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糧食直補方法 規范涉農收費

時間:2022-02-19 0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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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糧食直補方法 規范涉農收費

2004年,國家和湖北省分別出臺了一系列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業投入的惠農政策,加上以糧食為主的農副產品價格持續上升,全省農村發展出現了多年少有的好形勢。為了進一步鞏固當前農村發展的大好形勢,今年國家和我省繼續出臺減免農業稅,加大對種糧農民直補力度等政策,可謂途徑很多。針對去年糧食直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認為改進糧食直補方法,進一步規范涉農收費,是將惠農政策落實好、實現好的重要路徑選擇。

改進糧食直補方法

2004年糧食直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支出成本過大和部分地方截留直補資金兩方面。糧食直補次數多,成本高。2004年全省發放糧食直補資金5.66億元。其補貼內容按國家規定分為糧食直補資金和良種補貼資金。其中,糧食直補是按計稅面積計算,分兩次于5月份撥付。糧種補貼按早、中、晚稻實際種植面積分3次補發。因此,從去年糧食補貼的次數看,最多的地區達5次,最少的也有3次。去年糧食直補資金是以現金形成補發的。由于補貼次數多且都是現金,因此,每次補發的金額很小。據調查,最少的農戶補貼一次不足1元錢,但麻雀雖小,肝膽俱全,每次補貼都要測算到戶,而且要開具一式幾份的聯單發票,按全省1000萬個農戶,每戶平均補貼3次計算,全省要開具近億張發票,加上每次補貼測算的依據明細表,直補過程中的直接成本很大。另外還有一些間接成本。間接成本指為保證直補資金落實到位,有關部門檢查直補資金落實情況所形成的差旅費和接待費用。由于糧食直補資金政策性強,次數多,所以對直補資金發放的檢查也特別多,因此進一步擴大了糧食直補工作中的成本。少數地區截留糧食直補資金。從總體上看,2004年全省糧食直補資金基本按國家和省里政策補貼到種糧農民手中,但據調查,還有少數鄉鎮、村不同程度地存在截留糧食補貼的問題。其主要原因一是補貼次數多,農民不知道應該補多少次;二是補貼內容復雜,不易操作。比如直補按計稅面積計算,分兩次下撥,而早、中、晚稻又是分別按實際面積計算,早、中、晚稻每畝補貼標準也不一致,分別為每畝10元、15元、7元。而早、中、晚稻的實際種植面積又難以掌握,所以各地都按上面補下來的總額,按計稅面積平攤補貼。這種補貼次數多、標準復雜的補貼方式,給少數地方截留直補資金創造了條件,他們或者降低補貼標準,或者減少補貼次數。其結果是種糧者的利益被侵占,農民的種田積極性得不到調動。

改進糧食直補方法的建議

今年我省糧食直補資金在去年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增加,總額近7億元。根據去年糧食直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糧食直補應注意遵循幾個原則。一次到位。即將各種不同內容的糧食直補資金集中一次補貼,如果省財政資金周轉不過來,寧可推遲發放,也不宜分幾次下撥。統一標準。省里根據國家和省里糧食直補政策,如直補按計稅面積計算的補助金額,加上早、中、晚稻實種面積應補金額,二者合計的總量補助到縣(市、區),而縣(市、區)則按省里直補到縣的總量按計稅面積補到鄉鎮和農戶。堅持一次到位和統一標準補到農戶的原則,好處是減少直補工作中的支出成本,便于操作。從一個縣(市、區)來看,符合國家糧食直補的政策,縣(市、區)之間是平等的。不平衡的是種旱地和水稻比重差別大的農戶之間。但具體算到農戶,各種補貼總量戶均在60元左右,因此差別不會很大。堅持一次到位和統一標準補到農戶的原則,更大的優點在于改糧食直補政策的復雜為簡單明了,如果配合宣傳,廣大農民容易搞清楚自己應該得到多少補貼,即用承包的耕地面積乘以每畝補助標準,這種陽光操作的補貼方法把政策交給農民,把截留補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也便于檢查。

規范涉農收費,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

全省農村稅費改革于2002年全面展開,目前,農村稅費改革成果不斷鞏固,農民負擔明顯減輕。2005年,全省農業稅完全取消。但應清醒看到,即使農業稅全部取消,農民負擔仍有反彈的可能性。其主要原因是涉農收費還不規范。而其深層原因則是在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和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條件下,中央和省里的轉移支付不足以彌補“普九”教育等部門收支平衡的差額。

