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單位年度考核制度

時間:2022-12-22 12:55:00

導語:交通局單位年度考核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交通局單位年度考核制度

第一條為營造交通平安、有序、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實現*交通又好又快發展,促進工作規范化,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年度交通工作全面完成,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范圍是交通系統下屬各單位。考核對象為下屬各單位及班子成員。

第三條局成立考評小組負責年度內考評具體工作。考評小組由局領導及科室負責人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

第四條考核的內容。

考核的內容主要有單位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信訪、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上級部門、縣交通局確定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考核管理。

年初,局與各單位簽訂各項責任書,局考核組每季度對各單位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分值等次,年終根據各季度考核情況得出年度單位考評分值等次。企業單位重點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各單位要抓好各項工作目標責任書的實施,在每季度底前做好各項工作的自查小結,年終做好總結。

第六條獎勵

年終根據年度考核情況,考核合格以上的事業單位,參照縣有關獎勵政策,在縣定獎金基數上按一定系數浮動,兌現獎金,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年度獎金。企業單位要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合格以上的,參照事業單位的獎勵標準實行獎勵,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年度獎金。

第七條考核工作按年初局與下屬單位簽訂的各項責任書實施。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局黨委研究決定。

第八條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