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管理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2 14:14:20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自治管理論文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社會保險自治管理論文
摘要:在德國,社會保險由社會自治組織管理,自治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公法組織,在德國有著深刻的思想基礎。雖然自治組織是一種典型的國家公法組織,但由于關于自治組織還沒有統一的法律,不同部門之間關于自治管理的規定存在差異,使得一些公法組織(包括社會保險自治組織)并不受憲法保護。由于立法上存在問題,這使得原來設想的社會保險自治降到最低限度,在很大程度上,社會自治已退化為一個不能令人滿意的聯合政府組織,與自治組織民主、自由的思想本源已很難吻合。
關鍵詞:社會保險,自治管理,社會法
一、自治管理:概念和原型
“社會保險機構是在公法上擁有自治管理權的法律實體”,關于這一點在《社會法典》第4篇第1款第29條中有具體規定,其中的兩個要素“公法法律實體”和“自治管理”限定了德國社會保險的管理權。這兩個要素總是一起出現并且互相補充的。
●“公法法律實體”是社會保險機構管理權的實質。盡管社會保險機構并非國家機關,而是社會團體,但法律效力的基礎使其具備自主管理權,它不需要接受國家直接或間接的管理。這種分散化管理實現了決策的多元化,使得管理者可以從不同角度來考慮和解決問題?!皯椃ɡ飳ψ灾喂芾淼南嚓P規定”對自治機構起到監督作用,解決了因為自治管理導致的責任分散化問題。但是為了保證真正的自治,這種監督始終只是法律監督,而不是目的性的專業監督。
●組織權自治是自治管理的前提條件。這在自治管理概念中有所體現:自治管理意味著關系人一起對公共事務負責。自治管理權利中最重要的就是章程自治,使關系人可以自主制定有效規定來處理具體事務。借此,關系人可以直接參與到相關的公共事務中,并且對聯合會意志的形成施加影響。為了加強自我決定意識,現在在自治管理中存在一種削弱外來規定作用的趨勢。因為在社會共同生活中要求對個人自由的規定和限制并非針對所有國民全體,而只是針對關系人群體。自治管理重視自由,更重視民主參與。通過民主決策過程,個人參與的可能性也得到加強。
自治學說評析管理論文
摘要:地方自治是近代憲政的有機組成部分,最早起源于羅馬的自治城市,后成為資產階級反對封建專制,實現參與和人權保障的表現形式。各國在長期的歷史流變過程中,結合本國情況,發展了不同的地方自治理論,大體有:保護說、欽定說、傳來說、固有權說、制度性保障說、人民主權說、人權保障說、法人說、地方政府論、權力分立制衡說。地方自治被認為是對全國性政府過度集權的一種制衡力量,其理論有一些共同之處,即以中央地方利益上的對立作為解決中央地方關系的觀念前提,發展和確保地方自治權力的實現,在堅持國家主權和國家統一原則的前提下,尊重地方居民的意愿,滿足他們的參與愿望,實現生動、活潑的地方生活。在經濟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浪潮的沖擊下,傳統地方自治理論面臨著新的挑戰。
關鍵詞:地方自治,地方分權,中央集權,中央地方關系
地方自治是近代憲政的有機組成部分,“無論對任何一種憲法體制來說,都需要把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權問題作為民主國家不可或缺的內容,予以明確定位”。[1](P187)與此同時,很多國家和國際組織重申地方自治原則。1985年通過的多國條約《歐洲地方自治憲章》,1985年通過、1993年再次通過的《世界地方自治宣言》加重了對地方自治的關注,這意味著在今天,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權的積極意義在世界開始得到討論,并逐步得到明確。與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權相伴隨的是地方公共團體事務優先原則的確立,即市鎮村最優先、然后是省市縣優先的事務分配原則,而中央政府只負責全國民、全國家性質的事務。[1](P187)地方自治及地方自主恰好體現了《世界地方自治宣言》在序言中的主張,實現一種“源于人民,服務于人民的政治”的政治理想。因此,基于地方分權的地方自治在“緩和中央權力過于集中的弊端方面,改善和提高政府活動的效率,激發地方的獨創精神,釋放出具有創造性的革新能力”[1](P187)方面的作用已越來越成為人權和民主主義觀念和制度的輔助成分。因此,認真探討地方自治理論,對我國權力下放的實踐和中央地方關系的完善不無裨益。
地方自治的起源
一般認為,用于某一地域意義上的地方自治來源于早期的自治市?!白灾问小弊钤绲亩x起源于羅馬,當時的羅馬帝國授予一些城市一定的特權。羅馬帝國衰亡之后,這一做法在歐洲沿襲下來。在歐洲,地方自治最早是對城市而言的,自治是捍衛城市特權的理論根據,是實現城市自由的手段,其在政治和組織上的典型特征是實行代議制。[2](P15)因此,地方自治和城市自治是分不開的。
自治,其字面意思為“自己管理自己”,或“自己治理自己”。[3](P73)從表面上看,自治與“他治”相對,有人就持此論。[4](P1100)但其實不然,自治非與“他治”相對,而與“官治”相對。日本學者阿部齊等人認為,“自治”與“統治”是分別位于兩個極端的概念,它的本來含義是自己的事由自己負責處理。而“地方”一詞與中央相對,因而“地方自治”的反義詞是“官治”(中央統治)或中央集權。[5]此處意義上的地方自治是政治學領域中的意思,而涉及到政治,必與國家分不開,須從探討和思考國家與個人的關系處著手。地方自治是在與國家概念相對的意義上展開的。有學者認為,“地方自治是相對于中央政府對于全國的絕對控制而言的,它是對集中制的突破”。[6](P2)地方政府是實現個人自由和分散過分中央集權危險的方式,[2](P23)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我國清末討論地方自治問題時,對自治與官治之間的關系已有清楚論述。如梁啟超從政體結構說明自治與官治的關系,認為“集權與自治二者,相依相輔,相維相系,然后一國之政體乃完”。[7]當時的留學生也對二者之間的關系展開討論,認為“官府為國家直接行政機關,以直接維持國權之目的”,“自治體為國家間接之行政機關,以地方之人,治地方之事,而間接以達國家行政之目的”,故“自治之制,蓋所以補官治之不足,而與官治相輔而行”。[8](P617)
