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負債分析

時間:2022-03-08 09:09:18

導語: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負債分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負債分析

摘要:新時期,市場環境的變化為企業的發展打開了新的空間,但與此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嚴峻的挑戰,一個又一個的問題接踵而來,其中資金問題就是企業在發展過程當中面臨的最為常見的一個問題。負債在企業融資結構中,不僅是一種資本來源,更是公司治理的機制,我們既可以將負債看作一種經營方式,又可以將負債看作一種調節手段,合理負債不僅不會對于企業的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會對企業的經營起到有力的推進作用。因此,企業負債的治理效應與所處地區整體的金融生態環境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本文將對不同金融環境及產權性質下的企業負債治理效應做出詳細分析

關鍵詞:債務重組;金融生態環境;負債治理效應;產權性質負債

作為一種常見的經營手段,目前已經被許多企業所應用。深入對于企業負債的類型進行分析,我們可以將其分為經營性負債和融資性負債兩種類型,需要從債權人的經營性質及公司的業務活動性質兩方面進行判斷。所謂經營性負債,簡單來說就是指來源于客戶及供應商的負債,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負債,例如,預收賬款、應付賬款等;而融資性負債則來源于企業融資活動,例金融機構、商業銀行的負債,據相關研究表明,企業所處地區的整體金融環境將會對企業融資性負債的治療效果產生嚴重影響,同時,公司的最終控制人性質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融資性負債治療效果,本文將對其做出詳細分析。

一、債務重組與金融生態環境、負債治理效果

現階段,我國企業融資性負債主要來源于區域性或全國性商業銀行的長短期借款,因此,金融生態環境對于具有地域性特征的融資性負債治理存在重要影響。可以發現,在市場化程度較低、金融生態環境較差的地區,政府方面會千方百計的尋求辦法促進企業的發展,但與此同時也會對于銀行的經營進行更多的干預,這使得銀行的經營已經一定程度上與政府的政策相掛鉤,其發展不僅難以實現完全獨立,更缺乏足夠的優秀金融人才作為支撐。最后使整個地區商業銀行的貸前風險、貸后風險無法得到有效控制,阻礙了當地企業融資負債的治理,與金融環境較好的地區相比,金融生態環境較差地區債務重組與融資性負債之間的關聯性更強[1]。由此可知,在整體金融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商業銀行的經營質量更高、獨立性更強,能夠充分發揮“治理效果”,有效控制貸前審查及貸后風險,給予信用水平高、財務狀況健康的企業更對信貸資金,最大限度保障信貸資金的安全,若這些公司出現暫時性的財務問題,商業銀行經過財務審核后,也會將其判定為暫時的財務困難,還會通過合約展期、借新還舊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財務困難階段。相反,若是信用水平低、財務狀況差的企業,不僅很難得到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而且在企業出現財務困難等情況時,還有可能被銀行催還,甚至進行非現金資產抵債、提起法律訴訟等顯性債務重組,面對來自多方的“打擊”,企業的經營與發展更是困難重重。這種現象可直接表明融資負債水平與企業財務狀況的關系,即融資負債水平高的企業,信用水平較高、財務狀況相對良好,發生債務重組的可能性極低[2]。

