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23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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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實現**計劃目標、銜接**發展規劃的關鍵一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精神,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繼續保持教育事業的全面、協調、持續發展,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一、學習貫徹黨的**精神,切實加強教育系統領導干部能力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精神,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引向深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刻把握《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以理論武裝工作為重點,積極開展“三樹一創”活動,不斷提高用馬克思主義統領教育事業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推進教育改革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管理學校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應對復雜局面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集中力量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加強領導能力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摸清當前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和基礎組織狀況,掌握黨員群眾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整頓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務干部的理論培訓。委(廳)機關要模范開展“保先教育”活動,高校要集中精力抓好這項工作。
貫徹第十三次全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和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切實增強高校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逐步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規范高校黨員代表大會制度,大力加強高校領導班子作風建設,堅持高校黨政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制度。
堅持黨的宣傳方針,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改進教育宣傳和思想理論工作,不斷提高駕馭意識形態領域復雜局面的能力。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大力弘揚主旋律,不斷增強教育宣傳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強對課堂、論壇、講座、網絡等宣傳陣地的管理,進一步繁榮哲學社會科學,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在學校的指導地位。大力宣傳教育系統先進人物、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教育事業發展成就,積極開展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的引導,努力營造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以人為本、德育為首,扎實推進素質教育
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把學生真正培養成為社會主義事業合格的建設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切實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科學確定德育目標和德育內容,建立完善德育工作評價體系。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堅定不移地推進素質教育,不斷深化與素質教育相關的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
進一步完善德育導師制,完善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優化育人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素質教育基地建設,深入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與誠信教育,切實提高中小學生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藝術素質。推動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體育和美育改革,在具備條件的優質中小學開展“體育、藝術2+1項目”試點工作。積極推進高中生黨建工作,大力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切實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進一步健全大學生成長、成才服務體系。加強和改進“兩課”建設,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深入推進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課堂、進教材、進學生頭腦”。創新工作內容、方法和機制,在本科院校全面推行大學生導師制,大力開展大學生實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進一步推進思想政治工作進網絡、進公寓、進社團,努力構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加大力度做好大學生黨建工作,提高大學生黨員比例,爭取到2010年普通高校學生黨員比例達14%左右,高職高專院校學生黨員比例達6%左右。加強黨員發展各個環節的思想教育,堅持標準,嚴格把關,確保黨員質量。
貫徹全國教師工作會議精神,研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對策措施。實施農村教師整體素質提升計劃,鼓勵和支持農村教師提升學歷水平。開展以新理念、新課程、新技術和師德教育為重點的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和教研員全員培訓,啟動中小學教師遠程繼續教育培訓試點工作,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供師資保障。
