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議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

時間:2022-01-13 1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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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議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

一、北京市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分析

北京市是較早啟動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的地區之一。從1999年開始,北京市逐步建立起一套涵蓋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四類保險在內的專門針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險體系。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正式頒布以后,北京市又迅速做出部署,積極推進農民工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并軌。通過調查可以發現,目前在京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狀況主要呈現如下特點:1.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參與率不高。受多方面條件的制約,目前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實現統一,不同農民工由于戶籍、行業、用人單位等因素影響,獲得社會保障的情況存在一定差異。一般來說,農民工社會保障狀況主要有4種,即參加城鎮了職工社會保險,參加了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農村社會保險,①購買了商業人身保險以及上述3類保險某種形式的組合。通過統計分析可以發現,在京農民工社會保障參與率還處于較低水平,其中,參與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比重分別為14.54%、13.04%、10.60%、12.48%和6.29%,均在15%以下;參加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比重分別為3.28%和30.02%。即使是2011年全國覆蓋面已達到97.5%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京農民工的參與率也僅為58.07%;購買商業人身保險的比重為11.35%,同樣處于較低水平。低參與率導致很多農民工都缺乏有效的基本保障,根據統計,無保障的調查對象所占比重達到27.30%。2.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受益面有限。受多方面條件的限制,參與到社會保障體系中的農民工還面臨著受益難的問題。本研究以參加了某類保險并領取過保險金、報銷過相關費用或者保險公司給予過賠付為標準,計算了不同保險類型的受益人數及其比重。統計結果顯示,除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達到12.76%外,其他幾類保險的受益面均在7%以下。其中,參與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調查對象受益比重分別為1.29%、5.76%、2.65%、3.01%和1.49%,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調查對象受益比重為3.13%,購買商業人身保險的調查對象受益比重為6.61%,參加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調查對象則無人受益。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受益面略大,但存在受益程度低的問題。衛生部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出1710.2億元,補償支出受益13.15億人次,平均每人次僅受益130.05元。3.農民工社會保障主動參與意識有待增強。從統計分析來看,農民工參與社會保障更多是出于外部原因,主動參與的意識仍有待增強。從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來看,農民工參與的責任和決定權主要在用人單位或雇主身上,所以,由“用人單位或老板安排”是參與的主要方式,占總數的88.53%,“自己申請參加”僅占6.20%。從農村社會保險來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通常是以村為單位集體統一辦理,所以,“村集體統一要求”是主要參與方式,占總數的74.40%,“自己申請參加”僅占25.05%。對調查對象未參與社會保險的原因分析,同樣能揭示出調查對象缺少主動參與意識。據統計,調查對象不參加社會保險最主要的原因是“覺得沒有必要參加”,占總數的26.61%。這就意味著超過1/4的調查對象還沒有意識到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性。4.農民工對自身社會保障狀況并不十分滿意。在京農民工對自身的社會保障狀況不十分滿意。在滿分為10分的情況下,調查對象對自身社會保障狀況的評分平均為5.06,介于滿意和不滿意之間,尚未達到滿意的水平。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間存在差異,評分最高的是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和購買商業人身保險的調查對象,評分均為5.55,參加農村社會保險的調查對象評分為5.29,無保障的調查對象評分最低,僅為4.47,處于不滿意的范圍。5.不同的保障方式效果存在差異。本研究選擇了2011年平均患病次數、2011年未患病比重和對自身健康狀況評價這3個健康指標來反映不同保障方式的效果,其中,2011年平均患病次數和2011年未患病比重用來反映調查對象生理健康水平,前者值越低意味著該群體越健康,后者值越高意味著該群體越健康;對自身健康狀況評價用來反映心理健康水平,滿分為10分,分值越高意味著該群體對自身健康越自信,說明心理越健康。統計分析結果表明,不同保障方式下健康指標的排序基本一致,均呈如下趨勢:購買商業保險優于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優于參加農村社會保險,最差的是無保障。一般來說,商業人身保險是一種輔助性的保障方式,可以為已享受基本社會保障、收入水平相對較高的農民工提供層次更高、范圍更廣的保障;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險都是基本社會保障,其保障內容、層次和范圍都比不上商業人身保險,其中,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又相對優于農村社會保險;而無保障則是最差的一種情況。農民工的健康指標的排序的與保障方式的優劣排序相一致,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不同保障方式在保障農民工身心健康方面的確發揮著不同的作用。

二、結論與政策建議

通過前面的調查分析,可以發現在京農民工面臨著工作層次低、工作強度大、生活狀況差以及社會保障主動參與率低、受益面窄、參與意識不強、滿意度不高等問題。這些問題有的源于農民工自身素質不高,有的源于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存在不足,有的則源于城市社會對農民工的歧視和排斥,如不及時妥善解決,必將對農民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響。針對存在的問題,建議采取以下3個方面的措施:1.擴大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參與率。首先,強化輿論宣傳教育。對農民工進行社會保障理論培訓,提升農民工的保障意識、參保意愿和參保積極性。另外,也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和雇主的培訓教育,從長遠角度來宣講社會保障帶給企業的諸多好處,并對其行為進行監督。其次,采用靈活性的參與辦法。對于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則直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而對于就業合同期短、流動頻繁以及就業靈活的農民工,可先以采用過渡性的辦法,逐步實現與城鎮對接。最后,加強社保執法監督力度。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簽訂正式合法的勞動合同,依法強制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參保,規定嚴厲的法律責任,加強監察執法力量,強化責任處理,加大其違法違約成本。2.提高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受益水平。首先,完善相關制度。針對農民工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穩定等特點,完善社會保障轉移接續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保險基金轉移辦法,確保社會保障關系能夠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自由轉移。其次,降低受益門檻。對農民工施行差別化的受益制度,適當降低受益門檻,從而使更多的農民工受益。例如,醫療保險可適當擴大報銷范圍和門診報銷下線。最后,做好管理服務。以“為農民工服務”的理念為指導,落實好各級政府制定的農民工參保優惠政策,簡化參保、繳費、轉移、接續、停保、退保等程序,特別是簡化醫療費用報銷和養老金領取手續,讓參保農民工切實受益。3.增強農民工的城市社會融入度。第一,完善農民工的就業環境。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消除農民工進城務工的各種限制。另外,還要改善農民工的工作條件,改變一直以來農民工從事“臟、苦、累”等高強度、高風險類工作的局面,降低農民工面臨的健康風險。第二,關注農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向農民工開放文化宮、圖書室、展覽館等場所,開展電影放映、慰問演出等活動,加強對民工的心理咨詢服務,提升農民工的心理健康水平。第三,推進農民工的市民化。采取多種形式,增強農民工與城市居民之間的溝通交流,培養農民工自信、自強意識,消除二者之間的誤解和隔閡。第四,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樹立良好風尚,倡導城市居民主動接納農民工,引導和幫助農民工提高素質、改善形象,使其逐漸融入到城市社會之中。

作者:龔晶張峻峰單位: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農業科技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