村民自治本體研究管理論文
[摘要]村民自治的主體應是村民個人,而非村或村委會,基于此,村才是村民自治的組織,村民與村委會之間才能形成授權的關系;同時,村民自治組織應該被賦予法人的地位,這樣才能明確村委會作為法人的執行機關的定位,并使法人代表合理存在,使法人之獨立意思表示成為村民利益的保護;再者,村民選舉村委會的行為是選舉權的行使,而與之相對應的被選舉權理應在資格要求上較選舉權更為嚴格,尤其是被選舉人的兼職和回避問題必須得到重視。本體問題的明確是構建村民自我治理的權力體系的基礎,也是在村民自治過程中和以自治實現村民基本權利保障的前提。
[關鍵詞]村民自治本體問題自治主體
村民自治是村民的自我治理的方式和組織以及規范的總和。西方國家制度中,農村的自治傳統是其地方自治的基石和歷史傳承,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固有的價值追求,目前西方的村民自治已經或開始轉化為鄉鎮、自治市、特別區、準政府組織等不同形式。今日中國,“村民”與“自治”的結合,既是一種地域的表明,1也是自治主體的宣示。前者,反應了“無區域即無自治”,2后者,則需要我們對村民自治組織的法律地位和村民選舉行為的性質和被選舉權等關乎其本體的問題加以探討。
一、村民自治的主體
村民自治的主體,學界主要有三種觀點:第一,自治主體是村民個人,村民自治就是一個或幾個自然村的村民自己組織起來,在基層人民政府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即由村民群眾依法辦理群眾自己的事情。第二,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治”的主體。第三,實行自治的“村”應當是“村民自治的主體”。大多數學者贊成第三種觀點,原因在于只有如此才能解決自治主體與基層政府之間的關系問題。
我們認為第二、第三兩種觀點有所偏差,在于將村委會的準行政管理權力視為自治權的內向,并先驗地將它視為集合的村民權利的外向代表。首先,現代法律必須依托于承認、尊重和保護人民的權利和自由的理念核心,法以自由為目的,秩序也須以自由的實現和正義之光的閃耀為依歸。自治必須體現權力控制和制衡的原則,而不能將自治權置于國家權力延伸和控制之下。其次,現代民主的三塊基石——“代議制、選舉制和政黨制”。村民委員會到底應該是一個議政組織還是執行機構,或者兩者合二為一,目前我們很難界定,但是代議和選舉放置于普通村落,仍有其重要意義。通過選舉昭示出村委會和普通村民之間存在一個權力來源問題,根據憲法中的人民主權原則,一切權力皆應有來自于權利擁有者通過選舉權的運用來表達的明確授權,《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边@是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個體之間極為重要的一條組織原則。第三,《村委會組織法》立法目的欲以體現“草根”民主,意味著任何政府或負有執行政府委托的公共組織或團體應該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地組織起來的。自治的基本原則是什么?讓我們用美國《獨立宣言》的幾段話來詮釋,“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據的原則和組織其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使他們獲得安全和幸福。”因此,村民有權改變村委會的組織架構,而不是村委會可以凌駕于村民之上,這是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必須謹記的原則。如果不將村民自治的主體定位于村民個人,再談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就無此必要,勢必造成“仆人”高于“主人”、“仆人”決定“主人”之局面,人為地將村委會或村這樣擬制的組織的意志取代了村民個人意志,打破了村民與村委會組織的平衡關系,勢必會造成掌握權力之人借“公共利益”而權力濫用、侵害村民個人合法利益的情況。如村民陷入此境地,其抗爭將首先在道德上遭到“不義”之指責,繼而無法得到充分有效的權利救濟。村民如非自治主體,則不具備資格動議罷免,參加自治事務的討論和決策,而僅憑民事的侵權之訴的權利保護是遠遠不夠的。第四,我們必須澄清一個悖論,“個人是不能單獨行使自治權,村民自治是一種集體的自治權?!?村民自治權的行使的確具有集體性特點,但權利只有落實到個人才有意義。如果村民個人利益遭受村組織以外的力量的侵害時,可以指望村委會代為出面以伸張正義,如果侵害者是村或村委會時,不具備自治主體資格的人尚稱其為“人”乎?誰又來保護這些不是自治主體的人?村或村委會自行解決則違背了程序正義的理念,其結果難求公平;如果引入鄉鎮政府介入則損害自治之精神。再者村委會的組成來源于村民選舉權的行使,其權力來源于村民個人意愿的外在表示,即授權。選舉權是村民自治的基礎,自治卻不是村民個人權利的簡單集合,不能因為村民自治的集體性特點而將村民的自治主體地位混淆。
民族自治行政管理論文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對民族地區的行政管理歷來是中國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由于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形成了皇權統治下獨具特色的中國民族地區多元行政管理制度。這一制度不僅形成了少數民族傳統行政管理制度文化的基本內核,而且也成為新型行政管理制度轉換的起點。研究中國少數民族傳統行政管理制度文化與民族地區行政管理的相互聯系與有機結合,不僅有助于繼承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也有助于民族地區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和民主法制的建設。
一、少數民族傳統行政制度的多元特征
