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法制工作要點

時間:2022-04-26 02: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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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法制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州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2015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交通運輸系統的工作實際,特制定2015年縣交通運輸局法制工作要點:

一、繼續深化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精簡壓縮行政審批項目。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減少審批項目。對目前所有縣級交通運輸行政審批項目再次進行清理,嚴控新增行政許可事項。梳理、確認、規范除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目錄之外的其他行政職權,杜絕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變相實施審批。

(二)做好上級下放和取消審批項目的銜接工作。對上級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各股室、段、所要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銜接方案,明確承接主體和法律責任并做好相關后續監管工作,防止工作脫節和監管真空,確保行政審批項目“放得下、管得住”。

二、推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積極配合做好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調研,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重要舉措分工中關于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求,整合執法主體,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等問題,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認真貫徹落實《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按照有關“兩年一清理”的規定,對近年來我局出臺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匯編成冊,公布清理結果。重點加強對規范性文件中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或者影響其合法權益、實行地方或行業保護、違規設置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內容的合法性審查。嚴格執行有關規范性文件備案的規定,做到“有件必審”、“有件必登”“有件必備”、“有錯必糾”。

四、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管檢查

組織開展2015年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制定年度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方案,明確評議考核的重點內容和方法步驟。組織開展交通運輸執法專項整改工作,根據州局的統一部署,明確各階段整改工作的時間節點及工作內容,從教育、監督、制度、經費、裝備入手,積極抓好專項整改工作落實。探索建立一支作風硬、素質好、業務精的執法監督員隊伍,組織開展專項督察、明察暗訪活動,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的針對性。

五、加大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力度

(一)保持超限運輸路面監控力度。堅持固定檢測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易出現駁載、繞行及無檢測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終保持治超執法高壓態勢。

(二)加大屢次違法超限懲治力度。充分應用現有的執法系統及部門信息抄告機制,切實做好超限運輸登記備案工作。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依法予以吊銷車輛營運證。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治超長效機制。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按照“省級政府主導、市縣政府負責、部門協作實施、區域聯動治理、責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機制,協調相關部門抓好落實。

六、持續推進“三基三化”建設

(一)進一步健全執法人員培訓制度,組織做好新增執法人員參加全省和全州執法培訓考試工作,確保新進交通綜合執法人員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均持證上崗。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質量和水平。

(二)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切實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印發的交通行政執法規范,整頓執法風紀,進一步規范執法用語、執法文書和執法程序。加強對執法案卷文書制作的指導,研究制定全省統一格式文書,通過執法培訓、印發學習資料等方式指導執法規范。

七、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一)繼續實行行政賠償案件報備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法律案件報備制度。各股室、段、所要建立健全重大法律案件逐級報備制度,加大對行政應訴工作的指導力度,并健全法律風險事先防范機制。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完善民主決策機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制度。

(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監督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及時通報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督察、明察暗訪活動,加強執法監督的針對性。繼續深入推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責任制,對違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范的行為要追究責任,并進行通報。

(三)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工作。加強對行政許可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通過案卷評查、網上監督、重大行政許可事項合法性審查、實施效果評價等方式,不斷規范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行為。

八、繼續做好“六五”普法宣傳工作

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穩步推進“六五”普法工作。繼續開展“深化法律六進、建設法治順昌”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結合我縣交通運輸工作實際,以新法律、法規宣傳為重點,創新載體形式,增強普法宣傳的有效性和覆蓋面,提升全行業、全社會對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的認知度。

九、完善行政復議機構,全面推動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

依法建立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切實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履行好行政復議法定職責,確保復議案件辦理質量。完善行政復議與執法監督、行政訴訟的銜接機制,把行政復議和行政調解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抓好《省行政調解規定》的貫徹落實和配套制度建設,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行政爭議。

十、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

局屬各相關股室、段、所主要負責人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總責。要把依法治交作為領導交通運輸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加強組織協調,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機制。局運輸安全法規股要切實擔負起統籌協調的責任,其他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