村經濟領域。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則是用于支持農業發展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相比于其他金融機構擁有更為優惠的資金運用政策,可以發放長期、低息貸款。此外,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的農業保險制度也為日本農業的迅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中國傳統農村金融服務的局限性
(一)服務方式單一,缺乏新活力
盡管我國已經逐步建立起農村信用社、農村發展銀行、郵政儲蓄和小額貸款公司等農村金融服務機構,但是這些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依舊局限于傳統的存款和匯款服務,較少開展中間業務。國有商業銀行農村網點基本只吸收存款而不發放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農村信用社和農村銀行的資金來源,也使得資金大量流出農村。此外,目前農村信用社主要經營短期貸款和小額信用貸款,對于滿足農戶和企業的大額貸款需求的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業務則少有涉及,且出于對自身可持續發展的考慮,農村銀行往往會將資金轉存中央銀行,或是購買國債[3]。
(二)征信成本高,收益低
1.銀行“惜貸”。當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尚不健全,而農業又具有弱質性、高分散和高風險性的特點,銀行為了控制風險和自身發展,往往十分“惜貸”。不同于城鎮互聯網用戶基本使用信用卡、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信用支付產品,能夠快捷方便的建立起個人征信體系,農村信用卡使用率低、支付寶支付范圍受限、微信支付主要用于親朋群聊紅包,而且農村居民居住地分散,需要銀行投入大量精力來分析農戶信用情況,農村征信系統的建立已成為現階段的一大難題。銀行貸款征信成本高直接導致銀行不愿發放貸款,造成“有款難貸出”和“有款不愿貸”的現象。2.收益的不確定性。因為小額信貸資金的需求者主要是中小微企業和貧困農戶,這類資金需求者的共同點是盈利能力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且銀行發放小額貸款所取得的收益不高,因此銀行更傾向于將貸款發放給經濟相對較發達的城鎮地區。3.門檻高。據投融界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仍有近90%的中小微融資需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占中國企業總量90%的小型企業從銀行獲取的貸款份額僅占15%。中小微企業主和農戶必須過“五關斬六將”方能取得銀行貸款,抵押、擔保、信用等重重阻礙更是將大多數中小微企業拒之門外,“貸款難”的陰影依舊籠罩著中小微企業和農民,情況并不容樂觀。
(三)農村鄉鎮金融服務覆蓋率低、設備不足
金融是經濟發展的血液,而建立“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普惠金融服務系統是一項長期性工程,因此部分農村貧困地區仍存在金融服務空白,農民存款被鼠咬、被盜等事件反映的是農民連最基本的金融服務也無法享受的真實狀況。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金融機構網點少且分布不均,農村金融服務設備不足,金融服務水平低等問題,這些問題也已成為制約農村金融需求進一步增長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障礙。
四、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創新的實現路徑
(一)依托電子銀行平臺為農村金融注入新動力
隨著互聯網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農村家庭已經可以寬帶上網,與此同時,農村市場智能手機的普及率也逐漸提升,廣大農民對互聯網技術的認知程度和認可度也大幅度提高,這為互聯網金融的農村發展之路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網絡環境。電子銀行在全國各地迅猛發展,許多公司如阿里巴巴、京東和聯想公司已經將其業務深入農村地區。農村電子銀行在農村金融和小額信貸領域不斷發展和創新,開發了許多具有特色的新型小額信貸產品,為農民提供資金信貸,并利用其平臺優勢為農民提供網上理財和互聯網消費等服務,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拓展和豐富。電子銀行是一個低門檻商機,只要獲得小額貸款資金,他們便能緊緊抓住這個商機,從而創造出巨大的邊際效益[4]。例如螞蟻金服旗下的網商銀行推出的小額貸款產品“旺農貸”,這是一種淘寶合伙人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及相關土地、房屋或門店的資產證明,無需抵押和擔保即可獲得貸款資金的金融服務。旺農貸主要是為普通農戶和小微企業提供無抵押、純信用的小額貸款服務,而且所有申貸均通過“旺農貸”無線端在線簽約,平均3到5天放款,最快當天即可到賬,大大緩解了農村種植戶、養殖戶和小微經營者急需擴大規模和生產經營等各類資金短缺的壓力。
(二)通過“云數據”完善農村信用評級系統
