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人保基層服務平臺建設通知

時間:2022-04-23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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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人保基層服務平臺建設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基層公共服務平臺機構設置

(一)統一機構名稱和標識。各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所統一更名為“××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機構性質不變;各村(居)公共服務平臺統一名稱為“××鎮(街道)××村(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在居民較多的社區或村(居),設立14個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站,統一名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站”。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統一標識。標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作,懸掛于辦公場所。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歸口管理和業務指導。

(二)堅持新建與改擴建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進行改造,提高綜合利用效率。原則上鎮(街道)服務場所的建筑面積統一為300平方米(含辦公室、檔案室、庫房等)。有條件的鎮(街道)可以自建,但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如不能建設,也可進綜合審批大廳。建設堅持實用、適用、簡樸和節約的原則,從建筑設計、建材選用到室內布局、裝修裝飾,都要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做到美觀大方、經久耐用,杜絕奢侈浪費,嚴禁華而不實。

(三)堅持功能分區合理布局的原則。在努力提高有效使用面積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實現各項服務功能的需要,通過靈活組合室內空間來構成各個服務功能區。服務場所一般由服務大廳、檔案室、工作人員辦公室以及必要的輔助用房組成。服務大廳應設置綜合服務臺、等候區、查詢區,面積原則上控制在總面積的60%左右,并應做到沿街通敞、采光良好,保障人群匯集的安全性和舒適性。

(四)建立健全基層服務平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就業服務、人才服務、社會保險經辦、勞動監察投訴處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新農保”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等各項制度,全部上墻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要規范服務流程,統一服務標準,實行“一站式”服務,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規范化,不斷提升基層平臺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合理配置基層工作人員。各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工作人員原則上每6000名服務對象配備1人,每個鎮(街道)最低不少于5人,除在崗人員經考核合格留用外,從大學畢業生、“雙零家庭”成員和鎮(街道)富余人員中招聘調劑一批;所長的調整任用應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意見;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村(居)設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1000人以下的村(居)聘任協理員;村(居)協理員可從大學生村官,40周歲以下的村會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微機操作、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中聘任,由所在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負責管理和監督;經費由鎮(街)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明確基層公共服務平臺職能

(一)就業服務。審核上報就業、失業登記資料,開展登記失業人員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就業信息,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等服務;組織轄區相關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開發社區就業崗位,開發管理社區公益性崗位,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審核上報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資料,組織開展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和動態管理工作,協助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開展創業服務工作,指導開展信用社區創建工作;審核上報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情況,協助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承擔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就業服務工作。

(二)人才服務。協助開展本轄區各類人才開發服務工作,了解掌握培訓需求,組織推薦各類農村人才參加培訓;協助組織完成人才智力引進和留學回國專家服務工作,以項目開發的形式短期聘用部分農業高科技人才下鄉服務。

(三)社會保障。

一是負責協助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

二是負責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和養老金存折發放等工作。

三是負責城鄉退休人員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關系接收和管理,協助社會保障經辦機構開展領取養老保險金資格認證工作,為退休人員提供政策咨詢服務,為去世退休人員提供喪葬服務,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退休人員。

四是負責開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社區門診管理工作。

(四)勞動人事關系。

一是負責指導和督促轄區內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并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二是負責指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監督企業落實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等。

三是負責開展轄區內勞動人事關系協調及勞動人事爭議排查、預防工作。

四是負責協助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工作。

(五)監察仲裁。

一是負責配合上級勞動監察機構對轄區內用人單位開展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和年度審查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

二是負責對轄區內發生的一般勞資糾紛進行初步調查、妥善處置;對重大違法案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三是負責指導轄區內企業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工作。

四是負責及時了解掌握調解協議、仲裁裁決的執行情況,督促當事人及時履行。

三、提高基層公共服務平臺信息網絡和設施設備標準化水平

(一)加強信息網絡建設。

將基層公共服務平臺信息化建設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總體安排,按照完善功能、規范流程、強化服務、高效管理的要求,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充分利用“金保工程”等現有技術成果和設備資源,努力做到標準統一、網絡互通,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內各業務間的數據共享和“一點登陸,全市查詢”。

(二)加強設施設備建設。

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應配備10平方米以上的信息屏幕、1臺以上觸摸屏,以及必要的傳真機、打印機、指紋識別設備、檔案柜、網絡設備等;工作人員每人配備一臺計算機、社??ㄗx卡器。有條件的村(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站要配備計算機、打印機等必要的辦公設施。

四、健全完善工作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列入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切實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業務指導,完善工作機制,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服務平臺建設提供支持和幫助。

(二)嚴格考核獎懲。

建立基層公共服務平臺調度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項工作指標、任務完成情況。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對成績突出的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工作人員,定期給予表彰獎勵;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