二、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負債的治理效應

通過上文探討,我們得出了生態金融環境對企業融資性負債治理效應的實際影響,基于此,下文將對企業最終控制人性質對負債治理效應的影響作出分析。對于企業最終控制人性質,首先需要判斷企業是否為國有企業,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相比,具備強烈的“預算軟約束”,在企業出現財務困難時,相關部門會傾向于繼續向虧損企業貸款,盡可能地幫助其渡過難關,并且不主張對企業進行非現金資產抵押或提起訴訟,以此來支付員工工資及維持正常運作,可以將其稱為對國有控股企業的“父愛效應”,主要存在兩方面影響:第一,商業銀行會適當放松對國有控股企業的貸款的風險評估及審查;第二,由于“父愛效應”影響,國有控股企業融資負債債務人會忽略對企業財務風險的有效控制,一旦出現財務問題,也能夠通過政府幫助進行債務重組。這兩方面的影響均會嚴重影響融資性負債的治理效應,對于非國產控股企業來說,商業銀行貸前風險審核及信貸風險控制會更加嚴格,同時企業為了規避企業顯性重組情況發生,會更加注重保持良好的市場聲譽、加強自身財務風險管理,發揮自身所具備的正面積極的影響。因此,產權性質對于企業融資性負債治理效應影響主要表現在是否為國有控股企業方面,對于國有控股企業來說,“父愛效應”將會對企業融資性負債治理效應產生負面影響,使國有控股企業發生債務重組的可能性原因高于非國有控股企業[3]。除此之外,“父愛效應”所產生的作用還會對于國有控股企業債務重組方式產生嚴重影響。首先,如果企業在經營發展的過程當中出現了問題,政策的引導能夠幫助其減輕一些無形的壓力,在政府幫助下首先會進行一系列的隱形債務重組,例如停息掛賬、合約展期、財政貼息等,在財務困難無法解決時,才會采用非現金資產抵押、提起訴訟等能夠被外界觀察到的顯性債務重組。盡管很多時候隱性債務重組是非國有控股企業難以得到的“優待”,但是如果此類企業真的面臨來自資金與財務方面的問題,沒有能力或難以在規定時間內償還債務時,銀行為了減輕經營風險,切實保障自身利益,會盡早要求企業進行債務重組,以此提升貸款回收率。在整體金融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父愛效應”仍然存在[4],但與金融生態環境較差的地區比較,其強制程度會更弱,企業抗衡力會更強,具體內容如下:第一,在金融環境較差的地區,“父愛效應”所能體現的價值是微乎其微的,但即便是在這樣的形勢之下,當地非國有控股企業融資性負債治理也仍然難以真正的發揮作用,債務重組與融資負債水平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是對于國有控股企業來說,一旦出現財務困難,“父愛效應”的作用就開始發揮,同時,由于金融環境較差地區本身的市場發展形勢就較為落后,企業本身所具備的應對突發狀況的能力也普遍較差,此時,政府對于商業銀行的經營干涉力度也更強,在國有控股企業出現財務困難時,更容易進行隱形債務重組。由此可知,在金融環境較差地區,國有控股企業與非國有控股企業相比,債務重組與融資債務水平之間的正相關系可能會更加薄弱[5]。第二,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非國有控股企業能夠更好的發揮融資性負債治理效應,并且企業融資性負債水平可直接反映出企業的信用水平及財務狀況,使債務重組和融資性負債水平呈負相關關系。對于國有控股企業而言,由于所處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高、銀行經營獨立性強,因此在國有控股企業發生財務困難時,則更能夠通過顯性債務重組化解,也就是說,相對于非國有控股企業而言,國有控股企業融資性負債水平及負債重組可能性未必低于非國有控股企業。總而言之,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雖然企業融資性負債治理效應較好,但仍然存在對國有控股企業的“父愛效應”[6]。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好地區,企業債務重組與融資性負債水平之間的正相關系較弱,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差地區,企業的債務重組與融資性負債水平存在正相關系;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好地區,產權性質為非國有的企業債務重組和融資性負債水平之間是負相關系,但國有控股企業則相反,呈現為正相關系;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差地區,產權性質為國有控股的企業與非國有控股企業相比,債務重組及融資性負債水平之間正相關系較弱。通過本文的詳細分析可以發現,金融生態環境是經濟市場運行的“基礎設施”,可有效提升企業融資性負債治理效應,但在國有控股企業當中,作用會被“父愛效應”削弱,前者甚至無法抗衡后者;應對金融生態環境繼續進行改善,使之真正發揮“基礎設施”的治理效應,另一方面,仍然需要對國有控股企業所有權結構及政府職能、目標作出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企業債務重組發生率。

參考文獻:

[1]張春海.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制造業企業融資效率[J].華北金融,2018(11):4-9,19.

[2]王瓊,耿成軒.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戰略性新興產業融資效率[J].經濟經緯,2017,34(3).

[3]王瓊,耿成軒.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戰略性新興產業融資效率[J].經濟經緯,2017,34(3):87-92.

[4]田佳茜.金融生態環境、產權性質與融資效率研究——基于信息技術企業數據[D].陜西:長安大學,2018.

[5]羅韻軒.金融生態環境、異質性債務治理效應與債務重組——基于中國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J].會計研究,2016(3):43-49.

作者:黃敏姝 單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