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研究
時間:2022-12-01 1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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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生態文明這一概念,并將“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提到了發展戰略的高度。十八大指出要把建設生態文明擺在更突出的位置,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各個方面,并且第一次提出要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城市是人類生產、生活的集聚地與經濟和文化的重要發源地,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還是一個環境友好、經濟可持續發展、人民健康富裕、社會和諧進步的開放的人工復合生態系統。生態文明城市是在生態文明發展理念下,就城市發展提出的一個新概念,也是生態文明發展觀與“人文經濟地理學”緊密結合的切入點。國內眾多學者對生態文明城市進行的研究重點主要集中在生態文明城市的內涵、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構建以及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路徑等方面。在眾多學者對生態文明城市定義的基礎上,本文認為生態文明城市是由人口、資源、環境、經濟和社會(PREES)組成的復合有機系統,它具有人地關系和諧、資源高效利用、環境優美舒適、生態優良持續、經濟運行良好、社會文明有序等特點。以生態文明引領城市的發展轉型,以低碳、綠色、循環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以文明和諧促進社會風氣打造,構建生態文明制度、生態文明人居、生態文明經濟、生態文明環境和生態文明意識五位一體的可持續、健康的城市發展模式。生態文明城市與傳統城市相比,有以下特征:(1)可持續性。生態文明城市是自然—社會—經濟復合系統,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可持續性,旨在不超過生態系統承載力的情況下,實現系統的自我循環,通過不斷調整系統內的不均衡因素,合理配置資源,使得城市系統永續發展。(2)和諧共生。生態文明城市不僅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而且要實現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相處,營造出濃郁的文化氣息,創造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環境。在滿足人們物質需要的同時,也滿足人們對精神、文化的需求,樹立人類、環境與社會三個系統協調的共同發展理念。(3)整體性。生態文明城市是社會、經濟、環境復合系統,強調三者的整體統一,把包括人類在內的整個自然界理解為一個整體,各部分之間的聯系是有機的、內在的、動態發展的。從生態文明城市的整體性研究,可以更好地把握城市發展的趨勢以及存在的問題。(4)開放性。城市生態系統是一個開放性的生態系統,不斷地與外界進行物質和能量交換。生態文明城市作為更加穩定的城市系統,其開放性應具有更大的作用。具有良好的開放性,城市系統才能更頻繁地與外界進行物質和能量交換,以此更新系統內部的組成要素,使得系統保持年輕。
二、社區社會資本對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作用機理
社會資本與社區存在著密切的聯系,而社區社會資本概念的提出,并不是簡單地將社會資本理論生搬硬套在社區之上。社區中社會資本的特點與作用,社區社會資本建構的主體和網絡都發生于社區這一地域場域,因而,社區社會資本概念的提出旨在強調社區并不是孤立的行動個體,也不是純粹的地域場所,而是與社會各領域發生各種聯系的紐帶。我國是一個關系社會,人情社會,社區環境中潛藏著著大量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社會資本網絡,社會資本有利于促進人際交往從一元到多元、從封閉向交流、從契約向情感的轉變,塑造社區文化,建立居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對城市來說,人們對社區參與行為的興趣缺乏以及由此而來的社會資本不足是制約基層政治發展的巨大障礙。社區社會資本所包含的信任、規范和網絡等內容,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因此,社區社會資本的富足對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普遍信任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心理基礎
在由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個人等構成的生態文明協同治理模式中,多元治理主體能否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優勢互補,有賴于多元治理主體間的相互信任。在網絡關系中,信任是一種核心的凝聚力要素,它的作用等同于科層制的合法權威,行動者是否能夠擺脫集體行動的困境而實現合作,除了制度上的因素之外,主要取決于成員之間發生聯系的信任關系。社區社會資本為建設生態文明提供的信任,主要體現為多元參與主體在建設生態文明的具體行動中表現出極大的相互信任感。在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具體實踐中,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個人等多元參與主體若是形成了相互信任的戰略聯盟,那么達到互惠互利結果所需的信息資源就能夠在多元參與主體間進行共享,從而減少合作中的噪音干擾,并為良好的合作共治奠定堅實的心理基礎。可見,增進多元參與主體間的彼此信任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關鍵環節所在。彼此不信任和人心不齊會使社會變成一盤散沙。所以,信任社會資本是多元治理主體在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中實現良性互動與合作的心理基礎。
(二)互惠規范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制度保障
