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區域創新體系構建論文
時間:2022-09-01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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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區域創新體系是國家創新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國家創新體系動力的重要源泉。目前我國的區域創新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踐操作都剛剛起步,有許多內容尚在積極的探索之中,系統化的理論體系至今仍未形成。從國際來看,有些國家的區域創新體系是比較成功的。英國的知識帶動型、日韓的技術引進型和印度的政府推動型都是其中的范例,其實踐對于我國區域創新體系構建具有借鑒意義。
關鍵詞:區域創新;區域創新體系;國際比較;區域競爭力
一、區域創新體系理論研究概述
區域創新理論起源于技術創新理論。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首次將“創新”引入經濟學范疇,并對產品、技術、市場、組織等創新活動進行了界定。在其開創性研究的基礎上,后人對創新理論不斷進行深化和發展,研究領域不斷拓展。弗里曼1987年在《技術和經濟運行:來自日本的經驗》一書中提出了國家創新體系的概念,國家創新體系研究使技術創新理論研究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而世界各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產業群的迅速成長,使人們注意到創新活動的強烈地域性特征。在這種背景下,20世紀90年代初期出現了區域創新體系(RegionalInnovationsystem)理論。
較早研究區域創新體系的是英國卡迪夫大學的庫克教授Cooke(1996),他在《區域創新系統:全球化背景下區域政府管理的作用》一文中認為,區域創新體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與關聯的生產、研究機構和高等機構等構成的區域性組織系統,該系統支持并產生創新。另外,Asheim(1997)、B.Carlsson(1999)、Cassiolato(1999)等也從不同側面研究了區域創新體系,而FrarzToctling(1999)則提出了區域創新的五個特征。近年來國外對區域創新體系的研究轉向具體案例,如Doloreux(1999)、PhilipCooke(2002)以及BjornT.Asheim&ArneIsaksen(2002)等的研究。
在國內,區域創新體系的理論研究起步較晚,大量研究在2000年之后才開始。2001年的《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一個區域內有特色的、與地區資源關聯的、推進創新的制度組織網絡。其目的是推動區域內新技術或新知識的產生、流動、更新和轉化。北京大學王緝慈教授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指區域網絡各個結點(企業、大學、研究機構、政府等)在協同作用中結網而創新,并融入到區域的創新環境中而組成的系統。中國人民大學的陳秀山等人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一個區域內有特色的、與地區資源相關聯的、推進創新的制度組織網絡,其目的是推動區域內新技術和新知識的產生、流動、更新和轉化。四川大學的顧新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在一國內的一定地域范圍內,將新的區域經濟發展要素或這些發展要素的新組合引入區域經濟系統,創造一種新的更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實現新的系統功能,使區域內經濟資源得到更有效利用,從而提高區域創新能力。清華大學吳貴生認為區域創新體系是指區域內相互關聯的技術創新行為主休,以及相應體制和機制構成的開放性網絡系統。
綜觀國內外關于區域創新體系的研究可以發現,對于區域創新體系的研究還沒建立系統化的理論體系,不僅概念界定模糊,研究對象也多側重于發達的市場經濟和地區。雖然如此,區域創新體系的關鍵要素卻是可以被提煉出來的,主要包括:①主體是企業、研發(R&D)機構;②市場中介服務組織(技術)的廣泛介入和政府的適當參與;③創造和轉讓新知識、新技能和新產品;④圍繞新知識、新技能和新產品創造和轉讓形成的創新網絡(innovationnetwork);⑤最終目標是實現一定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
二、區域創新體系的國際比較
