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研究

時間:2022-08-15 11:19:18

導語:鄉村振興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鄉村振興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研究

摘要:2018年2月4日,我國開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此后,我國在農村養老保障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農村養老保險服務的提供依舊存在供需不平衡、供給不足、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完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至關重要。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養老服務;人口老齡化;多元供給;PPP模式

一、研究背景

人口老齡化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截至2017年底,我國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人數已達到15 831萬人,占總人口的11.4%。與2013年統計數據相比,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比例增加1.7個百分點(如圖1所示)①。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不僅具有規模大、速度快、未富先老的特點,而且還存在“城鄉倒置”現象。換句話說,農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比城市人口老齡化更為嚴重。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涌入城市,農村家庭結構規模也在不斷縮小,農村人口老齡化和“空巢”現象日益嚴重。

二、當前我國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現狀及問題

農村養老的壓力越來越大,政府雖然采取了一系列積極應對措施,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農村的養老服務需求多元化,養老的觀念發生了改變,但是,當地政府提供的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無法適應農村養老服務的快速變化。(一)養老服務供給主體單一。政府是提供主要公共服務的主導者,養老服務是公共服務的一部分,政府有權進行引導,但是,政府在提供老年人服務方面卻具有壟斷地位,缺乏市場競爭機制,這必然會導致服務供給不足和服務質量下降。由于多種因素的干擾以及行業監管,許多私營部門受到限制,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農村養老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在制定公共政策時,地方政府傾向于城市的經濟發展,忽視農村的服務發展,政府對農村的投資遠遠不夠,對老年服務等公用事業投資不足。(二)養老服務供需不平衡。供需不平衡不僅意味著供應量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需求,而且內容也不能適應老年人需求的多樣化和特殊性。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農村居民的養老觀念也發生了變化。在過去,農村老人養老僅限于物質需求;如今,它已經擴大到精神和心理追求。然而,大多數地方政府不注重農村老年人這種新的特殊需求,政府更加注重物質建設,農村養老服務供給內容落后,對精神文化生活和心理健康問題的重視程度較低,無法滿足老年人的多樣化需求,嚴重降低了供給質量。(三)養老服務供給數量不足。供給數量嚴重不足的主要原因是農村養老機構數量不足,老年護理服務人員短缺和醫療保障的水平低,農村養老機構數量少,養老床位不足。根據民政部公布的數據,截至2017年底,全國各類養老機構和設施15.5萬個,比上年增長10.6%,其中,注冊登記的養老機構2.9萬個,社區養老機構4.3萬個,社區養老互助設施8.3萬個;各種養老床位合計744.8萬張,比上年增長2%(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0.9張),其中社區留宿和日間照料床位338.5萬張②。這其中70%的養老機構集中在城市,村級養老院的覆蓋率不到5%,城鄉老年人服務供給存在嚴重差距。社會缺乏對養老服務行業和養老這一概念的科學認識,公眾普遍認為老年服務工作者的社會地位較低,老年服務工作者得不到尊重,導致老年產業人才流失,造成社會上老年服務工作人員的稀缺。與此同時,農村的醫療保健護理和養老機構的結合也很少,農村老年人根本無法享受專業醫療服務,醫療護理和養老結合程度低。(四)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一直強調家庭養老,老人受傳統價值觀念影響,個人更喜歡家庭養老。然而,隨著后物質主義價值觀的出現,年輕一代具有強烈的自我意識,家庭養老意識淡薄。家庭養老的作用不斷下降,政府承擔了許多本不應該承擔的養老服務,造成了養老服務供給結構的不健康發展,不僅不利于養老服務業的長期發展,甚至無法滿足目前養老的需求。

三、改善農村養老供給現狀的對策

(一)加快實現供給主體多元化。為了實現供給主體的多元化,政府必須宏觀方面與微觀方面相結合,加強宏觀決策作用,注重微觀激勵,發揮最大作用動員全社會資源,加強養老服務供給。在宏觀指導方面,主要是建立市場準入機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引導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在建立以市場為基礎的機制時,政府和市場應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在做出決定之前,應該進行全面的市場調查,聽取各方意見,并進行專家論證。政府對養老行業的經濟和政策支持也就是微觀激勵。為了提高養老護理服務的水平,政府必須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和優惠政策,同時要做好監管工作,嚴格控制農村養老服務的質量。在經濟支持方面,加強與社會資本的合作,引入PPP模式,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共同投資來實現供給主體多元化。同時,應該充分發揮非盈利組織的作用,積極動員社會組織發展養老服務,形成“政府—社會—家庭”的供給服務模式,實現資源的充 分利用。(二)建立雙向溝通機制,加強供需平衡。為了改善農村養老服務供需狀況,必須建立雙向溝通機制。在農村地區,會使用現代電子設備的老年人較少,而且農村老年人接收新政策和新通知比城市滯后,因此,村委會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向家屬通報政府的最新政策。還可以選舉人民代表進行信息申訴,按照農村老年人的比例對代表進行分類和選拔,由老年人代表統一表達自己的需要。對于不能正常表達愿望的殘疾人老人,可以由子女來代表。只有了解農村老年人的實際需求,政府才能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服務,實現有 效供給。ResearchontheOld-ageEnvironments(三)增加供給量,實現醫養銜接。目前,中國老年護理服務供給存在較大差距,需要加以改進。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需要資金投入,政府資金有限,引入PPP模式,加強與社會資本的合作是政府緩解老年護理服務供給矛盾的明智選擇。在與社會資本合作的過程中,政府應做好風險評估,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同時,政府必須做好宣傳工作,使老年護理機構的員工能夠得到應有的專業尊重,獲得專業成就感,減少人才流失。此外,應加大對農村養老服務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保證護理服務質量,使養老服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和專業技能。在養老機構中,也要有專業的醫療人員和醫療設備,使老年人能夠得到簡單的日常醫療保健,提高醫療保健的凝聚力,提高老年服務質量。(四)加強供給結構合理化。供應結構的合理化包括供應主體結構和供應內容結構的合理化。在供應主體方面,應該突出家庭養老服務的首要作用。家庭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保障,老年人在情感上更依賴于家庭,因為“養兒防老”的觀念使得老人尤其重視家庭養老。在服務內容上不僅要注重物質,更要注意增加精神和心理上的服務。農村老人長時間生活單調,大多數子女也不能經常在身邊照顧,導致老人生活空虛,缺乏子女的精神支持。因此,在提供養老服務時,政府和社會養老機構可以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娛樂活動,照顧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作者:孫翠 單位:青島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