三、科學統籌各級各類教育,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協調發展
統籌發展城鄉教育。貫徹落實全省農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深化“以縣為主”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以讓所有孩子“念上書、念好書”為目標,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鞏固提高從學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初中畢業生升高中段學校比例不低于88%。繼續實施“浙江省萬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努力辦好寄宿制學校。省每年安排1.5億元扶持欠發達地區的中小學布局調整,為到**年實現全省80%的中小學辦學條件達到相對均衡水平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建立對地方黨政領導教育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健全公共財政體制下教育投入穩定增長的機制,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做好第二批省教育強縣復查和第四批省教育強縣評估驗收工作,繼續以創建教育強縣活動為抓手,推動縣域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統籌發展各類基礎教育。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大力加強農村幼兒教育工作,規范幼兒園管理,爭取80%的鄉(鎮)建立中心幼兒園。加強農村完全小學建設,進一步規范民工子女學校的管理。推廣教育集團化的做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成立盲、聾、培智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落實“三殘”兒童隨班就讀政策。加大對少數民族學生的扶貧助學力度,完成民族班招生任務。
統籌發展成人與職業教育。堅持普職協調發展的原則,繼續保持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不低于高中段教育規模的50%。面向社會、面向市場,以加強實訓環節為突破口,開展以提高廣大勞動者職業技能為重點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為企業職工增強崗位適應能力服務,為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服務,為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大力發展社區教育,開展社區教育實驗,推進學習型社區的創建活動,逐步建立起適應社區建設和居民學習需求的社區教育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教育培訓模式。大力發展自學考試事業,進一步構建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形成終身學習的資源平臺。根據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現代化的需要,及時增設相關專業和非學歷培訓項目。加強農村鄉鎮成人學校建設,繼續推進農民培訓工程。重點建設好20個左右省級技能型人才培訓基地,新增100個省級中職示范專業,新增一批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和國家級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示范基地。
統籌發展高等教育。實施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支持浙江大學盡快成為世界一流水平的高校,加強省屬重點高校建設。啟動重點建設20個科研創新基地(重中之重學科),評選并建設人文社科重點基地,建立明確的目標跟蹤考核和退出機制,進一步提高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開展第五批省高校重點學科建設,投入2000萬元建設200個省高校重點學科。繼續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引導高職院校提高人才培養競爭力,鞏固我省高職教育的先進地位。
正確處理擴大規模與提高質量的關系。發展是硬道理,擴大規模是發展,提高質量也是發展。繼續實施“高教園區建設工程”,到**年底前基本建成六大高教園區,形成33.5萬人在校生規模。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重點發展本科教育,進一步優化高等教育招生結構。**年全省地方屬高校安排普通本專科招生計劃21.6萬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達65萬人,在高中畢業生較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爭取高考錄取率不降低。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評估為抓手,規范教學管理,改善教學條件,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積極引進與培養高層次人才,做好高校第十次博士、碩士授予單位及學位授權點的申報審核工作。
四、深化改革、推動創新,保持教育發展的活力
進一步落實“以縣為主”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完善中小學生均定額標準,確保中小學公用經費足額到位,確保中小學教師工資由縣級財政統一發放。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完善新課程的實施機制,推進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制度,嚴格控制教學輔導資料的統一征訂和使用,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檢查落實新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探索建立中小學生行為失范預警機制。啟動小班化教育實驗縣(市、區)機制,加強農村教師小班化教育的培訓。
積極推進教育信息化工程,重點加快農村地區教育信息化進程。省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于扶持欠發達地區的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爭取到**年全省農村初中和鄉(鎮)中心小學都有計算機教學室,農村小學都有網絡寬帶教學收視點或光盤放像點,使農村孩子也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全面實施《浙江省中小學現代教育裝備標準》,開展中小學現代教育裝備達標工作。
以提高專業課教師業務水平和實訓裝備水平為手段,以推進校企合作為突破口,推動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教育質量。推廣職業學校學分制和分層次教學,以“3+2”和“5年一貫制”招生為載體,加強高職院校與中職學校的聯系和合作。全面實行職業學校畢業生“雙證制”,實現職業教育與上崗就業的全面“對接”。