在世界范圍內,區域創新已經成為區域競爭力強弱的決定性因素,是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無論在西方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區域創新體系都有著不可估量的意義。由于資源稟賦、技術條件、市場基礎、文化傳統等的差異。造就了各國不同的區域創新體系。
2.1英國的知識帶動型
英國也是一個具有發達市場經濟的國家,英國人注重穩健和忠誠等保守主義因素,悠久的歷史也使英國有著濃厚的文化知識氛圍。英國的區域創新體系是以知識的生產和加工為主要推動力的,知識創新性企業和研究型大學是英國區域創新的支撐載體。為了推動知識和科技成果的轉化,英國政府鼓勵科研型大學建立科技園區,19世紀80年代,英國46所大學舉辦了近20個科技園,1987年發展到37個,2000年則達到了53個。一些著名的科技園如劍橋工業園、赫利奧特瓦大學科技園、艾斯頓科學園、沃里克大學科學園等,大大加強了知識的研究和應用之間的聯系。
知識的生產和創新一直是英國政府在區域創新中關注的重點。為了鼓勵知識創新,英國政府很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1993年的《科學技術白皮書:實現我們的潛力》,標志著英國的知識產權戰略變自主研發為吸收擴散,強調知識的流動性,并通過加強技術擴散來降低知識價格水平。1995年又推出了《加速前進》白皮書,提出了“技術共享與轉讓的效益指標”四要素7個指標,并制定出一系列計劃來支持技術擴散過程。如政府無償轉讓由公共投資形成的知識產權、政府及研究理事會退出知識產權保護的第一線、鼓勵“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承擔R&D”,以及“通過物化的R&D流動和專利化知識的市場分布”促進技術擴散等。1996—1997年,英國政府用于技術擴散的花費超過5000萬英鎊。為解決知識創新型企業融資難問題,英國主管科技和工業政策的貿工部甚至考慮設立“知識銀行”,通過基金或者政府擔保的運作方式支持企業進行知識生產和創新。
劍橋工業園是英國區域創新體系的典型代表。1969年,為響應英國政府關于大學和工業界聯合的呼吁,劍橋大學便于當年開始籌備建立劍橋工業園。2000年,劍橋地區約有1200家高技術公司,就業人數為35000人,年貿易額達40億英鎊。該地區的公司以研究與開發為主,集中了大量的高技術公司,主要是計算機軟件和硬件、科學儀器和電子工業,還有13漸增多的生物技術、醫藥化學、空間技術等方面的公司。劍橋工業園還集中一大批大型跨國公司的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如諾基亞、日立、甲骨文、施樂公司、斯坦福研究所、微軟等。劍橋工業園的成功與劍橋大學不可分割。劍橋大學在計算機、信息、物理和生物等方面的學科優勢和科研實力通過知識產品化和技術轉讓得到充分利用。
2.2日韓的技術引進型
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來說,日韓兩國在發展初期的經濟基礎較弱,知識和科技的研發力量不足,像英國那樣搞自主創新缺乏現實條件。更何況科學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對于后發國家來說,發揮學習效應,引進而不是獨立開發是日韓兩國的明智選擇。因此,日韓兩國的區域創新體系具有技術引進的突出特征。當然,同是實行技術引進,日韓兩國的具體做法并不完全一樣。日本初期注重模仿創新,20世紀80年代后轉向自主創新,而韓國在模仿創新的同時一直致力于自主創新能力的培養。
日本的區域創新主要是通過技術引進實行模仿創新。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后經濟一片蕭條,沒有基礎象英國一樣搞獨立創新。為了盡快發展經濟,從戰敗的廢墟中站起來,日本采取了從歐美購買和引進技術的方式。但是日本戰后的飛速發展不僅僅是依靠技術的引進,在引進基礎上進行的模仿創新也是日本經濟競爭力增強的重要原因。技術引入基礎上的創新使日本企業在技術進步上的起點很高。日本企業具有重視新產品開發的個性,被引進的技術被日本稍加創新即生產出新產品,而且這些新產品很快被出口到技術引進國,賺得的外匯又可以用來引入新的技術成果,然后再創新,如此循環。所以日本企業往往會步入投資少、效益快、質量高的發展軌道。20世紀80年代后,隨著日本經濟實力的增長,日本也開始投入到原始創新領域,實施科技立國戰略。90年代后,日本的實用技術成果層出不窮,便重點引導產學研結合。而日本在60年代開始設立的科技園和科學城,如筑波科技園、關西多核心科技城等,已經逐步發展成為比較成熟的區域創新體系。另外,日本的區域創新還很注重管理技術的創新,更好的發揮了工程技術創新的效應。
韓國的區域創新體系建立經歷了“工業集群——R&D集群——區域創新體系的構建”的過程。韓國的區域創新在引進技術的基礎上,著重于自身的創新。在工業集群階段,韓國的出現了大宇、現代、三星和宏達等大企業,并且這些大企業都設立了自己的R&D中心。在R&D集群階段,韓國政府通過設立R&D集聚中心著力建設自主創新能力。1978年,韓國在大田特別市的大德組建科學工業園區(ScienceandIndustrialPark,簡稱DSIP)。到2000年,在DSIP已設立了25個研究與開發類研究所,1個教育研究所和1個國立大學,并建有112個企業研發中心。在工業集群和R&D集群的交互效應下,以技術引進為基礎、以自主創新為動力的韓國區域創新體系初步形成。
