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績效審計完善與創新

時間:2022-03-20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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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績效審計完善與創新

摘要:在政府審計史上,績效審計的實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催化劑,能否不失時機地選擇并接受績效審計,是衡量一個國家的政府審計是否具有活力的標志之一。在我國開展績效審計不僅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更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選擇。本文對我國開展績效審計的必要性與不足作了分析和闡述,并為完善創新適合我國國情的績效審計實踐提供一些建議與對策,以促進績效審計健康發展。

關鍵詞:績效審計監督效率

Abstract:Thatachievementimitatesauditingputtingintoeffectisthecatalysatorhavingepoch-makingsignificance,beingabletolosenotimeinchoosingtheachievementeffectandacceptingornotauditsonauditinghistoryinthegovernment,oneofthesignbeingtojudgeacountry''''sgovernmentauditshavingavigourornot.Thattheeffectcarryingoutachievementinourcountryisauditedisneedinconformitywiththeinternationalpracticenotonly,isthatthenecessitysettingupandascertainingthatsciencedevelopsaTaoisttemplechoosesmore.Thenecessitythattheeffectcarryingoutachievementtoourcountryauditsanalysesandsetsforththemainbodyofabookwithbeingnotworthhavingdone,providealittlesuggestionandcountermeasureandfortheachievementeffectimprovingandperfectingwithournationalconditionsuitablebeinginnovativeauditspractice,toboosttheachievementeffectauditinghealthdeveloping.

Keywords:Achievementimitatesauditsupervision,efficiency

績效審計作為一種獨立性的監督活動,是指由獨立的審計機構或人員,依據有關法規和標準,運用審計程序和方法,對被審單位或項目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提出改進建議,促進其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種獨立性的監督活動

一、我國開展績效審計的必要性

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內涵。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達到經濟發展的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才能不斷保護和增強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通過績效審計,評價公共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強化公共部門的經濟責任和防止損失浪費;評價公共支出和資源的利用情況,找出影響公共支出效益的原因,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1.績效審計是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需要

所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也就是要以人為本,保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持續、高效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效。但現實中一些影響我國經濟安全運行的風險也不容忽視,這些風險很大程度上是體制管理缺陷所致,單純的“真實合法”審計,難以從根本上揭示和解決,只有開展績效審計,才能從深層次揭示問題、分析原因。從根本上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政府機構規模、費用和復雜性的增加要求開展績效審計

政府機構的規模不斷擴大,管理和控制活動不斷增強,其開支也與日俱增。在這種情況下,授予政府使用和管理公共資源權利的公眾無法直接了解政府管理公共資源的狀況,對政府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更是無從評價,因此,由專業審計人員實施績效審計,提供客觀公正的反饋信息就成為必然。

3.開展績效審計是有效利用自然資源和財力的需要

我國人口眾多,人均所占有的自然資源較低,資源短缺嚴重制約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要解決這個問題,最佳方式就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開展績效審計,有助于提高決策水平,以最少的資源投入換取最大的經濟收入,解決我國自然資源和財力不足的矛盾。

二、我國開展績效審計的瓶頸與不足

績效審計還處在探索階段,在具體的試點項目中,需要有所創新、有所建樹。從這幾年的審計實踐表明,績效審計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并在不斷的進展中,但我國全面實施績效審計還存在著一些瓶頸與不足,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政府對人民托付的資金進行完整、有效的經營和管理,而現有法律法規的欠缺,相關制度的滯后,使得這種受托責任關系難以得到保障,人民的財富被肆意侵吞,貪污浪費的現象屢見不鮮,政府績效審計沒有落到實處,導致政府機構整體效率低下,造成政府無法合理管控。這些現象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競爭,使得政府沒有動力去行使職責;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備,缺乏有利的監督機制和審計監督制度。

2.績效審計的基礎比較薄弱

績效審計的基礎是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數據,以此來對被審計單位的績效進行評價。績效審計必須建立在基礎數據和資料是真實、合法的基礎上。否則就會使績效審計的質量大幅下降,其評價也就失去意義。當前,由于我國會計信息資料的失真行為相當普遍,績效審計賴以評價的基礎可靠性不夠,這就給開展績效審計帶來很大的困難和風險。

