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采礦行動意見

時間:2022-06-16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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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非法采礦行動意見

為遏制當前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反彈勢頭,加強我市礦產資源管理,保護生態環境,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森林”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專項行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市”建設和“森林”建設為目標,按照“堵疏結合、標本兼治、形成合力、集中整治、完善機制、規范管理”的總體要求,對全市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堅決治理礦山開采和生產經營中存在的亂采濫挖、破壞林地、生產安全隱患等突出問題,加快建立政府部門聯動執法、齊抓共管的監管機制,切實提高礦產資源管理水平,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森林”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這次集中整治活動,嚴厲打擊非法開采和破壞林地的行為,使我市亂采濫挖等違法行為得到根本遏制;非法開采案件得到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基層政府的日常監管得到繼續加強,礦產資源管理長效機制得到建立完善;礦山安全生產隱患得到徹底根除,道路及周邊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信訪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化解,社會和諧進程得到穩步推進。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年月底前)。建立工作機構,制訂實施意見,召開動員會,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廣泛開展宣傳發動,營造集中整治工作氛圍。各鎮(街道)要按照動員會統一部署,針對轄區內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問題,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專職人員。要把專項行動中《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的通告》等宣傳資料張貼到鎮(街道)、農村的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良好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年月—月底)。在全面動員部署的基礎上,市級有關職能部門和沿山各鎮(街道)要按照實施意見要求對轄區內的非法開采點進行集中整治。

1.全面落實管護措施。沿山各鎮(街道)對轄區內的廢棄礦山及重點非法開采區域要采取砌墻封塘、設置醒目警示牌,在主要道路上設置視頻探頭等措施,全面落實監管保護措施,盡力減少非法采礦行為的發生,實現源頭防控。

2.全面開展集中巡查。沿山各鎮(街道)對轄區內的非法開采點要進行日常巡查和監管,要按照礦產資源違法行為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的要求,及時組建專門的巡查隊伍,實行24小時不間斷動態巡查,真正做到不留空隙不留死角。發現有非法開采行為時,要立即控制作業工具,并及時上報市聯合執法組進行查扣。市聯合執法組對重點非法開采區域要進行高密度巡查。

3.全面查處違法行為。市級有關職能部門和沿山鎮(街道)要切實加大對非法采礦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市聯合執法組接到群眾舉報或鎮(街道)上報后,要立即趕赴現場處置。沿山鎮(街道)接到市聯合執法組的處置協助通知后,要及時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維持現場執法秩序,全力保障執法工作順利進行。國土資源、農業部門對非法開采行為要進行及時處理,通過分組突擊談話、查扣作業工具、實施證據保存等措施,從快從嚴給以行政處罰。發生阻擾執法或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門要及時到達非法開采現場,穩控局面,依法處置。國土資源、農業部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有犯罪嫌疑或涉及犯罪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案情,對惡性犯罪嫌疑行為,單獨調查取證有困難的,公安部門應提前介入;符合刑事立案條件的,應及時立案。

4.全面加強綜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部門對沿山路面的超載超限運輸車輛要依法予以查扣,發現不能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礦產品運輸車輛的,要及時上報市聯合執法組處置。工商部門要嚴肅查處收購、銷售非法礦產品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公安部門要切實加大重點區域、重點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安全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非法開采,應及時告知市聯合執法組。建設、交通、水利部門要落實對工程建設所需礦產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責任制,明確要求建設施工單位必須購買合法的礦產品,發現使用非法礦產品的,應立即通知市聯合執法組,并視情禁止其參與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廣電、報社等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對非法開采行為要公開曝光,進一步營造礦產資源規范管理的良好氛圍。監察部門要監督各部門、鎮(街道)在集中整治過程中履職及協作配合情況,并重點查處黨員干部參與支持非法開采等違紀違規問題。

(三)鞏固提高階段(月)。市集中整治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小組,對沿山各鎮(街道)集中整治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逐一評估,對沒有達到工作目標的地方,要適當延長集中整治時間,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各地各部門要在全面總結本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日常監管機制,真正實現長效管理。

1.落實巡查監管。各鎮(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對礦產開采的日常監管職能,進一步明確巡查職責和區域重點,做到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同時要加強臺帳管理,要按照礦產資源監管巡查零報告制度的要求做到每日一報,真正形成“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的巡查工作機制,及時將非法采礦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市聯合執法組設為常設機構,負責指導、檢查、督促沿山各鎮(街道)的日常監管工作,并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對非法開采開展聯合執法。

2.強化責任考核。要全面強化責任考核,沿山各鎮(街道)作為礦產資源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全面加強對非法開采的監管力度;市級職能部門作為執法主體,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認真履職或履職不規范、造成非法開采屢禁不止的,要嚴肅問責。同時,要加強對村級組織的考核管理,要將礦產資源管理列入農村干部責任制考核,加大獎懲力度,對村干部放任非法開采,甚至參與非法開采、非法牟利的,鎮(街道)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組織查處。

3.規范礦產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合法開采點的運輸車輛提供合法來源標識,以便公安交警、交通部門對礦產品運輸車輛進行稽查管理。同時針對我市重點工程多、礦產品供應緊張的局面,抓緊調研找尋合適的可開采點,規范礦產開采出讓。各鎮(街道)要從全局的高度,積極支持新設采礦點的設置,及時做好相關基礎工作,通過增加礦產品供應量,來緩解供需矛盾,平抑礦產品市場價格,進一步遏制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現象。同時,要加快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工作,確保廢棄礦山生態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鎮(街道)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從保護生態環境、維護我市社會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我市非法開采礦山資源的嚴峻形勢及危害性,扎實開展專項行動。市成立集中整治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建設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分局等部門分管領導和沿山各鎮(街道)鎮長(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專項行動工作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礎上,從國土資源、農業部門抽調專人組成市聯合執法組,在市國土資源局設置辦公場所,實行集中辦公,其他職能部門要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工作聯絡員,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參加市聯合執法組活動。各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確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明確職責,形成合力。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整治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負責非法開采點日常巡查和監管,及時發現和制止非法開采行為,配合市聯合執法組現場處置。國土資源、農業部門要加大對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和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的查處力度。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抓好此項工作。

(三)強化保障、落實經費。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沿山各鎮(街道)要從人員、設施、經費上給予保障。有關鎮(街道)要落實人員組建巡查隊伍,切實加強對非法開采的日常監管巡查。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聯合執法組的裝備配置,費用由市財政專項列支,做到專款專用。市級相關部門也要進一步完善打非隊伍裝備的配置,確保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工作及時、有效。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宣傳和引導力度,要在新聞媒體上集中整治公告。重點鎮(街道)要加強行政村干部的教育引導;國土資源、農業、公安等部門對集中整治中的典型案件要及時予以公開曝光;各新聞單位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切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