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監管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7 06: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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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金融監管論文
一、農村金融監管現狀
一方面,從金融監管的設備來說。由于農村經濟的落后,使得監管體系所需的設備較落后,不同監管機構間的信息共享程度不夠,出現較多困難。加上監管設備的落后,使得信息共享程度較低,最終導致無法充分發揮金融監管的作用。另一方面,自律性較差。由于組織結構的分布大多尚未涉及到農村地區,使其相關制度及信息披露性還不夠完善,金融市場的自律性幾乎不存在,更別提自我監督機制。由于自律性較差,又沒有設立相應的監管工作及信息披露制,使農村金融的外部監管喪失作用。
二、農村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1.缺乏金融監管法律法規。
我國金融監管的法律體系主要由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行政法規三部分組成。其中較為重要的兩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監督管理法》及其《中國人民銀行法》,基本構成了農村金融監管的法律依據。然而,由于農村金融的持續性僅僅依靠這兩部法律無法很好地監管農村金融,監管工作無法正常運轉,較難準確把握監管尺度,操作性較弱,監管工作工作無法真正做到公平及公正,制約了農村金融業的發展。
2.沒有完善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策略
摘要: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的重點之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則是農村金融投資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國有商業銀行大幅撤并農村營業網點和和農信社轉戰城市市場的條件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與建設問題凸顯出來。本文闡述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從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問題、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問題、市場支撐體系建設問題等方面揭示制約其可持續發展的主要障礙;給出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和運行機制創新路徑、產品與服務創新路徑及相關支撐體系創新路徑。
關鍵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金融產品創新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的我國經濟取得了快速發展,但近年來推進的以工業化帶動城市化的經濟高速發展模式忽視了對農村地區可持續發展問題的考慮。以新農村建設為戰略指引的改革新舉措有助于重構農村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解決三農問題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有力支持[1]。新農村建設戰略的有效落實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而資金的主要來源有兩個渠道,一是政府財政資金,二是非政府來源的市場資金。由于政府財政資金的支付受財政預算硬約束,新農村建設事業的資金融通不應依賴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而應充分借助市場力量來集聚可支持農村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所需的資金。以村鎮銀行、互聯網金融機構、貸款公司、擔保公司、農村互助社等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茁壯成長并有效填補了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供給不足的缺口,但其仍存在諸多問題。
二、制約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
1.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問題
農村金融體系改革論文
摘要: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關鍵問題在于農村金融能否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本文首先論述了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概況,接著分析了我國當前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最后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國金融體系的戰略措施,以期為我國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支持。
關鍵詞:農村金融體系改革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我國至關重要的問題,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本質上是要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農村建設,其中一個重點和難點就是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穩步提高。而作為農村經濟的核心——農村金融能否為此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則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個關鍵,因此,研究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對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農村地區的持續穩定和農民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概況
(一)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初步建立較為齊全的以政策性、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為主體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中國農業銀行恢復前,我聞農村金融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的農村信貸和農村信用社業務組成。1979年中國農業銀行恢復后,由中國農業銀行統一管理支農資金,集中辦理農村信貸,領導農村信用社,從而確立了中同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制。1994年從中同農業銀行分離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門。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標志著農村金融體制又進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1986年開始設立的郵政儲蓄機構被界定為其他金融機構,但因得益于政策優惠,近些年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也成為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重要組成部分。