3.績效審計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

績效審計需要多樣化和創新的方法,需要多學科的知識。傳統的財務人員視野相對狹窄,缺乏評價政府工作績效的意識、知識及技術技能。審計人員在開展績效審計時需具備相應的獨立性和勝任能力。這里的勝任能力除了傳統財務審計所要求的勝任能力的含義外,還要求審計人員具有不同于一般政府工作人員的才能和更加專門的專業知識,能夠深刻地理解政府審計工作,在評議政府業績時形成深刻而中肯的判斷。開展績效審計的政府審計機關因此要儲備許多專業的人才,包括經濟學、社會科學、法律、財會與工程方面的人才等,多元化的審計人員結構是績效審計得以順利開展的根本前提之一。然而調查顯示,我國審計隊伍知識結構以會計、審計人才為主體,比重達62.55%,工程技術等專業人才僅占13.13%,復合型人才較為缺乏。

4.評價績效的標準難確定

績效審計的對象千差萬別,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難以統一。甚至是同一項目,會有多種不同的衡量標準,采用不同的衡量標準,得出的結論會有天壤之別。這使得每開展一項績效審計,審計人員都必須在現場審計開始前,就衡量績效的標準問題與被審計單位進行協商,或者尋求一種公認的、不存在異議的評價標準。因此,衡量標準的難確定,給績效審計人員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價意見造成了困難。

三、我國績效審計完善與創新的建議與對策

績效審計是現代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現階段,我國的績效審計在實踐中與世界上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們要完善績效審計理論研究,同時,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在借鑒國外績效審計有益經驗的同時,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績效審計實踐道路。

1.健全和完善績效審計立法體系,嚴格規范績效審計行為

依法審計是審計的基本原則,只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把績效審計確定下來,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才有法可依。首先要結合我國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準則,并參照國際慣性,制定比較系統、操作性強的績效審計準則,并依據相似性原則進行歸類,細化出具有各個行業特點的分類準則。其次要建立一套科學可行的指標評價體系,績效評判的內容必須與政府職能緊密相關,涵蓋政府所作決策及公共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并將公眾“滿意原則”作為政府績效評價的最終制度。審計標準要具備可靠性、客觀性、有用性、易懂性和可比性。加強法規建設,完善立法體系,嚴格執法力度。

2.健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明確績效評價依據

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是由評價客體、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結論等內容構成的系統,是衡量被審計單位績效高低的尺度。我國長期以來未能形成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給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困難。結合我國現階段的審計工作水平,審計署應盡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的評價標準體系。績效審計的對象千差萬別,因此衡量審計對象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也難以統一,因此在建立指標體系時,應考慮績效評價的特殊性,要將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定性標準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等;定量標準應包括政府預算、計劃的各項具體指標,各項業務規范和經濟技術指標等。一方面將可以量化的影響績效的因素通過設置指標的方式進行量化,以便于分析、比較;另一方面對無法量化的影響績效的因素,可借鑒美國的做法,建立“優先實踐”原則作為衡量標準。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對開展績效審計至關重要,在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中應遵循全面性原則、科學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3.采取靈活多樣、科學適用的審計方法

隨著政府職能的逐漸轉變,在審計方式上應擴大公共經濟責任的承擔范圍,逐步形成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結合,短期效益服從于長期效益的審計模式。在審計方法上,應融入控制結構的戰略性分析、組織行為學、國民價值增值分析等方法,加速智能化軟件取證功能的開發,全方位引用先進的符合我國國情的審計技術和方法。

4.建設專業化隊伍,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一方面,應加強對現有人員的在職培訓,根據績效審計的要求進行知識的更新和拓展,提高基本專業技術知識。另一方面,積極開展對績效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和培訓,包括在績效審計方法的發展和現狀、管理或監督、定性調查、案例研究分析、統計抽樣、定量資料收集技術、評估方案、資料分析和寫作技巧等方面加強培訓。最后,構建專業咨詢機制,適度聘請外部專家。績效審計的目標是對項目效益作出評價,審計的內容和范圍要遠遠超過真實性審計和合法性審計,工作量大,涉及專業知識多,必須有效借助技術專家工作,彌補審計機關工程技術、法律、經濟管理等專業人才不足的問題。

總之,探索中國模式的績效審計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工作,需要幾代審計工作者的不懈努力。面對我國急需開展績效審計的實際情況,我們必須以認真的工作狀態和嚴謹的科學態度,不斷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績效審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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