截至新中國成立,展現在人們面前的中國少數民族社會形態是一幅豐富多彩的人類社會發展的立體畫卷。人類由低向高縱向演進的社會歷史發展形態,被中國少數民族在同一時空中以橫向展開,使原始公社制、奴隸制、封建領主制、封建地主制等前資本主義諸社會形態同時并存。這種歷史景觀構成了中國少數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多元模式。發展不平衡條件下中國少數民族行政制度的多元特征,是少數民族內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的差異性在行政制度上的同一時空中的橫向展現,其基本內涵包括兩層意思:一是在皇權統治條件下,統治階級以基本組織形式和管理手段對少數民族進行政治統治和行政管理,即在我國以郡縣制框架來實現對少數民族的直接政治統治和行政管理。與此同時,皇權統治又受到時空地域的制約,對于尚不能直接統治的少數民族地區,以一種漸進過渡的方式來實行制度認同和社會整合,即以我國諸朝實行的羈縻制度來實現對少數民族間接的政治統治和行政管理。這樣就構成了郡縣制與羈縻制并存的少數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二元結構;二是在少數民族地區,一方面,封建中央王朝或通過郡縣制或通過羈縻制將封建行政管理要素注入少數民族地區;另一方面,少數民族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點的傳統行政管理制度,尤其是民族基層傳統行政管理制度。由于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少數民族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分別處于原始公社制、奴隸制、封建領主制、封建地主制等前資本主義諸社會形態,這樣就又構成了封建王朝皇權統治下少數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多元模式。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之而呈現的多元統治制度特征也是多方面的:
1、少數民族傳統行政制度多元特征的地理環境因素
自然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的影響是深刻而廣泛的。不同的自然地理環境條件下,不僅會產生不同的生產、生活方式,而且也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社會組織方式和行政管理方式。生活在山林中的少數民族,由于山高林密、水激塹深,交通十分不便,地理環境十分封閉。這不僅造成了山地民族游獵游耕、刀耕火種的經濟生產方式和原始共產主義的交換分配方式,而且使其家庭社會組織、行政管理等具有獨特的山林特點。一方面這些民族社會組織還保留著濃厚的以血緣為紐帶的氏族部落形式;另一方面,以地緣為紐帶的村社組織興起并有逐步取代前者的趨勢。而由于各民族所處的局部自然地理環境又有差別,以及由此產生的周邊經濟、政治、民族等經濟社會環境的差異,使各山地民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和行政管理模式又出現了多樣化的格局。如云南山地民族中,傈僳族社會實行的是稱為“坑”的父系大家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和行政管理模式,怒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包括氏族、胞族、家族及村社等形式并形成不同的管理方式。而佤族則是家庭、家族、村寨和部落不同等級社會結構并存,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王子行政管理模式。雙系并存的拉祜族社會組織形式,采用的是一種“卡些卡列”行政管理模式。景頗族社會中存在的“貢晶貢薩”與“貢龍貢查”兩種性質不同的行政管理制度,阿昌族的三級行政,瑤族的“瑤目”制度等都反映了這些民族行政制度的多樣性。
居住于廣闊草原的民族,不僅創造了游牧生產方式,而且創始了與之相適應的行政管理模式。蒙古人的萬戶、千戶、百戶制度,滿蒙民族的八旗和八旗制度等,都突出表現了這一點。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環境,造就了政教合一的政治經濟和行政管理模式。大、小涼山特殊的自然地理環境,使彝族社會一直保留著奴隸制“家支制度”。傣族的領主制,哈尼、彝、白、納西等民族的土司制,西北諸族政教合一的傳統管理模式等,都可以從自然地理環境方面找到它們存在的客觀依據。
特別區域自治制度管理論文
論文關鍵詞:一國兩制;特別區域自治;制度構架
論文摘要:我國從建國以來走出了一條符合自己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其中特別區域自治制度對于中國的統一有著十分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本文在介紹特別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及歷史淵源的基礎上,著力分析了將特別區域自治制度納入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制度架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詳盡闡明了其意義,并針對我國的現狀提出了研究特別區域自治制度理論的建議。