深入實施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認真貫徹第二次全國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會議精神,重點建設好100門精品課程、100本重點建設教材,啟動100個高等職業學校品牌專業建設工作,開展100項省級教學研究項目。繼續推進高校教學資源共享工程,在高教園區建設一批共享實驗室、素質教育基地和實訓基地,努力實現高校間學分互認,開展園區內教師互聘試點工作。繼續開展基礎課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使省級中心達到50個;開展專業課實驗室建設,迎接教育部評估。進一步落實以就業為導向的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策略,將畢業生就業率與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專業設置與調整、年度招生計劃安排、高校評估等工作適度掛鉤。探索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新模式,拓寬人才成長立交橋,加快推進學分制進程,實行彈性學習制度,不斷增加學生就學和選擇機會。繼續實行專升本制度,允許一部分高校進行中期選拔,經過一定的程序招收其它高校的在校學生;允許高校自主招收具有同等學力畢業生,開展第二學歷教育,培養復合型人才;適度擴大面向全省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的范圍,繼續試行“2+2”人才培養模式。繼續加大學科專業的宏觀調控,引導高校發展與區域經濟密切結合的應用型專業,重點建設高等職業教育100個品牌專業,不斷增強高校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和產業調整的能力。
大力促進教育的區域合作與對外開放。以辦好寧波諾丁漢大學為契機,擴大教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大力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鼓勵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別是職業院校積極與國外教育機構合作辦學,力爭在合作舉辦教育機構方面有所突破。加強區域性教育合作和交流,以舉辦獨立學院為平臺,吸引省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合作辦學。
多渠道籌措教育資金。繼續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力度,健全公共財政體制下教育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推進教育投資體制創新,探索建立多元投資體制。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積極試行教育項目“撥改投”改革,提高政府資金的效益。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學校項目建設,理順投資者、管理者、學校三方關系,真正形成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投資、學校自主辦學,權責明確、運行順暢的新體制。推進教育財務會計制度創新,引入權責發生制原則,加強成本核算,規范資金管理和使用。加強高校還貸計劃管理,努力降低教育負債率,減少財務困難。配套建設高教園區教師經濟適用房,完善園區辦學功能。
繼續深化學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樹立科學的人才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按照黨管人才的要求,積極推進“人才強省”戰略的實施。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更新用人觀念,改進選人辦法,培養和造就一支富有生機和活力的干部隊伍。積極推進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浙江省中小學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推進教師教育創新,啟動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計劃和“網絡聯盟計劃”。
五、關注學生全面成長,努力建設和諧社會
全面落實《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按照建設“平安浙江”的要求,促進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與各地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安全制度,進一步降低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人數。組織實施“平安校園”評估工作,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著力營造學生健康成長的安全環境。在中小學改水工程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學校改廁、改食堂工作,切實改善中小學衛生條件。
加強教育援助工作,切實保障經濟欠發達地區教育均衡發展和弱勢群體公平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建立“政府主導、學校為主、社會參與”的社會資助格局,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改革國家助學貸款辦法,發揮高校資助主渠道作用。加大政府資助力度,省財政每年安排3000萬元,用于支持各地基礎教育階段的扶困助學。進一步完善“教育券”制度,確保貧困學生的資助公開、公平、公正。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流動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規范民工子女學校的建設和管理,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努力完成西部地區和省內欠發達地區對口支援任務。
從嚴治考,依法治招,切實做好高考自主命題工作。從有利于高校選拔人才、有利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利于擴大高校自主權、有利于科學公正高效的要求出發,做好**年高校招生考試自主命題工作,堅決維護命題的嚴肅性、公正性和安全性。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切實抓好考風考紀建設,規范考務管理,加強考試誠信教育,杜絕任何群體性舞弊和腐敗行為。
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報告、公布、督查和評估制度,把就業數據納入教學工作評估體系,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動高校建立健全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并按不低于學生所繳全部學費的1%安排高校畢業生就業經費,按不低于1:500的比例配備畢業生專職就業指導教師和專職工作人員。繼續推進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積極開拓就業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力保就業率不低于上年。