作為社區社會資本的互惠規范,能夠增強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有序性和規范性,為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社會規范和秩序。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牽一發而動全身,如果僅停留在口號和倡導上,而缺少相應的制度保障,無異于空中樓閣。社會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安排的結果,不能低估制度安排對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引導作用。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立完善的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能夠充分體現自然生態環境的稀缺價值,有效克服傳統自由市場經濟中的“市場失靈”,避免“公地悲劇”現象的發生,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建設的和諧統一。由此可見,作為互惠規范表現形式的制度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重要保障。哈耶克的分析告訴我們,規范和秩序在根本上是難以被刻意設計和建構的,它是一個自生自發的結果,而通過有效網絡建立起來的社會資本可以促進這一結果的實現。互惠規范是構成社區社會資本的重要組成因素,具有調整和約束社會成員行為的功效,能夠促進社會信任與合作。因此,沒有互惠規范的社會資本,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就會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社會網絡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平臺
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中,“政府失靈”、“市場失靈”和“志愿失靈”現象的共存表明,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僅靠市場、政府,或是非政府組織都是不夠的。建設生態文明城市不是某個單一社會主體的任務,而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也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因此,在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具體行動中,要鼓勵全社會各方力量的共同參與,積極構建由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個人等所組成的“四位一體”協同治理模式。社會資本為生態文明協同治理模式的形成提供了社會網絡。社會網絡也即公民參與網絡,普特南將公民參與網絡分為橫向網絡和垂直網絡,任何社會的現代的或傳統的,專制的或民主的,封建主義的或資本主義的,都是由一系列人際溝通和交換網絡構成的,這些網絡既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其中一些以橫向為主,把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的行為者聯系在一起,還有一些則以垂直為主,將不平等的行為者結合到不對稱的等級和依附關系之中。由此可見,公民參與網絡為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奠定了穩固的社會基礎。總之,社區社會資本本身所具有的增值性使得公眾更自覺地接納生態文明意識,遵守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相關規則;另外,社區社會資本還能培養居民的社區認同和歸屬感,以及建立良好的信任關系,因而,能有效解決在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中的利益沖突,并推動廣大居民自覺自愿地積極參與到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中。
三、徐州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現狀及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一)徐州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現狀
徐州是老工業基地、資源枯竭型城市,長期以來形成了資源高消耗、環境高污染的產業結構,成為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制約因素。這客觀上要求徐州以產業轉型帶動生態轉型,最終實現“綠色振興”。2012年9月14日,徐州市召開生態文明建設暨生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會議,貫徹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工程行動計劃,并部署了下一階段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任務。會議指出,加強徐州市生態文明建設是保障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改善城市環境面貌、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戰略需要,也是群眾追求高質量生活的熱切期盼。近年來,徐州全市上下在著力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始終堅持環保優先、節約優先的方針,把生態創建作為推進徐州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和資源型城市轉型的重要舉措,以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國家生態市為載體,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狠抓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生態再造和環境提升,環境質量明顯提升,節能減排力度加大,生態建設成效顯著,生態文明城市創建扎實推進,總體呈現出污染物排放穩定下降、生態環境逐步改善的良好局面。通過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提升,加快培育新興產業,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徐州用增量來改善和改造結構,用存量的做強來優化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目前,產業轉型和生態轉型已產生明顯的成效———產業結構由低變高、生態環境由灰變綠,走出了一條發展質量高、生態效益好的發展新路。徐州還將以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為手段,開發利用煤灰、煤泥等工業廢料,建設煤—電—熱—建材循環經濟產業圈,進一步提高資源利用率,在拓展發展空間中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徐州市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和生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中的關鍵舉措:一是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全力推進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加強減排設施的運行監管,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繼續加大結構減排力度,結合工業布局調整,抓好規劃整合、關停閉轉和進園入區工作,以及技術創新、業態調整,大力推進清潔生產,積極發展循環經濟;重點加大機動車尾氣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確保完成總量削減目標和年度減排任務。二是積極推進綠色增長。