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農產品質量監管意見
時間:2022-06-13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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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上級的相關法規政策,規范和加強農產品生產源頭治理,進一步提高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高城鄉居民生活質量,現就加強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制定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為主線,以加強農產品生產源頭監管整治為重點,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加強保障體系建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探索創建科學、高效、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提升我市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推進現代農業建設,促進農民增收。
二、工作重點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堅持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重點抓好“三品一標”(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農產品)基地、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從生產源頭上嚴格把關。
(一)“三品一標”生產基地監管(包括市級以上標準化示范基地)。監管目標是:將全市“三品一標”認證基地全部納入市農業局監管范圍,市農業局隨時監控基地環境及產品質量,確保每個基地每年抽檢2-3批次,同時各生產基地要主動做好產品上市前的自檢工作。
基地建設過程中要遵循以下標準:(1)有法人管理主體,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制定并實施基地管理制度、產品檢測制度、農藥使用制度;(2)有采用的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程,并在生產中得到落實;(3)不使用違禁農藥,特別是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5種高毒農藥,以及其他國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農藥;(4)建立生產記錄,特別是病蟲害防治及用藥記錄;(5)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等規定,產品收獲前進行農藥殘留速測并有檢測記錄;(6)獲證產品實行包裝標識上市;(7)“三品一標”基地要樹立標牌,標明基地名稱、基地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認證時間、規模等。
(二)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監管。監管目標是:標準化農產品生產基地高毒農藥控制率達到100%,5種高毒農藥收繳率達到100%,收繳產品銷毀率達到100%。對高毒高殘留農藥實行定點銷售,依法規范和建立營銷臺帳,做到高毒農藥來源、去向可追溯;對非定點農藥銷售單位進行檢查,審查經營資格,徹底整頓農藥標簽不規范等問題,杜絕蔬菜、水果主產區違規銷售高毒農藥行為;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禁限用農藥以及在產品中擅自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農藥成分的違法行為,徹底搗毀非法生產高毒農藥的“黑窩點”。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高毒農藥。
農藥經營店(點)必須達到以下標準:(1)有營業執照。(2)建立“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兩帳是指進銷貨臺帳,兩票是指進銷貨發票,一卡是指信譽卡,一書是指農資質量承諾書。(3)不出售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及其他禁止銷售的藥物。(4)高毒農藥定點銷售店要設立專柜,并有醒目標識,不出售假冒偽劣農藥。(5)有必要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三大”體系建設,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基礎
1、加強農業標準化體系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同時,加快以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為主體的地方農業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和實施;加大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品牌建設的力度,提高認證產品質量和生產基地建設水平;繼續落實專家包聯基地責任制,組織農業技術人員對重點生產基地進行標準化生產技術示范推廣和培訓;每年舉辦1-2次全市性的以農藥安全使用技術、蔬菜無公害生產技術為主要內容的培訓班,每年開展一次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周活動,加大農業生產禁用投入品的宣傳力度。
2、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現有農產品質量檢測資源,以實施食品安全工程為契機,全面提高檢測水平;推行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工作,探索基地環境及產品質量“合格證”制度,加快農產品快速檢測體系建設;建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動態監測示范點,做好5處鎮級速測點建設工作,督促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生產基地建立自律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鼓勵和引導重點農產品生產鎮(街道)、農產品生產企業、重點產地等建立速測站(點),并開展相應的檢驗檢測工作。逐步建成以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為骨干,鎮(街道)速測點為主體,基地、企業自檢為補充的三位一體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
3、建立應急管理體系。根據農業部《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成立市農產品安全危害分析與風險評估專家隊伍,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農產品安全危害評估和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對全市農產品安全狀況定期進行綜合性風險評估,力爭做到對潛在的農產品安全問題早預防、早發現、早整治、早解決。
(二)以三項機制和四項制度為重點,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1、建立考核獎懲工作機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加大考核力度,對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因工作不力或失誤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建立日常的聯合督查機制。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各相關執法部門形成協同監管機制,定期對基地、肥料,特別是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經營市場的聯合檢查,加大對農資市場的清理整頓力度,努力為農業標準化生產提供良好的農資環境;做好農業投入品的源頭控制,定期對基地、產品質量進行抽檢和自檢,建立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責任追溯制度。
3、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機制。充分利用多種宣傳渠道,對農民、農資經營戶、生產者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轉變廣大農民觀念,調動農民自覺參與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的積極性,要加強農業標準化知識培訓,使廣大農民掌握農業生產的標準化技術和操作規程,提高運用標準化知識的能力。同時,廣泛宣傳農業生產面臨的形勢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性,在全市形成人人關注,自覺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
4、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信用制度。通過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基地環境、產品“合格證”制度備案管理為平臺,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為手段,以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結果為依據,逐步建立并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信用制度,對全市農產品生產主體實行量化分級管理。
5、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按照從生產到銷售每一個環節可相互追查的原則,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記錄檔案登記制度。生產者要建立投入品購買、使用和生產管理檔案;加工者要建立加工、包裝等信息檔案;經營者要相應建立農產品購銷檔案;管理者也要建立指導、督查、抽檢等檔案,以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平臺。發現農產品質量問題,能夠追蹤到出問題的環節和產地。
6、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信息制度。在全市生產基地農產品的例行監測中突出重點季節、重點環節和重點產品的定期、定點監測,為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警預報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為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將農產品基地環境、產品質量監測結果上報,并創建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網,或利用相關報紙,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專欄,建立并實行紅黑榜制度,為社會參與監管創建公共平臺;加大基地產品質量監測力度,實行分類管理,對于生產主體明確、組織化程度較高的基地,實行生產季節和季度抽檢,對組織化程度不高、管理不夠規范的基地實行不定期的抽檢,同時規范對“三品一標”產品的包裝、標識管理,確保用標率達到98%以上。對“三品一標”基地連續兩次抽檢不合格或基地管理不規范、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取消認證資格并全市通報;對不合規范的農資經營單位進行限期整頓,對達不到要求的按照法律規定予以取締。
(三)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和涉農企業,提高農業產業化組織程度
認真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加快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一批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實行產銷聯合,切實提高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把千家萬戶通過合作經濟組織或龍頭企業組織起來,進而實行農資統供,保證質量,杜絕偽劣化肥、農藥,以便于從源頭上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事關民生,農產品生產源頭監管是確保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按照“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強化措施,明確責任,常抓不懈。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現代農業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高度,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市農業局負責全市種植業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落實調度例會、聯合執法、信息、投訴受理、績效考核等各項工作制度,各鎮、街道辦事處應當成立相應機構,落實責任,落實人員,落實經費,確保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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