六、依法治教、強化效能,切實提高行政能力
依法治教是教育領域依法執政的基本方式。認真實施“四五”普法規劃,切實抓好學校法制教育教學活動。大力推進“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設,促進依法治校。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意識。按照法律法規和WTO規則的要求,理順政府與學校的關系,進一步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加快語言文字立法進程,推進黨政機關推廣普通話和全社會規范用字工作。
繼續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建立效能建設的長效機制。深入開展“三樹一創”活動,強化廣大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制定機關干部績效考核辦法,嚴格影響機關工作效能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為深入推進效能建設提供紀律保障。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建設,規范政務公開程序,進一步擴大政務公開的內容和范圍,努力做到除涉密事項外,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各類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向基層單位或社會公開。進一步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標本兼治,切實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落實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領導,狠抓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落實。努力提高教育紀檢監察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懲防體系,強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加大治本力度,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深化教育系統行風建設。依法就學校財務、收費、基建、資金管理等開展審計工作,制定《浙江省教育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不斷提高審計層次,擴大審計效應。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懲處腐敗分子,為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全面實施電子政務,推進辦公信息化、網絡化、無紙化。按照“公開、服務、辦事”的要求,立足應用,講求實效,建設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強化網上辦事功能,逐步實現行政許可項目的網上審批。推廣網上直接受理、查詢辦事和審批業務,建立政府與公眾相互交流的平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繼續建設好“浙江教育網”,繼續整合教育網絡資源,努力建立省、市、縣教育網互聯互通的“網站群”。
加強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建設,提高政府應急能力。制定并實施《浙江省高校及中小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依法建立處置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落實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為師生生命健康構筑“防護網”。全面落實教育系統領導信訪工作責任制,妥善解決事關師生切身利益的招生、就業、職務評審、被辭退民辦教師和國企退休教師等信訪問題。
加強機關自身能力建設。從創建“學習型”機關入手,不斷提高機關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繼續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切實提高調查研究的實際效果,促進調研成果轉化為教育生產力。
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的指導和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2004年全省教育工作總結
一年來,全省教育系統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教育改革和發展,全省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打造“平安校園”邁出新步伐
堅持不懈地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廣大干部師生,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轉化為干部師生的自覺行動、轉化為教育生產力。以抓好校系兩級中心組理論學習為重點,加強領導干部的理論學習工作。舉辦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會,邀請知名專家作專題輔導報告,全省高校書記校長、廳機關和直屬單位正副處長共160余人參加學習。
全面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繼續實行高校領導班子年度總結報告制度,全省有30所高校召開了年度總結報告大會,對高校黨政“一把手”51人的年度總結報告進行民主評議,對212名高校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了民主測評。在全省高校校院(系)兩級領導班子中開展“三樹一創”教育實踐活動,推動高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深入開展。配強、配好領導班子,新建立了8個高校的黨委,5所學校的黨委進行了換屆,在6所高校實行了行政領導班子任期制。對22所高校領導班子進行了考察,共調整高校校級領導干部118人次。選送了11批次77名高校領導干部到中央(省委)黨校、國家教育行政學院進行培訓。目前,省部屬19所高校有領導干部169人,平均年齡50.6歲,其中50歲以下的占50%,45歲以下的占16%;具有正高職稱的占51.5%,副高職稱的占33.7%;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占39.1%,其中博士占11%,碩士占25%;女干部占9.5%,黨外干部占5%;有5名院士出任高校校(院)長。
