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高效發展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9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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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高效發展工作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適應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新形勢,促進現代高效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現對進一步加強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把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作為“三農”工作的重點來抓

(一)把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作為發展現代農業的“牛鼻子”來抓。發展現代農業,是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增加農民收入是“三農”工作的核心任務。農業是否高效,要靠市場來檢驗;農民能否增收,要靠銷售來實現。農產品市場流通是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環節。發展現代農業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現代營銷為手段,促進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實現農業的產業化、農產品的商品化和農民的組織化,從整體上促進農業產業轉型升級。

(二)把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作為保證農民持續增收的民心工程來抓。農業生產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農民增產增效,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適應農產品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結構性失衡時常出現、價格波動更加頻繁的新情況,順應農民的迫切期盼,切實加強農產品流通工作,使農民生產的產品產得出,銷得旺,而且賣出好價錢,達到農戶小生產與大市場的有效對接,貨暢其流,讓農民充分分享流通環節的利潤,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三)把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作為保障城鄉市場穩定供給的民生工程來抓。“民以食為天”。農產品市場流通不僅關系到農業自身的發展,而且關系到城鄉市場的有效供給,只有將優質農產品適時供應給城鄉居民,才能保證農民增收目標的實現和城鄉社會的穩定,才能滿足城鄉居民的消費需求。因此,農產品市場流通是一項涉及到全局的民生工程,必須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來。

(四)把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作為加快農業大市向農業強市跨越的突破口來抓。目前,我市正在由農業大市向農業強市跨越,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由數量增長型向量質并舉轉變,由農業內部一產向一二三產綜合發展轉變。農產品銷售既是農業生產的出發點,又是農業生產的落腳點。農產品流通網絡不夠健全、組織化規模化程度不高、產銷銜接不夠緊密、新型流通業態發展不快,是我市農業重要的薄弱環節。必須牢固樹立“流通先行”的新理念,從銷售、加工、生產一體化經營的高度,增強對搞活農產品市場流通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首先從流通突破,使我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得到質的提升。

二、進一步明確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指導思想與主要目標

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我市加強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適應農業現代化、城鄉一體化、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圍繞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著力在進一步健全流通網絡、壯大流通主體、提升流通載體、創新流通機制、優化流通環境上求突破,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產銷銜接、互動共贏的農產品流通體系,促進農產品結構優化、增產增效、貨暢其流,把我市建成長三角地區優質農產品的供應基地、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優質農產品的集散中心和出口基地。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到8個,專業特色市場發展到100個,從事農產品流通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達到2000個,各類農產品購銷經營部(貿易貨棧)發展到3000個,農民經紀人發展到25萬人,其中打造年交易額百億元的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1個,年交易額10億元以上的農產品專業特色市場20個,年交易額達億元以上的各類農產品營銷主體100個;農產品出口創匯年遞增20%以上;進超市的農產品占全市農產品銷售總額的比重達10%以上;積極發展一批新型農產品流通業態。

三、加快建立健全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

(一)加快推進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實行市、縣(區)聯動,加快大市區和縣(市)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步伐,突出產區市場功能,兼顧本地市場供給,加強市場的標準化建設,加強市場信息、計算機網絡管理系統、檢驗檢測系統及物流配送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提高市場檔次,增強交易功能,使之成為本區域或跨區域農產品的集散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價格形成中心和資金結算中心。積極推進原有農產品批發市場改制和整合步伐,通過政府引導、明晰產權、實行股份制等形式,加快改組改造和向區域性市場集中,真正發揮區域性農產品市場在流通中的龍頭作用。提倡和鼓勵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以批發交易為主,同時開展零售業務,實行批發市場與農貿市場綜合經營。

