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司法理念的構建
時間:2022-10-21 05: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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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方作琳工作單位:西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社會轉型是一個價值交替、秩序重構和文明再生的過程,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繼以往優秀傳統解決當前現實問題規劃未來發展方向的關鍵時期?!比魏螄以诎l展過程中都必然會經歷社會轉型。中國社會正處在社會轉型期,我國的社會轉型在宏觀的制度層面“主要是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所有制結構由單一的公有制向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轉變,治國的方略從人治向法治轉變,社會環境從封閉型向開放型發展,以及國家社會高度統一的一元結構向國家和社會二元結構的過度。”
這種制度層面上的轉型在社會中則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利益群體的多元化以及不同利益群體之間利益沖突日趨激烈。二是社會協調機制單一,現有機制缺乏對利益沖突有效協調。三是多元社會中也必然存在多元的價值觀念,從而使得“多元社會中相互的不理解和不寬容是一種普遍現象,多元化或社會異質和社會共識的破碎也就日益突出?!彼氖羌鹊美嫒后w既得利益不能夠公平讓渡,弱勢群體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護,貧富差距擴大。這些因素致使當前社會中保障民生已經超越其他問題成為最主要的問題,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毫無疑問,只有民生問題解決了,才能使民眾自覺成為民治與法制的基本推動力?!瓣P注民生……成為解決民生問題與建設現代化民主法治的絕佳交匯點。”審視數千年的文明史,人本主義思想的淵源大致來自東西方兩個方面,在中國主要是“民本”思想,在西方主要是人文主義思想。以人為本在中國傳統政治哲學發展中主要體現為民本思想。
“民本”一詞來自于《偽古文尚書》:“民可近,不可下,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比寮覄撌既丝鬃舆M一步發展了周公的“敬德保民思想”,以對人的關注否定了天命論的絕對權威。他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主張“重人事、輕鬼神”,強調注重現實人的生活。西方的人本主義思想最先提出的是古希臘智者學派的領袖普羅泰戈拉,他說:“人是萬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意味著智者學派把哲學研究的對象由自然轉向了人,可以說是西方人本主義思想的起源。此后,西方的人本主義經過多個階段,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是針對中世紀基督教神學本位而提出的,要求把人從神學的禁錮中解放出來;啟蒙時期的人本主義針對的是封建主義的君權、神權和等級制度,要求把人從封建壓迫下解放出來。西方的人本主義強調人人平等、尊重人權,提倡自由、平等、博愛,追求人的平等、全面發展,歷史的看,西方的人本思想實現了從神權、皇權為本向以人為本的轉變,具有重要的歷史進步意義。理念(Philosophy)是指看法、思想、思維活動的結果,是表象或者客觀事物在人腦留下的概括形象。它是客觀事物經過人腦的抽象思維而形成的,科學的理念可以正確指導實踐,新理念的前提是新的社會存在的產生,這就需要我們轉變傳統理念。在很長時期內,占據我國主導地位的司法理念,特別是在刑事司法活動中“占主導地位的法治理念仍是傳統的表現為國權主義的刑法理念,它主張“國家至上”,人民只是為了實現富強國家的手段,刑法因而以擴張各項國家權力來維系國家利益的最大化,并以此作為刑法的終極目標?!辈豢煞裾J這一傳統的理念在一定歷史時期為鞏固國家政權,維護社會穩定與發展都產生過積極的作用。但從今天的社會現實出發,不難發現將其作為主導理念已經不利于今天社會的發展,不利于運用法律手段輔助解決日益緊迫的民生問題,根本原因是民生問題已經成為當前社會的主要問題,因此司法的主導理念也應該轉變為以人為本、保護民生,只有把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解決好,我們的社會才能實現真正和諧。
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當然也要與司法實踐本身相結合,“司法的終極原因是社會的福利?!鄙鐣@且粋€很寬泛的術語,“它涉及全體人民的物質和精神的各個方面,其宗旨是改善全體人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保證人民在文化、教育、醫療健康、就業、住房以及養老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滿足?!币虼?,社會福利問題在很大程度上說就是民生問題。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對公權力的限制和培養公民意識都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因為市民社會的關鍵在于公民權的覺醒,不在于公權力的擴張,市民社會強調自治,不強調政府的過度干預,市民社會有一個廣泛的基礎是公民契約或合作思維的啟蒙并指導自身實踐,即公民要在社會生活中有充分的公共理性把握沖突,進行建設性合作而不是簡單的情緒行為。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指導下的司法體現的是一種對人性弱點的寬容,而不是對人性的苛求,這種苛求所帶來的后果是在這樣一個正在向完全市民社會轉型的社會中民眾缺乏一種公民意識和自我意識。