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農業技術改革方案

時間:2022-02-13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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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農業技術改革方案

經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國發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發〔〕號)和《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通知》(辦〔〕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為農民持續增收,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發揮職能主導和帶動作用。

二、工作目標

以理順體制、完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機構為目標,以明確職能、創新機制、發揮作用、提高效能為突破,科學整合,優化布局,明確職責,健全制度,構建統籌兼顧、分工明確、服務到位、工作高效的公益性農技推廣體系。

三、工作原則

一是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設置原則。按照國家、省和要求,在多模式,多途徑地開展農技推廣機構改革的同時,要結合鎮(區)產業布局、承受能力和實際需要,科學設置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性質為公益性。

二是堅持人員配齊配全原則。在設置鎮兩級農技推廣機構的基礎上,核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所需編制,要確保在一線工作的農技人員不低于全農技人員總編制的2/3,專業農技人員占總編制的比例不低于80%,并對人員編制實行實名制管理。

五、具體措施

一是機構設置及職能。

機構設置:相關鎮(區)共設置基層特色農業技術推廣站27個,每鎮(區)1個,為純公益性事業單位。機構設在鎮(區),鎮(區)提供辦公場所。主要職能包括:特色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范與推廣;研究和總結高產、高效栽培技術措施并加以推廣應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農業投入品安全性檢驗評價及農技責任事故的認定;組織農民開展公共特色技術培訓教育;農作物病蟲草害預測、預報及防治;指導特色農業生產,咨詢、解答農民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問題;提供特色農業公共信息服務;配合鎮(區)工作。

二是人、財、物權管理。

按照省要求,“統籌、縣主管的原則”,基層特色農業技術推廣站的人、財、物“三權”由農經局統一管理,業務上由農業中心負責。依據耕地面積、行政村及戶數重新核定特色農業技術推廣站27個,核定各相關鎮(區)特色農業技術推廣站人員每鎮4人,編制總數108個,人員工資和固定辦公經費3萬元(參照司法所標準執行),均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由農村經濟局統一核發。在人員管理及錄用上,各鎮(區)特色站的人員采取由農村經濟局主管、鎮(區)人民政府分管的雙重管理模式,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的特色站人員應具備農業院校畢業資格;具有農業專業職稱;非農專業需從事農業技術服務工作5年以上;能夠獨立承擔農業技術推廣和服務工作,熟練掌握和運用農技推廣政策法規;對在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業績突出人員可適當放寬聘任標準。由農村經濟局組織相關單位對被聘人員進行考核,簽訂聘用合同。

三是特色站與所在鎮(區)工作關系。

各鎮(區)特色站農技人員的考核、調配、晉升、聘用要充分聽取所在鎮(區)政府的意見。各農技人員所在鎮(區)政府要加強對農技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全力推進。直有關部門和各鎮(區)要高度重視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改革工作,農業系統的各部門要加強改革工作的指導工作,各鎮(區)要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抓緊落實,加快推進,確保全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直有關部門和各鎮(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抓實此項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全穩定,深入細政地做好各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妥善處理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按時平穩完成改革任務。

三是建章立制,強化管理。加強管理制度建設,深化崗位目標責任制,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激勵競爭機制,要將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收入及技術職稱晉升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任期考評、考核結果等掛鉤,建立科學有效的農技推廣工作考評制度。

四是強化培訓,提高效能。加強農技人員自身素質建設,深入開展各類技術培訓活動,不斷提高農業技術人員業務能力,增強全農技推廣服務水平,打造優質高效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

五是注重宣傳,營造氛圍。多形式,廣范圍地宣傳國家、省和關于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農技推廣機構改革的意義和作用,為啟動實施農技推廣機構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