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審計與建設工程論文
時間:2022-06-01 08: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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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比審計方式
強調的是一旦工程條件相同,技術人員便可以沿用過往審計項目預算進行對比解析,對于不同工程采用統一施工管理方案,就算是基礎單元和現場施工條件出現大面積變更,但是仍舊可以在過往指導方案基礎上,對不同部分采取相應計量、審計方式。如若兩類工程設計相同但是實際構筑面積存在差異,并且實體建筑面積之比與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量比較貼近,這時候就可利用分項工程量比例進行工程單位平方米建筑面積造價評估。
(二)篩選審計模式
其作為統籌法的一種,主要是針對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建筑面積工程量、價格數值挖掘,實現不同單方基本值表歸納指標,一旦說實際審查預算建筑標準和預設要求沖突,還可進行適當調整。雖然說建筑工程在建筑面積和高度上存在廣泛差異效果,但是不同分部分項工程造價、用工量在單位面積指標變化上不是很大,利用過去審計積累的數據進行匯總、優質化篩選,并嘗試提煉單位建筑面積用工基本指標,相對地能夠推動審計結果確定效率。如果說某類分項經濟指標超出基本數值范圍,就需要針對這部分工程進行詳細審計和適當調整。此類方式對于住宅工程或是不具備全面審計條件的工程項目非常適用,但是存在數據差錯期間仍需進一步審查。
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模式解析
是指司法鑒定機構經過委托過后,聯合國家規范法律文件和直轄市等地方政府頒布工程造價依據,進行特定建設項目合同文件以及竣工資料參考分析,使得工程既有價值得到適當穩固。這類工作保留一定程度的技術性、政策性和經濟性特征,有關鑒定事項內容十分復雜,異質化建設項目則應該聯合不同鑒定手段加以有機調試。
(一)概預算法
主要是依照司法鑒定程序和工程造價審理內部概預算原理,進行建設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此類手段需要時刻關注建筑工程造價糾紛滋生原因,能夠聯合相關鑒定材料與計價規則,進行工程造價、套用定額科學設置。其對于項目資料完整,遺留當事人雙方爭議問題的建筑項目、工程量和材料價格控制比較適用。
(二)市場比較法
對建設工程通過司法鑒定程序采用市場調查、典型案例分析和相關鑒定資料進行比較,估算出建筑工程造價的司法鑒定方法。這種鑒定方法,一般確定工程造價的大致范圍即大約數,而不是準確的確定結果,相當于傾向性鑒定意見。在鑒定項目資料欠缺而且計價依據不充分且建筑工程事實存在且沒有被改變或覆蓋的情況下,需要通過現場實測實量對此作出補充認定。雖然說建設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和審計工作布置期間需要額外進行結構單元劃分,但是不管是建筑工程審計方式或是造價司法鑒定部門,都必須依照合同內容逐層調試,保證施工相關工程承包合同協議遵守和工程量清單計算科學性。之后聯合建筑工程量實際計算法則進行底稿細致核算,經過工程量內容清楚布置過后,利用文字、圖像等記錄手段進行材料品質等重要資料保全,確保后期定額核算正確性,避免任何重復計算現象滋生。
綜上所述,經過建筑工程審計標準和造價鑒定程序對比校驗過后,使得后期相關工程布置工作調整得更加細致透徹,避免任何賬目模糊跡象;同時令相關工作單位能夠在法律法規監控范圍下完成自己應盡的義務,穩定各部分結構安全質量和經濟效能,最終為建筑事業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深刻適應基礎。
作者:徐曉單位: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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