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村貌整頓檢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12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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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整頓檢查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對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提高整治質量和效益,為村容村貌整治政策兌現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根據《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牧區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廳發〔2012〕34號),下稱《實施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驗收范圍

羊巴公路大路鎮至巴拉貢鎮段沿線兩側300—500米范圍內(包括15個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210高速至和高速段沿線兩側300—500米范圍內的村容村貌整治和環境改善任務及市里確定的重點區域內的農牧戶和村莊,涉及東勝區、達拉特旗、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杭錦旗、托克旗6個旗區和康巴什新區。除此之外,各旗區在其它區域及道路沿線開展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不在驗收范圍內。

二、檢查驗收內容

(一)整治任務完成情況。具體指2012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完成情況、農牧民住宅內部改造完成情況、工程質量情況及軟件資料和檔案建立情況。檢查結果與市級補貼政策兌現全面掛鉤,其中軟件資料和檔案未建立的不予檢查驗收。

1.總體工程量完成情況。主要包括:(1)無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拆除;(2)有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拆除;(3)住房新建;(4)住房改造;(5)商業網點整治;(6)道路沿線環境整治;(7)村莊環境整治;(8)老弱病殘、鰥寡孤獨、智障人員及“五保戶”集中供養點建設。

2.工程質量情況。主要包括:(1)原材料質量;(2)焊接固定及密封;(3)保溫;(4)防水;(5)防銹;(6)防雷;(7)防噪音;(8)耐用、安全程度。

3.農牧民住宅改造情況。主要包括:(1)平頂必須改坡頂;(2)墻面必須抹沙灰后上涂料;(3)屋內必須吊頂、鋪地板磚、刮墻;(4)破爛門窗必須更換;(5)廚房、衛生間設施必須完善;(6)土暖、太陽能等設施必須配套。

4.軟件資料和檔案建立情況。整治涉及的農牧民每戶都要建立軟件資料和檔案,主要包括基本情況、整治內容、面積測量及資金投入等基礎資料和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音像檔案資料。

(二)整治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具體指《實施意見》中工作機構建立、實施方案制定、政策宣傳、村規民約制定、監管機構建立、農牧民入住、拆除補貼發放及村莊、產業、人口布局規劃編制等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1.政策宣傳情況。能夠將《實施意見》精神及當地出臺的整治實施方案宣傳到位,做到家喻戶曉,得到廣大農牧戶的理解和支持。

2.整治方案及具體補貼政策制定情況。按照《實施意見》要求,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出臺整治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構,出臺具體補貼政策,并以正式文件印發。

3.無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拆除補貼發放情況及新建或改造住房的農牧民入住情況,包括集中供養的老弱病殘、鰥寡孤獨、智障人員及“五保戶”的入住情況。

4.優化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村莊、產業、人口布局規劃編制情況。是否按要求于9月底前編制完成并上報市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辦公室。

5.村規民約制定情況。制定完備、操作性強的村規民約。

6.監管機構建設情況。建立監管機構,對村容村貌整治進行常態化管理。

(三)整治資金落實和使用情況。具體指各類項目資金捆綁情況、旗區財政配套資金情況、協調信貸資金或鼓勵社會力量介入情況及市財政下撥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

三、檢查驗收時間、方法和步驟

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檢查驗收,采取旗區自查和市級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檢查驗收時間安排

10月15日—20日,旗區自查。

10月21日—31日,市級檢查。

11月1日—10日,市檢查驗收組進行分析匯總和評定,形成檢查驗收報告,上報市人民政府。

(二)旗區自查。整治涉及的旗區要按照檢查驗收內容進行全面的自查,形成客觀、準確、真實的自查報告,上報市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辦公室備案。同時按照時限要求向市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辦公室提出檢查驗收申請。自查報告要有以下內容:

1.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包括自查工作開展情況、整治任務完成情況、整治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及整治資金落實和使用情況,要有具體的數據說明和案例分析。

2.評價和整治成效分析。通過具體的案例分析和數據說明,客觀分析和評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3.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三)市級檢查驗收辦法和步驟

1.市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辦公室接到旗區的申請后,會同市財政、建設、規劃、審計等部門和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組成檢查驗收組,按照檢查驗收內容,通過查閱有關檔案資料、抽樣統計分析、深入農戶調查問詢和座談討論等形式,逐項驗收和核查。

