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媒體信息反饋制度
時間:2022-02-01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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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多方、通暢的媒體信息反饋平臺。在局機關辦公區設置意見箱,對外公布投訴電話,聘請社會各界監督員,多渠道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及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二、認真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及時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溝通信息,做好建議和提案的調研工作,做到辦理一件反饋一件。
三、新聞媒體的信息報道,要認真地進行落實,及時反饋,能公開答復的及時在報刊、廣播電臺予以答復,需要研究答復的限時在新聞媒體進行答復。及時解答群眾反映的問題。
四、相關部門要對新聞媒體信息進行跟蹤,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跟蹤落實整改措施,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得到落實。
五、新聞媒體單位的采訪,由局辦公室負責接待,向局主管局長匯報后,安排相關部門予以解答。相關部門要積極地配合新聞媒體的采訪,如實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解答新聞媒體反映的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六、新聞媒體信息的收集由相關處室負責收集,報局辦公室匯總并進行督辦,對領導的批示件要限期督辦。如延誤時間不及時辦理的或對新聞媒體反映的群眾提出的問題不予采取措施及時解決的,要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部門領導和主管局領導的責任。
七、新聞媒體信息涉及到單位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的問題,由局紀委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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