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全面貫徹《公民道德建設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深入開展縣、鎮、學校三級道德教育工作,推廣中小學生德育導師制,促進中小學德育的生活化和人性化。確定每年9月為“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組織編寫《弘揚和培育偉大的民族精神》讀本,100多萬中小學生參加了以此為主題的讀書教育活動。出臺《關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若干規定》,進一步改革考試評價制度,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進行德育、體育和美育活動。對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行重大修改,取消開除、勒令退學等懲戒條款,即使是正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學校也不得取消其學籍,不把在校中小學生輕易推向社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育網絡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網絡信息的過濾與監管,不斷擴大網絡資源,為學生提供必要的上網條件。把教師計算機技能、網絡應用水平和網絡文明教育納入教師繼續教育的內容,使教師成為學校開展網絡文明教育工作的主體。確立良好的德育導向,評選表彰41名省級優秀學生,195名省級三好學生。
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切實加強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愛國主義教育為重點、以思想道德建設為基礎、以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編入教材的要求,組織編寫《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和《大學生思想品德修養》(專科版),組織300多名“兩課”教師參加集中備課,培訓200多名高職院校“兩課”教師,努力提高“兩課”教育的吸引力。認真實施大學生導師制,要求每一所本科院校都要選擇1-2個學院開展導師制的試點工作,目前已在大部分本科院校推廣。繼續推進思想政治工作進網絡、進公寓、進學生社團,全省高校已建立了70多個有特色、有吸引力的主題網站(或網頁);對全省高校上網場所進行全面清查整頓,堅決取締校園內的經營性網吧,禁止將學校房產和設備出租用于互聯網服務場所。所有校外學生公寓實現了政治輔導員入駐,共1000多名政治輔導員進駐學生公寓,相當部分高校在公寓區設立輔導員工作室、黨團活動室、社團活動室、心理咨詢室等。大學生社團已達到2000余個,一半以上大學生“有自己喜歡的社團”;積極探索黨團組織進社團的新方法。
繼續加強高校黨的基層組織和大學生黨員隊伍建設。認真落實第十三次全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精神,以加強領導能力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高校黨建工作。目前全省大學生黨員總數達4.66萬人,占學生總數的9.8%,比上年底上升3.4個百分點;其中研究生黨員比例達46.1%,本科生黨員比例為12%,專科生黨員比例為4.9%。教職工黨員2.34萬人,比例達43.1%。實施高校“黨員之家”建設計劃,建成首批17個示范性“黨員之家”。
按照建設“平安浙江”的要求,努力打造“平安校園”。結合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培訓,明確學校在防范與處理學生安全事故中的責任和義務。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優化校園安全環境,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加強中小學生逃生救護知識教育,并以考試評價為手段,促進游泳等技能訓練進入中小學體育課程。狠抓學校衛生薄弱環節,制定《浙江省學校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學校飲食衛生,全年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與人數分別比上年下降52%、53.7%。繼續健全高校穩定工作責任制,建立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全面推進校園技防設施建設。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集中整治工作,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大學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上年下降50%。推廣下沙高教園區建設“園區110”報警求助系統的做法,努力實現高校安全保衛系統與后勤服務系統、學生工作系統的聯動。
二、以均衡發展為目標,基本普及從學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
以農村教育為工作重點,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協助省政府召開全省農村教育工作會議,全面統籌城鄉教育發展。啟動“浙江省萬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加快推進薄弱學校改造、新增破危房改造和新一輪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不斷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以創建新一輪教育強縣為抓手,繼續落實“以縣為主”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繼續推進高標準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目前全省已有53個縣(市、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教育強縣,占縣(市、區)總數的60%。
繼續實施“教育對口支援工程”,在8個市本級、34個教育強縣(市、區)和25個欠發達縣(市、區)之間建立對口支援關系,督促支援地區籌資75萬—180萬元,支援受援地區的九年義務教育。各級財政每年單列安排10億元轉移支付經費基數,其中省本級財政安排4億元,主要補助欠發達地區。省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補助4000萬元,用于欠發達地區學校布局調整、扶困助學和名師名校長培訓。向農村特困家庭學生贈送學習用錄音機2.5萬臺。做好對口支援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區教育工作,在金華市設立新疆和田地區浙江高中班。
通過財政補助、學校減免雜費、爭取社會資助等方式,確保經濟困難學生等弱勢群體公平接受義務教育,全省沒有發現一個學生因貧輟學。繼續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列入農村五保供養范圍的未成年人、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實行小學到高中的免費教育,繼續落實少數民族小學、初中學生免收雜費的規定。全年資助經濟困難中小學生30萬人,資助總額達1.5億元。從2004年開始,省扶困助學專項資金從1000萬元增加到3000萬元,進一步擴大受益面。積極推動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流動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切實保障流動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
