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業單位畜牧業災后改建執行方案
時間:2022-05-30 0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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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元月12日以來,持續的凝凍災害天氣,給我縣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及養殖農戶造成嚴重損失。按照市政府的統一安排,對凍死的家畜進行補償,對凍損的圈舍恢復、重建進行補助,促進畜牧業生產的恢復。為保證此次任務的順利完成和資金的合理使用,根據《市年畜牧、花卉基地災后重建項目實施方案》(市農通字第16號)安排,結合我縣實際,擬定本方案。
一、受災情況
截止年2月11日受災情況統計,我縣畜禽凍死86086頭(只、羽),其中耕牛109頭,奶牛7頭,生豬5176頭,蛋雞67769羽,肉兔12422只,羊587只。圈舍坍塌15840平方米。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05.05萬元。
二、建設單位、建設內容、建設時間
(一)建設單位及職責
1、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將轄區內受災的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戶畜禽死亡情況花名冊及匯總表上報縣農業局,指導農戶盡快恢復畜牧業生產。
2、縣農業局:負責坡頭上奶牛小區、南江肉牛養殖小區、村項目肉牛場的重建工作;負責對全縣因凝凍災害后恢復生產所補充的種畜進行質量控制及驗收。
3、負責本企業災后圈舍等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及種源引進工作。
(二)建設內容
1、對全縣因凝凍而造成死亡的所有家畜及家禽進行補償。
2、對全縣因凝凍而造成損壞及坍塌的圈舍進行重建。
3、對凝凍后恢復生產所需種畜進行補充。
(三)建設時間及進度
1、死畜補償工作必須在2月25日前完成。
2、圈舍重建工作必須在4月25日前完成。
3、種畜補充在4月15日前完成。
三、資金使用原則、范圍及標準
(一)使用原則
1、按照“最急需、最關鍵”的原則安排資金。
2、按照救災貸款使用的原則使用。
3、按照“補償、補助、補充”三補的原則。
(二)補貼范圍
1、凍死畜禽補償
2、倒塌圈舍的重建補助。
3、恢復生產所需種畜補充。
(三)補償(助、充)標準
1、凍死畜禽補償標準:①奶牛:3800元/頭,②耕牛1400元/頭,③生豬240元/頭,④蛋雞5元/羽,⑤家兔4元/只,⑥山羊140元/只。
2、倒塌圈舍重建補助:①鋼架結構蓋彩鋼瓦的圈舍,補助150元/平方米;②磚木結構蓋石棉瓦的圈舍,補助50元/平方米。
3、種畜補充:①奶牛10000元/頭,②種豬3000元/頭,③種兔100元/只,④二雜母豬1000元/頭。
四、資金來源
市農業局下達到到我縣的國家開發銀行救災貸款資金390萬元。其中:凍死畜禽補償資金171萬元,凍損圈舍補助資金80萬元,種畜補充資金139萬元。
五、畜禽死亡補償、圈舍重建補助資金及引種資金安排
根據我縣凍死畜禽、圈舍倒塌重建等實際情況,資金的使用安排情況為:凍死畜禽補償資金171萬元;圈舍重建資金100萬元;種畜補充資金119萬元(其中:引奶牛16頭,16萬元,引純種豬160頭,48萬元,引二雜母豬350頭,35萬元,引種兔2000只,20萬元,調濟20萬元作圈舍重建資金。
(一)畜禽死亡補償資金安排
(二)引種資金安排
全縣補充種畜禽安排資金119萬元,其中:坡頭上奶牛小區補充奶牛16頭計16萬元(由飼料公司引種);種豬510頭(種養殖有限責任公司購純種豬50頭、綠豐養殖場購純種豬50頭、養殖場純購種豬30頭、養殖場購純種豬30頭,農業局向具有《生產經營許可證》的3家種豬生產企業訂購二雜母豬350頭計83萬元;公司補充種兔2000只計20萬元。
(三)圈舍重建補助資金安排
1、南江肉牛養殖小區重建牛舍4棟1500平方米,每棟長36米,寬10米,高2.5米,鋼架結構,蓋彩鋼瓦,補助標準為150元/平方米,合計22.5萬元。
2、坡頭上奶牛小區重建牛舍4棟1440平方米,每棟長36米,寬10米,高2.5米,鋼架結構,蓋彩鋼瓦,補助標準為150元/平方米,補助21.6萬元;恢復加固6500平方米,補助13.9萬元;合計35.5萬元。