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將其作為治本之策,積極運用先進的節能環保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生態農業;大力培育綠色經濟,加大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力度,積極支持循環經濟企業發展,著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排放。三是加速推進“藍天碧水”工程。一方面狠抓大氣污染防治,全面提升空氣質量;另一方面狠抓重點斷面整治,堅決落實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線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業排放一律達標、小碼頭和小養殖一律取締等“五個一律”要求,確保水質穩定達標。同時加快“十二五”治淮項目建設,保證各項工程按照預定計劃順利實施。四是有序推進國家生態市創建。扎實做好今年市政府下達的創建任務,尤其要將各項工程建設落到實處。要采取增加財政資金投入、擴大政府性融資平臺融資規模、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等各種有效手段,努力破解資金難題,全力加快各項基礎設施建設進度,保障生態創建工作扎實推進。五是進一步強化領導、加強協調,健全生態建設的推進機制,強化生態建設的保障措施,推動生態建設納入法治軌道,增強全社會的生態文明意識,努力形成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和生態市創建工作的強大合力,確保生態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全面提升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為實現“兩快兩帶三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徐州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中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徐州市在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和生態文明城市創建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同時也面臨的一些突出問題與挑戰。從城市生活環境來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環境空氣質量亟待持續改善。市區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仍超過國家二級標準。二是地表功能水體達標差距較大。一些飲用水源地總氮年均濃度超過國家標準,一些河流出境斷面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達不到相應功能水體要求,一些湖泊水質則呈現出輕度富營養化狀態。三是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仍顯薄弱。城區污水管網覆蓋率偏低,雨污分流不徹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不足,無害垃圾處理廠超負荷運行,城區人均綠地面積偏低,城市熱島效應突出。四是新生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凸顯。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廢舊家用電器、廢電子產品、工業污泥、脫硫石膏等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從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看,也存在若干需要加以干預和解決的問題。主要包括森林覆蓋率低,水土保持能力差,自然保護區覆蓋率低,自然保護區建設尚未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濕地生態系統基本上處于低水平演替或完全破壞狀態,農村環境保護監管體系不健全,農村生活垃圾,鄉鎮生活污水,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滯后,鄉鎮企業生產工藝相對落后,部分企業沒有污染治理設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水平較低。面臨的主要挑戰有:十二五時期徐州市仍將處于工業化中后期和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經濟結構調整和粗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還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和舊城改造的加快,城市的資源和能源消耗量將進一步加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放量也將有所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環境質量壓力巨大等問題仍將在很長一個時期內對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構成干擾。另外,進城農民融入城市生活較慢,城中村改造較難,包括居民在內的社會公眾群體對徐州生態文明城市建設參與度較低。所有這一切都將對今后的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構成極大的挑戰和壓力。
四、社區社會資本匱乏制約生態文明城市建設
當前,徐州市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轉型期,社區社會資本發育還不成熟,存在著存量不足,分布不均衡和結構缺陷等問題,制約了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深入推進。
(一)信任社會資本匱乏引起生態文明城市建設陷入集體行動的困境
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是一個集體行動的問題,依賴于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社會公眾間的網絡治理,任何一個治理主體的“不作為”或者“大有作為”都可能會影響到整個網絡治理的穩定性、持續性和有效性。網絡治理的規范基礎在于行動者能夠認識到彼此之間具有互補性的利益,基于信任、忠誠與互惠的相互依賴關系,能夠促使和維護行動者之間的合作行動。相互信任是彼此合作的前提和基石,只有在相互信任的氛圍中多元治理主體才會表達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合作對話才能真正開啟。改革開放以來,由于中國社會的急劇轉型,傳統的信任模式逐漸失效,現代的信任模式尚未建立,在這種新舊交替的形勢下,社會整體信用與組織間信任度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2013年,《小康》雜志聯合清華大學媒介調查實驗室,并會同有關專家及機構,在全國范圍內對中國信用開展了一次社會調查,調查顯示:政府信用、人際信用和企業信用水平總體偏低,還有待于進一步改善。當代中國社會主體間的信任危機,導致生態文明建設陷入集體行動的困境,“公地悲劇”現象時有發生。生態文明建設是一個由多元力量共同參與所構成的復合系統,這個系統內部的不同治理主體難免由于利益分化而展開博弈,但是沒有建立在互信基礎上的利益博弈,必然走向博弈慘局。以我市各區縣為例,由于缺乏互信,相關主體往往只從自身的地方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區域協調發展的整體利益考慮,致使區域生態環境的合作努力大打折扣。