全面促進各類基礎教育協調發展。在全國率先制定《浙江省學前兒童入園管理辦法》,審核通過47所省級示范性幼兒園,全省省級示范性幼兒園達到188所。召開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研討會,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均衡發展的思路和對策。加快省級示范初中、小學建設,批準108所省示范小學,82所省示范初中,12所省九年一貫制示范學校,全省示范小學達303所,示范初中達254所。繼續加大高中教育發展的步伐,加強省級重點高中建設,鼓勵將高中資源相對向城區集中,鼓勵利用優質名牌高中的辦學優勢改造薄弱高中,全省省級重點高中已達503所,占46.4%。啟動特殊教育學校布局調整工作,完善特殊教育學校發展規劃;深入開展“三殘”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實驗,下撥60萬元實驗經費和120萬元特教專項補助經費。
2004年,全省學前三年幼兒毛入學率達85%,居全國省區第一;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和流動兒童少年入學率都超過97%,義務教育階段各項主要指標均列全國前茅。初中畢業生升高中段學校比例達87.76%,成為全國省區中第一個基本普及15年教育的省份,提前一年實現省政府確定的基本普及15年教育的目標。
三、優化結構,提升層次,高等教育綜合實力有了新的提高
高教園區建設繼續推進。到2004年底,六大高教園區已完成3/4的工程量,建成杭州濱江園區、寧波園區、溫州園區,基本建成下沙高教園區西區和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完成下沙東區和小和山園區一期工程。全年完成投資34.7億元,竣工建筑面積105萬平方米,有16個高校建筑項目榮獲“錢江杯”;高教園區累計竣工校舍面積725萬平方米,完成投資額162.5億元,有36所高校、26萬名在校生入駐高教園區。
高等教育結構得到優化。經全國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并經教育部批準,今年我省有8所院校升格更名,其中學院升大學4所(含籌建1所)、專升本3所、中專升大專1所。全省大學數量增至8所,本科院校增至26所,普通高校達到73所。
獨立學院辦學進一步規范。按照教育部“六獨立”的要求,對全省22所民辦二級學院進行了清理和規范,全省有19所獨立學院獲得教育部重新確認。
中外合作辦學有了新進展。貫徹《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推進中外合作辦學,提高高等教育與人力資源開發的國際化程度。支持籌建寧波諾丁漢大學并實現首次招生,使該校成為我國首家中外合作舉辦的高校。獲教育部批準,籌建杭州國際學校和寧波國際學校。
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2004年全省地方屬高校及科研機構共招收研究生2608人,在學研究生5251人,分別比上年增長58.9%、55.5%。全省地方屬高校招收普通本專科學生18.95萬人,比上年增長13.3%;高考錄取率達76.6%,在高中畢業生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與上年持平;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達57.27萬人,增長18.2%;每10萬人口中普通高校在校生數達1213人。設立學歷與非學歷教育自學考試項目31個,累計接納自考生145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1.5%。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30%,比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
高校科研實力不斷增強。2004年全省高校科研經費超過20億元,新增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2個,省重點實驗室3個。
四、強化特色、服務“三農”,職業與成人教育辦學空間進一步拓展
繼續擴大優質職業教育資源。開展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合格評估,促進中等職業學校資源整合,取消一批不合格學校獨立舉辦中等職業教育的資格。加強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全省共有161所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其中有60所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重點職業學校占中等職業學校的比例達36%。
深化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繼續保持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規模。2004年全省中職學校共招生29.35萬人,普教職教招生比為1:0.99。根據教育部要求,積極開展中西部職業教育合作,我省24所學校與西部28所學校合作招生1973人。
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進一步優化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強化職業學校辦學特色,建設一批省級示范專業,新增22個機電、信息、建筑、商貿、旅游、服裝等與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緊密相關的省級示范專業,使示范專業總量達122個。啟動先進制造業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建設,確定首批8個示范基地。
全面開展農民培訓工程。成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領導小組,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培訓工作的意見》,積極參與省委、省政府“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百萬農民培訓工程”、“百萬職工雙證制教育培訓工程”和“陽光工程”四大農民培訓工程。全省有238所職業學校和811所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被各級政府指定為農民培訓基地,教育系統完成農民引導性培訓102萬人,農村轉移勞動力技能培訓55.4萬人,完成農民農業實用技術培訓65萬人,農村后備勞動力職業技術培訓近10萬人;開展農民工“雙證制教育培訓”3.2萬人,農民中高等學歷教育12萬人;近10萬農村社會成員通過自學考試接受高等教育。
積極推進社區教育實驗。落實5個國家級社區教育實驗區,確定21個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加強對學習型社會創建工作的宣傳、發動和指導,推進學習型社會創建工作。繼上年義烏市、杭州下城區等四個縣區試點建設學習型社會以來,今年又有蕭山、江干、江東等10個縣區正式啟動學習型社會的創建工作。
