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11 08:35:00

導語: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研究論文

摘要:文章論述了風險投資基金與高科技發展的關系,并就如何建立的風險投資基金,從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角度進行了思考,并提出具體建議。

關鍵詞:風險投資基金發展方向

一、引言

作為一個地處內陸的經濟欠發達份,近幾年來在全國的經濟地位不斷下滑,有被更多份超越的危機。的各級領導也充分認識到了這種嚴峻形勢,正在發奮圖強,奮起直追。為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明確指出,“十五”及今后一個時期經濟發展總的指導思想是:以加快發展為主題,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加速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努力提高國民經濟的競爭力和經濟增長的質量與效益。

筆者認為,緊跟世界科技革命潮流,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是實現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乃至“十五”目標的重要手段。高新技術產業化是知識經濟時代的必然要求。風險投資對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調整產業結構,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新科技產業化,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高速增長有著重大意義。

目前,已建立了金犁風險投資公司等幾家從事風險投資的機構,標志著的風險投資對高新技術的扶植已邁出了可喜的一大步。但是,全的風險投資活動仍然處于一種小規模、低水平、低效率的發展狀態,遠遠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的風險投資事業有待進一步的發展壯大。

二、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方向

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的目標模式是建立市場主導性機制,其特征是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由資本市場提供,在投資人、基金管理人、風險企業之間形成一種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市場機制。整體發展途徑是沿著從政府資金為引導到社會資金為主導的軌跡,在發展中結合該實際,與有關改革進程相一致,漸進發展。在現階段,應建立在政府導向下多元主體互補的政府、市場混合型模式,最終過渡到以社會資金為主體的模式。

1.建立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與商業性風險投資基金并舉的風險投資基金體系。風險投資具有投向相對集中、期限長、流動性差、投資者難以獲得充分的公開信息等特點。風險投資基金需要通過特定的制度安排,才能解決由于信息不對稱所引起的道德風險問題,規避投資風險,增加投資收益。美國風險投資基金的實踐表明,只有私營的商業性風險投資基金的盈虧與投資項目的成敗息息相關,才會有動力在企業治理結構中發揮較大作用,從而有利于風險企業的發展和基金獲得理想的回報。但在風險投資基金發展初期,仍需發揮政府的身體力行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具體而言,可以考慮成立兩種類型的風險投資基金: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與商業性風險投資基金。兩者擁有不同的分工,分別對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風險企業進行投資。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作為市場的啟動者,主要對處于種子期和風險期的風險企業投資,而商業性風險投資基金主要針對處于成長期的風險企業。國有資本與民間資本在一個統一的市場制度平臺上,共同推動風險資本市場的發育成長和風險投資的發展,并隨著風險投資業的發展,國有資本逐漸淡出。

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可以以現有的高新技術開發區為依托,由政府財政撥款組建。方式主要有:(1)直接進行風險投資。即對一些處于種子期和創建期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直接投資。這類投資風險大,其他風險投資主體不愿進行投資,但其社會溢出效益大,政府以較小的投入即可以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但這類投資也要遵循風險與收益對稱的原則,即國家不是無條件投資,而是以股權的方式進行投資,且這種投資不以獲取超額利潤為目的,因而必須規定一個界限,在股權增值超過一定比例后,國有股權必須退出,再來資助其他項目。(2)債務融資。即向風險企業提供長期性的優惠貸款。(3)信用擔保。政府可對風險企業的融資活動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資擔保,也可對其風險太高的投資提供一定比例的損失保證。(4)參股商業性風險投資基金,為其提供種子基金,從而提高商業性風險投資基金的信譽,對民間資本起到示范和引導作用。

獨立的商業性風險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集合投資,專家理財,風險分散”的現代風險投資方式,可以使高新技術產業的高風險與高收益得到有效平衡,從而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風險資本。這類基金由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機構、養老基金、個人和家庭以及其他機構投資者出資成立。它在性質上屬于一種民間資本,以獲取高額回報率為惟一目的,其投資對象主要是有一定風險的處于成長期或擴張期的風險企業。這類基金為條件所限,短期內不可能成為主導模式,但卻是未來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方向。

2.風險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應以公司制為主,并逐步向有限合伙制過渡。對于風險投資這一特殊行業,從有利于實現投資者利益最大化這一投資目標的角度來看,有限合伙制具有很大的優越性,它可以將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完美結合在一起,但是,對于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的風險投資業來說,市場機制的不完善與風險投資專家人才的匱乏是不爭的事實。如果采取合伙制方式組建風險投資基金,可能對于基金管理人缺乏有效的制度性監督約束機制,使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切實有效的保障。因此,采取集體承擔風險與責任的公司制組織形式,通過公司董事會必要的監督為建立健全基金所有權對基金經營權的有效約束,是當前產權約束機制不健全、全社會普遍缺乏競爭壓力條件下的最優選擇。因此,在風險投資基金的試點和初期發展階段,應當以公司制為主設立和運作,但可以借鑒合伙制風險投資基金的某些制度設計。在風險投資基金有了一定發展、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的改善后,逐步向公司制和合伙制并舉,甚至主要向有限合伙制方向發展。

3.基金的發起人和管理人應以風險投資公司為主。由風險投資公司參與發起設立并管理風險投資基金,主要出于以下三方面考慮:(1)現有的風險投資公司在運作中已經摸索了一些投資與管理經驗;(2)可以使風險投資公司由于在基金中的投資而對其形成利益約束;(3)由于風險投資公司處于風險企業接觸的第一線,可以及時把握行業動態,有利于合理選擇設立基金的時機和規模。