農村金融體系改革論文
摘要: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關鍵問題在于農村金融能否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本文首先論述了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概況,接著分析了我國當前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最后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國金融體系的戰略措施,以期為我國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支持。
關鍵詞:農村金融體系改革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我國至關重要的問題,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本質上是要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農村建設,其中一個重點和難點就是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穩步提高。而作為農村經濟的核心——農村金融能否為此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則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個關鍵,因此,研究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對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農村地區的持續穩定和農民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概況
(一)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初步建立較為齊全的以政策性、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為主體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中國農業銀行恢復前,我聞農村金融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的農村信貸和農村信用社業務組成。1979年中國農業銀行恢復后,由中國農業銀行統一管理支農資金,集中辦理農村信貸,領導農村信用社,從而確立了中同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制。1994年從中同農業銀行分離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門。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標志著農村金融體制又進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1986年開始設立的郵政儲蓄機構被界定為其他金融機構,但因得益于政策優惠,近些年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也成為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重要組成部分。
民營金融企業財政發展論文
非公經濟進入金融領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當前,發展民營金融企業,已得到政策認可,但是仍存在許多需要研究的問題。本文主要就當前發展農村民營金融企業需要妥善處理的四個重要關系略述淺見。
一、城市金融與農村金融的關系
非公經濟重點是進入城市金融領域,還是進入農村金融領域?這是面臨的重大選擇。正確處理城市金融與農村金融的關系,直接決定著當前非公經濟在金融領域的主要方向,影響著民營金融企業功能和作用的發揮。實現城鄉經濟的和諧發展,城鄉金融的良性互動,要求我們支持非公經濟主要進入農村金融領域,重點發展農村民營金融企業。
當前,城市金融與農村金融嚴重失衡,極不協調。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大型商業銀行實行市場化運作,在信貸方面進一步向重點城市、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傾斜,大量撤并縣以下金融機構。股份制中小型商業銀行,基本上集中于城市,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是如此。城市金融業已趨于飽和,農村金融業卻甚為薄弱。農村金融主體單一,金融服務功能整體弱化。農村信用社勢單力薄,好似一個體弱多病的瘦漢,卻要他挑起超出自身能力的重擔,其結果只能事與愿違。農信社有可能壟斷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市場由于缺乏競爭將導致嚴重后果。問題還不僅在于此。農村發展資金本來就嚴重匱乏,農村個私經濟融資本來就極為困難,但是農村資金非農化現象卻日益加劇。農村資金通過商業銀行、郵政儲蓄等渠道,大量流入城市。即使是農村信用社,也出現了“嫌貧愛富、避農支工、離鄉進城”的現象。
城市金融與農村金融,本是我國金融體系中兩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它們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促進。但是,長期存在的城鄉經濟二元結構,導致了城鄉金融的二元結構;而城鄉金融發展的嚴重不平衡,又使城鄉經濟差距不斷擴大。農村金融的薄弱,制約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民收入的提高,影響了城鎮化進程,限制了農村基礎設施的建立和完善,影響了擴大內需,使得城市相當一部分過剩的生產能力難以發揮作用。這一切不利于城鄉經濟穩定持續地發展,進而對城市金融產生不利影響。正確處理城市金融與農村金融的關系,支持非公經濟重點進入農村金融領域,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業,已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實現城鄉經濟良性循環的必然選擇,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要害。
為了吸引非公經濟重點進入農村金融業,并且在進入后充分發揮其功能和作用,當前應采取如下措施:
農村金融體系改革
一、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概況
(一)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初步建立較為齊全的以政策性、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為主體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中國農業銀行恢復前,我聞農村金融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的農村信貸和農村信用社業務組成。1979年中國農業銀行恢復后,由中國農業銀行統一管理支農資金,集中辦理農村信貸,領導農村信用社,從而確立了中同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制。1994年從中同農業銀行分離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門。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標志著農村金融體制又進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1986年開始設立的郵政儲蓄機構被界定為其他金融機構,但因得益于政策優惠,近些年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也成為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重要組成部分。