缺少自覺性和自主性的同時也缺乏一種相互之間妥協達成一致促成合作的精神,傳統司法理念所表露出來的是一種對民眾的認知能力和道德素質的不信任感,認為唯有少數精英階層的人才具備高素質的能力,這種理念實際上違背了人民群眾是歷史進步的根本推動力這一基本原理。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有助于培養市民社會下的公民意識與協作精神,激發民眾的能動性和社會創造力。司法理念的轉變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途徑就是通過司法實踐,司法活動對社會民眾觀念的轉變所起的作用要比純理論說教起的作用大的多,從這一點上也能理解英美法系一個司法判例能夠成為司法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如“馬伯里訴麥迪遜”一案中,馬歇爾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被認為世界憲政主義的起源,“在這個歷史性的案例中,馬伯里決定創立了現代世界第一次對立法司法審查制度。”英美法系有很多案例都確立了司法的新原則、新理念,這雖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制度,但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作為實踐活動的本身屬性。“法院通過對法律的尊重,對正義的追求,使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都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權利觀念得以培養,執行意識得以培養。”我國司法在發展中遇到過這樣的挑戰與契機,但我們的法官卻一次次的錯失良機,從被認為是中國“憲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齊玉苓案”到“許霆案”,都給司法提供了轉變理念的歷史契機。
就許霆案來說從這個案件中折射出了許多令人思考的問題,“許霆案從初審裁判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到發回重審后根據同樣的事實、法律與定性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這一頗富戲劇性的判決結果的變更生動而形象的折射了處于兩個極端的嚴格規則與能動裁判主義的司法判決思維正在以什么樣的方式左右主導甚至扭曲著脆弱的中國法治?!睆睦砟畹慕嵌葋矸治?,此案所體現出我們的法官今天所奉行的仍是傳統的司法觀念,“廣州中院再審與其說是司法認知發生了改變,不如說是司法屈從與民意的壓力,二審減輕改判許霆為有期徒刑五年其實是司法與公眾博弈的結果?!眰鹘y的司法理念是根據人性完美的標準來矯正普遍存在的人性弱點。經過三十年的司法改革,改變了原來重實體而輕程序,片面追求實質正義而忽略程序正義的司法理念,開始注意程序正義的重要性,但是在近年來的發展中卻出現了走向另一個極端的端倪,今天我國的法制建設要以形式法治為基礎,以實質法治為導向,堅持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的協調和統一。在依靠嚴格執法張揚程序正義來實現普遍正義的同時還要以實質法治為導向來實現特殊正義,特殊正義的實現需要我們樹立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注重對弱勢群體利益的保護?!皩嵸|法治應該是一種生生不息的法治資源,應當是一種對現實問題具有回應性的解決思路,這要求我們必須有推進實質法治建設的現實性和緊迫性,必須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來推動實質法治的進步。如果實質法治嚴重不足,形式法治的作用也必然十分有限,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公平和公正的問題,也不可能建設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币匀藶楸镜乃痉ɡ砟钆c社會轉型時期堅持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相統一的法治原則是一致的,其目的也是建設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
我們的司法理念不能徹底改變,有人將之歸結到我國的成文法制度,法官的權利只是執行法律,而不是創造法律。但是從世界范圍來看,判例制度與成文法制度相互借鑒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任何國家任何社會都不可能絕對單一的遵從一種制度來實現社會正義。我們的司法理念不能轉變其癥結不在于我們采用的是成文法制度。的確英美的判例法制度不可避免的為司法創造性活動留下了制度空間,但是在“普通法發展過程中由于近代政治理論中法官被理解為法律的執行者,而不是法律的制定者,使得嚴格遵循先例原則一般又禁止法官的明目張膽的創造法律。”也有人將原因歸結為我國的司法不獨立,法官的自主權受到巨大限制。司法的不獨立是很多因素造成,它關系到我國的民主法治的長期建設,司法不獨立不能成為不轉變司法理念的理由甚或是借口?!胺ㄔ旱穆毮芫褪峭ㄟ^對法律原則的不斷重述,并賦予它們不間斷新的內容來使它們與道德習俗保持同步?!彼痉ǖ淖罡呔辰缡莿撛旆桑斍靶枰氖寝D變司法理念,歷史使命已擺在法官面前,需要法官拿出鐵肩擔道義的勇氣將此承擔起來,這種勇于轉變同時也體現了一種司法為求獨立而作的抗爭。美國的司法審判發展到今天這樣極具創造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們有像馬歇爾、霍姆斯、卡多佐等這樣一些集智慧與勇氣于一身的杰出法官,正是由于他們的努力,美國的司法制度才能不斷地自我超越,甚至影響了世界法律制度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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