從1949年建國至今,雖歷經艱辛,但中國走出了一條符合自己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這條道路是中國共產黨與中國人民長期奮斗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成果,反映了中國的時代特點,順應了世界政治發展的潮流,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要求。尤其是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政治體制改革不斷得到深化,民主制度日益進步和發展,相應的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理論也逐步豐富和完善。在剛剛閉幕的中國共產黨十七大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被概括為:“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的指導地位,確保中國政治發展方向;堅持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民族區域自治制,充分發揮中國政治制度的優勢和作用;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發揮參政黨作用相結合,形成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強大力量;堅持運用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兩種重要的社會主義民主形式,不斷擴大社會各界的有序政治參與;堅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睆囊陨系母爬梢钥吹剑袊厣鐣髁x政治發展道路的制度架構被定義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難看出,以這個制度構架來考量我國現實的政治版圖,有一個明顯的空白,就是香港、澳門目前實行的特別行政區自治制度。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顯然不屬于“民族區域自治和基層群眾自治”的范疇,而是一種典型的特別區域自治制度。
特別區域自治制度在我國已經是現實存在,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而且,從我國的政治發展前景看,未來很可能還會有新的特別自治區出現,特別區域自治制度相應地就有其長期存在的必然性和獨特價值。因此,研究總結符合中國國情的特別區域自治制度,將其納入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的制度架構,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特別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及歷史淵源
特別區域自治制度是指一個國家的領土中,由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授權或承認某一個特別區域享有高度自治權,實行特別的政治、經濟制度,這樣的區域一般被稱為“特別自治區”。特別自治區在當今世界并不算罕見,如印度尼西亞的日惹特別自治區,其政治體制獨立于國家。印度尼西亞是共和制國家,但日惹特別自治區卻變相實行君主制,日惹蘇丹哈孟古·布沃諾十世自1946年繼位以來一直兼任日惹特別自治區行政首長??溌〉陌兔赏鯂泊嬖陬愃魄樾?,喀麥隆是共和制國家,但根據傳統及其同中央政府達成的協議,巴蒙王國實行高度自治,國王管理內部事務。
村民自治法律研究分析管理論文
[摘要]村民自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和農村治理的有效方式,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必須科學界定村民自治的含義,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律保障。
[關鍵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村民自治;法律
黨的十七大報告把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實的民主權利作為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一項重大任務,并要求把它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重點推進。這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還是第一次。村民自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和農村治理的有效方式,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我國1982年憲法正式確立了村民委員會作為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法律地位,為村民自治的發展提供了基本法依據。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村組法》)的修改和頒布,使村民自治具體化為法律,標志著我國村民自治開始進入發展完善階段。
一、村民自治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穩步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農村建設的“二十”字目標,包含了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個既相互區別又有緊密聯系層面的內容。其中,以“管理民主”為內容的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斷完善,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障。