(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
農村金融市場的主要供給方為農發行,農行和農村信用社,而需求方則主要包括了農村經濟活動的主體農戶和農村企業。金融產品受制于供給水平、能力及意愿等因素,目前品種較為單一,對于各種類型的農戶和農村企業千差萬別的金融需求則顯得供不應求。還有,客觀上由于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存在較為明顯的短缺和抑制,供給方在市場體系中基本處于壟斷者的地位,加之資金的價格未能市場化,由此導致金融交易行為扭曲現象普遍存在。
(三)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農村金融生態系統分析論文
完善農村金融自我培育機制
促進多層次農村金融組織結構的發展,形成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培育體系。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形成多元農村金融市場主體共同競爭的機制,不僅提高農村金融生態主體的生存能力,而且能提高農村金融生態的自我培育能力。要積極引導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多層次發展,形成正規金融、準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之間的競爭機制,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其他不屬于合作金融范疇的非正規金融之間的競爭機制。
放松管制,將內生于農村經濟的民間金融組織合法化,以維護農村金融生態的自調機制。金融生態作為一種生態系統,它具有自我培育的功能。當由于外部性存在以及政府干預導致金融生態失衡時,金融生態就會自我培育使金融交易主體及其外部環境自動達到新的動態平衡。農村民間金融組織正是這樣一種自我培育的產物,它的產生有其客觀必然性,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農村正規金融主體的制度缺陷及農村資金的供求矛盾。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彌補了市場的缺失,使農村金融交易主體與外部環境重新回歸動態平衡。對于農村民間金融應從政策上、法律上、制度安排上加以規范,以維護農村金融生態的動態平衡。
建立農村金融市場的退出機制,以形成優勝劣汰的培育機制。我國應盡快出臺一部有利于保護金融機構債權人利益,督促金融機構更穩健經營,有效引導金融資源高效配置、良性循環的《金融機構破產法》。金融機構破產要建立在市場原則基礎上,破產的成本要由失敗金融機構的股東及其相關利益人來承擔。因而,必須建立一個以市場原則為基礎的存款保險制度。
實現農村金融組織多元化。除了農行、信用社、農發行等這些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外,還應積極引導農村民間金融的發展、建立和完善農村非銀行金融組織機構,實現農村金融組織的多元化發展,以滿足新農村建設中農村和農民多元化的小額互助信貸資金的需要。村鎮銀行應該充分發揮其決策鏈條短、農民貸款簡便的優勢,以提高貸款決策效率。同時,應深入農村基層主動了解農民的貸款需求,靈活采取多種擔保形式。要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發展中小農村金融組織是一條可行之路。
增強農村金融監管的優化作用
農村金融市場成長的困境與突圍路徑
摘要: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發展迅猛,體系建設逐步完善,經營主體和經營模式逐漸豐富。但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迅速崛起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嚴重制約了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健康成長。對此,為了進一步突破諸如農村金融供需關系不平衡、金融產品和服務過于單一、農村金融市場缺乏監管、金融市場的風險補償、保障機制建設不健全等方面等諸多的發展困境,就必須在解決上述具體問題的同時,進一步加強金融市場的頂層規劃和設計,強化農村金融市場的扶持、引導和監管,并在此基礎上不斷探索適合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有效方式。
關鍵詞:農村;金融市場;成長困境;解決途徑
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農村改革,特別是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深化農村改革做了全面部署,要求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進一步盤活農村資本市場。現階段,我國十三億人口八億農民,農村改革和發展依然是國家建設的重中之重,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收入穩步提升就少不了金融市場的支持,從目前看,一是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還很不均衡,一方面隨著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農村土地向集約化和機械化方向發展,農業合作社建設如火如荼,但缺少必要的啟動資金和大型農機具采購費用;另一方面,由于受到政策、農村金融環境和機制的影響和制約,農村金融機構大量的閑置資金卻不能被農業合作社所用,造成供需失衡。[1]此外,金融服務更加側重城市建設和企業信貸,對農村金融市場的開發還沒有重視起來,所開發的產品和服務很多都需要一定的抵押物和限制條件,相對農民而言辦理起來較為繁瑣;在政府監管和頂層設計上還缺少前瞻性和指導性,有些好的政策和當地的實際不符,落實上遇到困難影響到金融市場的成長。
一、農村金融市場的成長困境
(一)農村金融供需關系不平衡
從全國范圍看,現在的農村金融供需發展出現了一個怪現象,一方面農村百姓對資金貸款需求量很大,另一方面,我國的金融機構卻為之提供的金融服務和資金數量卻相對較少。很多農在春耕之前因籌措不到必要的春耕費用,而被迫將土地進行流轉出去打工。而流轉的土地到合作社手中,同樣遇到的是資金問題,金融機構在提供資金的同時需要一定的抵押物作為保障,但農民和合作社很少有合適的抵押物進行貸款,從而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和土地流轉的正常運行。除此之外,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的分布的不均衡,邊遠落后地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分布明顯較少,服務水平明顯不足,信貸審批權限小、額度低,風控能力較差等也嚴重影響著農村金融關系的平衡。[2]
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對策及建議
[摘要]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村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快農業農村建設,離不開金融的傾力支持。因此,必須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的路徑目標,根據鄉村經濟發展需求,聚焦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創新金融服務,為鄉村振興提供金融動力。