(二)規范社會資本匱乏導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社會規范的地位和作用正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社會規范不僅對于社會的存在、發展至關重要,而且對于個體的存在、發展也是必不可少的。科爾曼在研究社會規范時指出,社會規范可以將行動的控制權,從行動者手中轉移到其他人手中,這主要是因為行動具有“外部性”,具有影響他人的后果(積極的或消極的)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在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先后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以《環境保護法》、《防沙治沙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為核心的生態文明建設法律框架,并且這些法律法規的成效也開始逐步顯現。但是,對我國面臨的嚴峻生態環境形勢而言,生態文明的制度建設還略顯滯后,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紅利”還有待進一步挖掘釋放。如我國雖然在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但是環境基本法的應有地位沒有得到立法確認,現有的單項自然資源法中,也沒有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主要的立法目標。而且,相關法律之間存在著:諸如體系不完善、法律規定過于原則性、法律條文之間互相沖突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對實踐中生態環境執法困境的產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法律來說,法律將容忍事實上的困難,而不能容忍不一致性和邏輯的缺陷,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因此,我國目前生態文明水平不高,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完善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來調節社會主體的意識和行為。
(三)網絡社會資本匱乏導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社會基礎薄弱
一個人、一個組織或團隊收益的多少,取決于其社會資本的存量,而社會資本的存量來自于它的社會網絡關系。社會網絡關系越密,其攝取社會網絡資源的能力就越強,實現預期目標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能否落到實處,能不能走得遠,政府的主導作用舉足輕重,企業的主動合作不可或缺,非政府組織的介入必不可少,公眾的積極參與至關重要,必須構建一個由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公眾共同組成的公民參與網絡。但是,由于諸多因素的制約,生態文明公民參與網絡的形成還面臨著一系列的挑戰,具體表現為:(1)我國政府管理管制型傳統的制約,受傳統全能型政府模式的影響,政府長期以來壟斷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權力,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占據著絕對主導地位,且這種影響在一定范圍內還將長期存在,不會立刻完全消失,多元主體平等參與治理的條件尚未成熟。(2)生態文明市場治理機制不健全.生態文明是典型的公共產品,具有公共產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等特性。生態文明的公共產品屬性增加了市場機制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調節難度,使市場治理機制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3)非政府組織發育不良。由于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傳統和習俗等因素的制約,非政府組織面臨著注冊難、資金短缺、自律機制不健全等諸多困境,非政府組織自身存在的問題與缺陷,影響了其在生態文明建設中作用的充分發揮。(4)公民社會不成熟。受幾千年封建專制集權體制的影響,我國公民社會發育緩慢,公民的參與意識比較薄弱,往往將建設生態文明的責任歸結到政府部門,習慣性地把自己看作是局外人和旁觀者,缺乏生態文明建設的主人翁意識和勇于擔當精神。
五、驅動徐州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社區社會資本管理策略
豐厚的社區社會資本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基礎和紐帶,也是實現美麗徐州夢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因此,必須對當前徐州市社區社會資本進行整合和重構,不斷優化社區社會資本結構和提升社區社會資本存量,以有效推進生態文明城市建設。
(一)夯實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心理基礎:培育塑造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是孕育于公共社會之中,位于最深的基本道德和政治價值層面的以公民和社會為依歸的價值取向,它包含民主、平等、自由、秩序、公共利益和負責任等一系列最基本的價值命題。在現代社會,公共精神的強弱體現著公民彼此心理認同、相互團結、信任合作、互惠互利的水平,是整個社會資本水平的重要表征。公共精神可以使人們擺脫個體狹隘的眼光,超越城鄉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區域之間和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利益糾葛,從社會的長遠和整體利益出發審視問題,讓公民在保留自由意志和權利意識的基礎上,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寬容、相互幫助、協調共事,從而形成高效的群體交流與合作。顯然,塑造培育公共精神能夠為社區社會資本的發育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并將直接催生全體市民對生態文明城市協同治理的訴求。1.實施全方位的系統化的生態文明價值觀教育。如果說大規模的工業化生產是造成全球性生態環境危機的直接原因,那么人們生態文明價值觀念的缺失,應該是導致人類社會生態悲劇的深層次根源。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如果沒有生態文明價值觀作為支撐,僅從物質技術層面著手,而社會行動主體的生態文明意識淡薄,日益嚴峻的生態環境形勢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扭轉。因此,建設生態文明城市,要求我們必須通過宣傳、教育等各種手段,大力培育全社會的生態文明價值理念,使各社會主體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被動行為轉化為主動的自覺自愿行為。2.開放公共生活,引導社會主體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城市建設實踐。公共精神的培養和塑造是一個長期的、艱巨的、復雜的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也不是通過單純的學習教育就能夠養成的,它還需要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實踐活動中逐步形成。鼓勵和推動社會主體參與生態文明城市建設實踐,為他們平等地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條件、機會、平臺和社會信任網絡,可以使各社會主體感受到自己與其他社會主體的血肉相連,人類社會與生態環境的休戚相關,從而產生生態責任意識。