1.村民自治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為新農村建設奠定了物質基礎。實行村民自治,村民的民主權利得到有效實現,可以極大地調動村民生產的積極性,推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實踐表明,民選村干部大多都能自覺地把發展本村經濟、帶領村民致富奔小康當作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千方百計地搞好本村的農業生產。村民自治提高了決策的科學化水平。村民代表會議建立后,對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務尤其是經濟事務,廣泛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見,實現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村民通過參與村經濟建設的決策、管理,提高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從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行政管理論文: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與傳統管理模式的有機結合及其走向
行政管理論文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對民族地區的行政管理歷來是中國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由于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形成了皇權統治下獨具特色的中國民族地區多元行政管理制度。這一制度不僅形成了少數民族傳統行政管理制度文化的基本內核,而且也成為新型行政管理制度轉換的起點。研究中國少數民族傳統行政管理制度文化與民族地區行政管理的相互聯系與有機結合,不僅有助于繼承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也有助于民族地區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和民主法制的建設。
一、少數民族傳統行政制度的多元特征
截至新中國成立,展現在人們面前的中國少數民族社會形態是一幅豐富多彩的人類社會發展的立體畫卷。人類由低向高縱向演進的社會歷史發展形態,被中國少數民族在同一時空中以橫向展開,使原始公社制、奴隸制、封建領主制、封建地主制等前資本主義諸社會形態同時并存。這種歷史景觀構成了中國少數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多元模式。發展不平衡條件下中國少數民族行政制度的多元特征,是少數民族內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的差異性在行政制度上的同一時空中的橫向展現,其基本內涵包括兩層意思:一是在皇權統治條件下,統治階級以基本組織形式和管理手段對少數民族進行政治統治和行政管理,即在我國以郡縣制框架來實現對少數民族的直接政治統治和行政管理。與此同時,皇權統治又受到時空地域的制約,對于尚不能直接統治的少數民族地區,以一種漸進過渡的方式來實行制度認同和社會整合,即以我國諸朝實行的羈縻制度來實現對少數民族間接的政治統治和行政管理。這樣就構成了郡縣制與羈縻制并存的少數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二元結構;二是在少數民族地區,一方面,封建中央王朝或通過郡縣制或通過羈縻制將封建行政管理要素注入少數民族地區;另一方面,少數民族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點的傳統行政管理制度,尤其是民族基層傳統行政管理制度。由于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少數民族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分別處于原始公社制、奴隸制、封建領主制、封建地主制等前資本主義諸社會形態,這樣就又構成了封建王朝皇權統治下少數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多元模式。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之而呈現的多元統治制度特征也是多方面的:
1、少數民族傳統行政制度多元特征的地理環境因素
自然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的影響是深刻而廣泛的。不同的自然地理環境條件下,不僅會產生不同的生產、生活方式,而且也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社會組織方式和行政管理方式。生活在山林中的少數民族,由于山高林密、水激塹深,交通十分不便,地理環境十分封閉。這不僅造成了山地民族游獵游耕、刀耕火種的經濟生產方式和原始共產主義的交換分配方式,而且使其家庭社會組織、行政管理等具有獨特的山林特點。一方面這些民族社會組織還保留著濃厚的以血緣為紐帶的氏族部落形式;另一方面,以地緣為紐帶的村社組織興起并有逐步取代前者的趨勢。而由于各民族所處的局部自然地理環境又有差別,以及由此產生的周邊經濟、政治、民族等經濟社會環境的差異,使各山地民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和行政管理模式又出現了多樣化的格局。如云南山地民族中,傈僳族社會實行的是稱為“坑”的父系大家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和行政管理模式,怒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包括氏族、胞族、家族及村社等形式并形成不同的管理方式。而佤族則是家庭、家族、村寨和部落不同等級社會結構并存,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王子行政管理模式。雙系并存的拉祜族社會組織形式,采用的是一種“卡些卡列”行政管理模式。景頗族社會中存在的“貢晶貢薩”與“貢龍貢查”兩種性質不同的行政管理制度,阿昌族的三級行政,瑤族的“瑤目”制度等都反映了這些民族行政制度的多樣性。
物業管理協會人才培訓工作計劃
在新的一年里,協會將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協會理事會的領導下,繼續堅持"以為會員服務為中心、以為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為中心",恪守"維護行業誠信、構建和諧服務"的宗旨,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求真務實,把協會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F根據2009年各項調研工作收集的資料以及行業發展現狀,制定2010年的工作計劃如下:
