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市場誠信建設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03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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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在加強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誠信制度建設過程中,我們將面臨著缺乏統一的誠信管理機構,不挽范的征信果道,誠信信息征集困難,征信機構有待完善,誠信評價機制缺乏,誠信法規體系有待健全等困境。本丈將通過完善大學生誠信制度體系,構建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誠信征信體系,促使大學生就業市場在健康規范的環境中不斷完善和發展,杜絕大學生就業市場中不誠信現象的發生,提升整個社會的信用度。
一、大學生就業市場誠信建設所面臨的困境
造成大學生就業市場中不誠信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就業市場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普遍意義上的道德建設滯后。我們要正視建設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誠信制度所面臨的困境。
困境一:誠信管理機構不統一,缺乏集中統一的就業誠信管理體制。有些學校和地區雖然建立了誠信建設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協調機制,但這并不是專職的誠信管理職能機構,具體的管理分散在多家職能部門,各部門都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誠信管理事務。由此造成政出多門、管理口徑不一、所制定的有關法規和規定相互之間缺乏銜接、對有關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一致、部門之間的摩擦很難協調以及管理效率低下等后果。學生假文憑、假材料誰來公正,用人單位講大話、假信息誰來判斷。沒有一個統一的權威的部門來具體解決。
困境二:征信渠道不規范。這方面的表現是:各部只負責在自己歸口的范圍內征集誠信信息,致使誠信信息的征集不全,不歸這些部門的信息就無人收集;各部門都有自己的既得利益,需求方很難全面獲得這些部門擁有的可公開的信息,使得許多有價值的信息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綜合利用;由于各部門之間的分割,導致誠信信息缺乏統一的收集和的渠道,增加了誠信信息的獲取難度;由于誠信信息受到一定程度的封鎖,使得有些失信行為不能公諸于眾,誠信體系的懲戒和警示作用難以發揮。
困境三:誠信信息征集困難。征信機構難以獲取足夠的誠信數據,從而難以建立完善的數據庫。學生在學校的誠信信息都分散在學校不同的部門,企業的誠信信息大多分散在不同的政府職能部門,有些部門從自身利益出發,將本來應該公開的信息作為壟斷產品,在征信機構搜集信息時索取不合理費用。這就使得征信機構無法搜集到足夠的信息,數據庫的建設成為無米之炊。此外,征信對象往往以個人隱私或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提供必要的信息。因此,劃清誠信信息可征集和不可征集、可披露和不可披露、可查閱和不可查閱的界限,這已成為誠信體系建設的關鍵問題。
困境四:誠信評價機制缺乏。政府在誠信建設方面,特別是人才市場各方面的誠信評估,應該起到一個主導的作用,因為誠信的問題不是簡單的兩個個體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的問題,需要一個基本的大家都認可的誠信評價標準,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目前,由于制度的缺陷或者執行制度不嚴,往往使一些心存僥幸或貪圖眼前利益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為達到某一目的而破壞誠信原則。
困境五:誠信法規體系有待健全。就業市場的各方從自身利益出發,希望其他各方在不涉及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條件下充分公開自己的信用及相關信息。同時,也迫切期望加大對在就業過程中不誠信行為的處罰力度,降低人才市場交易成本。但是,當前誠信方面立法工作相對滯后,大量涉及就業市場誠信管理和征信的工作無法可依,已成為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瓶頸。因此,制定一系列更完善的誠信法規已是當務之急。
二、大學生就業市場誠信建設的對策
首先,我們必須完善大學生就業市場誠信法律制度體系。亞當·斯密認為,政府的三大職能之一就是要設立嚴正的司法機關,盡可能保護每個人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害。也就是說,只有在一切商品交換領域引人法律機制,讓法律的力量來懲處那些不講信用、違背商業道德的人,才能真正構筑起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市場經濟秩序。因此,對于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規范管理最基本的就是離不開有明確的、科學的、合理的適應現在社會發展,特別是人才市場需要的一系列制度,硬性規范約束三方的行為。
通過建立誠信法律制度,確保畢業生就業市場的健康發育。誠信機制在大學生就業市場中發生作用的關鍵是要建立一套使守信者得到利益,失信者付出代價的制約機制,保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的正當權利不受侵害,才能保證雙方的利益,才能保證畢業生就業市場正常發育。而我國目前大學生就業市場的情況是,用人單位和學生在就業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得不到法律的制裁,不誠信行為得不到相應的懲罰。因此,需通過立法明晰用人單位、畢業生、校方各自的權力、責任和義務,明確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法律地位,保障用人單位自主選人,畢業生自主擇業得以順利進行。就業協議書的雙方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而校方僅僅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中介。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一種契約,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有責任執行,不能有過多的隨意性。如果解除就業協議,必須遵循一定的法規程序,須由一方提出建議,說明理由,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公務員之家:
通過立法為誠信信息的采集、評價以及披露提供法律依據。就業市場的各方從自身利益出發,希望其他各方在不涉及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條件下充分公開自己的信用及相關信息。同時,也迫切期望加大對在就業過程中不誠信行為的處罰力度,降低人才市場易成本,提高就業效率,但是,當前誠信方面立法工作相對滯后,大量涉及就業市場誠信管理和征信的工作無法可依,已成為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瓶頸。因此,制定一系列更完善的誠信法規已是當務之急。其次,完善大學生就業市場誠信征信體系。要建立一個有效的就業市場誠信征信體系,必須具有政府設立的專門的管理部門或合法的中介機構,通過這些組織通過合法的征信渠道來征集信息,依據統一的誠信評價機制,建立方便查詢的信息庫,提供咨詢或查詢。
(一)建立可行的、統一的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誠信評價機制。由于制度的缺陷或者執行制度不嚴,往往使一些心存僥幸或貪圖眼前利益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為達到某一目的而破壞誠信原則。因此,政府在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誠信建設方面,特別是人才市場各方面的誠信評估,應該起到一個主導的作用,由政府主導建立人才市場的誠信評價機制,規范大學生就業市場,發揮政府的評價機能。在這一方面上海市正在逐步建立全面、系統的人才誠信評估體系,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他們的具體措施為:運用國內外先進網絡和多媒體技術,開發人才誠信網絡評估系統和測評系統;在金融、建筑、醫學領域內,組建若干個專家評估隊伍;建立規范化的誠信評估流程和管理運行機制;建立人才職業誠信評價標準,開展企事業人才人事企業誠信等級評估。
(二)建立大學生就業市場誠信信息庫。用人單位的信用信息庫要通過政府或合法的中介組織廣泛的、規范的征信渠道收集信息,按照規范化流程,利用國家許可的公共人事服務網絡,建立用人單位的信用信息庫。學生信用信息的收集、評估和供給由作為大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者高校來完成,學校負責將與誠信有關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各類基本信息,日常行為和個人品德、學習考試情況輸人數據庫,結合助學貸款和就業協議,將學生貸款還款情況、就業承諾情況等信息輸人數據庫,畢業生自己不能任意涂改。總之,凡是與就業誠信有關的真實信息都可納人其中,形成可供查詢、交流與共享的信息庫。保障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的正當權益。
(三)建立大學生就業誠信征詢制度。如國家教育部為了打擊虛假畢業生文憑現象,特開通了《全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網上查詢系統》,每年的大學畢業生的學歷證書都將在網上公布,以供查詢。政府也同樣可以利用現在科學技術,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誠信征詢網絡平臺,為大學生就業市場誠信建設創造條件。建立大學生電子信息卡,詳細登記學生的信息在網上公布,用人單位隨時都可以找到畢業生的真實材料。用人單位的信用信息也可以通過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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