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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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方案

一、意義和目的

全縣國家重點公益林是主要分布在松花江干流和一級支流及匯水區周圍的水源涵養林,生態區位非常重要。開展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工作,對保護好國家重點公益林,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意義十分重大。通過對不同生態區域國家重點公益林保護、經營和管理,逐步為探索和建立與其相適應的管理體制、資源培育保護方式、組織形式、投資體制與經營機制奠定基礎。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發展現代林業為指導,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以建立比較完備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產業體系為目標,科學合理的區劃界定國家重點公益林,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調動各級政府和群眾保護、培育森林,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銳意創新,逐步建立國家重點公益林的管理體制和管護經營模式。

(二)基本原則

1、按2004年區劃界定結果落實。要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財政部制定的《國家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林策發〔2004〕94號)劃定國家重點公益林,將劃定結果經現地核實后,落實到林班、小班、山頭地塊。

2、實事求是,科學規劃。在劃分責任區時,要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就山形地勢、河流、溝系、道路、林班、小班界線等合理劃分管護責任區。沒有明顯地物標志的山脊、山坡要人工區劃伐開為界,界線要有明顯標志,便于管護人員管護和區分責任。

3、合同管理,明確責任。要健全與國家重點公益林實施單位及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人員所簽訂的合同,明確權利和義務,保證實施順利進行。

4、豎立標牌,張榜公示。對批準劃定國家重點公益林區域要在周邊明顯處,山口、溝口、路口、河流交叉點等設立碑牌等永久性標志,以示公眾。對劃定的管護經營責任區要樹立標牌,對中標的管護經營責任人要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5、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各實施單位必須具有管理職能和機構能力,并實行鄉鎮政府領導責任制。要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國家重點公益林資金管理、資源管護監督、經營培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等,切實發揮中央財政補償資金作用,提高資金管理水平與質量。

6、以有林地為主,突出重點。落實國家重點公益林補償任務時要以有林地為主,將2004年區劃界定重點公益林面積中的疏林地、灌木林、未成林造林地、無林地;不符合2004年區劃界定標準的有林地;2005年二類清查增加重點公益林面積的國有林場擴大補償范圍。

三、實施規模和任務

(一)規模。我縣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面積95.87萬畝。其中:2001年75.1萬畝;2006年75.23萬畝。2009年95.87萬畝,其中:2004年區劃面積中未列入補償面積6.12萬畝;不符合2004年區劃標準的6.5萬畝。二類新增加8.02萬畝,合計增加面積為20.64萬畝。

(二)任務。位于松花江一級支流牡丹江、巴蘭河、倭肯河、漂蕩河等周圍生態區位非常重要的水源涵養林,具體包括煙筒山、四塊石、珠山、對青山、二道河子、先鋒、東風、紅旗林場,總計八個國有林場,具體任務見2009年生態效益補償新增加任務落實分解表。

四、實施內容

(一)區劃界定與實施面積核查

將2004年區劃界定重點公益林面積與下達補償面積以林場為單位,按照生態區位、林班、小班、面積、林種、地類進行核查,確保實施面積準確無誤。

(二)管護經營區和責任區劃分及落實

各林場要在培訓之后將國家重點公益林,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標準、辦法,劃分管護經營區和管護經營責任區,將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人頭,簽訂合同,落實責任。

1、劃定管護責任區。2004年區劃界定重點公益林沒有得到補償的面積這次予以補償,其地類為宜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已經劃入責任區內,不得再單劃分責任區;二類清查增加的重點公益林和沒有區劃重點公益林但符合重點公益林標準而補劃的,這次增加補償面積的要區劃責任區,責任區劃分應以自然山勢、地勢、河流、道路、林班、小班界為界,對沒有明顯地物標志,豎立界樁或界旗。

2、劃分管護經營區。管護經營區劃分應以管護站(工段)管護為基礎,結合監督管理人員管理范圍、責任區數量等,將已劃定的責任區組合成管護經營區,便于監督管理人員和管護站(工段)管理。管護經營區要相對集中連片,其規模5—15個責任區,管護經營區命名要與管護站名一致。

3、設立標牌。要在國家重點公益林區域內路口、溝口豎立公示牌,對劃分的每個管護區要豎立管護經營責任牌;對進入國家重點公益林區域內的主要林道和公路明顯處豎立宣傳牌。

(三)管護形式確定

根據有關辦法、細則,結合本林場重點公益林的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管護形式。國家公益林管護經營形式有職工個人管護、職工聯合管護、工段管護(管護站)管護等。

(四)管護人員落實

按照規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報名、考試、竟標、抽簽等形式,落實管護人員和管護責任區,對新增加責任區的要重新落實管護責任人。

(五)補償標準確定

各林場結合經營區、山頭、地塊的實際和管護地點遠近差異、管護難易差異合理測算補償標準,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保持總體上沒有大變動的基礎上,實行微調,保持管護人員工資基本一致,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

(六)國家重點公益林建設內容研究

研究探索國家重點公益林營造、補植(播)、撫育、更新采伐、低效林改造等建設經營問題。

(七)合理安置富余人員

由于木材產量調減產生的富余人員,要根據本林場的實際進行合理安置。從事森林旅游業、采掘業、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服務行業等。