一、強化培訓中心職能,搭建教學服務平臺
為進一步加強行業培訓工作,切實抓好我市物業管理行業從業人員崗位技能與素質,樹立誠信、專業、優質的行業形像,協會將強化培訓中心的職能作用,建立系統化和綜合性的培訓機制,搭建合理化的教學服務平臺,采用"教學與實操"相結合的模式,加大從業人員培訓力度:一是注重物業管理政策法規、道德禮儀等素質教育培訓;二是定期舉辦物業管理專業技能培訓班,根據不同崗位的技能要求,細化培訓內容;三是根據國家人事部、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相關要求,開展物業管理師的考前輔導培訓工作;四是根據工作實際,通過外聘專家、合作培訓、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開展"物業管理部門經理培訓"、"物業管理員崗位培訓"、"物業管理案例探討"等主題培訓,進一步擴展培訓內容,深化培訓層次,為行業、企業、從業人員提供更好的培訓服務。
二、舉辦"第三屆南寧市物業管理行業人才專場招聘會
3月初,將聯合勞動部門及"八桂物業管理行業聯盟"成員城市協會舉辦"第三屆南寧市物業管理行業人才專場招聘會",為會員單位和求職者提供規范、有效的交流平臺,幫助政府解決"4050"人員的就業及再就業問題。
三、繼續協助主管部門草擬相關法律文件及開展評先創優活動
公共場分級管理論文
摘要:目的分析公共場所開展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效果,探討適宜的工作方法。方法采用量化評分表進行量化實施前后評分,比較量化實施前后工作效果。結果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和各類評分指標得分率有明顯差異(P<0·01),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結論在公共場所中實施量化分級管理提高了衛生監管水平,規范了衛生管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效果明顯,值得推廣實施。
關鍵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量化分級管理為了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在公共場所中的實施效果,探討高效衛生監督管理論文模式,我們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寧夏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指南》和評分標準評價體系。于2004~2007年在不斷探討論證的基礎上,先后在自治區、固原市、吳忠市和石嘴山市旅店業、游泳等公共場所開展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及推廣工作。
1對象和方法1·1對象分別在經濟發達的自治區直管企業銀川市、中等發達地區吳忠市、石嘴山市和欠發達地區固原市,共選擇公共場所量化分級試點企業98家,其中旅店業47家、洗浴場所19家、美容美發店24家、游泳場所8家。1·2方法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旅店業衛生標準》GB9663-1996[1]等標準制定寧夏旅店業、美容美發、桑拿洗浴、游泳場所量化評分調查表。通過基線調查、宣傳動員和培訓、準備階段、自查整改和現場指導、評估等階段完成調查評估。1·3評分標準得分為總分的90%以上者,評為A級;得分為總分的70%~89%者,評為B級;得分為總分的60%~69%者,評為C級;得分為低于60%以下者,評為D級。1·4資料處理匯總整理調查評分表評分結果,用SPSS11·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和成效分析2·1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評價情況本次共對自治區及吳忠、石嘴山、固原市98個公共場所(包括旅店業、游泳洗浴場所、美容美發)進行量化分級評分。其中信譽度A級31家,占31·62%;B級37家,占37·76%;C級23家,占23·47%;D級8家,占8·16%。其中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2·2比較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和實施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后各項指標得分均有所提高。各項衛生管理指標測評得分率經x2檢驗,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1)。(表1)表1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監督項目量化企業數①1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銀川750004)2寧夏回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3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前后測評結果比較實施量化后各項指標評分均明顯高于量化測評前(P<0·01)。尤其在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專用消毒設施設備添置方面提高最為突出;而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衛生相對較弱,與更改建筑布局難度較大,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衛生日常工作量大,企業較難堅持有關。(表2)