五、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教育質量不斷提高
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省所有縣(市、區)的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提前一年實施新課程。積極開發地方課程,審定地方課程33項,立項地方課程5項。出臺《浙江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試行)》和《浙江省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年初中畢業考試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為我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舉辦浙江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巡禮,表彰首批50所省級校本教研示范學校。全省11個市、88個縣(市、區)59.7萬名學生參加中考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合格率達98.2%。研發與新教材配套的教學儀器和學具300多套,配備儀器設備和學具2500多萬元,中小學裝備計算機約10萬臺,配備新課程電子音像教材3500余萬元,為新課程改革提供了條件保障。利用農村學校學額減少的有利時機,開展小班化教育試點和推廣工作,促進農村教育質量的提高。啟動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在淳安、建德建成VCD教學播放點188個。組織參加全國第一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獲一等獎10項、二等獎34項、三等獎38項。
進一步推進以人為本的中職學校學分制和分層次教學,開展以就業為導向的校企合作教學改革。建立6個省級專業教研基地,結合實際開發校本教材,使中等職業教育進一步貼近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教育教學質量明顯提高。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一次就業率達到95%,重點職業學校的工科類、服務類專業畢業生供不應求。
以教學評估為抓手,加強對高等教學質量的監控。完成了全省所有普通高校的首輪教學工作評估,規范了高校教學管理,提高了人才培養質量。加大專業宏觀調控力度,審定并公布了789個本科專業、1125個高職高專專業,嚴格控制10種就業形勢不好、招生條件較差或報到率低的專業;鼓勵發展直接為區域經濟建設服務的應用型專業,63所高校新增220個本科、高職高專專業。啟動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在15所高職院校開展緊缺人才培訓工作,新建3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并順利實現招生。繼續改革人才培養模式,10所本科高校選拔了1500名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262名學生通過考試選拔、轉校入學等方式參加“2+2”培養模式改革試點。下沙、濱江、寧波、溫州4大高教園區推出100門有特色的共享性課程,1.1萬人次參加選修學習,多數學生通過課程學習取得學分。
成功組織首次高考自主命題工作。成立高考自主命題工作領導小組,制定《200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命題保密工作規定》,組織專家命制了語文、數學、英語三科高考試題。順利組織了高考,語、數、英三科浙江卷體現了新課程的特點,難度適中,區分適當,對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和高校選拔人才均具有積極的作用,考生與社會各界的反映良好。
六、堅持黨管人才,繼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提出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人才培養、開發、引進、使用工作機制。加強引進人才工作的管理與政治審查,嚴防“”分子向校園滲透。認真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范操作程序,堅持群眾公認,促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深化廳機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批干部走上新的領導崗位,機關正處職干部的平均年齡為45歲,副處職干部的平均年齡40歲。選派一名干部擔任農村工作指導員。
深化人才選拔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為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新增省特聘教授4名,使我省特聘教授達12名;繼續資助300名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3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的青年教師,選送100名教師作為訪問學者到國內外重點大學進修,為青年教師提升學歷開設6個研究生課程班;為153位留學歸國人員提供94.9萬元科研啟動經費,聘請1000名外國文教專家來我省工作。高校科技人員已占全省科技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一,成為我省科技創新體系中的主力軍。
繼續深化中小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關于浙江省貫徹國家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重新核定中小學編制。全面推行教師資格認定制度,省直接認定5150名高校教師資格,建立了教師資格認定數據庫。繼續實施“5522”名師名校長計劃,412名名校長培養人選和450名名教師已培訓結業;重新確認了1344名省“中小學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培養人選。配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統籌部署新課程師資培訓,2.9萬余名中小學教師參加新課程通識培訓。全省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4.3%、98.7%、97.7%、92.6%和76.7%,小學專科及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比例分別達到59.8%、50.9%。
隆重舉行“浙江省慶祝第二十個教師節暨優秀教師表彰大會”,表彰獎勵了第三屆省功勛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省優秀教師、省優秀教育工作者、省中小學師德楷模、第十七屆“春蠶獎”和第十五屆“綠葉獎”等先進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開展師德論壇活動,組織編寫《師德風范》(浙江卷)。
