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意見
時間:2022-06-26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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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認真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發展好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貫徹落實黨的關于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精神,根據《年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勞社部發[]1號)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具體部署,現就做好當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總結經驗,通過典型引路的方法推動有條件的地方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發展
農村養老保險探索已經進行了十多年,各地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特別是近年來,一些地方在做好整頓規范工作的同時,積極發展農村養老保險事業。各地要從實際出發,認真總結在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各項制度、落實配套政策、理順管理體制、清理違規基金、規范業務管理、探索農村非農就業群體和計劃生育人口養老保險辦法等方面的經驗,通過典型引路的方法做好各項工作,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養老保險事業健康發展。
二、深入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基本制度和配套政策
各地要認真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調查研究活動。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分析開展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基本條件;要著眼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研究農村養老保險事業長遠發展目標和戰略步驟;要適應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保障體系的發展要求,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各項制度;要從解決“三農”問題的大局出發,研究促進農村養老保險事業健康發展的有關政策;要為適應我國農村城鎮化和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研究探索適應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小城鎮農轉非人員、失地農民和農村計劃生育人口等群體的養老保險辦法。我部將在今年適當時候邀請有關專家和部分地方的實際工作者,對農村養老保險理論和政策問題進行研討,為進一步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基本制度和配套政策奠定基礎。
三、理順管理體制,穩定機構隊伍
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養老保險管理體制已經理順,一些地區已將包括農村養老保險在內的勞動保障職能和管理機構延伸到鄉鎮。但也有一些地方管理體制尚未理順,影響了隊伍的穩定、工作的開展和基金的安全。各地要采取措施,盡快理順健全農村養老保險管理體制,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持,妥善解決農村養老保險機構、編制以及將各級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和人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等問題。
四、加強規范管理,防范基金風險
各地要繼續做好農村養老保險整頓規范工作,對農村養老保險
基金進行認真清理,凡挪作他用的基金要按照“誰決定、誰負責,誰使用、誰歸還”的原則,明確責任,通過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大回收違規基金的工作力度,確實無法收回的資金,當地政府應制訂和實施有力措施,確保農村養老金不受損失。同時,各地要嚴格遵守基金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得出現新的違規,發現違規投資要及時查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逐步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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