(二)積極推進專業特色市場建設。把專業特色市場作為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重點,圍繞優勢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主導產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突出建設與完善名特優農產品市場,著力提升東臺禽蛋、乳豬、山羊市場,大豐紫菜市場、裕華大蒜市場,大縱湖水產市場,亭湖南洋白蘿卜、鹽東羊角椒市場,建湖水生蔬菜市場,港蟹苗市場、中心漁港、洋馬中藥材市場,阜寧古河糧油市場、陳集苗豬市場,濱海雜糧市場,響水淺水藕市場等一批專業特色市場建設水平,積極興辦一批新的專業特色市場,促進相關產業發展。

(三)加快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按照“公有公辦”、“民有民辦”、“合股合辦”的原則,依據城市發展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認真制定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方案,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完善場地、道路、水電、垃圾處理等必要設施,逐步取消馬路市場,實行退路進場。繼續在有條件的地方推行“農改商”、“農改超”,發展社區便利店,建立新型農產品零售網絡。繼續組織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新網工程”,加強日用消費品、農產品、生產資料等經營網點和為農服務社建設,促進農產品銷售,實現城鄉市場融為一體、協調發展。

(四)大力推進農產品合作流通組織建設。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從事農產品市場流通;鼓勵支持農產品生產與加工企業和種養大戶進入農產品流通領域,領辦、創辦農產品流通實體;發揮供銷、商貿、糧食系統在農產品流通中的積極作用,創新經營機制和經營方式,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大力發展農產品購銷經營部(貿易貨棧)和田頭市場,讓農民足不出村就地銷售農產品。加強對各類農產品市場主體的引導和服務,促進其發展壯大,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五)進一步壯大農民經紀人隊伍。加強對農民經紀人隊伍的培訓,著力提高其市場業務、法律知識水平和為農服務意識;積極引導農民經紀人牽頭成立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其他新型農產品流通實體,聯合起來闖市場,實行抱團經營;鼓勵和支持農民經紀人發展加工、分裝、儲藏、保鮮、運輸等業務,不斷增強市場調節功能。

(六)引導發展新型農產品流通業態。順應現代流通業發展的新形勢,加快實現農產品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現代化。重點支持農產品物流、連鎖經營、直銷配送、網上貿易、期貨交易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開展農產品現貨電子拍賣交易試點,探索農產品價格形成新機制,為農業生產經營者提供信息指引和風險規避渠道,實現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的有機結合。

四、著力提高農產品營銷水平

(一)積極開拓國內市場。切實加強市場調研,進一步拓展國內農產品銷售市場。堅持把長三角地區尤其是上海、浙江、蘇南地區作為我市農產品銷售的重點區域,同時積極開拓中北部、中西部農產品銷售市場,不斷擴大我市農產品在全國的銷售半徑和覆蓋面。積極與學校、大企業、部隊、機關以及國內大型活動組織機構建立穩定的農產品供應機制,擴大定點供應批量,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組織和引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組織和農業種養大戶按照超市標準組織生產,發展農產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將優質農產品及其加工品打進國內外各類超市。

(二)大力發展農產品出口。在鞏固現有出口農產品的同時,進一步發展新的農產品出口。不斷擴大我市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銷售范圍,鞏固歐美、日韓市場,拓展港澳臺、東南亞、南非及其他地區和國際市場。進一步發展和壯大外向型農業龍頭企業,加強農產品出口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建設,著力提高農產品出口組織化程度。注重引進國外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和跨國零售企業來我市投資興業,帶動農產品出口。大力開展出口營銷服務,組織和引導外向型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民經紀人參加各類外向型專項考察、展示展銷和促銷活動。

(三)切實加強標準化生產基地和品牌建設。大力推行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的質量監管,扎實推進無公害標準化生產基地和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認證認定,不斷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整體水平。加快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建設,兩年內實現市縣農業部門、農產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農貿市場必要的檢測設備全部配備到位,并全面正常運行,為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創造條件。注重拳頭產品、優勢產品、特色產品、原產地產品的品牌培育和保護,努力把品牌、名牌優勢轉變為市場優勢、經濟優勢。結合我市農產品的品種、特色,加快標準制修訂步伐,盡快形成與國際市場接軌、涵蓋主要農產品品種的交易分級分類規格標準體系,推動上市農產品質量等級化、重量標準化、包裝規格化。