2.3印度的政府推動型
在當今世界,沒有任何一個發展中國家能在軟件業上與位居世界前三甲的印度相比。迄今為止,印度已在全國建立了l8個軟件技術園,其中已有6228家注冊企業,累計出口96.31億美元,2000年園區的軟件出口額達43.59億美元,全國軟件出口額達58.9億美元。印度一些地區已經成為印度區域創新體系的代表,如班加羅爾已經成為全球第五大信息科技中心,到2001年已經擁有4500家高科技企業,另有250多家跨國公司(如IBM、Motorola、Cisco等)在這里開展業務。與其它國家相比,印度的區域創新體系中的政府推動作用特別突出,這與印度落后的發展中國家身份不無關系。
20世紀70年代,計算機作為一種生產工具開始在印度工業界得到應用。到80年代中期,印度開始意識到自己在發展計算機軟件方面的優勢和潛力。于是印度政府在1986年出臺了“計算機軟件出口、開發和培訓政策”,這一政策的實施為印度培養了大量優秀的軟件人才。但是作為一個落后的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市場制度和政策環境的不足使得軟件業的發展缺乏獨立發展的基礎,政府的責任當仁不讓。1989年,印度電子工業局(現信息技術部前身)在制定了“軟件技術園區”(STP)計劃,并于1991年專門設立“印度軟件技術園區(中心)”(STPI)來實施管理這項計劃,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印度政府為了推進區域創新實施了全方位的措施:
在基礎設施上,印度大力進行供水排水、電力煤氣、電信通信等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在人才培養上,政府在軟件園區設立各種公立信息技術教育和培訓機構,并且鼓勵私人資本投資信息技術教育業,同時提倡企業內部設立自己的信息技術培訓機構。在政策環境上,印度著力保證軟件業發展的制度供給,如投資優惠、知識產權保護、稅收傾斜、產品出口和質量標準等等,有力促進了以軟件業為主導的區域創新體系的形成。
三、對我國的啟示
國際區域創新體系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個性。無論是知識帶動型的英國,技術引進型的日韓,還是政府推動型的印度,不管是發達國家抑或發展中國家,區域創新體系都是各有特色。資源稟賦、市場基礎、文化傳統、技術背景等差異產生的競爭優勢是區域創新體系個性形成的決定因素。我國是經濟轉軌時期的發展中大國,對于區域創新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摸索都是剛剛開始。因此,借鑒國際區域創新體系的經驗,建立個性特色鮮明的區域創新體系是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總的說來,國際區域創新體系的比較研究對我國有以下啟示:
3.1知識和技術是區域創新的核心因素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早在300多年前,實驗科學家的始祖培根在提出“知識就是力量”的名言的同時,就強調知識的力量不僅取決于其自身價值的大小,更取決于它是否被傳播以及傳播的廣度和深度。在以知識為基礎、“知識爆炸”的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和技術的傳播和創新更具有決定性意義。綜觀英日韓印度等國的區域創新體系,其共同的核心因素就是知識、技術的生產、傳播和創新,企業、R&D機構、技術中介、政府、人員和資金圍繞這一核心因素相互作用而組成創新網絡。知識和技術的生產、傳播、應用和創新離不開教育、科研機構、人才和產學研聯合體等的作用。日本對于“創新人力資本”的投資,使其在20世紀90年代的科技成就碩果累累,韓國和印度由政府牽頭的科研機構聚落對于區域創新的作用意義非凡。對于我國來說,要把“十一五”規劃提出的“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落實到區域創新體系建設中,就要充分利用后發優勢,緊緊抓住知識和技術這個核心因素。
3.2區域創新體系要依據競爭優勢
哈佛商學院教授MichaelE.Porter認為,一國競爭優勢形成的關鍵在于優勢產業的建立和創新,而要素條件是選擇優勢產業的重要依據之一。這一理論同樣適用于區域創新體系。區域優勢產業選擇是區域創新成功與否的關鍵,也是區域創新特色或個性之所在,而這正要以區域要素條件產生的競爭優勢為依據。日本和韓國在發展初期主要依靠技術引進和模仿創新來發展經濟,也是揚長避短。相比之下,印度之所以讓政府在區域創新中主導,主要是市場、技術和基礎設施的落后,而選擇軟件業作為創新的突破口,正是發揮其軟件人才競爭優勢的體現。因此,我國的區域創新體系也要以競爭優勢為基礎,選擇合適的方向進行突破。如在中部和北部,科研型大學比較多,則可以采用建立大學科技園的方式。同時可以結合韓國的做法,由政府牽頭企業和R&D機構組成產學研聯合體。西部落后地區則可以采用印度區域創新的方式,由政府主導選擇合適的產業建立區域創新體系。特別要指出的是,促進有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群是帶動區域創新的必要路徑依賴。
