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人格影響因素探究論文

時間:2022-12-31 0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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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人格影響因素探究論文

【摘要】通過考察是否獨生子女與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的影響作用,得出結果表明:在恃強性、興奮性、有恒性、幻想性和自律性上,父母婚姻狀況的主效應顯著;在興奮性上,是否獨生子女主效應顯著;而在聰慧性、恃強性、興奮性和激進性上,是否獨生子女與父母婚姻狀況均有顯著的交互作用。

【關鍵詞】獨生子女父母婚姻狀況大學生人格

是否獨生子女對大學生人格有著一定的影響。王月云等人研究?譹?訛表明,非獨生子女大學生非健康型人格發生率高于獨生子女大學生。姚齊和研究?譺?訛表明,非獨生子女在恃強性、敏感性、幻想性、緊張性因素的得分均高于獨生子女,只有敢為性因素的得分低于獨生子女。孫澤軍研究?譻?訛表明,獨生子在聰慧性、敏感性和興奮性上得分高于非獨生子,差異顯著,而在其它人格維度上,兩者無差異。

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的人格也有著重要的影響。黃悅勤等人研究?譼?訛發現,父母關系不和睦,單親家庭是大學生人格障礙的危險因素。劉金花調查?譽?訛表明,與自述父母關系說不清的子女相比,自述父母關系好的子女在人格特征上有更多的優越性,心理健康水平和專業有成就的人格特征得分也更高。凌四寶等人研究?譾?訛表明,父母婚姻完整和諧的大學生樂群性(A)、穩定性(C)、敢為性(H)均顯著高于在離散型家庭中成長的大學生;持強性(E)、懷疑性(L)、憂慮性(Q1)、緊張性(Q4)則顯著低于在離散型家庭中成長的大學生。

如果按照上述研究結果推論,不良的父母婚姻狀況(例如離異,父或母去世)加上非獨生子女(有兄弟姐妹),人格應該更不良;但從家庭系統角度來看,兄弟姐妹的存在未嘗不是一種社會支持資源,也許會對父母婚姻狀況不良的消極影響起到一定的彌補作用。為了獲得實證的結果,本研究將嘗試對是否獨生子女與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的影響及可能存在的交互作用進行研究。

研究方法

被試。采用整群抽樣法,在北京市某大學大學生中進行取樣。共回收問卷6518份,實得有效問卷6062份,問卷有效率為93.00%。其中樣本的基本構成情況是:男生2707人,女生3354人,缺失性別數據1人;獨生子4527人,非獨生子1535人。被試年齡在19至22歲之間。

工具。本研究主要采用卡特爾16種人格測試量表(16PF)以及自編的家庭調查項目作為調查工具。自編的家庭調查項目主要包括父母婚姻狀況(分為正常、離異和父或母去世)和是否獨生子女等內容。16PF共有187題,歸為16種人格因素,分值越高,表明某種人格因素越突出,對正常人的16種基本人格因素有良好的區分能力。16PF具有較高的效度和信度:重測信度在0.43~0.89;結構效度較好,量表項目的因素負荷在0.73~0.96。

程序。在問卷調查的基礎上,本研究采用2×3兩因素設計模式,以父母婚姻狀況、是否獨生子女作為自變量,分別以人格的16個因素作為因變量,進行多元方差分析。所得數據采用SPSS11.0進行統計分析。

研究結果

父母婚姻狀況在人格因素上的主效應。

從表1可以看出,父母婚姻狀況在大學生人格的恃強性、興奮性、有恒性、幻想性和自律性因素上主效應顯著,而在其它的人格因素上則不顯著。進一步多重比較發現,在恃強性和幻想性上,離異家庭大學生的得分顯著高于正常家庭(p<0.05);在興奮性上,離異家庭大學生的得分則非常顯著高于正常家庭(p<0.01)和父或母去世家庭(p<0.01);在有恒性上,離異家庭大學生的得分非常顯著低于正常家庭(p<0.01);在自律性上,父或母去世家庭大學生十分顯著高于正常家庭(p<0.01)和離異家庭(p<0.01)。

是否獨生子女在大學生人格因素上的主效應。從表2可以看出,是否獨生子女在興奮性上主效應顯著,在其它人格因素上則不顯著。

是否獨生子女與父母婚姻狀況在大學生人格因素上的交互作用分析。交互作用檢驗表明,在聰慧性、恃強性和興奮性上,是否獨生子女與父母婚姻狀況交互作用顯著(p<0.05);在激進性上,兩者交互作用則十分顯著(p<0.01)。交互作用見圖1~圖4。

進一步分析表明,在聰慧性上,父或母去世家庭非獨生子女大學生顯著高于獨生子女大學生(p<0.05),而正常家庭和離異家庭均不顯著;在恃強性和興奮性上,正常家庭非獨生子女大學生顯著低于獨生子女大學生(p<0.01),而離異家庭和父或母去世家庭均不顯著;在激進性上,離異家庭非獨生子女大學生顯著低于獨生子女大學生(p<0.01),而正常家庭和父或母去世家庭均不顯著。

研究結果討論

關于主效應的討論。在研究結果中,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的主效應顯著,說明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確實存在顯著影響。這與劉金花的研究結果“與自述父母關系說不清的子女相比,自述父母關系好的子女在人格特征上有更多的優越性”是一致的;但在具體人格因素上的差異顯著狀況和凌四寶等的研究結果是有出入的,究其原因,應該是兩研究對大學生的父母婚姻狀況分類不同所致。凌四寶等的研究將家庭分為完整和諧型和離散型兩種,父母離異和父或母去世都被歸于離散型家庭,但這兩類家庭其實對孩子的人格發展有著不同的影響,本研究正是注意到了這一點,因而將父母婚姻狀況細化為正常、離異和父或母去世三種情況,我們也因此獲得有關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影響的更為細致的結果。

