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資源整合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09 08: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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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資源整合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編辦《關于優化整合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的指導意見》和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關于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的實施意見》要求,為加強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人民健康水平,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堅持計劃生育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堅持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堅持婦幼衛生工作方針,以婦女兒童健康為中心,優化服務,依法管理,構建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優質高效、群眾滿意和可持續發展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健康。到“十三五”末,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達到二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標準。

(二)基本原則

積極穩妥,有效推進。積極推進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工作,妥善處理各種情況,做到穩步推進,保持隊伍穩定,工作平穩過渡,確保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工作快速發展。

因地制宜,謀劃發展。結合我縣實際,根據婦幼健康資源情況和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婦幼健康需求和發展需要,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

強化公益,落實保障。整合后的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是維護和促進婦女兒童健康的公益性事業單位,突出公益性質,強化政府責任,落實編制、經費和運行政策,為婦女兒童健康提供堅實保障。

提高效能,激活動力。通過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優化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強化績效管理,激活內生動力,提升效率,確保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同時得到加強。

二、優化整合內容

(一)機構設置與主要職能

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與職能整合的主要方式為“縣級合、鄉增強、村共享”。

1、整合縣婦幼保健院、縣計劃生育服務站的機構和職責,組建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主要職責:為全縣婦女兒童提供圍產保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等婦幼保健服務和婦女兒童常見病防治、助產技術服務等;承擔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優生指導、藥具發放、信息咨詢、隨訪服務、生殖保健、人員培訓等任務;開展婦幼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出生缺陷綜合防治等工作。受衛生和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轄區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業務管理、培訓、項目管理和技術支持工作。

2、鄉鎮計劃生育服務所與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職能整合,撤銷鄉鎮計劃生育服務所,在鄉鎮衛生院加掛“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牌子。鄉鎮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仍由鄉鎮政府負責,加強鄉鎮計生辦計劃生育管理職能。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負責人由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征求鄉鎮政府意見后,按干部管理權限任用。

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主要職責:承擔本轄區內圍產保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等婦幼保健和婦女兒童常見病防治等任務;承擔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優生指導、藥具發放、信息咨詢、隨訪服務、生殖保健、人員培訓等公共服務職能;落實婦幼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配合承擔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等出生缺陷綜合防治任務;負責對村級服務人員提供業務培訓指導。

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指導下,做好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采集相關信息,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相關服務。

4、保留村衛生室和村計劃生育服務室,共享共用。保留計劃生育專干,鞏固基層工作網底。計劃生育專干和村醫共同做好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相關服務工作。計劃生育專干主要負責計劃生育政策宣傳教育、藥具發放、組織動員、優惠政策落實、信息收集上報、婦幼保健計劃生育相關技術服務引導等工作。

(二)人員配備和資產管理

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鄉鎮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機構及人員編制由縣衛生和計生主管部門商縣編辦、人社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縣編委審批后實施。

原縣鄉婦幼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房屋、設備等各類資產,全部劃歸整合后的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使用,嚴防固定資產流失。

(三)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是從事公共衛生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足額安排,所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改革,創新發展,激發活力,充分調動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工作積極性。

完善機構建設機制。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服務人群廣,任務重,要切實加大投入,支持縣鄉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改善業務用房和裝備條件。加快推進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縣制定下發優化整合實施方案,編制部門印發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及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三定”方案。

(二)實施階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召開工作動員會,宣布有關工作紀律,鄉鎮計生服務所人員實行自愿選擇,實施優化整合各項工作。

(三)總結完善階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進行優化整合工作驗收,總結經驗,發現不足,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工作領導組,鄉鎮政府要充分認識機構改革、轉變職能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配置工作,做到思想不散、隊伍不亂、工作不斷,保證整合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計劃生育工作。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各項計劃生育政策,確保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三)做好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增強信心,形成有利于改革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

(四)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政治紀律、人事紀律、財經紀律,確保涉及改革單位人心穩定,工作有序,任務落實。嚴禁改革期間工作相互推諉扯皮,對因失職、瀆職、監管不到位導致責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嚴禁在改革過程中突擊花錢,嚴防國有資產流失。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對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