3.3區域創新體系的重點是企業創新能力的培養
不管是英國還是日韓、印度,其區域創新的路徑選擇各異,但區域內企業創新能力的培養都是重點。英國通過靈活的人事制度和對企業的傾斜政策刺激了大量創新能力極強的新型高科技企業的產生。韓國設立的中小企業管理局(SMBA)重點就中小企業的創新能力培養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如技術人才聘用、技術開發、產品開發等,尤其是技術企業孵化器(TBI)中心計劃對企業創新能力的促進作用效果明顯。日本則成立各種類型的育成中心來支持企業創新和孵育創新企業。即使是政府主導型的印度,也是主要是通過產權保護、稅收優惠和出El鼓勵來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進而增強區域創新能力,特別是吸引跨國大公司研發中心落戶的政策對于區域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影響顯著。Krugman通過技術轉讓模型對技術創新和擴散的時滯效應分析表明,技術引進和模仿對經濟發展的作用空間越來越小,自主創新才是根本。所以從長遠來看,區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培養是區域創新體系的重點。公務員之家:
就目前情況來說,我國企業的創新能力特別是自主創新能力比較低下,在外貿上表現為出口產品大都是資源型,高科技含量不足,核心技術依賴于國外;在科技上表現為企業科技投入低、科技創新水平低。雖然我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來增強區域技術創新(如90年代原國家科委啟動的“國家火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等),但是我國目前的區域企業創新能力仍然比較低,特別是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嚴重不足。而且區域企業的創新能力存在層次性,即東南部高于中部,西部最低。因此,成立類似于國外中小企業管理局性質的政府機構或者中介機構,采取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和風險投資發展的寬松政策等是培養我國區域企業創新能力的可借鑒之道。
3.4充分發揮政府在構建區域創新體系中的作用
作為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部分,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適當參與”是政府在國際區域創新體系中如何發揮作用的最好概括。英國的區域創新中,政府的政策傾斜是工業園區創新企業大量涌現的客觀保證;對于外向型經濟的日韓兩國,政府在組織、政策、融資和產權等方面發揮的作用是其區域創新能力的重要保障;印度雖然是政府主導的區域創新類型,但是并不是說政府就包攬了一切,只不過作為發展中國家,不完善的市場經濟需要政府在很多方面比發達國家政府發揮更多的作用而已。總的來說,政府在區域創新體系中的作用主要是提供區域創新環境的制度供給,這是政府“適當參與”的內涵所在。鑒于我國是個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區域創新需要的基礎設施也不完備,因此,區域政府要在區域R&D機構建設、區域基礎設施、技術創新、人才培養、企業融資和吸引跨國公司研發中心等方面為區域企業提供應有的保障。特別是在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制度創新上,需要政府做出更多的努力,為區域創新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制度供給。當然,市場經濟歸根到底是市場主體的舞臺,區域創新還是要依靠企業,政府只能適度參與,違背市場經濟規律建設區域創新體系,只能適得其反。
四、結語
區域創新體系的理論研究時間較短,國內外都還沒有形成系統化的理論體系,我國無論在理論研究還是實踐操作上都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區域創新體系的關鍵要素包括企業、R&D機構的主體地位、技術中介的廣泛介入和政府的適當參與、知識和技術的創新和擴散和他們相互作用組成的網絡體系,最終目的是實現區域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世界范圍內的區域創新體系有不同的特色,英國的知識帶動型、日韓的技術引進型和印度的政府推動型是過節區域創新體系的成功典范。知識帶動和技術的引進與創新以及政府的恰當參與是國際區域創新體系構建中值得借鑒的地方,我國應該在這幾個方面借鑒國際經驗,以區域競爭優勢為基礎,建立有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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