當前涉農收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據3年來農村稅費改革考核調查,全省涉農收費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1、農村中小學存在違規收費。如除按一費制標準收取學雜費以外,收取考試費和資料費等。這些費用學校說是自愿,但實際上因為關系到學生考試成績,基本上人人都交了。有的學校根本不符合收取上機費的條件(省里規定有50臺電腦),但仍然收取學生的上機費50元;部分學校還普遍收取學生的搭伙費和住讀費,而實際上只有部分學生住讀和搭伙。2、公安部門違規收費。據調查,公安部門違規收費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辦身份證違規收費。全省大多數縣市公安部門辦理身份證收費超過省稅改政策規定。快件收70元,慢件收50元。二是辦戶口本收費違規。據調查,辦理戶口本收費一般都超過規定。收費幾十至百元。戶口本上的名字由于初辦時填錯了字,如果要改過來,改一個字往往收費高達50元。3、計劃生育和衛生部門違規收費。據調查,計生部門在辦理準生證時,大多數超標準收費。頭胎收費100元左右,二胎收費則更高。衛生部門在辦理出生證明時,收取50元費用,名曰嬰兒出生檢查,實際是交錢辦證,許多地方根本沒作任何檢查。

涉農收費不規范的原因

規范涉農收費是農村稅費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應該肯定,稅費改革以來,經過全省各地的努力,全省涉農部門違規濫收費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涉農收費逐漸向有序規范方向發展,農民負擔也因此而得到明顯減輕。但同時應清醒看到,受財政分灶吃飯等體制上的深層矛盾制約,減輕農民負擔、規范涉農收費的任務還相當艱巨。1、少數法規與農村稅費改革政策不適應甚至相矛盾。涉農收費難以規范的原因之一是部分法規與農村稅費改革政策不適應甚至相矛盾。在執法過程中,一些部門受利益驅動,鉆法規的空子,導致違規收費和濫罰款,加重了農民負擔。例如農村稅費改革對辦理身份證的收費標準作了明細規定,即第一次申辦收工本費20元,補辦收工本費10元,而全省許多縣市公安部門辦理居民身份證時,除收取工本費外,一律收取罰款50元。其依據是地方性法規《治安處罰條例》。2、地方財力不足與中小學教育正常運轉的矛盾導致學校收費不規范。從總體上看,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得到了基本保證,農村中小學收費逐步走向規范。但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財力不足和農村中小學教育正常運轉的矛盾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因此決定了農村中小學收費難以按政策規范,亂收費現象未能從根本上根治。這是因為從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看,中央和省級政府掌握了主要財力,但在“地方負擔,分級管理”的義務教育體制下,中央和省基本上擺脫了負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責任,縣鄉政府財力薄弱,卻承擔了義務教育經費的大部分。據全國三個縣典型調查,1990年至2000年,各級財政預算撥款約占教育經費總量的50%左右,而50%的預算撥款中,省以上財政所占比重不到1%,即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中,財政預算撥款占一半左右,而這一半基本上是由縣鄉財政承擔,另一半則是靠教育部門向農民收取或自籌。農村稅改后,向農民收取部分受到嚴格限制,省里下撥的轉移支付雖然規定60%用于教育,但省里下撥的轉移支付總額基本上只能彌補縣鄉財政由于稅改減少收入的部分。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轉移支付中用于教育的總額與稅改前比較增加不大,而另一方面,通過學生收取的費用又受到限制。所以農村稅改后,農村義務教育運轉仍然困難。一是表現為教師工資水平普遍偏低。據調查,目前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雖然基本上得到了保證,但工資水平很低。2004年還是按2000年教師工資標準發放。二是辦公經費不足。有的學校為節約電費,陰雨天不開電燈,減少晚上自習課。因此,農民有意見。三是教育基礎設施和設備得不到必要的更新,甚至連校舍、桌椅的維修都無法進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不足,導致部分學校頂風違紀或打“擦邊球”,向農民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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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涉農收費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重要內容。近幾年來,規范涉農收費主要是依靠行政監管手段來實現,雖然取得了成效,但仍然是治標之策。要從根本上治理涉農收費的違規行為,必須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堅持依法行政,改革教育投入體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對全省行政許可尤其是對涉及農民利益的行政許可,要進一步清理撤銷。按《行政許可法》嚴格規定行政許可中的收費行為,杜絕行政部門在行政許可中收費辦證而不作為的現象。改革教育投入體制,加大農村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現有教育投入體制的最明顯的缺陷是“頭重腳輕”,即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投入失衡。由于地方財力不足導致義務教育獲得的財政預算撥款有限,但收費受到嚴格限制。高等教育在享有較多財政撥款的同時,學生學雜費收費標準高出義務教育幾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