2.檢查驗收組將對村容村貌整治范圍內所涉及的鄉鎮全部進行檢查驗收,每個鄉鎮等距抽取50%的嘎查村,每個嘎查村抽查不低于30%的農牧戶,逐戶逐項進行核查驗收。

3.檢查驗收組以抽查數據為依據,折算出鄉鎮的工程量和資金使用數量,然后以此推算各旗區完成的工程量和資金投入量。并將推算結果作為市財政兌現補貼政策的依據,經市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辦公室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批復,核撥補貼資金。

4.對存在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視情況暫緩撥付一定比例的補貼資金,待整改復查合格后兌現。

四、補貼資金核定原則

(一)補貼政策

對《實施意見》中補貼政策進行重申。一是對無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進行清查核實、登記造冊,連同附屬設施全部拆除后,凡已享受農村牧區人口轉移住房安置政策的,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權;其余的,保留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利益,市旗兩級財政給予每戶平均3000元左右的拆除補貼。二是尚有農牧民居住的土房及危房,連同附屬設施全部拆除后,在原地新建的,市旗兩級財政給予不超過70%的建房補貼;在統一規劃的集中居民點上新建的,補貼標準按市人民政府相關補貼政策執行。三是尚有農牧民居住的磚瓦房、樓板房,市旗兩級財政給予不超過70%的改造補貼。四是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工商戶和商業網點,市旗兩級財政給予不超過50%的整改補貼。五是公路沿線環境集中整治,平均每公里投入0.2萬元,全部由市旗兩級財政承擔。六是整治范圍內老弱病殘、鰥寡孤獨、智障人員和“五保戶”集中供養住房等設施的改造或建設投入,在整合民政、民委、殘聯等部門項目資金的基礎上,由市旗兩級財政承擔。各旗區人民政府可在此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政策。

整治范圍內已享受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城建土地收儲、蓄滯洪區征占地補償等政策的,不再享受上述補貼政策。

(二)補貼資金測算標準

1.拆除無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

市旗兩級財政給予每戶平均3000元左右的拆除補貼。

2.新建房屋

(1)主房:7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7萬元。

(2)涼房:30平方米×400元/平方米=1.2萬元。

合計:8.2萬元/戶,其中政府投入70%為5.74萬元/戶。

3.改造房屋(基本假設:長25米、寬4米、高3米;前后墻面積:25×3×2(兩面)=150平方米;東西墻面積:3×4×2(兩面)=24平方米;合計174平方米);

(1)外墻涂料:174平方米×50元/平方米=0.87萬元。

(2)屋頂改造:10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1.2萬元。

涂料:174平方米×20元/平方米=0.348萬元。

吊頂:100平方米×40元/平方米=0.4萬元。

鋪地:1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0.3萬元。

小計:1.048萬元。

(4)門窗、院墻及其他附屬設施:約0.4萬元。

(5)太陽能利用:約0.2萬元。

(6)沼氣利用:約0.1萬元。

(7)廚房改造:約0.1萬元。

(8)衛生間改造:約0.1萬元。

合計:4.018萬元≈4萬元/戶,其中政府投入70%,為2.8萬元/戶。

4.安置住房

(1)主房:5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5萬元。

(2)涼房:20平方米×400元/平方米=0.8萬元。

合計:5.8萬元/戶,全部由市旗兩級財政承擔。

5.商業網點改造

(1)門前硬化:50平方米×80元/平方米=0.4萬元。

(2)屋頂改造:6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0.72萬元。

(3)門面涂料:45平方米×50元/平方米=0.23萬元。

(4)室內其它:約0.65萬元。

合計:2萬元/戶,其中政府投入50%,為1萬元/戶。

6.道路沿線環境整治

整治費用為0.2萬元/公里,全部由市旗兩級財政承擔。

(三)市對旗區的補貼資金

在財政投入資金中,市財政補貼東勝區、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托克旗各500萬元,其余部分由旗區財政補足;補貼康巴什新區300萬元,其余部分由新區財政補足;達拉特旗財政原則上承擔2000萬元,其余由市人民政府籌措;杭錦旗財政原則上承擔500萬元,其余由市人民政府籌措。

五、總體工作評價

檢查驗收組將對各旗區村容村貌整治整治任務完成情況、整治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整治資金落實和使用情況等總體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查找不足,形成總體工作評價報告上報市人民政府。總體工作評價報告同時報送市委組織部,作為市對旗區2012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的一項依據。在村容村貌整治過程中,對積極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組織、宣傳、落實工作較好,基層群眾滿意度高的旗區和單位及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行動慢、工作任務落實差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擠占挪用和套取補助資金的旗區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