4.風險投資基金的募集方式應以私募為主。風險投資不僅周期長,而且風險大,許多創業投資在投資初期階段很難見到效益,甚至虧損。因此,在歐美國家,風險投資基金基本上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在我國,風險投資還是一個新興產業,居民的風險意識雖然不斷加強,但一時還難以承受較大的風險,對風險投資的認識、了解和接受還需要一個過程。所以,全現階段風險投資基金宜采用以私募為主的資金募集方式。采用私募方式募集風險投資基金主要有以下優點:(1)較少涉及千家萬戶的公眾利益,有利于社會穩定(2)呈報文件少,審批程序簡單。(3)不需要做大量廣告公開發行招股說明書和基金章程,簡化銷售手續,降低籌資成本。(4)機構投資者實力雄厚,投資需求較強。

5.注重構造風險投資基金的制度設計風險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以公司制為主,因此,需要注重法人治理結構,構造出資人對基金管理者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通過合理的內部制度設計來降低委托———成本。主要體現在:(1)基金的出資人特別是政府,除派員參加基金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外,不可直接干預基金的運作,而應將基金運作權交給風險投資家。(2)在基金管理者的報酬體系中,應包括按投資額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費所轉化的工資、投資凈收入提成以及被投資企業的股票期權。

三、風險投資基金發展建議

(一)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

1.促進企業成為科技投入的主體。通過體制創新、政策引導,推動企業產生技術創新的壓力和動力,變被動創新為主動創新,使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促進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到2005年,使全企業的R&D經費投入達到全社會R&D經費投入的50%以上。

2.引導鼓勵金融部門增加科技投入。技術創新活動,特別是產業化環節,需要金融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要通過財政資金的優化使用,引導、鼓勵金融投資,充分發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金融部門在科技投入中的重要作用。

3.擴大社會融資。社會融資潛力巨大。要注重運用發行債券、建立基金、特別是上市融資等金融工具,進一步支持有一定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4.大力發展風險投資。建立風險投資機制,規范風險投資行為規則;出臺優惠政策,設立引導資金,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力量創建風險投資基金;吸引外、國外風險投資機構來該建立辦事機構或選擇投資項目,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新興企業的成長和新興產業的形成。依靠金融資本和上市融資,加快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化發展。

5.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政府投入是建立多元化投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

科技進步的重要支撐手段。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都要加大財政對科技投入的力度。

(二)合理組建的風險投資基金體系

參照國外的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經驗,結合經濟發展現狀及風險投資業的現實與發展戰略,建議合理組建的風險投資基金體系。

1.在以鄭州為中心的鄭汴洛經濟區組建1~2個大型基金。以鄭州為中心的鄭汴洛地區是的經濟、文化、科研發達地區,集中了全大多數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力量雄厚,并擁有鄭州、洛陽兩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已經具有一定規模。在此地區應以公司型組織形式組建1~2個籌資額在1~1.5億元的大型基金。這類基金人民政府或各地政府持股但不控股,其余部分依靠民間資本提供。這種安排一是可以直接發揮政府的資源優勢,二可以發揮政府對風險投資的引導作用。

2.以類似于有限合伙制形式在內其他地區組建中型基金。除鄭州、洛陽兩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還有其他7個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別分布于新鄉、濮陽、安陽、南陽、平頂山、開封、漯河等地。應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在這些經濟區組建1000萬~5000萬元的中型基金,數量不少于兩個,具體數目視發展需要而定,否則,將失去競爭機制的作用。各經濟區政府部門應根據本區的經濟發展戰略進行引導和參與投資。由于有限合伙制是今后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的主要組織形式,而我國現行法律尚不承認有限合伙制,暫時不能直接采用這種組織形式。但是我們可以采取一些變通的辦法,盡量吸取有限合伙制的優點,來控制運營成本、強化約束與激勵機制、完善決策機制,為以后實施有限合伙制做試點和準備。公務員之家

3.政府牽頭組建一只特定領域基金。特定領域基金,顧名思義其主要風險投資方向集中于某一領域。是典型的農業大,是全國重要的商品糧生產基地,全大多數人口生活在農村地區。大力發展優質高效經濟作物和優質專用糧食作物以及畜牧養殖業,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加強農業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的研究與應用,是農業發展的長期戰略目標。因此,從經濟發展的現狀看,這只特定領域基金應限定在農業技術創新及其產業化方面。在股權安排上,政府應考慮相對控股,以保證基金管理投資符合產業導向,避免其違背基金設立的初衷。

4.鼓勵大企業組建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基金。改革開放20年來,已經發展成長了一批具有相當實力的大企業集團,如許繼電器、安彩高科、雙匯肉聯、宇通客車等等。這些企業通過自身發展積累或通過上市融資,擁有大量資金,已經開始步入風險投資領域。如豫能投資0.9億元組建“豫能高科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安彩高科投資1.94億元組建“北京安彩高科風險投資有限公司”。尤其是安彩高科,在其原有產品尚有相當盈利的情況下,斥巨資與科研機構共同組建并控股風險投資公司,并準備將其建成為有關科研單位的開發成果孵化器,為企業將來的產品升級和新產品開發打下良好的基礎。這種在公司戰略上的高瞻遠矚,值得其他上市公司學習和研究。

參考文獻:

1.劉曼紅。風險投資———創新與金融[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2.王益民。依托風險資本支持高新技術發展[J].中國投資,2000(3)

3.張浩。建立中國的風險投資機制[J].投資研究,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