3討論通過量化試點工作可以看出,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經調查顯示,旅店業、游泳場所相對固定,短期內人員、設施變動較少,經理負責人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較為重視有關;而洗浴、理發美容業規模相對較小,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較快,對衛生設施的投入不足有一定關系。提示:要加大對洗浴和美容業的監管力度。從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調查顯示:使用產品索證符合率、衛生管理檔案建立率、衛生組織管理制度健全率和衛生知識培訓知曉率提高最為明顯,與張向陽[2]等報道的結果相一致;而監測指標合格率、衛生操作規范率和衛生設施齊全率提高比例相對較少。衛生監測指標綜合反映了企業衛生質量的優劣,不是短期內能夠立竿見效,需要長期不懈的堅持;衛生設施齊全率則需要企業投入資金,增添衛生設施設備,必要時還需要企業更改建筑布局等硬件投入,常常難度較大;衛生操作規范率也需要企業在日常衛生工作中嚴格培訓員工,短期急訓收效不甚明顯;而產品索證、檔案建立等管理性軟件指標,在企業積極配合下收效明顯。從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情況也可以看出,企業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配置及衛生量化前后得分率提高明顯低于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和專用消毒設施。這與部分老、舊公共場所建設初期未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硬件布局不合理,在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再進行整改,難于奏效。公共用品用具衛生是公共場所監管的難點和重點,短期內難以達到明顯成效。衛生設施和專用消毒設施是量化分級關鍵控制點和環節,經過量化管理,企業對衛生安全的重視程度提高,衛生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資金投入增加。實施量化前,多數企業的衛生設施設備不同程度的存在問題,如多數樓層未配置消毒間或消毒間的數量、面積不夠,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一些企業基本衛生設施陳舊或配置不足,如電子消毒柜數量不夠或消毒柜容積太小,保潔柜容積小、不密閉等。通過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本次試點企業共改造或增設消毒間78間,更換添置28臺消毒柜、保潔柜,購置垃圾桶386件,投入補充、更換床上臥具、茶杯、口杯等公共用品用具11082件,投入資金278萬元,使得衛生硬件設施條件有了很大改觀,對改善公共場所衛生質量,確保衛生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其衛生監督管理模式規范、實用,避免了以往工作中的一些隨意性,從過去的定性管理、強制性、約束性工作方法向定量量化工作模式轉變,突出工作重點,從過去的高頻率、松散式的監督向風險度、誠信度低、衛生隱患較大的經營單位傾斜,提高了衛生監督水平,規范了衛生監督制度,為新時期衛生監督工作提供了較好的工作方法。從試點工作效果可以看出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是可行,取得的效果也較為明顯,建議衛生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總結推廣。
詮釋開展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效果評估
摘要:目的分析公共場所開展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效果,探討適宜的工作方法。方法采用量化評分表進行量化實施前后評分,比較量化實施前后工作效果。結果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和各類評分指標得分率有明顯差異(P<0·01),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結論在公共場所中實施量化分級管理提高了衛生監管水平,規范了衛生管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效果明顯,值得推廣實施。
關鍵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量化分級管理為了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在公共場所中的實施效果,探討高效衛生監督管理論文模式,我們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寧夏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指南》和評分標準評價體系。于2004~2007年在不斷探討論證的基礎上,先后在自治區、固原市、吳忠市和石嘴山市旅店業、游泳等公共場所開展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及推廣工作。