(二)強化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保障:完善法律政策體系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是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根本保障,它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規范和監督,約束力量,沒有制度建設的制定、執行和完善,就沒有生態文明建設實踐的發展和完成。因此,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必須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法治的優勢,發揮政策安排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引導作用,通過制定完備的、可操作性強的法律政策來提升規范社會資本的存量,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1.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體系。法律是文明的產物,同時又是維系文明和促進文明的一種手段。建設生態文明是一項關乎國家長遠發展的重大事業。中央和地方要加大法制建設力度,盡快建立覆蓋生態文明各個領域、門類齊全、功能完備、措施有力的生態文明法律法規體系,切實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與此同時,各執法部門還要切實加強生態環境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堅決維護法制的權威性。其它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協助、全力支持環保部門的工作,通過上下一致的共同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勇于執法、敢于執法、善于執法的良好氛圍。2.完善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政策引導體系。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表明,建設生態文明不僅需要完備的法律體系的推動,也需要黨和國家出臺必要的政策加以引導。公共政策是對公共利益進行權威性分配的最主要工具,對生態文明建設中多元主體利益的平衡與協調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因此,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政策體系,用政策形成長效治理機制,并依據政策推進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是一種必然選擇。這些政策制度主要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耕地保護政策、水資源管理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制度、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與環境損害賠償制度。3.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公民參與網絡:搭建參與合作平臺。發達的公民參與網絡,能夠增進各個社會主體間的交流互動,增加規范或規范集合的適應性,擴大規范的使用范圍,有利于現代社會資本的發育成長。因此,建設生態文明城市,不僅有賴于培育塑造公共精神,完善法律政策體系,還要積極拓展多元規范的公民參與網絡,并搭建有利于公民參與網絡良性運轉的信息共享平臺。一是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個人組成的公民參與網絡。在這個公民參與網絡中,各級黨政機關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主導者,要主動尋求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公民的支持,建立容納多主體的政策制定和執行框架,形成共同分擔環境責任的機制,結成治理環境公共事務的公共行動網絡。非政府組織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在法律整體框架下發揮倡導者和推動者的重要作用。企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主力軍,應主動選擇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生產經營方式,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自覺行動者。公眾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不竭動力,要扮演好生態文明建設投資者、監督者和決策參與者的角色。因此,構建一個自覺有序的公民參與網絡,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重要手段。二是搭建有利于公民參與網絡良性運轉的信息共享平臺。搭建開放、暢通的信息共享平臺是實現公民參與網絡有效運轉的前提條件。一方面,要積極推進環境信息公開。政府是環境信息公開的關鍵主體,其透明程度是實現公民參與網絡有效運轉的關鍵性因素。以立法的方式促進環境信息公開是多數國家在信息化、現代化過程中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議在國家層面制定一部“環境信息公開法”,明確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和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另一方面,要暢通信息傳輸渠道。作為各參與主體間相互發送與接收信息的媒介物,傳輸渠道是否健全通暢決定著公民參與網絡的運行質量。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各參與主體要充分利用網絡、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積極拓展信息傳遞渠道,為環境信息的快速傳遞提供便利,為各參與主體獲得便捷及時的信息奠定良好的基礎。
作者:齊義山 單位:徐州工程學院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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