計算機和大數據征信技術的快速發展,通過應用大數據、云計算信息集散處理科學,通過社交網絡或電子商務平臺獲取和整合農村居民、企業未完全披露的生產、消費、資產、投資等各方面數據,結合市場信息,基于大數據建立完善的農村信用評級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農村金融服務和風險管控的能效。互聯網產生大數據,大數據推動云計算,各金融機構可建立自身營業點的評級授信平臺,平臺主要包括農戶和小微企業的基本情況、資產情況、收支情況、償債能力等數據分析和評估,并制定和劃分信用等級,通過數據共享,使政府相關部門、各金融機構可以進行相應地信息查詢、分析統計和客戶篩選,從而達到降低征信成本,提高信貸質量的目的。政府還應積極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對失信者采取嚴格的責任追究措施,形成強有力的法律約束,增大失信成本,通過這些措施提高公眾守信意識,增強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服務信心。
(三)積極推進互聯網金融發展,提高農村金融覆蓋率,降低交易成本
互聯網金融依托全天候覆蓋全球的虛擬網絡,打破時空和地域的限制,一部智能手機,一款手機銀行軟件即可將金融服務覆蓋到偏遠分散、信息來源少的地區。隨著互聯網技術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不斷發展,銀行業的電子化替代率整體接近90%,手機銀行、互聯網銀行、電話銀行業務逐步多元化,進一步改善了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提高了農村金融服務覆蓋率,并進一步推動了農村金融機構向更基層邁進。而且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各項金融交易都在網上完成,邊際交易成本較低,極大程度的降低了人工成本和時間成本,形成了成本低廉的金融交易模式。有關數據顯示,通過網絡進行的阿里金融小額貸款申貸、支用、還貸等過程,單筆操作成本僅需要2.3元,遠遠低于傳統銀行的操作成本。
(四)健全農村金融風險分擔機制
農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都受到自然和市場的影響和制約,而我國農民對金融知識以及金融工具的掌握和運用極不熟悉,無法進行套期保值和風險規避,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和市場波動,貸款農戶將直接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而發放貸款的農村信用社則會因為農戶發生虧損無法償還貸款而承擔經濟損失,這也是造成農村信用社呆賬、壞賬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低本薄利的農村信用社可持續發展受到阻礙。政府應盡快出資建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并引導或吸引商業性保險公司加大對農業保險業務的投入力度,拓寬農業風險的分擔渠道,建立多元化農業保險模式,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者進行風險損失分攤,給予他們保障范圍內經濟補償的一種方式。另外,應明確農村小額信貸是兼具社會效益和商業效益的金融服務業務,應盡快建立相應的農民信貸風險補償機制,解除農村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后顧之憂,實現三方共贏[5]。
(五)加快農村信貸產品創新的步伐
相比于其他國有商業銀行,農村銀行吸收存款能力較弱、觀念保守、員工專業技能和業務素質偏低,在眾多金融機構中不具備競爭優勢,也直接導致農村信貸產品種類少、更新速度慢,農村金融機構信貸產品難以滿足農民和小微企業日趨多元化和日益增長的需求。創新需要人才,而廣大農村貧困地區往往面臨著人才資源匱乏的困境,農村金融的發展一直處于舉步維艱的狀態。應加大農村金融機構的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并引導農村金融機構開展專業技能培訓課程,提高相關人員的金融業務素質,以點帶面,促進農村金融服務整體水平的提高,從而創新農村信貸產品,以滿足農村市場對農村金融服務的需求。
五、結束語
隨著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農村市場已成為各類金融機構的必爭之地。在“互聯網+”浪潮的沖擊下,農村金融服務也將打破傳統的故步自封的經營模式,轉而迎接“創新型產品”,因此應該轉變思路,認識到未來經濟將完全基于互聯網,要利用計算機技術創造出一個適應未來農村經濟發展模式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過去的幾十年,各國政府的政策都是為大企業制定的,而今天要真正的為小企業制定政策,建立更加公平、更加透明、更加支持那些80%的昨天沒有被支持到的人的普惠金融。我國政府應當借鑒外國先進的農村金融發展理念,盡快建立一個多層次、多樣化、產權清晰和監管得當的多元化新型農村金融發展體系,促進農村經濟的穩健發展,縮小貧富差距,建設小康社會。
作者:曹鳳鳴 周瑩瑩 單位:江西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李明賢,李學文.孟加拉國小額信貸發展的宏觀經濟基礎及中國小額信貸的發展[J].農業經濟問題,2008(9):100-106.
[2]童鵬.美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狀況及經驗借鑒[J].當代農村財經,2010(11):47-48.
[3]何廣文.中國農村金融轉型與金融機構多元化[J].中國農村觀察,2004(2):12-20.
[4]廖芳.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發展電子銀行的可行性分析[J].時代金融旬刊,2013(26).
[5]劉曉波.農村金融風險分擔與補償機制設置[J].金融經濟學研究,2008(3):79-85.
- 上一篇:農村金融發展困境及對策研究
- 下一篇:農村金融服務模式創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