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理念研究
時間:2022-05-15 11: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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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作為現代社會管理系統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于監督領導干部、在督促其盡職盡責地工作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變革中,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與審計理念都需要得到與時俱進的創新。基于此本文對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理念創新進行研究,從闡述經濟責任審計概念入手,從而進一步分析了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理念創新的具體表現。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理念創新;概念;具體表現
一、經濟責任審計概述
經濟責任審計既是一個專業性名詞,也可以指代審計機制,是中國國情下的獨特產物。審計制度的重點對象是黨政組織中的重要領導干部和國企領導,審計制度的作用是監督他們更好地行使相應的職權。在中國,經濟責任審計是將現代審計知識與操作手段相融合,以中國特色的審計實踐環境為前提,不斷進行體制創新。如果把經濟責任審計定位在制度創新上,那么它得以確立的基礎就能夠用審計動因學說之“受托經濟責任觀”來解釋。毫無疑問,中國的經濟責任審計為整個國家和國際社會都做出了貢獻。
二、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理念創新的具體表現
(一)審計關系人的創新。審計關系人理論體系明確提出,審計行為產生于審計委托人、被審計人和審計人三者的互動作用關系中。審計委托人是相關資源的持有者,被審計人員是受托的經營管理者,審計人是審計活動的執行者。我國特色的經濟責任審計體系中,審計委托人是黨委單位人員,在創新過程中,我們需要對以前的審計關系人理論加以適當的突破和創新,對審計委托人的含義和外在范圍加以探討,并賦予其新的含義。其次,中國共產黨代表的根本利益和資源財產終端所有者的利益關系,也應該引起相關研究人員的注意和思考。(二)審計類型的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立項,必定會吸引相關工作人員目光,使其對審計類別的界定及創新工作感興趣。一般而言,審計工作大致可以分成兩種,第一種是擴大已有的、按基本概念分類形成的財政財務收支、合規性與績效審計類型;第二種是新出現的、按照審計對象是“人”、“事”而分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審計類型。按照這樣的思維,審計在分類方面就得到了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在知識方面獨立成一個新類別并得到確認。(三)審計理論結構構建的創新。審計理論結構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結構框架,呈現出多樣化的特征。不同的學者在確定該結構的邏輯基點時,會有不同的傾向性。有的學者側重于審計目標,有的側重審計假設,也有的側重審計環境,當然,他們的共同之處就在于都是把財務會計信息質量和有關經濟行為對既定標準的遵從程度當作中心問題。但是,以上研究都還有不足之處,現在提倡一種創新的審計理論結構,就是把審計本質當作邏輯起點,并搭建起包含“審計本質論”、“審計假設論”、“審計目標論”、“審計規范論”等內容的結構模式。這樣一來,審計在根本上就是一種保障和促進受托單位承擔其所付的經濟責任的控制制度。而經濟責任審計在搭建理論結構時,必須引領相關單位和人員意識到創新的重要性,經濟責任審計的創新,可以促進審計活動回到針對行為責任人和受托經濟責任執行的出發點上來。在這個前提下,從兩個方面來加以探討:第一個,是從行為責任人和管理單位二者來看,更多地把考核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現狀作為思考審計假設、審計目標、審計監控手段的基礎,并賦予他們新內涵;第二個,是致力于建造一個以經濟權力審計監控為重點工作的審計理論系統,經濟權力及責任本身是對等的,恰當監控可以使相關人員在擁有權力的同時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四)審計目標理論的創新。審計目標理論作為審計理論系統中的一大重點構成要素。從理論角度上看,審計目標應該被分成三層,即表象、中間和本質層次。在第一個層次,審計目標的關鍵在于提升財務會計等數據信息的真實準確程度,同時保證透明性。而第二個層次,則要把目標重點放在考核有關經濟行為是否嚴格遵從既定標準。在第三個層次,則會把目標的重點設定在保障受托經濟責任的落實程度上。在新時代,為了做好審計目標的創新工作,應該注意保證干部參與,認真監督干部是否盡到了自己作為行為責任人該有的經濟責任。(五)審計運行機制的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存在,為現代社會中審計工作的開展體制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影響,國家對此方面也給予了充分重視。新《規定》規范了領導干部的監督、紀檢監督與審計監督等方面的運作,有助于打擊腐敗。在這個新規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工作作用為相關人員對審計運行制度進行創新提供了引導。這些創新的表現可以概括為四個大的方面:審計動因與委托、組織與實施、評價與結果運用和問責制度的創新。(六)審計方法的創新。審計方法指的是一種組織審計工作的辦法,是綜合調配審計資源、把控審計風險、策劃審計程式、搜集審計相關資料并得出結論的整套方案。在審計模式的運用過程中,必須注意“導向”問題,以此達到增強整個審計活動的戰略性意義的目的。在長期的審計工作的開展中,也可以對審計方法進行適當的創新,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方法可以成為新的思路,它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中體現為:第一點,是審計工作行動中的指導觀念和組織方法;第二點,是確定審計策略的基礎;第三點,是執行審計調查工作的起點;第四點,是搜集審計證據的核心問題;第五點,是探討審計意見的大背景。經濟責任審計的新模式下,審計工作的組織可以把審計確認領導干部作為行為責任人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的履責情況為基礎;審計調查工作的開展和審計資料的搜集應該把領導干部履責概況作為重點問題。(七)審計職業制度的創新。若是從審計職業機制的視角來觀察經濟責任審計的創新方面出現的現象,能夠將其稱作是完全具備廣泛、全面及復雜的突出特點的一種現象。負責相關工作的人員需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時不斷強化參與審計工作人的更高的辦事能力,尤其是在專業化和復合化的問題上。當前審計職業的發展,已經呈現出明顯的專業和精細化的發展趨勢。在注冊會計師、注冊內部審計師等專業的職位之后,國外又興起了法務會計師、注冊舞弊審計師、注冊環境審計師等等更加高級和專業化的服務工作類型。鑒于中國的經濟責任審計機制已經得到確立、相關工作得到更寬容的發展環境、更可貴的發展機會的實際狀況,相關工作人員可以嘗試并開始確立注冊經濟責任審計師機制的實踐活動,不斷增加其成功的可能性,并創新其實現方法,最終在國內完成審計職業機制的創新活動。因此,需要把工作重點放在探討建設注冊經濟責任審計師機制的可實施性上去,關注注冊經濟責任審計師的職業領域、能力水平、績效考核、行業規范和后期培訓等方面的問題。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理念創新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一項工作。相關工作人員要理解清楚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在此基礎上明確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理念創新的具體表現,包括審計關系人的創新、審計類型的創新、審計理論結構構建的創新、審計目標理論的創新、審計運行機制的創新、審計方法的創新、審計職業制度的創新。
作者:康曼 單位:石家莊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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