3、三合奶牛小區恢復圈舍2000平方米,建設要求為,恢復原貌,用鋼材加固,補助標準50元/平方米,合計:10萬元。
4、南龍田坎肉兔小區恢復圈舍1000平方米,建設要求為,安人字木,木質檁條間距0.5米,蓋機制石棉瓦,補助標準為50元/平方米,合計5萬元。
5、蛋雞小區蛋雞養殖戶重建圈舍2000平方米,建設要求為,安人字木,木質檁條間距0.5米,蓋機制石棉瓦,補助標準為50元/平方米,合計10萬元。
6、項目肉牛圈舍重建1000平方米,鋼架結構,蓋彩鋼瓦,補助標準為150元/平方米,補助15萬元;
7、貴農公司重建蛋雞舍400平方米,建設要求為,安人字木,木質檁條間距0.5米,蓋機制石棉瓦,補助標準為50元/平方米,合計2萬元。
以上合計:100萬元。
六、建設措施
(一)管理措施
1、成立縣年畜牧災后重建實施領導小組
2、成員單位職責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及督促各部門履行職責。
縣財政局:及時撥付并負責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
縣農業局:根據全縣受災的實際情況,,編制畜牧業災后重建方案,根據重建方案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鄉(鎮)的實施進度進行指導。
縣審計局:按照國家規定,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縣監察局: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跟蹤檢查,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各鄉(鎮)政府:負責將轄區內受災的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戶畜禽死亡情況花名冊及匯總表上報縣農業局,指導農戶盡快恢復畜牧業生產。
3、資金的管理及兌現
(1)畜禽死亡補償資金的管理及兌現:縣農業局經過對鄉(鎮)報送的花名冊及匯總表進行核查后,按本方案補償標準將農戶應得補償資金登記造冊交縣財政局,由財政局以“一折通”將補償資金直接兌付到農戶。雙流鎮與禾豐鄉畜禽死亡補償資金由鄉鎮自行兌付給受災農戶。
(2)圈舍重建補助資金的管理及兌現:圈舍重建補助資金按照“最急需、最關鍵”的原則安排用于三合奶牛基地、坡頭上奶牛小區、南江肉牛養殖小區、貴農公司、蛋雞養殖小區等倒塌圈舍的重建,重建補助資金全部撥付給涉及的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完成重建任務后申請驗收。蛋雞養殖小區蛋雞養殖戶倒塌雞舍重建由雙流鎮政府根據資金及小區具體情況安排,組織、督促、指導養殖戶重建,完成任務后申請驗收。
(3)引種資金的管理及兌現:引種資金由涉及的企業提出引種用款計劃,報農業局審核后領取使用,完成引種后申請驗收。
二雜母豬由縣農業局向具有《種畜生產經營許可證》的3家種豬生產企業訂購,根據企業供種能力安排如下:種養殖有限責任公司150頭,綠豐養殖場100頭,興林養殖場100頭。為支持企業盡快恢復生產,在供種企業與農業局簽訂二雜母豬購種合同后,即將購種資金全部支付給供種企業,供種企業按農業局的調種計劃及時供種。
(二)建設任務的驗收
1、各鄉(鎮)以“一折通”將補償資金直接兌付到農戶后,縣農業局組織有關單位對補償資金進行驗收,從補償農戶中隨機抽查30%進行核實,真實率達到100%時,視為合格。對不合格的鄉(鎮),追回資金并查處相關責任人。
2、養殖龍頭企業按用款計劃恢復、重建后,出具書面申請附相關票據向縣農業局申請驗收,縣農業局組織有關單位對龍頭企業進行現場查實驗收;養殖龍頭企業補充種畜到場后,由農業局相關人員查看有關票據,核對種畜禽數量后驗收。
3、在驗收中,發現有挪用、超范圍使用和滯留救災資金的,由縣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4、全縣建設任務完成后,縣財政局、審計局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出具資金使用情況報告、資金審計報告,報市農業局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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