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農民就業保障體制建構探析論文

時間:2022-12-07 04:30:00

導語:農村農民就業保障體制建構探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村農民就業保障體制建構探析論文

摘要:農民就業狀態從根本上決定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態,是改革發展成敗的決定力量,進一步解決好農民就業問題,就要為農民就業創造條件,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各類勞務輸出組織開展的國際勞務輸出,同時要加快相關制度改革,營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環境,政府及其他社會主體要向農民提供具有針對性的服務。

關鍵詞:農民就業

農民就業問題是當前人們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流動的加劇,農民問題、農業問題都突出地表現在了農民就業問題之上。就業問題,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是一個社會問題,也還是一個政治問題。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有8億多農民,農民的就業狀態從根本上決定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態。中國的特殊性很大程度上是由極其龐大的農民群體來建構的,無論作為生產要素,還是作為生產者和消費者群體,對我國經濟、社會和政治發展所產生的影響都是巨大的,是左右中國前進步伐的主要力量。如果這種力量能轉化為積極因素,則會產生巨大的推動力;若是轉化為消極因素,那就會形成巨大的阻力。向哪個方向轉化,決定于農民就業狀態,也就是取決于農民有什么樣的就業環境、就業能力和就業機會。筆者認為解決農民就業問題應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農民就業城市化進程,為農民就近就業創造條件

農民城市化的含義是農民同城市居民就業的平等化,它突破了千百年來農民廝守家園和受傳統體制觀念的束縛和禁錮,使廣大農民邁進了現代文明的城市生產和生活中,是我國由農業國向工業國轉型的必然過程。因此,政府應繼續鼓勵一部分有一技之長的農民進城就業。以前,有人認為農民進城就業會導致城市的容量膨脹,使城市盲目擴大,出現大城市病,應該發展小城鎮,讓更多的農民在小城鎮就業。因此,一些城市制定了不利于農民進城就業的規定。這種做法不完全正確。因為,讓農民進城就業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城市化是中國農村發展的必由之路,小城鎮只A能是城市化的過渡。所以,城市的發展不應該受到空間的限制,應該限制農業人口增長的速度;還有,城鄉二元結構的戶籍制度,也使得農民就業沒有享受國民待遇。現在一些政策的出臺對農民就業城市化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比如教育制度,戶籍管理制度等。各級政府要轉變政府的職能,加大對就業問題的宏觀調控力度。政府要對用人單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如勞動法)的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要堅決取締雇傭童工現象,對進城就業的農民要給予同城市居民一樣的待遇,如醫療保險等。政府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在農民就業集中的區域營造進城就業農民的居住地,解決進城就業農民子女的上學問題。

二、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各類勞務輸出組織開展的國際勞務輸出,即農民在國外就業

在當前情況下,縣鄉應作為組織者收集政府的國外就業信息,了解國外招工單位的情況,同開展此項業務的中介組織進行合作。合作一定要簽定合同,合同必須是廣大農民真實意愿的表示,縣鄉要全面負責到國外就業農民的各項工作,如選好輸出對象(條件是青壯年、身體健康、本人和家庭同意、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做好出發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報名、體檢、教育),尤其是對輸出對象要進行培訓。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外語和一定的技能。培訓的方式主要有請進來,走出去。請進來就是把大專院校的教師請到村里,對農民進行集中培訓。培訓班的對象就是當地的適齡農民。這種培訓的方式可以實現雙贏:農民得知識,教師得民情。走出去就是村委會定期不定期地組織農民到大專院校和有關企業參觀學習,從而使農民能夠開闊視野,更新觀念,享受現代文明所創造的一切成果,實現跨越式發展。農民到國外就業所遇到的事關大局的問題應有中介組織解決。縣鄉作為農民的人應定期不定期了解中介組織的情況,對其進行監督,確保農民就業的安全。在國外就業人數較多的情況下,要推舉有辦事能力和群眾關系較好的人為負責人,負責帶隊和處理在國外遇到的一些小問題,解決不了的,應求助于我駐外使館。

三、加快相關制度改革,營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環境

促進農民就業創業,關鍵是要營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環境。我國農村勞動力數量眾多,他們有著強烈的就業創業愿望,蘊藏著巨大的就業創業潛能。要進一步破除制約農民就業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營造鼓勵農民干事業、幫助農民干成事業的良好環境,形成尊重農民勞動、尊重農民創業的濃厚氛圍。要研究制定鼓勵農民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建立促進農民就業創業的服務網絡,健全農民合法權益的保障機制,有效消除他們就業創業的后顧之憂,使他們的貢獻得到充分的肯定,使他們的勞動得到應有的尊重,使他們的付出得到合理的回報,充分調動農民就業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例如,進行就業制度的改革,把農業勞動力就業納入國家統一的就業政策范疇;進一步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將農民納入社會保障制度,解除農民進城的后顧之憂;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土地流轉機制,加快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轉包、出租、入股等流轉活動,以利于土地的集中使用和規模經營,加快農村勞動力向城鎮的轉移進程。

四、政府及其他社會主體要向農民提供具有針對性的服務

政府在對待農民進城就業問題上不能搞形象工程,即利用行政權利組織農民進城就業,違背農民意愿。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提供優質服務,即建立就業信息網,為農民提供就業信息,搞好農民進城就業的服務保障工作,切實把政府的管理職能轉變為服務職能。包括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嚴厲打擊職業介紹領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取締非法職業中介機構,規范企業招用工行為。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完善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嚴厲查處拖欠克扣工資、隨意延長工時、使用童工和勞動環境惡劣損害人身健康等問題。公務員之家

總之,農民就業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大問題,是我們社會大局保持穩定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