具體人格維度上,恃強性、幻想性和興奮性,離異家庭大學生顯著高于正常家庭大學生,在有恒性上,離異家庭大學生則顯著低于正常家庭大學生。恃強性高者好強、固執獨立、積極,低者謙遜、順從、通融、恭順;幻想性高者幻想、狂放任性,低者現實、遵守成規、力求完善合理;興奮性高者輕松興奮、隨遇而安,低者嚴肅、審慎、冷靜、寡言;有恒性高者做事盡職,低者茍且敷衍,缺乏奉公守法精神。所以和正常家庭大學生相比,離異家庭大學生更好強、固執,更狂放任性,更隨遇而安,也更缺乏奉公守法精神。

在自律性上,父或母去世家庭大學生顯著高于正常家庭和離異家庭大學生。自律性高者知己知彼、自律嚴謹;自律性低者矛盾沖突、不顧大體。由于父或母去世,很多孩子被迫過早接觸社會,過早承擔部分家庭的責任,過早體驗生活的苦樂艱辛,因而,相比其他家庭的孩子,人格上也就更加自律嚴謹。

獨生子女大學生在興奮性上顯著高于非獨生子女大學生,在其它人格因素上兩者無差異。本研究沒有在更多的人格維度上檢驗出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的差異,這一結果和姚齊和、孫澤軍等的研究結果是不一致的。這可能是因為本研究采用的是兩因素方差分析,不僅考察是否獨生子女對人格發展影響的主效應,也考察父母婚姻狀況與其對人格影響的交互作用。而其它研究則是采用獨立樣本T檢驗的形式,沒有考慮到這種交互作用。

關于交互作用的討論。關于是否獨生子女與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的交互影響是本研究比較獨特和有價值的結果。從圖1~圖4,我們可以清楚看到,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人格的差異受父母婚姻狀況不同的影響。

對于正常家庭的大學生來說,在恃強性和興奮性上,非獨生子女要低于獨生子女,離異家庭和父或母去世家庭則均沒有這種差別。說明正常家庭的大學生,兄弟姐妹的存在使其更謙遜、順從、冷靜、寡言。這可能與正常家庭孩子的注意力主要關注家庭內部,彼此要爭奪和共享父母的愛有關。而離異家庭和父或母去世家庭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之間恃強性和興奮性不存在顯著差異。

對于離異家庭的大學生來說,在激進性上,非獨生子女顯著低于獨生子女,正常家庭和父或母去世家庭則均沒有差別。激進性高者自由、激進,不拘泥于現實;激進性低者保守、尊重傳統觀念與道德準則。兄弟姐妹的存在使離異家庭的大學生更接近現實、尊重傳統、重視道德準則。父母離異,通常孩子會對主動提出離婚的父母一方有一種誤解,認為其對家庭不負責任,而兄弟姐妹的團結互助,則必然會增加其對家庭倫理重要性的認識。尊重傳統,重視道德準則,正是體現了離異家庭孩子的這種復雜心理。

對于父或母去世家庭的大學生來說,在聰慧性上,非獨生子女顯著高于獨生子女,正常家庭和離異家庭則均沒有差別。聰慧性高者聰明、富有才識、善于抽象思維;低者思想遲鈍、學識淺薄、抽象思維能力弱。兄弟姐妹的存在影響到了父或母去世家庭大學生的思維智力,使其更聰慧。在這樣的家庭,家長由于要承擔起養家糊口的重擔,沒有太多時間去照顧孩子,孩子被迫彼此照顧,相互依賴。這種過早的社會化經歷,可能是其聰慧性高的原因。

結論

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存在顯著影響。離異家庭大學生在恃強性、幻想性和興奮性上顯著高于正常家庭大學生,在有恒性上,顯著低于正常家庭大學生。父或母去世家庭大學生在自律性上顯著高于正常家庭和離異家庭大學生。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人格存在顯著差異。獨生子女大學生在興奮性上顯著高于非獨生子女大學生。兄弟姐妹的存在使正常家庭的大學生更謙遜、順從、冷靜;使離異家庭的大學生更接近現實,更尊重傳統。此外,兄弟姐妹的存在影響到了父或母去世家庭大學生的思維智力水平更高,使其更聰慧

注釋

①王月云等:“獨生與非獨生子女大學生人格特征比較研究”,《醫學與社會》,2007年第9期,第38~40頁。

②姚齊和:“獨生與非獨生子女個性特征比較研究”,《健康心理學雜志》,2000年第1期,第54~55頁。

③孫澤軍:“大學生獨生與非獨生子女16項人格因素比較研究”,《健康心理學雜志》,2000年第3期,第284~286頁。

④黃悅勤,李立明,劉秀芬:“理工科一年級大學生人格障礙及其危險因素的現況調查”,《中華精神科雜志》,2000年第33期,第44~46頁。

⑤劉金花:“城市獨生子女大學生人格特征與家庭環境關系的研究”,《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0年第22期,第5~9頁。

⑥凌四寶,楊東明,舒曼:“父母婚姻狀況對大學生人格影響的比較研究”,《華東交通大學學報》,2003年第12期,第91~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