(八)加強現代化管理

縣林業局及國有林場要用現代管理制度和經營手段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建立固定檔案室,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購置必備的辦公設備,實行單獨管理,專人負責。

五、補償資金測算

(一)補償對象

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補償對象是承擔國家重點公益林保護、經營和管理的國有林場及管護經營責任人。

(二)補償范圍

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只對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培育、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資源監測等費用給予補償性支出。具體包括直接管護人員和直接管理人員的管護工資以及重點公益林培育、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資源監測等費用補償性支出。

(三)補償標準

以林場為單位本著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管護工資基本一致,根據責任區大小可以上下浮動。確定管護補償標準為:每人管護面積平均3000畝左右,每畝管護費平均3.5元。

(四)補償基金概算

管護人員和直接管理人員管護費測算,按照管護國家重點公益林面積實行總量控制,管護人員和直接管理人員的管護工資要大體一致,管護面積由于管護難易不同可以大小不同,管護費用畝標準可以有差別。

六、實施時間和步驟

(一)準備階段(2009年10月10日—2009年10月20日)

1、召開會議。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會議后,各實施的國有林場要召開專門會議,學習有關文件、方案落實會議精神,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為擴范做好全面準備。

2、做好人員培訓。組織國有林場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學習掌握有關文件、方案、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等。

3、收集相關資料。

4、做好技術、器具、物資、資金方面的準備。

(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任務落實和實施方案的編制階段(2009年10月20日—2009年10月30日)

1、外業。在2004年森林分類區劃界定的基礎上,對實施補償的國家重點公益林按照分類標準進行外業實地驗證、核實,修正小班卡、界定圖。在國家重點公益林補償面積、地類、林種、林班、小班驗證、核實無誤的情況下,進行任務落實、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人、繪制管護經營責任區分布圖。

2、內業。進行內業資料統計匯總,按照《××林場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方案》編制大綱和《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管理軟件》要進行編制實施方案。林場、縣林業局逐級編寫,包括文字部分、附表和附圖。

3、上報時間。上報《實施方案》和數據資料為11月10日—15日。

(三)方案審定、批準階段(2009年11月10日—11月30日)

編制完成的實施方案,經縣市兩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論證后,上報省林業廳,省林業廳組織有關人員審定。

七、成果

(一)內業成果

1、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方案文本。文本內容包括說明書、表、圖。

2、縣林業局與林場簽訂的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管理合同書一式二份(縣林業局1份,林場1份);林場(實施單位)與責任人簽訂的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合同書一式五份(管護責任人1份,實施單位業務、財務各1份,縣林業局業務、財務各1份)。

3、微機制成圖:林場1:25000界定圖,林業局1:100000界定圖;林場1:25000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責任區分布圖。

4、縣林業局、國有林場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管理檔案。將界定圖、管護經營責任區分布圖、管護責任制、管護責任人、管護面積上墻,資料成冊,分類小班卡片裝訂成冊,有關證、書、簿及資源監測資料入柜,具備微機、GPS、數據庫、各種管理軟件等。

5、要建立先進的數據庫、圖庫,實行微機管理,專人操作。

(二)外業成果

1、設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宣傳牌、國家重點公益林區公示碑和管護經營責任區標牌。立碑、豎牌數量、質量要達到要求和標準。

2、對管護經營責任區劃分界線、砍伐開線,要掛號抹油和埋立界樁。

3、管護人員要持證上崗,管護效果明顯。

4、建立管護經營站(區、段)。

5、國家重點公益林經營管理效果

八、技術要求

(一)學習并貫徹落實《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黑龍江省<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黑龍江省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管理辦法》、《黑龍江省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實施細則》、《黑龍江省國家重點公益林培育管理辦法》和《黑龍江省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檢查驗收辦法》,按要求操作。

(二)管護經營責任區的劃分要相對集中連片,責任區的面積與規定的管護面積原則上一致,要以小班為劃分最小單位,不可把小班一分為二。

(三)認真填寫國家重點公益林小班卡片,要按省林業廳設計開發的《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管理軟件》全面、準確的輸入數據,全面反映林分狀況。

(四)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責任區分布圖繪制,要以森林分類區劃界定圖為基礎,圖幅為1:25000進行繪制,要注明主要河流、道路、場(鄉、鎮)以上各級政府駐地、居民點及其它地形地貌等圖例(同繪制區劃界定圖一致),要注明管護經營責任區的界線、管護人姓名、責任區號、責任區面積;對管護站點、公示碑、宣傳牌、責任區牌要定位并標注清楚等。

(五)認真編寫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方案。說明書要按編寫大綱順序,語言通順,文字簡練,內容豐富,圖表齊全、統一,數字計算準確,文本整潔、規范,一律使用A4紙打印裝訂。規劃的內容、表格、圖和現地一致。說明書文字編寫使用Word/2000,表格一律用軟件輸出,文本封皮為淺藍色云彩紙。

6、方案上報要求:縣級文本上報2份,微機制圖1:10萬森林分類區劃界定圖1份,實施管理合同(范本)1份,禁止采伐協議1份,數據軟盤(光盤)和文本軟盤(光盤)1個,林場文本上報1份,微機制圖1:25000森林分類區劃界定圖1份,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責任區分布圖1份,管護合同(范本)1份,數據軟盤(光盤)和文本軟盤(光盤)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