1對象和方法1·1對象分別在經濟發達的自治區直管企業銀川市、中等發達地區吳忠市、石嘴山市和欠發達地區固原市,共選擇公共場所量化分級試點企業98家,其中旅店業47家、洗浴場所19家、美容美發店24家、游泳場所8家。1·2方法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旅店業衛生標準》GB9663-1996[1]等標準制定寧夏旅店業、美容美發、桑拿洗浴、游泳場所量化評分調查表。通過基線調查、宣傳動員和培訓、準備階段、自查整改和現場指導、評估等階段完成調查評估。1·3評分標準得分為總分的90%以上者,評為A級;得分為總分的70%~89%者,評為B級;得分為總分的60%~69%者,評為C級;得分為低于60%以下者,評為D級。1·4資料處理匯總整理調查評分表評分結果,用SPSS11·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和成效分析2·1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評價情況本次共對自治區及吳忠、石嘴山、固原市98個公共場所(包括旅店業、游泳洗浴場所、美容美發)進行量化分級評分。其中信譽度A級31家,占31·62%;B級37家,占37·76%;C級23家,占23·47%;D級8家,占8·16%。其中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2·2比較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和實施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后各項指標得分均有所提高。各項衛生管理指標測評得分率經x2檢驗,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1)。(表1)表1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監督項目量化企業數①1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銀川750004)2寧夏回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3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前后測評結果比較實施量化后各項指標評分均明顯高于量化測評前(P<0·01)。尤其在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專用消毒設施設備添置方面提高最為突出;而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衛生相對較弱,與更改建筑布局難度較大,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衛生日常工作量大,企業較難堅持有關。
3討論通過量化試點工作可以看出,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經調查顯示,旅店業、游泳場所相對固定,短期內人員、設施變動較少,經理負責人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較為重視有關;而洗浴、理發美容業規模相對較小,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較快,對衛生設施的投入不足有一定關系。提示:要加大對洗浴和美容業的監管力度。從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調查顯示:使用產品索證符合率、衛生管理檔案建立率、衛生組織管理制度健全率和衛生知識培訓知曉率提高最為明顯,與張向陽[2]等報道的結果相一致;而監測指標合格率、衛生操作規范率和衛生設施齊全率提高比例相對較少。衛生監測指標綜合反映了企業衛生質量的優劣,不是短期內能夠立竿見效,需要長期不懈的堅持;衛生設施齊全率則需要企業投入資金,增添衛生設施設備,必要時還需要企業更改建筑布局等硬件投入,常常難度較大;衛生操作規范率也需要企業在日常衛生工作中嚴格培訓員工,短期急訓收效不甚明顯;而產品索證、檔案建立等管理性軟件指標,在企業積極配合下收效明顯。從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情況也可以看出,企業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配置及衛生量化前后得分率提高明顯低于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和專用消毒設施。這與部分老、舊公共場所建設初期未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硬件布局不合理,在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再進行整改,難于奏效。公共用品用具衛生是公共場所監管的難點和重點,短期內難以達到明顯成效。衛生設施和專用消毒設施是量化分級關鍵控制點和環節,經過量化管理,企業對衛生安全的重視程度提高,衛生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資金投入增加。實施量化前,多數企業的衛生設施設備不同程度的存在問題,如多數樓層未配置消毒間或消毒間的數量、面積不夠,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一些企業基本衛生設施陳舊或配置不足,如電子消毒柜數量不夠或消毒柜容積太小,保潔柜容積小、不密閉等。通過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本次試點企業共改造或增設消毒間78間,更換添置28臺消毒柜、保潔柜,購置垃圾桶386件,投入補充、更換床上臥具、茶杯、口杯等公共用品用具11082件,投入資金278萬元,使得衛生硬件設施條件有了很大改觀,對改善公共場所衛生質量,確保衛生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其衛生監督管理模式規范、實用,避免了以往工作中的一些隨意性,從過去的定性管理、強制性、約束性工作方法向定量量化工作模式轉變,突出工作重點,從過去的高頻率、松散式的監督向風險度、誠信度低、衛生隱患較大的經營單位傾斜,提高了衛生監督水平,規范了衛生監督制度,為新時期衛生監督工作提供了較好的工作方法。從試點工作效果可以看出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是可行,取得的效果也較為明顯,建議衛生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總結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