(四)努力提高產銷對接水平。加強農產品市場的調查研究和信息的采集,建立農產品需求信息庫,以科學的市場信息引導農產品生產和經營,減少生產經營的盲目性。鼓勵和引導農產品市場流通主體與基地農戶簽訂訂單,實行契約收購。鼓勵和支持農民經紀人直接建立生產基地,通過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租賃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優質農產品生產;鼓勵境內外市場與基地掛鉤、畜禽屠宰場與養殖場掛鉤,推動經營企業與產區建立穩定的、長期合作的供需合作機制;組織和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與一村一品專業村對接;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直采方式將產品打入超市。

(五)不斷強化市場信息服務。大力提升廣播、電話、電視、電腦網絡和報紙“四電一報”信息服務工作,解決信息服務“最后一公里”難題。重點完善農產品信息網絡建設,努力實現信息共享,更好地發揮市場信息對引導農產品有序流通的重要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面向廣大農民的信息服務,大力發展農村信息員隊伍,充分發揮他們對農民直接傳遞信息的功能和對農民生產經營的引導作用。加強網上銷售平臺建設,鼓勵網上銷售企業和業務的發展。

五、切實加強對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規劃引導。要將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納入統籌城鄉發展與新農村建設、沿海開發的重要內容,進行科學規劃。要根據當地資源稟賦、產業特色、發展趨勢、人口資源、交通條件、區位特點等狀況,科學確定區域性批發市場、專業特色市場及其他農產品流通主體的布局,既要防止同一區域內農產品市場偏多,造成重復建設和“有場無市”,又要防止農產品資源豐富而沒有相應的市場支撐,形成“有市無場”,以建立起符合實際的農產品市場體系。

(二)鼓勵多元參與。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建立政府投資和引導、農民和企業投資為主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民間資本發展農產品批發、零售企業,投資農產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鼓勵資產重組,盤活流通業存量資產,發展股份制農產品流通企業。對進入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從事自產農產品經營的農民,憑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的身份證件即可在市場從事經營活動。

(三)強化政策扶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堅持“予得更多、取得更少、放得更活”的政策取向,市、縣(市、區)財政對區域性批發市場和專業特色市場建設、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帶動力強的農產品營銷主體、新型農產品流通業態發展、農業標準化基地建設、農產品創牌、農產品出口、農業信息化和重大農產品促銷活動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從去年起,市、縣(市、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農產品市場流通建設重點項目的獎補;各類農業項目資金向農產品市場流通予以傾斜;金融機構加大對農產品流通企業的信貸支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額度,實行優惠利率。對農產品批發市場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對直接服務于農產品流通的倉儲、冷庫等用地,應優先保障供應;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外,對農村宅基地周邊的空閑地可辦小型貿易貨棧、農產品集散場地等項目。實行稅收優惠。積極開拓農產品“綠色通道”。對持有通行證且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在國家和省規定范圍內實行“不扣車、不罰款、不卸載”,促進跨區域流通;市、縣(市、區)從本地實際出發,制定方便農產品車輛通行和優惠的政策措施。認真落實促進農產品市場流通建設的其他政策。對批發市場用水用電價格,嚴格執行國家規定政策;參照糧油等農作物政策性保險做法,加快建立“菜籃子”產品生產保險制度。取消一切不符合規定的涉及農產品市場流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省以上文件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低限標準執行。

(四)優化部門服務。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縣(市、區)農業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農產品市場流通建設工作的職責,農業產業化、海洋與漁業、商務、糧食、供銷、發展改革、國土、規劃、財政、稅務、工商、交通、金融等部門按各自職能做好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合力促進農產品市場流通建設。對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出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進行專題會辦,切實加以解決。

(五)建立激勵機制。提高農產品市場流通在“三農”工作中的考核比重。對農產品市場流通業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以促進農產品市場流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