[關鍵詞]鄉村振興;農村金融;“三農”發展;農村信用體系
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為農村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資源要素,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動力,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基礎的資金保障,擔當著重要的使命。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要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激勵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金融機構深耕“三農”領域,根據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基礎建設需求,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在支持鄉村振興發展中實現自身的高質量發展。
鄉村振興戰略
為金融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鄉村振興戰略的終極目標是實現產業興、鄉村美、農民富的農業農村現代化。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需要為之增加包括金融在內的多方面資源配置。金融業作為最基礎的經濟活動資源,著重從三個方面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支持:一是增加對“三農”領域的資金供給,滿足鄉村振興的基礎資金需求,解決農業農村發展融資難的問題。二是擴大金融服務范圍,將金融產品與服務延伸融入“三農”領域的細枝末梢。三是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制定符合“三農”領域特點的各項金融產品及政策,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加大對“三農”支持的力度。同時,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實施拓展了“三農”領域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層次,現有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迎來了全新的發展機遇,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為農村金融發展拓展了新領域,激發了新的金融需求。二是鄉村的振興發展倒逼金融業加快創新步伐。三是在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政府發揮統籌和監管職能,通過完善貨幣政策和強化監管手段促進金融業良性發展。
農村民間金融法律體制創新
民間金融是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解決農村金融短缺,實現多樣化資金供給方面具有天然優勢。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加速,農村金融需求日益強烈,只有增加農村金融供給組織和創新農村金融供給方式,才能破解農村建設的資金難題。因此實現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創新與制度創新是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應該認真研究和思考的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民間金融的特性
農村民間金融,以農村為活動領域、以農業和農民為服務對象進行貨幣流通、資金流動和信用活動,從而為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運行提供資金支持。其活動領域和服務對象的特殊性決定了具有不同于城市金融的如下特點。
(一)屬于典型的二元制結構所謂二元金融結構是指發展中國家在金融抑制條件下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即一方面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商業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從而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面則是傳統的、小規模經營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廣泛存在于經濟的各個層面。目前,我國農村正規金融組織是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體,以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為兩翼,再輔之以郵政儲蓄銀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的金融機構格局。非正規金融組織則是相對于正規金融組織而言,又被稱為民間金融,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產生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外在因素即金融抑制以及由金融抑制導致的政策扭曲。在組織形式上主要包括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以及合會、錢莊、無息借款、高利貸等民間借貸。由于我國農村建設資金的短缺和農村金融的邊緣化,民間金融逐漸成為農村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
(二)具有明顯的內生性農村民間金融是基于一定的地緣、血緣、業緣關系而成立的交易活動,其最初產生于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的自發行為,其與中國鄉土社會特有的社會信任關系、經濟組織結構和文化傳統密切相關。農村民間金融建立在互相信息充分掌握的基礎之上,經濟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已經人格化,是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金融交易活動,這決定了民間金融更多的是一種橫向信用,其根植于社會成員的自律,依賴社會成員之間的相互約束。這一點區別于國有金融,其更多是一種是縱向信用關系。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存在是自身成本收益博弈的結果,和正規金融機構相比大大節約了交易費用,代表了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的方向。
(三)農村民間金融的活動規模和發育程度由其所處的農業發展階段所決定農村民間金融的基本功能是滿足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生產需求、投融資需求和服務性需求。這就決定農村民間金融不能凌駕于農村經濟發展之上、不能脫離農村經濟和農業生產現狀而盲目追求自身的發展,而是要受到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農村商品經濟發育程度的制約。l3農業生產規模小、利潤低,經濟力量有限,對自然災害等意外事件抵抗力較弱,從而使得農業信貸資金貸款具有高風險性和低收益率,導致商業性金融進入農村市場的動力不足,而巨大的資金缺口為民間金融的飛速發展留下了巨大的生存空間。經濟落后地區以民間借貸為主,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已出現了較為規范的民間金融組織,農村民間金融與農村經濟的發展狀況相呼應,層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