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建立“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逐步完善畢業生就業率公布制度,進一步推動以就業為導向的高等教育改革。落實就業政策,取消師范類畢業生就業限制,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性限制完全取消;要求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考或招聘,縣、鄉鎮機關新增人員首先從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積極培育就業市場,組織7個專場招聘會,開發“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網絡平臺。大學生就業日益多樣化,全省高校共有5.9萬名畢業生到各類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占畢業生總數的56.5%,占已就業畢業生數的62%;近1.5萬名畢業生從事非正式、臨時性、階段性的工作,占畢業生總數的15%;292位畢業生選擇了自主創業;108名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194名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全省高校畢業生平均就業率達到91.2%,其中畢業研究生98.04%,本科畢業生93.48%,專科(高職)畢業生89.23%。
完善以“獎、貸、助、補、減”為主體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全年共安排國家和省級獎學金1500萬元,獎勵學生4700余人;省財政安排國家助學貸款貼息660萬元,實際發放貸款人數1.85萬人,發放貸款1.11億元;在高等學校學費中提取20%用于獎學金、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當年達2.7億元,全省沒有發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上不了大學的情況。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依法開展教育監察
按照“兩個務必”、“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堅定不移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研究制定《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細則》、《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反腐倡廉防范體系實施辦法》(試行)、《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繼續執行高校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干部考核反饋、廉政談話、干部誡勉談話等一系列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對高校領導班子的管理與監督。
開展執法監察,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積極配合省委巡視組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的巡視工作。國家審計署濟南特派辦對杭州四個高教園區進行了專項審計,對我省高教園區建設給予了肯定。根據省委、省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省委組織部、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8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就浙江科技學院辦學情況作了近兩個月的深入調查,形成了調查結論。組織完成基建工程項目造價審計166項,審核資金11.25億元,凈核減工程價款1.11億元。全省教育系統立案查處違紀案件142起,145人受到黨政紀處理,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為國家直接挽回經濟損失535萬余元。
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今年秋季開始,在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繼續實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進一步明確了收費項目和標準。實行教育收費輪查制、收費審計制和責任追究制,規范和約束學校的收費行為。開展教育收費大檢查,加強對教育收費資金收支情況的審計,對違反規定的,追回資金并對責任人予以嚴處。全省共組織各類收費檢查組770余個,檢查高校25所、中小學6800余所,查處違規收費4280余萬元,清退3790余萬元,34位責任人受到黨政紀處分。
八、積極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提高執政為民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制訂了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AB崗工作制、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失職追究制、會議管理辦法、禁酒令等10項制度,在基層設立16個效能建設監督點,并把機關效能建設向高校延伸。繼續保持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的優良作風,組織開展36項調研課題,編輯出版《跨越城市化的門檻》優秀調查報告集。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清理行政審批項目,保留8項行政許可項目和2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削減61項行政審批項目,制定《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規則》和系列示范文本,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
著手建立省教育系統電子政務平臺,提高教育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化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在網上公開行政審批項目、行政許可項目的辦事流程及指南,開通網上辦事、網上咨詢、網上投訴通道,努力實現人民群眾網上問政。
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的監督。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40件,省政協委員提案66件,按時辦結率100%,滿意和基本滿意率100%。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就高考自主命題和招生工作等召開新聞會,通過新聞媒體解釋教育收費和畢業生就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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